第1篇:潍坊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潍坊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很多考生虽然就读于师范院校,专业却并是非师范专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潍坊市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一、毕业生报到、省外院校账号激活、实名登记
(一)就业报到证签发到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省外院校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账号后,由毕业生户籍地或求职意向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账号激活手续。
(三)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联系户籍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报到(实名登记)等手续(联系方式见附表)。
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办理。
1、毕业生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毕业生报到”栏目(https://web.sdwfhrss.gov.cn/bysbd/home/loginst)按提示要求完成。
2、毕业生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潍坊大学生就业”点击“报到转档”栏内的“毕业生报到”或微信搜索小程序“爱山东潍坊人社服务”点击“毕业生报到”按提示要求完成。
温馨提示:报到方式选择其中之一,不可重复操作。
二、毕业生网上与用人单位签约
毕业生落实用人单位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sdgxbys.cn/)联系用人单位发送签约邀请→对用人单位发送的签约邀请进行应约→系统自动审核(机关、事业单位需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即签约完成。
温馨提示:二次签约的毕业生需先与原就业单位网上解约,再与新单位网上签约。
三、毕业生网签后就业手续办理
毕业生离校后因就业单位信息变动需要变更报到证记载信息内容的,称为调整改派,包括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确定就业单位和离校时已确定就业单位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原则上可以办理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两年内可以办理改派手续。
(一)业务办理范围:
1、到中央、省驻潍单位和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以及解约申请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潍坊市人社部门办理。
2、到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
3、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内其他市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外市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部门办理。
4、潍坊生源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省人社部门办理。
5、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外单位就业的,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省人社部门办理,省外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由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
(二)申请材料
1、 2019届及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办理:
(1)调整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改派手续:①就业报到证;②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协议证明(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除协议证明)。
注: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2、2020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办理:
2020年试行纸质报到证与电子报到证并行模式。电子报到证和纸质版报到证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毕业生实名认证通过后,即可办理电子报到证的相关业务。
(1)线上办理
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下载或打印新报到证的同时,原报到证自动注销作废。
(2)线下办理
2020届潍坊生源毕业生到省内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其就业手续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社部门办理。其他单位的就业手续办理同2019届及以前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手续办理流程。
四、毕业生档案查询转递
(一)档案查询
2014届及以前的毕业生、2020届省内院校毕业生咨询户籍地县市区人社部门。
2015—2019届毕业生、2020届省外院校可通过以下方式网上查询:
一是在“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点击“毕业生档案查询”栏目,输入毕业院校和姓名进行查询。
二是毕业生关注“潍坊大学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点击“报到转档”栏目下的“档案查询”,或者搜索微信小程序“爱山东潍坊人社服务”点击“毕业生档案查询”进行查询。
(二)档案转递
1、线下办理:
经查询档案在潍坊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存放的,档案转递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具有档案保管权限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如需单独取出党员档案,此项为接收党支部出具的党员档案调档函或学校开具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世纪环球中心2421房间办理。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来办人身份证。
2、线上办理:
毕业生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中的“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实名认证后,点击“档案转递”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办理。
经查询档案不在我中心的,档案转递请咨询各存档单位。
第2篇:佛山市高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佛山市高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3-03-27
一、毕业生如何办理接收手续?
与接收单位达成接收意向后,由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在《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核并
办理接收手续。
二、报到证有什么作用?
1、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后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和计算工龄的参考;
3、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
办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
三、毕业报到证抬头不是开往高明地区的怎么办理?
报到证抬头写“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人事局”“高明区人事局”“佛山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而工作单位在高明的毕业生,可以直接到区人才办办理报到手续。
属高明区生源的,没有与外市、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请回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四、毕业生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若属高明生源,毕业后找到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毕业证》原件和《工作证明》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
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若不属高明生源,但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也可按以上程序办理。
五、高明区生源,毕业后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如何办理
报到手续?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到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先办理登记手续,落实工作单位后持《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工作证明》办理报到手续。
2、脱产升学(专升本、出国留学),凭《报到证》、学校录取通知书或个人护照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毕业后未落实接收单位的高明区生源,其《报到证》的有效期可延长二年,个别长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其《报到证》的有效期可适当延长到落实接收单位止。
六、本区生源,在外市读书,毕业时申请了暂缓就业,现需取消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
请持《毕业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毕业生接收联系函》回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然后请持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出的《毕业生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七、外市籍学生,在外市读书,毕业时申请了暂缓就业,现在高明区工作,需申请取消暂缓办理报到手续。应如何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流程是怎样?
请持《单位接收证明》、《毕业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毕业生接收联系函》回学校或省高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办理后再持学校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发出的《毕业生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
八、毕业生办理报到后,档案能否由个人保管?在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将户口和档案都挂靠在人才中心的收费标准是怎样规定?
1、根据中组部(1996)186号文规定,毕业生档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区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毕业生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格禁止未经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授权的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自带、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
2、户口挂靠是免费的;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12]288号)规定,从2013年1月1日起,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九、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办事程序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明区生源毕业生,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需迁回高明的,请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家庭《户口簿》、到高明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开具《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
科办理入户手续。
2、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明区生源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户口簿》等材料到高明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
科办理入户手续。
3、区外生源户口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户口迁移证》、《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明》、《单位接收证明》、《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住址页等材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科办理入
户手续
4、区外生源户口没迁到学校的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凭《报到证》复印件、《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所在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单位接收证明》、《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单位集体户口簿住址页等材料到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科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再到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佛山市高明区人才落户批准证
明》办理入户手续。
十、党员关系接转办事程序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中共高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办理接转关系,凭其开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属的党支部报到;
十一、毕业生档案的接转
就读省外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到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档案接转手续;就读省内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直接回高明办理报到和档案接转。由于高校毕业生档案是直接机要寄到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档案室的,因此有需要将档案转回高明区办理托管的,无论是否落实接收单位都可持《报到证》到高明区人才服务办办理登记手续,人才办登记名单后集中统一到佛山市人才资源中心档案室领取。
十二、办理报到满一年后,应如何办理转正定级和档案
托管手续?
在我区办理了报到手续,从报到日算起满一年后,请带上报到时人才办开出的《毕业生介绍信》、《大中专转正定级审批表》、《工作证明》、《工作总结》、《高明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到区人才办办理转正定级和档案托管手续。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莲花路25号
电话:88880734 88661280
传真::88660200 网址:高明人社局网址:http://rsj.gaoming.gov.cn 注:《高明区人事关系委托管理登记表》、《大中专转正定级审批表》相关表格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程序均可在上
述网站浏览下载。
第3篇: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
1.我国的劳动就业制度是什么?
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我国的就业制度和就业机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改变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逐步过渡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就业。实行国家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市场就业新机制。
2.各类用人单位是怎样划分的?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目前适用《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中:
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所有企业;
民办非企业是指各类单位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个体经济组织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并招用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国家
第4篇: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为进一步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有关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的精神,为毕业生提供相关人事服务,促进毕业生就业。现就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介绍如下:
一、什么是毕业生人事代理?
通俗的讲:就是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或授权的单位,接受毕业生的委托,按合同规定管理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是一种新型的人事管理方式。解决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进一步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通过人事代理解决的户口,均为正式的西安市常住居民户口。
二、选择人事代理有怎样的积极作用
1、优先接受职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及政策咨询,优先推荐见习或就业;
2、人才流动灵活,有利于自身发展,便于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3、以档案为依据出具各类人事、身份证明;
4、按期办理转正定级,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