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通知

精品范文 时间:2024-01-23 07:12:3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市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通知

市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通知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并使用通知的人越来越多,通知是机关对内部单位或平行机构,所发出之洽办或告知事情的文书。那要怎么写好通知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市区高危行业安全检查通知,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爆炸事故,给经济和社会造成严重影响和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对此,市长要求各区市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管理,严格排查,严防此类事故发生。为认真落实市长指示,汲取事故教训,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8月2日至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重点

此次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化工、烟花爆竹、市政管网、民爆器材、锅炉压力容器等易发生爆炸事故的单位和重点部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迅速行动。各有关单位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镇政府)要立即部署,迅速开展大检查活动。领导干部要亲自带队,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和本辖区内所有高危企业和重点部位的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对所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

1、危化品企业检查。安监、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及化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要深刻汲取南京“7·28”泄漏爆燃事故教训,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化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当场解决。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成企业停产整改,并制定严密的整改方案,限期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发改局要抓紧制定和完善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门区域。所有新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在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建设。市安监局要进一步加强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要督促化工企业严格执行“41条禁令”和动火作业制度,加强对进入厂区车辆的安全管理,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厂区周边要立即划定安全管制区,严禁一切动火、电气操作和车辆启动。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操作规程、通风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准备。特别要认真抓好老化工企业、老装置、老罐区、老管道的监督检查,凡是超过设计年限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要坚决报废。

2、特种设备和市政管网检查。市质监局要以防止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为重点,加大督促企业履行安全义务的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黑设备”。城建部门要以防止泄漏爆炸事故为重点,对全市市政公用管网进行拉网式排查,对燃气管道和供热管网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治理,并强化对煤制气、液化气、天然气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同时,要切实加强建设施工过程中对危险品管道的安全防护。要督促化工企业绘制与实际相符的地下管线图,及时通报市城建局和有关施工单位,并做好地上标识和警示标志,加强防护。在化工企业内部进行建设施工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确认地下有无管道,坚决杜绝盲目施工、违章施工。城建、质监部门要对城区内的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进行全面摸底检查,掌握管道的规划设计、使用寿命、安全性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基础资料,管道沿线要设立防护标识,明确监护责任。在城市拆迁和对地面开挖过程中,城建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施工队伍必须首先确定地下危险品原料输送管线的准确位置,坚决做到“先确认、后施工、未确认、不开工”。

3、民爆器材安全检查。市公安局要督促落实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爆炸物品运输、储存、领用、使用、清退等环节环节的安全管理措施;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矿山非法违法生产活动的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制贩、使用爆竹物品等违法活动。

4、烟花爆竹检查。市安监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对已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网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零售经营网点布点是否合理,存放数量是否超量,消防器材和警示标识是否完备,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等,严防出现集中、连片和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问题,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安部门要继续对重点村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巡查,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行为。公安、安监部门收缴的非法制贩、假冒伪劣和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及时组织销毁,严禁长期或者大量存放形成重大隐患。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进行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要严格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安监、城建、公安、质监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重点工种人员的教育管理,强化知识技能培训,做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切实提高企业全员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强危害辨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五)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部门、各镇政府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参与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同时,各镇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开展检查情况要于8月15日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由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

第2篇:市区房地产市场检查通知

市区房地产市场检查通知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还是对通知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区房地产市场检查通知,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迸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和目的

对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建设的“两区一村”改造、农村住房建设等项目进行检查。以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为出发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解决目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检查的内容

(一)是否在城市规划区内集体所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房地产项目规划和调整容积率的行为;是否严格按规划要求进行房地产项目配套建设;

(三)是否存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预售商品房,是否以内卸借款、内部集资、内外部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及违规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是否存在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逃避商品房顸售资金监管、擅自挪用预售资金、虚假交易及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五)是否存在委托未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产经纪机构代理销售的行为。

三、检查的方式

本次全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具体开展对全市房地产市场的执法检查工作。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分别成立相应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覆盖所有房地产项目,要对开发企业的在建项目按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按照管理权限划分,市属辖区内房地产在建项目由市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区县辖区内房地产在建项目由区县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区县检查结束后,市联合检查组对区县检查情况按照项目数量30%的比例进行抽查。

第一检查组由市住房城乡建局副局长任组长,第二检查组由市房管局副局长任组长,第三检查组由市房管局副局长任组长,各组成员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

此次检查分为自查、检查、处理和总结三个阶段,时间从年1月1日—2月25日。

(一)自查阶段(年1月1日—1月10日)。各区县、高新区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整玫,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和区县在建项目台帐于年1月10日前报市检查组。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要针对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和在建项目台帐于年1月6日前报市检查组。

(二)检查阶段(年1月11月—1月25日)。检查组听取受检区县检查情况汇报,核查有关材料,并对抽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市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检查,先由企业负责人介绍情况,然后对在建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开发企业、检查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当场做好相关调查取证,按行政处罚程序下达执法文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教育,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理和总结阶段(年1月26日—2月25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各有关部门按照执法权限进行立案处罚。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按以上要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市检查组,对区县未按以上要求处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市检查组将直接介入处理。检查结束后,对执法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由有关主管部门整理和汇总相关材料,针对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有关政策的建议及整改方案,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关于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分别立案处罚;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开发企业,在立案处罚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以下处理:

1、限制参与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

2、吊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3、各金融机构不予发放开发项目贷款;

4、不子审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网土合同下载和房产证登记,并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公开予以曝光。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房地产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并研究确定处理意见。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直责组织联合检查工作。各区县、高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于年1月5日前将机构设置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高危行业安全岗位职责(精选4篇)

第1篇:高危行业企业典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附件2:

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典型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参考样式)

本参考样式列出了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典型岗位人员应履行的、最基本的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下同)职责。

一、煤矿典型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矿井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和汇报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通风、瓦斯有关规定,不空班漏检;

3.对分工区域内通风、防尘、防火、防突、瓦斯抽放、安全监测及“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

4.检查和汇报分工区域内的通风、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等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加强与施工队班组长、放炮员联系,严格执行放炮制度;加强与施工单位电工联系,进行风机切换试验;

6.分工区域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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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行业安全检查

供热行业安全检查

一、供热行业安全管理内容

(一)供热安全隐患。对热源、管网、换热站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安全隐患检查,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尤其是锅炉、一级网等易出现问题且影响大的环节要作为排查重点。要全面细致查看燃煤储备情况,确保燃料足量储备;检查设备维修检修情况,确保检修维护到位、制度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

(二)供热应急工作。检查供热应急准备情况,重点查看是否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抢险组织机构,是否购置储备了各项应急抢险所需的备品、备件,是否开展了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应急抢险措施和抢险人员是否满足快速响应和紧急处置的需要。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本次供热安全隐患排查暨供热应急工作检查工作,采取供热企业自查、区级(大企业)检查、市级督查,新闻媒体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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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高危行业工种操作规程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2、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缆、电机、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电机温度时,先检查无电后,再以手背试验。

3、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和电焊机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设备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5、部分停电作业,当临近有电体距检修人员0.9米以下者,须用干燥木材橡皮或绝缘材料作可靠的临时遮拦。

6、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场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场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并要有人扶住梯子。

8、发现设备任何导电部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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