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培训学校办学章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培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xx县xx电脑培训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为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家宪法,教育法及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由曾仕洪出资自愿举办,属于盈利性事业,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学校必须遵守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主办者,理事会、校长必须履行职责,接受县教育局的管理和监督,依法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学校的设置
第四条 学校名称: xxxx电脑培训学校。
第五条 学校地址:xx县xx镇xx路x号x楼。
第六条 办学范围: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装饰装潢设计、设计美术基础、计算机广告美术设计、计算机网页设计、计算机编程、计算机组装与维护、计算机英语、计算机软件应用普及、自学考试、作业辅导。
第七条 学校服务期限:5年。
第三章 办学宗旨及规模
第八条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致力于培养计算机类合格人才,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九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聘任的教师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有关行政的规规定的教师资格和任职条件。
第十条 学校办学规模:100人,根据学校的发展和社会需求再扩大办学规模。
培训学校办学章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学校
第三条 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 学校自愿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学校地址: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七条 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第八条 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章 管理体制
第十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董事会成员 人:由 组成,其中 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 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 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 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一条 办学层次:非学历教育。
第十二条 办学形式:业余制。
第四章 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先期投资总额人民币10万元,根据发展需要再增加投资。举办者应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
学校经费来源:个人出资,在规定的'办学范围内取得的合法收入,用于改善教学环境和设施。
第十四条 学校增加出资额,由学校理事会决定并须修订学校章程,在县教育局备案。
第十五条 学校出资人要求合理回报。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应当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額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置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
关部门备案并公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 学校为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保证每月工资足额发放。
第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并自觉接受监督。
第五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活动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的理事会决策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由举办者、校长和教职工代表(3人)组织,由教职工代表担任的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并通过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每届理事的任期为3年,任职期满重新推选,并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事宜;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理事会在讨论本章程理事会职权规定的重大事项时,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曾仕洪担任。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自行终止:
(一)学校章程规定的服务期届满,经出资方同意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学校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三)学校由于分立、合并需要终止的。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终止前,须在县教育局领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经县教育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办学许可证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六条 学校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县教育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需要修改章程,修改的章程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符合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下列程序修改章程:
(一)由学校由理事会按照规定提出修改章程和方案;
(二)修改的章程交教职工讨论;
(三)依照教职工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由理事会通过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xxx年x月x日经全体理事会决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教育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篇:学校办学章程
济源市天籁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是济源市天籁艺术培训中心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为社会输送更多音乐专业优秀人才。
第五条 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韩素娥,其法定地址是河南省济源市滨河南街香园小区1号楼2单元203号,法定代表人韩素娥。
第六条 学校的住所地是 河南省济源市南潘村北一巷十九号。第七条 学校的审批机关是济源市教体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济源市民政局。
第二章 学校办学
第八条 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一); 1
(二);
(三);
(四);
(五);
(六)我们 ;
第九条 学校的办学开办资金为十万元,由韩素娥个人自筹资金。
第三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条 校长由王静静担任,学校有教职工 5 人。
第十一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依法独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三)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四)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事宜。
第十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为 韩素娥。
第四章 资产管理、经费使用
第十三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举办者的持续投入,和学费等收入。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分别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和出纳,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 学校经费主要用于办学活动和事业的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十六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社会捐赠资产、办学积累、学费收入以及依法获得的其他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学校续存期间依法管理和使用本校财产。
第十七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在年度净收益中,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提取5 %的学校发展基金,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的费用(包括税费),学校依法将与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相关材料和学校财务状况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学校变更法定代表人前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接受审批、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 教职工和受教育者权益
第二十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学校与所聘任的教职工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其人事聘用和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教师进修和参加业务培训提供便利。第二十二条 学校依法保障受教育者权益。学校为受教育者提供安全的教育教学设施,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第六章 学校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申请终止:
(一)本校完成办学宗旨;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
学校申请终止,需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终止后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补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本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优先返还举办者办学投入资金与资产,其余部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学校终止后,将办学许可证交回审批机关。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终止后15日内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学校法人资格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学校章程修改后需在 30 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2013年3月1日学校决议通过。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济源市天籁艺术培训中心。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3篇: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依据《教育法》、国家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那么,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学校办学章程相关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办学章程 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 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 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
第4篇:学校办学章程
家长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县教育局德育办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规范我校家长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确保我校家长学校工作规范,有序向前发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家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向,通过家长接待日、家访、集中授课等同学生家长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交流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向,认真听取家长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向家长传授家教方法,普及家教知识,进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和教育观。
第三条:办学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家长配合学校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加强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家长学校
第5篇:学校办学章程
威宁县龙街镇中心学校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名称是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龙街镇中心学校 第二条 本单位住所在威宁县龙街镇中心村街边组
第三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类型是财政全额拨付,申请设立登记时的开办资金为贰佰陆拾三点五万元整。
第四条 本单位的举办单位是威宁县教育局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五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实施初级中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第六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初中教育及相关社会服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举办单位,举办单位授权,法定代表人可以行使一般性决策职能。
第八条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
(四)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五)决定拟任法定代表人人选;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