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2-15 07:13:1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2017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2017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一】2017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2月26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今年春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销售量、引发火灾起数都有所下降,市区空气质量较去年春节明显好转,禁限新规取得一定成效。

昨日为农历正月初八,不少节日期间休业的商铺和企业迎来“开门红”,台州市区一早就不时响起鞭炮声。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这个响声将暂告一段落。今日起至3月3日,即农历正月初九至十三期间,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违规者将受到公安、安监部门的处罚。3月4日、5日(农历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再次开禁。

据初步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我市烟花爆竹销量减少近一半。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去年春节期间发生21起,羊年除夕至初六期间,减少为17起。市环保局自动监测室工作人员表示,我市今年春节空气中pm2.5浓度的最高日均值为每立方米0.126毫克(中度污染),去年春节则高达每立方米0.256毫克(严重污染),“但也不排除阴雨天气对细颗粒物的冲刷作用。”

春节过后,2月25日、26日,市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领导小组继续展开专项整治督查,加强禁限新规宣传。昨天下午,市区内各烟花爆竹销售点已开始搬离工作,将未售货物运送至指定仓库进行安全储藏。在黄岩区五洞桥旁的一销售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的店主说,今年销量的确有所下降,且小内径产品更受欢迎。

【二】2017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昨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布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通知,要求各市(区)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据了解,春节临近全省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监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尤其是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将对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为降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对空气质量造成的影响,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等区域,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明确禁限放时间。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要求,确定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和品种,并提前对外进行公布;要严格审批各类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合理控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销售比重;要结合当地气候条件和污染物扩散条件,加强对空气质量状况的研判,如遇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可临时采取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

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的巡查检查,严惩非法燃放行为,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的专项整治活动,对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

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科普和教育活动,让市民了解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和空气质量的影响,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并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和烟花爆竹经营者,自觉遵守、践行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积极创造安全、和谐、文明和空气质量良好的节日环境。

【三】2017禁限烟花爆竹工作简报

为严格规范春节期间市内烟花爆竹燃放行为,防止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昨日,市环委办公布《佛山市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

《方案》要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禁售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经工商部门批准向外地批发专营单位除外),对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严肃查处;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超出批准经营范围的,依法查处,并取缔经营资格;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专营单位销售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采样检测,确保销售的烟花爆竹安全质量达标;提倡销售安全环保型烟花。

据悉,我市的禁燃区包括禅城、南海和顺德全区,以及三水中心城区、高明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其中,三水中心城区范围为东起与南海区交界的丁字基,西至三水二桥,南起北江大堤,北至碧云路。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燃放烟花爆竹;限燃区内的燃放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目前,市环委会已将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纳入佛山市春季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并将组织督查督办。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禁限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厉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节日期间遇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必要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扩大禁限放区域,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第2篇: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工作简报

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工作简报

【一】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工作简报

为切实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1月25日下午,根据省、市、区有关工作部署,白龙桥镇召开全镇二环以内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市建设局、市人力社保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区宣传部等专项行动联系部门到场指导。

禁限燃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主要包括5和村(社区):洞溪、怡村、三联、高桥、金奥社区),除2015年2月18日、2月19日、3月5日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外,2015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全年禁限燃区域则包括镇内3家文物保护单位、3个文物保护点,60家医疗机构、34所幼儿园、7所中小学校、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主要包括该镇内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以及从非法渠道流入、无专用封签、无批发企业防伪标签的产品;拉炮、摔炮、砸炮、擦炮等经摩擦、撞击、挤压即可自燃、爆炸的等危险性大的产品和装药量、尺寸、配比超标的各类烟花爆竹。

自动员会召开后,白龙桥镇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并进行考核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开展宣传,使民众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目前,白龙桥镇开始向各学校、单位发放倡议书(由各学校落实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并制作禁限燃相关宣传广告和普通话版广播稿录音。根据通告、管理办法、宣传口号和广播稿认真开展村(居)民的禁限燃劝导工作,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要求一律不得举办迎龙灯等大批量燃放烟花爆竹的活动和严禁学生玩拉炮、摔炮、擦炮等行为。其他各行政村(社区)对照方案,结合实际,认真排查问题,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从2月4日(立春)开始,各管理处要组织人员到村开展路面宣传、劝导工作。各部门通过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配合联动、加强合力,对重点区域开展重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禁限燃工作取得成效。镇机关干部根据联处安排,深入到各村指导禁限燃工作落实,与管理处干部一道走村入户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镇纪委则将定期对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

【二】乡镇烟花爆竹禁限燃专项工作简报

前几日的'立春时节,竹马乡的鞭炮声和以往相比并不明显,姜杨头村支书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乡里来宣传禁限燃烟花爆竹行动,我们也积极参与宣传之中,虽然我们不在二环之内,但今天立春也基本没有村民燃放爆竹。”

灿烂的烟火以及爆竹在增添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大气被污染了,噪音也给居民的日常生活、工作、休息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更重要的是,现在随着空气质量的不断恶化,雾霾天气的频率也越来越高。空气污染是金华全市禁限燃烟花爆竹的主要原因,鞭炮响过,烟雾弥漫,浓重、刺鼻的火药味既污染空气,也影响身体健康,特别是燃放后产生的大量废纸屑,散落在马路和建筑物上,更是影响了村庄的环境。

近日,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走村入户,积极宣传烟花爆竹的禁限燃专项整治工作。实行烟花爆竹的禁限燃行动可以有效减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止空气质量急剧下降,确保广大的村民度过一个清新祥和的春节。

自全区召开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动员会之后,竹马乡政府相关部门迅速行动,层层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乡的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竹马乡通过开展宣传工作,使民众充分认识到烟花爆竹禁限燃行动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意义。

据了解,竹马乡工作人员以走村入户的形式向各个村发放倡议书,确保宣传工作不漏户,措施到位。在竹马乡政府的积极宣传之下,各村纷纷响应配合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该项整治行动,各个村的党员户们带头签订烟花爆竹禁限燃承诺书,带头响应号召,争当禁燃员,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禁限燃”工作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学习政策,争当宣传员,积极主动做好身边的家人、同事、朋友、邻居等人员的宣传工作,倡导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文明的婚丧、庆典、过节操办方式;带头日常巡查,争当劝导员,积极参加乡镇(街道)、村(社区)“禁限燃”工作安排,及时劝导违规燃放行为;带头执行纪律,争当监督员,强化纪律约束,对身边党员干部带头执行禁燃情况进行相互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所在地党组织报告。党员户们积极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为村民禁限燃烟花爆竹工作树立榜样。

与此同时,竹马乡政府工作人员还对全乡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销商进行了“地毯式”检查,细致地检查了经销商们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进货渠道是否正规、产品的外包装上是否贴有标识、质量有无保障、贮存的场地是否安全等。另外,工作人员积极宣传告知村民在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正规渠道的产品,避免意外的发生。

接下来,竹马乡将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日常监管,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禁限燃放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也将有一定的处理。

第3篇:禁限放烟花爆竹

禁限放烟花爆竹,还天空一片蓝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禁限放烟花爆竹,还天空一片蓝》。不知大家是否还能记得我们头顶上这片天空的澄澈与蔚蓝?不知大家在看到空气污染指数连连爆表之时有何感想?“雾霾”这个致命的新词,在短短的时间内传播开来。渐升的PM2.5,渐长的空气污染让我们深感困扰,由雾霾引发的“雾闪”现象更是在各地屡见不鲜。下面我就从以下几个方面让大家了解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1.人身安全。烟花爆竹在制作、运输、燃放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只要稍有差错,就会发生爆炸、伤人或起火,所以,交通运输部门严禁将烟花爆竹携带上飞机、火车、轮船。据统计,我国各地发生的烟花爆竹伤人事故屡见不鲜,轻则伤人皮肤,重则炸伤眼睛、手足,甚至危及生命。特别是春节前后,各地医院每年都要收治大量因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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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简报

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简报

【一】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简报

2月3日,市政府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任务和责任,明确划定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和禁限放时间,公示销售符合国家规定种类和规格的烟花爆竹,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和减少雾霾天气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要合理规划和减少烟花爆竹销售网点,加大环保烟花爆竹销售比重。要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和管理,开展烟花爆竹春节销售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严肃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从严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节日期间,市创建办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及秦渭两区,加大对主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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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

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

撰拟工作简报应该内容精,切忌面面俱到,要着眼于重大问题的处理,以及获得的重要经验;表达方法应简明,涉及的人、事、思想、行为要写得明确、具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简报1

春节期间,是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燃放烟花爆竹将导致空气中颗粒物等有害物质急剧增加,造成环境空气污染严重。按照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做好201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要求,为倡导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桂林市开展20xx年春节期间禁限放烟花爆竹专项工作。

加强宣传和严格管控是禁限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次宣传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23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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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烟花爆竹禁与限(发言稿)

各位领导及政协委员:

大家下午好!我是永善县庆辉烟花爆竹公司负责人,同时也是一个外地人,2006年通过日杂公司(现已改制)的引进,来到永善经营烟花爆竹,通过与主管部门的配合,对全县的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行规范,现在永善县的烟花爆竹流通市场井然有序,我公司在几年的经营及燃放中没有发生过安全事故。去年春节,政府全面禁止县城建成区燃放烟花爆竹,这样来,县城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对于在春节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提出个人观点及建议(仅供各位参考):

1、烟花爆竹的禁与放,一直是个曲折、纠结的过程。

上世纪90年代全国大多数城市禁放后,春节经历了一段漫长的沉寂过程,人们普遍认为过年没有年味,节日里缺少了很多欢乐热烈的气氛,生活中也少了很多色彩和点缀。直到2000年前后,一些违反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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