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法征文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2-12 07:12:5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交通安全法征文(通用5篇)

交通安全法征文(通用5篇)

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征文吧,借助征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那么一般征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交通安全法征文(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安全法征文1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在每天享受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各种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却在不断的困扰着人们,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

公交车进站,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人们蜂拥而上,机动车司机视红绿灯不见,行人视斑马线为装饰线条,机动车司机逆行、超速行驶、行人马路中间翻越护栏等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将生命置之度外,法律置之度外,完全背离文明。

在南四环的肖村桥地区,白天有交通协管员时,交通基本畅通,晚上八点以后,协管员一下班,道路马上堵塞,经常是夜里十一点还在堵车,几条车道根本无法看出,总之是一片混乱。这说明了什么?不言而喻。

行人车辆,各行其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这无疑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这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

很长一段时期,机动车违章成为主要的被纠正对象,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因为执法难而被忽视。规则被打了折扣,所以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现象愈演愈烈,反过来刺激了机动车司机的心理失衡,形成“不管行人违章为何管我”的恶性循环。

绝大多数从发达国家回来的人,会有这样的感受:那里的人特别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在深夜,还是在远郊,即使没有警察,但只要有红绿灯,人们都会十分自觉地按“灯”行事。在公交车站,人们不分长幼,非常有秩序的排队上车,秩序井然。而在我们这里,车辆闯红灯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而即使是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行人也会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公交拥挤,那更是平常。

而作为交通文明的另一个部分,文明执法也应在这次活动中体现出来。当机动车违章人收到违章通知书,他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威严,也同时能体会到执法者提醒的善意。对违章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哪怕只是简单的处罚,可能要花费比纠正机动车违章更多的精力,但仍然要体现出对违章者的尊重。

人们为什么缺少交通文明?从根本上说,是缺乏人与人之间的尊重。出现在马路上的人,彼此基本上是陌生的,而人们常常在熟人之间中,才能表现出应有的宽容、理解和文明。在熟人之间,道德自律往往容易发挥作用,约束人的行动,直到变成一种自觉。而在陌生人之间,在道德约束还没有成为一种自觉时,规则就应该及时发挥作用。

现代城市中的马路,已经不仅仅是人和物位移的通道,也是文明程度的检验场。只有道德和规则并重,效率和公平兼顾,才能体现真正的交通文明。

此外,北京将在2008年举办第29届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市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要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届时,全世界几十万奥运健儿和国际友人将汇聚北京,千年的文明古都将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崭新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现在,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世界人民、全国人民和首都市民正以热切的心情企盼着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奥运的任务交给了北京,全国人民的厚望寄托在了每一个首都市民身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奥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保证,并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良好的奥运交通秩序,对提升北京乃至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真诚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进一步增强奥运交通意识、首都形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为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从我做起;为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从我做起;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从我做起;为建立首善之都,从我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和谐社会,从而尽情享受我们快捷便利的美好生活。

交通安全法征文2

交通法规是每个人的生命之友,这个道理我们小学生也应该知道。只要我们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就能使自己远离车祸,一生平安。

我认为,对小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关键是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具体地说,就是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有防范观念。俗话说得好,防范于未然,就是要我们行车走路时多长个心眼,处处留神,时时小心。车祸惹不起,但我们躲得起。二是养成右行习惯。右侧通行是我们道路通行的基本原则之一,所以无论骑车还是步行都要靠右通行。有的同学为了抄近路,喜欢逆向行走或骑车,这是很不安全的。三是注意观察路况。就是要留心观察路面情况,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在路口尤其要注意观察红绿灯,千万不能闯红灯。因为红灯亮时,驾驶员会加速行驶,遇到险情往往刹车都来不及,所以我们要牢记“红灯停,绿灯行”这句话。四是不随意横穿马路。有的同学过马路时比较随便,想在哪里过就在哪里过,这是十分危险的。要树立斑马线意识,这是专供行人过马路的安全保障线,是我们安全出行的生命线。

然而,不是每个同学都能做到这几点的。我的好朋友王路就有过一次危险的经历。有一天,我们放学回家,边走边聊,有说有笑。过马路时,我们连看都没有看一下,就一个劲儿往前冲。就在这时,一辆21路公交车向我们驶来。我连忙停住脚步,大喊一声:“王路,小心车子!”王路惊醒过来,想往前跑或往后退都来不及了,厄运降临到她的身上。在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中,王路跌倒了,呜呜地哭起来。我赶忙跑上去,想看看她受伤没有。幸好王路命大,只是手上、腿上擦破了一点皮,倒霉的是书包给车轮压扁了。我出了一身冷汗,使劲把王路扶起来,把她搀回家。我想:这件事好险啊!多亏驾驶员及时刹车,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王路是幸运的,我更幸运,但是这个教训我牢牢地记在了心中。

看来,交通法规是不能当儿戏的,否则,后悔和痛苦的都是你自己。同学们,让我们学法守法,牢记交通安全,让生命之友伴我们一生一世。

交通安全法征文3

最近,区区交警大队来我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我看了道路安全警示片《关爱生命,安全出行非常震惊,感受颇深。

片中向人们讲述了一个个真实的交通事故。我认为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肇事驾驶员的责任,他们有的超载,有的酒后驾车,有的疲劳驾车,还有的超速行驶;另一个就是一些行人和骑自行车人的责任了,他们交通安全意识淡漠,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按规定行走或骑车

片子一开头,就出现了这么两组骇人的镜头:

一名中年男子横过车水马龙的机动车道时,不走人行道,被快速行驶的汽车撞得飞起来,整个人在空中旋转两圈后跌落地面,当场死亡。

一位骑自行车的青年男子穿过繁忙的十字路口时,既不下车推行,也不走斑马线,让飞驰而来的货车当场碾成肉酱,鲜血顷刻间染红了街头路面,车祸现场惨不忍睹

这些都是安装在马路和十字路口的电子监控仪拍摄记录的真实场面。

透过上述血淋淋的镜头,不由得使人联想起在我们的显示生活中,在我们丹徒城乡道路上,不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遵循各行其道的规则,乱穿马路者不乏其人。他们常常不是大摇大摆地穿过马路,就是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跑或猛拐,俨然一副我是行人我怕谁的架势,往往令驾驶员措手不及。更有甚者,他们中有的人还振振有词地说: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是提倡保护弱者吗?机动车敢撞我,等着赔偿吧!这些人的所言所为确实令人担忧,他们虽然比机动车驾驶员违法肇事所造成的后果轻微得多,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弱者多了,也就直接影响了道路的通行能力,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的正常秩序。从长远来看,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多了,将是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

遗憾的是我们有的.同学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他们不懂得遵守交通法规,往往成为一起起车祸的受害者,这是很可悲的。通过观看这部警示片,我希望所有的行人和骑车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尽量减少一幕幕悲剧的发生,让我们的生命之旅畅通无阻。

同学们,为了你自身的安全和佳人的幸福,请你珍惜生命,一路走好。愿安全与你同行,幸福与你相随!

交通安全法征文4

生命只有一次,生命何其珍贵!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应该去珍爱它、去守护它。

可是,有些人偏偏视生命为草芥,视安全为儿戏,把大马路当作自己开英雄车的竞技场,从而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令世人唏嘘。

前些年,我在汕头市区亲眼所见的一起交通事故,至今让我心痛不已,时时提醒着我:文明交通,何等重要!

那时,我还在汕头市的一所民办小学就读。一天中午,我和同桌赖莉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边走边聊,回味着上午课堂上发生的有趣的事儿。当我俩走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一位小青年开着一辆崭新的豪华型雅马哈摩托车,风驰电掣地从我俩身边驶过,把我们吓了一大跳。我仔细一看,只见他左手握着车把,右手拿着手机,眼睛专注地盯着手机屏幕,路口的红灯亮了却视而不见,硬生生地闯了过去。正当我们为他捏一把汗的时候,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大货车从他的侧面疾驰过来。“砰”的一声巨响,不幸的他连人带车被撞飞了。在连续翻滚了好几米远后,他一动也不动躺在路面上。很快地,鲜血就在他的身下漫延开来。

我呆呆地看着他,吓得两腿都快软了。我既为他担心,又不敢上前,脑海里不断地重现着刚才那可怕的一幕,直到耳边不断地传来救护车“呜呜呜”的尖叫声,我这才逐渐过神来。

我回过头来看了一下赖莉,发现她也吓得浑身发抖。我们默默地看着医生把那位可怜的“英雄车手”抬上了救护车。救护车呼啸而去,我们不禁为他暗暗祈祷,希望他能挺过去,一定要挺过去。不然,他的爸爸妈妈该会多么伤心啊!他的朋友该会多么难过啊!

想到这,我赶紧加快了脚步。对了,我要尽快赶回家,一定要告诉每天都要骑车上班的爸爸妈妈,一定要文明骑车,千万别闯红灯啊!

是啊!老师曾经在课堂讲过,我国每年大约有10万人在交通事故中丧生。这是多么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啊!

文明行车,人人有责;文明走路,人人有责。

生命只有一次,死后无法复生,伤后疤痕难平。为了自己,为了爸爸妈妈,为了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请您一定要遵守好交通规则!

交通安全法征文5

在街道上,你是否会经常看见按着喇叭,踩着油门,从你身边呼啸而去的“奔驰”?在雨天里,你是否曾被急驶的汽车溅起的泥水弄湿了衣服?在步行街,你又是否曾被超速行驶的驾驶员破口大骂不长眼睛?

有车一族,也是有“脾气”、有“个性”的一族。他们忙着抢道,忙着闯红灯,忙着速度的提升,却无暇顾及车轮下的文明。车轮改变了世界,车轮却同时地享有“特权”。那些争分夺秒的驾驶者,那些在行人面前张狂地按喇叭,横冲直撞的驾驶员,甚至示意行人为车让路的司机,他们作为行车者最基本的文明早已被践踏在车轮下。或许,在这些抛弃了行车文明的人们心里,车不仅仅是他们的一种代步工具,更是他们权力的象征以及炫耀强霸的资本。只是,那些享受着舒适的车的行车者有什么理由和行人争抢呢?

曾在书上看到这样一个故事:甲和乙在一个路口等红灯,甲说,这里人少,极目左右根本没有车辆的影子,冲着红灯穿过去不会有任何危险,干吗规规矩矩地等?乙解释道:街道穿行者中,交通事故伤害最大的群落是孩子,为了孩子们,唯一正确的方法就是放弃穿越。这个故事中乙对他人的尊重以及行车文明之规范,让我肃然起敬。这是否也能给那些准备投机取巧的人一丝的压力?

行车文明,这是对他人、也是对自己的一种尊重,重要的是,它是对生命的尊重,它需要的是宽厚的人格和文明生态的积定。

行车时,我们如果多一个手势,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理解;多一点等待,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关爱;多一点分享,对别人来说就是多一份温暖。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行车文明就在我们身边解手可及的地方。车轮改变了世界,车轮也塑造着人。当我们为过马路的行人让行,当我们问行人投以一掬虔诚的微笑,当我们不再超速抢道时,你会发现,车轮带给我们的不仅是速度上的超越,更是人格的飞跃,文明的开格。

也许,现代快节奏的生活也给了行车者们一个“不得不快”的理由,只是,这个理由却需要生命来作为代价……可曾想过,疾驶的车轮也许会碾碎一个个美丽的梦?可曾想过,车飞奔而过的瞬间也许会是一个家庭破碎的过程?又可曾想过,酒后驾车也许会造成自身的悲剧?这些,你可曾想过?如果想过,这些血的教训是否会让你放弃一切投机取巧的行为而文明遵章?如果不曾想过,那些丢失了行车文明的驾驶者,是否该反省自我、收敛自我?

石成金曾说过:“无愧于事不如无愧于心。”是的,当你驾驶着车,鸣着响笛,呼啸着从老人、孕妇或是孩童身边疾驶而过时,你是心安理得的吗?当你的车轮溅起的泥浆弄脏了行人白净的衣服,你会感到心里那隐约的歉意吗?当你因超速闯灯而撞倒了行人,你会负起事故的责任吗?做这些的时候,你也许会认为“无愧于事”,但你是否能做到真正地“无愧于心”呢……

车轮下的文明,是行车者自身深层修养的体,车轮下的文明,是真正的文明。

第2篇:交通安全法

《小学生交通安全法律小常识》-法制课

我们作为小学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树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当我们徒步行走于人来车往的马路时,请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当我们过马路时,多一份兼让与耐心,文明礼让互相尊重不闯红灯,走人行横道,绝不能为贪一时之快,横穿马路;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美丽,我们的生活才会多彩,我们才会远离悲伤。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些交通安全法律小常识

一:安全横过道路

a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要在道路上行走。走路要保证安全,这里面的学问可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没有掌握好安全横过道路的要领,结果丧身于汽车轮子底下。

横过道路时,要选择有人行横道的地方。这是行人享有“先行权”的安全地带。在这个地带,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一般都要减慢,驾驶员也比较注意行人的动态。在没划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道路,要特别注意避让来往的车辆。避让车辆最简单的方法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随便乱穿,或者在汽车已经临近时急匆匆过道路,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b道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交通的便利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游戏、追逐,把它当作“游戏场”,放学以后在道路拉开“场子”踢足球、打羽毛球,既妨碍车辆的通行又会被车辆撞伤,是不允许的。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跳绳、踢毽子,会给行人的通行带来困难,是妨碍交通的。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穿,甚至相互扔石子,这就更容易出事故了,另外一些同学,因为不懂得在道路上玩耍的危害性,甚至在道路中间拦车、追车、扒车和向汽车投掷石块,以此为乐,这是最最危险的举动,一旦被车撞倒,后果不堪设想。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有这样一个小故事:《红灯短暂而生命长久 》

谁不希望有个完整的家?谁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仪态?谁不希望能够愉快的渡过自己花季一般灿烂的岁月?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件并不难的事情,然而这一切对于一个被车祸毁于一旦的家庭来说有多难啊!

她,本是一个活泼开朗、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样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拥有灿烂的微笑,可就是在她与同伴过马路的一刹那,就在司机没有集中精力开车的一瞬间,在这触目惊心的一刻,车从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过去,鲜红的血迹染红了马路,剧烈的疼痛使她晕了过去,失去了知觉,医生对她的父母说:“要命还是要腿!”她的家人为了让她活下去,只好让医生为她做了截肢手术,同时这场车祸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剧烈的疼痛使女孩从昏迷中醒来,她使劲睁开双眼,朦朦胧胧中女孩下意识地摸摸双腿,顿时眼前一黑,眼泪夺眶而出,大声哭喊道:“爸爸妈妈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里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妈妈与女孩哭着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经绝望了。顿感天塌地陷,一切变得灰暗。到了该上学的时候,女孩哭着闹着要上学,父母看着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无奈只好用一个篮球支撑她那娇小的身体,她用两个大木块撑着地面向前费力地挪动。这一幕,使人们流下了心酸的泪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动,社会各界的爱心人士共捐了20多万元钱,在小女孩一家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2004年4月“篮球女孩”抵达北京,接受专家系统的免费治疗,医生给她装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终于可以自己走路了,终于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虽然小女孩的肢体康复了,可心灵上严重的创伤是无法弥补的。

这些事例昭示着我们: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没有了健康的生命,我们就没有了幸福,没有了一切。生命属于每个人的都只有一次。

二、乘车

乘坐公共车辆,应该遵守公共秩序,讲究社会公德,注意交通安全。

候车时,应依次排队,站在道路边或站台上等候,不应拥挤在车行道上,更不准站在道路中间拦车。上车时,应等汽车靠站停稳,先让车上的乘客下完车,再按次序上车,不能争先恐后。上车后,应主动买票,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车辆行驶时,要拉住扶手,头、手不能伸出车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碰擦。下车时,要依次而行,不要硬推硬挤。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需要横过车行道的,应从人行道内通过;千万不能在车前车尾急穿,这样很不安全。

(一)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骑自行车常识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是世界公认的“自行车王国”。自行车轻巧灵活,车速自便,维修简单,并且不使用燃料,无废气污染,无噪声,因此特别受人青睐。但是,自行车靠骑车人用双脚踩动踏板,由链条来带动后轮向前滚动,在行进时要用双手握住车把来掌握重心,控制方向。所以稳定性差,安全性差。一碰即倒,一倒人就伤。

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施齐全,牌、证齐全。出发之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踏脚、链条、撑脚、坐垫等是否完好有效。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人车稀少的道路或广场、操场。禁止在交通繁忙地段学骑自行车。

同学们让我们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大手牵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为,影响周围的人,使我们的社会形成一种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同时也使我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鲜艳,更加美丽!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七条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拆除,予以收缴,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第3篇:交通安全法

第一部分是非判断题

1号参赛队

1、凡在道路上通行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对)

3、驾驶车辆时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赶、骑牲畜则不受此原则的约束。(错)

4、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须在减速、慢行的原则下通行。(错)

5、道路交通标线的中心实线表示禁止车辆跨线超车或压线行驶。(对)2号参赛队

6、在未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机动车在道路右边行驶。(错)

7、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对)

8、机动车在单行路、弯路、窄路、桥梁、陡坡和交通繁华路段倒车时,须查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错)

9、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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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交通安全法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2013生效)

第四十二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机动车前排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后排搭载学龄前儿童的,按规定使用专用座椅;

(三)不得违反规定搭乘人力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可以搭乘一名陪护人员;

第四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当事人应当及时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在当事人拒不服从、无力实施或者影响公众利益的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代为当事人通知有关单位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并清理现场,所需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应当按照交通事故快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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