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公立医院章程
公立医院章程
如何制定公立医院章程?那么,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公立医院章程相关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公立医院章程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单位的名称是xxxx医院。
第二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了病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省民政厅;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xx省卫生厅。
第五条 本单位的住所地是xx省xx市官渡区关上关通路57号。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举办者是黄传贵。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3000万元;出资者:黄传贵、刘家鸣,金额:黄传贵2000万元、刘家鸣1000万元。
第九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内科、肿瘤科、中医科、检验科等科室。
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7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1/3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
第十三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四条 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指定的副理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 章程的修改;
(二)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第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十八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本单位院长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本单位院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 本单位设立监事1人。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二十一条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
本单位理事、院长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或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
(二)对本单位理事、院长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院长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黄传贵。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经费来源: 。
(一)开办资金;
(二)政府资助;
(三)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 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八条 执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二十九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条 本单位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终止和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六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清算期间,不进行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单位应当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七条 本单位自登记管理机关发出注销登记证明文件之日起,即为终止。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2010年3月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2篇:公立医院改革
2010年2月23日下午,卫生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主要内容:一是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加强公立医院规划和调控,优化公立医院结构布局,建立公立医院之间、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
二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举办公立医院的职责,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三是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政府办医主体,科学界定所有者和管理者责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等为核心的多种形式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医院院长激励约束机制;
四是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分配激励机制;
五是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合理调整医药价格,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补偿,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六是加强公立医院管理,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院服务; 七是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和经济运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对公立医院的监督作用;
八是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九是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16个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名单。东部地区有辽宁省鞍山市、上海市、江苏省镇江市、福建省厦门市、山东省潍坊市、广东省深圳市等6个试点城市;中部有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安徽省芜湖市、马鞍山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鄂州市、湖南省株洲市等6个试点城市。西部地区有贵州省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陕西省宝鸡市、青海省西宁市等4个试点城市。
1.武汉市积极探索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合作的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机制。市、区卫生局及公立医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公立医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还进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常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建立资源有效利用机制。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完善管理规范、强化医疗规范、加强护理规范、“加强三室一科”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及开展规范化;建立资源有效利用机制。武汉市公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联合开展“日间手术”项目,积极推进双向转诊;通过探索建立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慢性病防治模式,积极推进慢性病管理;建立财政支持机制。按照每托管1个优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给予10万元、优良8万元、合格5万元的标准,每年投入约200万元)
2.鞍山试点“临床路径”标准化治疗帮患者减负开展“临床路径”治疗试点工作,首批确定了“急性单纯性阑尾炎”等15个病种。“临床路径”就是患者到医院看病时,只要符合“临床路径”病种,今天开什么药、打什么针、明天做哪些检查、什么时候动手术、多少天出院,只要病人在治疗过程中无变异情况,都必须按“标准化”治疗流程来执行,同时明确了医生给患者开药的标准,超标准的药不能使用。2011-0119
3,江苏镇江: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医疗集团“连锁店”统一品牌、统一服务质量,这样就能彻底改变患者的就医模式,让患者大病到医院、小病康复到社区镇江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联系城市以来,组建了以资产为纽带的康复医疗集团和以技术为纽带的江滨医疗集团,两大医疗集团分别整合了市区相关的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成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市政府委托卫生局履行公立医院出资人职责,实行管办分开。目前,两个理事会和两大集团已走上正常运行的轨道。
4.洛阳新招迭出“问诊”公立医院
医院和医生交纳风险抵押金,医患纠纷由第三方调解,若需赔付直接从抵押金里(风险抵押金由两部分构成,包括医院在职人员所交纳的部分和从医院年度业务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的部分。每个医院抵押金的起步标准为上年度业务收入的2%,以后每年按业务收入的1%增加,逐步达到医院年收入的5%~10%。医院领导及职工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应从本人交纳的抵押金中扣去应承担的经济责任部分,并在3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补交到位。)
5.银川改革试点:“二级医院”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以上2011-01-19)
县医院是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2011-01-20
2011-04-18 群众看病负担过重,医院经营机制改革等核心问题都是公立医院改革绕不过去的“坎儿”。
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是医疗体制改革因为公立医院管理体制上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导致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无法得到彻底解决。
我国优质医疗资源严重不足,配置不合理,也是影响公里医院改革取得突破的主要瓶颈。据统计,在我国每一千人中,执业(助理)医师为1.75人,配置水平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相近。但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只占42.4%,县级医院只有19.4%,优质卫生人才资源集中在城市公立医院。
2011-08-12组建医疗集团,改革法人治理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两大重要举措,对于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具有重大意义。镇江以集团化为载体
一、集团化改革的主要成效
(一)医疗服务成本明显下降。2010年,两大医疗集团门急诊人次391.83万人次,同比增长3.47%;出院人次9.84万人次,同比增长6.45%;业务支出增幅低于业务收入增幅1.23个百分点;平均医疗成本费用率比上年下降2.26个百分点;百元医疗收入耗材同比下降2.14元。
(二)群众就医负担明显降低。2010年医疗集团平均药占比39.34%,同比下降1.3%;门诊均次费用136.57元,住院均次费用9747元,均为江苏省最低。患者住院自费比例同比降低3.47%。统帐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结报比87%,建立自费医疗补充保险,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40%;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运行,住院实际补偿比45.96%,县乡两级制度内结报比62.83%,位列全省第二。
(三)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四)医务人员收入明显提高。2010年医院职工人均年收入6.7万元,增加5123元,增幅8.28%;专家型人才年收入高达40万元,增幅33.3%。
6.神木县坚持五破五立新思路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2009年3月以来,神木县实施的“统筹医保资金,统一报销标准,全民应保尽保,财政足额补助”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这项被称之为“全民免费医疗”的改革以其“全覆盖、高标准、无差别、易操作”的特点彻底打破了城镇居民、农民的二元身份界限,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障的城乡一体化。2011-08-30
法国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启示: 第一,医疗服务体系改革受到筹资体系的深刻影响。首先是经济社会发展使居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增加,然后是医疗服务筹资系统改革,并带来医疗资源配置的变化,医疗服务筹资通过支付系统影响医院行为,推动公立医院的改革。而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容一般是改革治理
第二,以立法为形式不断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改革是一个持续性话题,法国以立法为主导的一系列改革措施明确了各阶段公立医院改革的主要方向和措施,确保整个改革进展方向一致,不走回头路。第三,公立医院改革要从本国历史和国情出发。法国的社会经济情况与英国和德国比较相近,但它并没有照搬英国和德国的模式,而是结合自身公立医院发展的现实情况和社会文化要求,设计出符合自己的医疗模式。中国建国六十年来建立起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体 第四,多方利益集团协商的公共治理机制。法国在公立医院治理中大量使用多利益相关方协商和投票的机制,比较容易使各利益集团达成一致意见。在国家决策层面,对于医疗保险费用征收比例的确定、医 第五,政府税收和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构成稳定的医疗费用筹资机制。法国以税收形式投入社会医疗保险的经验表明,随着国力和政府财力的增长,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可以逐步以税收投入取代固定金额投入,这将有助于解决筹资的可持续性问题。为了在增加投入的同时提高效率,7.东营市探索实行“四个分开”重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8.四川省人民医院在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的过程中,改革护理服务模式,突出各临床科室的不同特色,结合收治患者和疾病特点,积极建设科室文化,树立服务品牌,为患者提供全程、连续、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9.芜湖第一次“医药分开”情况介绍2012-02-17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切断“医”“药”利益链。2008年1月1日,市属8家公立大医院正式启动医药分开、药品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成立药管中心,8家医院药剂人员人事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全部划转至药品管理中心管理,完全切断药品及药剂人员与医疗机构的利益关系;药房改名为药品调配中心,其人员工资由市财政按定额补助方式纳入预算。药费由医疗机构代收,药管中心按时与医院进行核算及财务结算。药管中心通过实施药品网上招标、网上采购,切实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保障用药安全。降低药品加成率,网上招标的药品价格一律控制在加价10%的范围,并将药品加成收入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年终根据考核结果,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全额用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
二是建立健全阳光操作运行机制。芜湖市建立药品采购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并以制度加以规范。由8家医院院长联合组成管理委员会,集体决定药品的采购等管理事宜;执行权在药管中心,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药品,实行对药品配送中心的管理和监督;由市监督局、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审计局、政府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组成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监督权。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医药分开工作保障机制。为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市财政从五方面加大对公立医院的直接投入:从2008年起,市政府连续5年每年新增不少于5000万元的投入,作为8家医院的建设资金;将卫生系统约2000余名离退休人员全部剥离进社保,并确保每年财政投入的卫生事业经费约4000万元不减;
四是推进制度建设,强化考核督查。
(二)取得成效
2010年,通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价格下降31%,间接让利6944万元;药品加成比例下降5个百分点进行销售,8家公立医院共销售药品3.57亿元,直接让利于群众1626万元,两项合计减轻群众药费负担8570万元。三年来,市属8家公立医院平均药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其中规模最大的市第二人民医院2008年药占比为43.05%,2009年为39.45%,2010年为38.48%,2011年上半年为34.5%。几年来,芜湖市累计减轻群众药费负担1.6亿多元。
二、第二次“医药分开”情况介绍
一是将药剂科回归医院管理。这并非“穿新鞋走老路”,而是对医药分开客观规律认识上的升华。药品销售仍然与医院收入无关,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医院仍然不“卖药”。临床药剂事业得到发展,药剂人员的职称晋升、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等问题在医院管理中得到妥善解决,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强化了药剂人员为临床一线从事药事服务的职责。
二是遴选药品配送企业,从源头根除药品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芜湖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决定面向全国邀选药品配送企业3家,要求注册资金为3000万,2010年药品年销售额达10亿元以上。最终遴选的三家配送企业承诺让利20%给芜湖市政府,用于弥补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这一举措同时也挤压了药品配送企业用于回扣、营销等工作的资金。
三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采取“一升一降一增一兜底”的补偿思路,增加医务人员的劳务收入,体现医生的劳动价值,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一升”是指适当提升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一降”是指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的费用;“一增”即增设药事服务费;“一兜底”明确各项补助不足弥补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收入时,由财政兜底。
四是再造与供应商链接的物流管理体系,挖掘出“第三方利润源”。芜湖市充分借鉴上海市闵行区重塑药品现代流通方式的经验,于2011年10月启动药品供应链信息系统建设,构建药品采购供应和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医院、配送商和药管中心的互联互通,通过对药品配送业务流程再造,实现药管中心对药品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同时实现网上结算、自动补货、条码管理等,减少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芜湖市的实践充分说明,医药分开改革没有成功经验和现成模式,只能“摸着石头过河”。惟有以让群众得实惠为改革宗旨,分析形势,掌握规律,大胆探索,敢于创新,遇到困难勇于调整,才能不断闯出新路。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2012-06-15 一 改革补偿机制 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发挥医疗保险补偿和控费作用。县级医院要提供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相适应的适宜技术服务,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药服务。
(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合理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三)规范药品采购供应。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建立药品(含高值医用耗材)量价挂钩、招采合一的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四)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
二改革人事分配制度
(一)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二)深化用人机制改革。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
(三)完善医院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加强人员绩效考核,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三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
(一)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二)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相互分工协作的运行管理机制。
(三)完善绩效考核。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各地要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第3篇:公立医院何去何从
公立医院何去何从? 《新方案》似乎要出台了。不管《新方案》何时出台,有一点是肯定的,《新方案》即使出台,全面的医改不可能即刻开展,陈竺在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已经作了明确的表态:今后三年的重点是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五项工作。对于公立医院何时开始全面的改革,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似乎再告诉大家近期将出台的医改意见和五项重点医改实施方案将选择一些基础条件比较好,有代表性的地区进行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言下之意就是说,试点是“有条件”的,等试点经验总结之后再全面推广,如果试点失败呢?没有下文,应该是胸有成竹,毕其功于一役。当然,若是失败了,也就三年,另起炉灶,再三年。
既然我们将医改当着一场战役,把公立医院的改革放在及其重要的
第4篇:公立医院改革
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部署了2012年公立医院改革的六项重点工作。
——以支付方式改革为突破口,破除以药补医,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在购买服务的格局下,在总额控制下实行按病种、按疾病分组、按人头等支付方式改革,同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渐进式地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理顺激励机制,并使价格调整与医保支付相衔接。要落实政府财政投入政策,确保公立医院轻装上阵。
——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性的机制。要加强对医疗质量的监管,对医疗费用总体水平有所控制,要更加充分地发挥新农合“一手托两家”的制度优势,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医院改革要把握3件事,一是通过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加大政府投入等方式,破除以药补医。二是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并将其能力水平作为改
第5篇:公立医院改革内容
在国务院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 明确指出公立医院改革2009 年开始试点, 2011 年逐步推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新医改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属于医改的“大头”,公立医院改革得好不好,直接关乎医改成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必将遵循大医改的基本原则和推进规律, 并应自觉融入于大医改之中, 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发展之路。
“医药分开”首先是药价的高低与医生收益的分开;其次是住院药房与门诊药房的分离,医生应以诊断、开方、手术、治疗的医疗行为获得收入,社会药店应以销售药品和合理用药咨询服务赚取利润。医药分开坚持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切断医院、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商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破除“以药养医”的弊端和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