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精品范文 时间:2023-12-11 07:13:4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下面是通知的详细内容。

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办),各银监局,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

为有效破解农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于2015年启动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成立了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指导委员会)。按照《财政部农业部 银监会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21号)要求,经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农业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农担公司)已经成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也扎实推动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农担公司)组建,稳步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运营,取得了积极进展。当前,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处于搭框架、构体系、建制度、明规矩的关键阶段,为加强指导、明确政策、强化要求、健全机制,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政策性定位

(一)坚持体系政策性定位。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政策性支持、市场化运作、专注农业、独立运营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财政撬动金融支农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省级农担公司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开展业务。在推进省级农担公司组建和运营过程中,各省要准确把握农业信贷担保专注服务农业、专注服务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政策性定位,确保农业信贷担保贴农、为农、惠农,不脱农。

(二)严格界定政策性业务标准。省级农担公司政策性业务实行“双控”标准。一是控制业务范围。服务范围限定为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二是控制担保额度。服务对象聚焦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对适合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地区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省级农担公司符合“双控”标准的担保额不得低于总担保额的70%。

(三)加强政策外业务规模管控。省级农担公司不得新开展任何非农担保业务,政策性业务范围外的农业担保业务也应谨慎开展,并优先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且单个经营主体在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特别是对跨行业、混业经营的龙头企业要加大风险识别,严格控制担保额度和业务规模。省级农担公司要对政策性业务、政策外业务实行分开核算。

二、明确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财政支持政策

(一)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将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余额、单笔担保额度、政策性担保规模占比、绩效考核等情况,作为分配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中支持适度规模经营方向的测算因素。各省在中央政策要求框架内,应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和要求。省级农担公司开展的非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和其他混业经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的农业信贷担保业务,不享受中央财政补助政策。

(二)实施担保费用补助政策。各省可在省级农担公司按照市场化运营成本费用确定的担保费率基础上,给予符合“双控”标准的政策性业务适当的担保费用补助。原则上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担保费率补助不超过2%,对其他符合条件的主体不超过1.5%(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不超过2%)。财政补助后的综合担保费率(向贷款主体收取和财政补助之和)不得超过3%。具备条件的省级农担公司如开展财务咨询、技术服务、市场对接等增值服务,在综合担保费率不超过3%的同时,要确保农业贷款主体实际承担的综合信贷成本(贷款利率、贷款主体承担的担保费率、增值服务费率等各项之和)控制在8%以内,如基准利率调整,按据实增减数对8%予以调整。

(三)实施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各省根据财力情况,可在综合考量省级农担公司政策性担保业务余额、担保资本金放大倍数、单笔担保额度、风险管控等指标基础上,结合其是否违反相关政策性要求的扣分处罚因素,制定担保业务奖补办法,对满足一定条件的省级农担公司给予一定比例的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建立省级农业信贷担保系统风险资金池、风险代偿或转增资本金规模等。

(四)落实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从农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现行规定享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符合条件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

三、扎实做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省要加快省级农担公司组建进程,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设机构体系和个性化监管机制,及时研究出台与本省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相适应的担保项目自主发现方式、项目决策办理、财务资金监管、风险评价防控等制度。

(二)确保省级农担公司的独立性。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是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一部分,各省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省级农担公司做到法人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考核独立、管理独立,直接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绩效考核。暂时采取挂靠方式组建的省级农担公司,要制定脱钩时间表,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从母公司脱钩。

(三)加快基层服务网络建设。为实现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等重点服务对象有效对接,省级农担公司要尽快将相应的机构、人员和业务下沉,原则上采取设立办事处或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方式,逐步将业务分支机构建在市县、基层,并将其作为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受理的主体,2017年年底前基本建成贴近主体、覆盖全国、紧密可控、运行高效的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体系。

四、充分发挥国家农担公司的作用

(一)明确主体职能。国家农担公司面向省级农担公司开展再担保业务,要按照市场化运营原则,合理确定再担保费率、再担保补偿比例等条款,确保自身经营可持续,再担保业务范围仅限省级农担公司开展的政策性担保业务。国家农担公司应根据担保体系运行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再担保业务规则,报全国指导委员会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中央财政对国家农担公司的支持政策另行制定。

(二)发挥指导作用。国家农担公司应向省级农担公司提供人才培训、政策咨询、信息体系建设与共享、业务创新指导、银担合作指引等方面的服务,并向全国指导委员会提供研究决策支撑。国家农担公司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农业信贷担保数据信息系统,逐步形成信息化、大数据、实时更新、动态监管的数据系统,并根据不同层级的授权,做到开放公开。信息系统有关数据将作为中央财政测算相关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

五、切实加强省级农担公司能力建设

(一)及时开展业务。各省要推动省级农担公司尽快从机构组建转入实质性运营,切实发挥担保资金的杠杆作用,防止资金沉淀。要督促省级农担公司制定和细化时间表,明确工作进度,确保组建挂牌后6个月内开展实质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并逐步扩大业务规模。

(二)加强能力建设。省级农担公司要注重引进一批懂财政、懂金融、懂农业、懂市场、讲诚信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通过专题培训班、人员交流锻炼等方式加快培养一支既扎根农村、热爱农业、了解农民,又熟悉信贷担保业务的基层专业化队伍;针对当地政策性业务范围内的农业产业特点,开发一批以农业项目种养周期、经营周期和能力、性格人品特征、家庭构成与诚信记录、日常开销特征等“软信息”为主进行风险判断的信贷担保产品,完善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尽快形成与省级农担公司治理相适应的业务发展机制,不断提高自身信贷担保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宣传农业信贷担保业务的好典型、好模式、好经验,让广大农民知晓、了解、享受到农业信贷担保服务,促进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形成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拓展业务深度。省级农担公司要全面开展对本省农业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等情况的统计分析,提升发现项目的能力和水平,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要充分调动整合农业部门、龙头企业、互联网金融、产业链金融以及行业协会、联合会等组织的管理、技术和信息资源,可依托农业部新型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不断探索创新接地气、可复制、易推广的担保业务模式;要积极开展资产评估、财务管理、资产经营管理、市场对接等咨询服务和辅导,通过建立符合农业产业特征的信贷担保风险甄别机制、加强担保后期经营技术信息服务等途径,实现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降低担保代偿风险的双赢局面。

(四)强化风险管控。各省要落实全国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参照银行业风险控制标准,建立多层次的'代偿风险预警机制,对代偿比例超过预警值的公司,要采取暂停新增担保业务、公司改组等措施,改善公司的风险管控能力,优化业务模式,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省级农担公司应当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按照规范程序、灵活服务的原则,加强对担保项目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努力实现可持续经营;要基于自身市场风险判断开展担保业务,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防范的辨证关系,从项目初始发现、尽职调查、风险评价、担保产品匹配、担保后管理、风险化解处置等方面,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队伍的培养、管理和监督,牢牢把握农业信贷项目主动权,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农业担保风险;要建立担保业务和风险防控统计报告制度,按季度向本级财政部门报送担保业务和代偿风险统计报告,并抄送本级农业部门和国家农担公司,各省财政部门和国家农担公司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六、加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监督考核

(一)分级开展绩效考核。全国指导委员会负责对国家农担公司进行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银监部门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对省级农担公司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国有资产保值、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拨备覆盖率、代偿率、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人才队伍、信息系统、企业文化建设和优质服务等可持续指标,以及担保户数、政策性业务比重、担保业务规模、放大倍数、产品创新等政策性指标,国有资产增值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性指标作为参考性指标。各省应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补助资金、确定担保公司薪酬规模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2017年是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打基础的关键一年,要将省级农担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拓展情况、政策内项目比重等作为2017年考核重点,相对弱化资本金放大倍数等指标比重。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财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出资人的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形成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内部监督、主管部门外部监管、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行业监管、社会力量第三方监督等多层次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依法依规和按照政策要求运行。省级农担公司要接受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依法合规经营。

(三)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省级农担公司挪用农业担保资金,瞒报农业担保风险,虚报、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各级财政、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资金分配、审核等工作中,存在违规分配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完善工作机制

(一)加强工作督导。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要密切配合,逐步建立制度、技术、政策、绩效等多管齐下、相互制约、形成合力的管理机制,并对各省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详见附表),评分结果作为中央财政分配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各省要按照附表格式开展自查,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自查报告情况(包括附表)报送财政部、农业部。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业等部门,加快研究出台担保费用补助、担保业务奖补、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进一步明确农业担保公司主要支持对象、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细化政策要求和支持政策。

(二)细化职责分工。省级农担公司组建与运营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共同负责。财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进行核定、制定财政支持政策,会同农业部门制定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监管、绩效考核和评估工作,建立多层次的代偿风险预警机制;农业部门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优势,推动贷款主体财务规范,提供保后技术指导服务,协助财政部门支持省级农担公司建立分支机构、开展风险评估,配合财政部门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进行核定。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融资担保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日常行业监管。

各省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财政、农业、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等部门组成的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制定细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协调、管理和推动做好省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运营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及措施等及时报全国指导委员会备案。

附件: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评分表 (试行)

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

2017年5月2日

第2篇: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工作汇报(精选4篇)

第1篇:成立信贷担保公司调研汇报

平塘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关于成立平塘县非公经济信贷担保公司

调研情况汇报

根据2008年1月22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为拟建“平塘县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担保公司”,平塘县工商联深入本州的罗甸、荔波、惠水、长顺对开展非公经济信贷担保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体:四个县的信贷担保公司均由工商联(商会)组建注册并已开展业务。

二、四个县注入信贷担保公司的资金额分别为:荔波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50万元)、惠水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100万元)、长顺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200万元),罗甸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100万元)。

三、合作伙伴及贷款比例:四个县的信贷担保公司均与农村信用社合作,荔波存贷比为1:4;惠水、罗甸存贷比为1:5;长顺县存贷比为1:8。

几个县的信贷担保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担保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殖业大户等的短期小额信贷作用较大,快捷、高效,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认识到建立信贷担保公 1

司的重要作用。

为此,我们建议:平塘县借鉴外县经验,尽快拟建平塘县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解决我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殖大户等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平塘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2

第2篇:农业担保公司工作方案

关于促进农业贷款担保工作实施方案

贷款难是制约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为了解决农业融资难题,促进农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鼓励担保公司为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担保公司对农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的,在享受现有中央、省、市有关贷款担保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另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担保奖励。由于农业企业和农业生产不仅要承担市场风险,还要承担自然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担保公司对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业务的,按照经核定的上年度月平均担保余额0.6%的标准给予奖励。

2.风险补助。对担保公司经核定的农业贷款担保风险损失,按照代偿金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

3.税费减免。各级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对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发生地方收取的税费,能减则减,能免就免。

二、鼓励组建农业担保公司

鼓励经济实力比较强、信誉好的企业或联络其他企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自然人,按照“股份合作、法人管理、市场运作、财政扶持”的原则,组建农业担保公司,为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原则上新注册成立的农业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对各县(市、区)依法新注册成立的首家农业担保公司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注册资金在3000~5000万元,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1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注册资金在5000~10000万元,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1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1年内为认定的农业经营者提供月平均担保余额20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新组建的农业担保公司符合免税条件的,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帮助协调解决农业贷款中的困难和问题。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按照非禁即可的原则,降低门槛,简化手续,特事特办。

2.明确资金用途。列入扶持的担保贷款,承贷企业必须是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规模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市级以上示范社,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贷款资金必须用于农业项目。经检查发现担保贷款资金有挪作它用行为的,贷款额度不作为扶持担保公司的计算余额。

3.落实扶持资金。扶持政策中的开办奖励、担保奖励和风险补助由市、县财政各按照50%的比例承担。担保公司于每年的10月份向当地农办、财政局提出申请,经县级农办、财政局初审后报市农办、财政局审定。市财政扶持资金拨付时需附县(市,区)财政扶持资金到位证明。

4.核定担保费率。申请担保奖励的担保业务不得收取咨询费、评估费,收取的担保费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含金融部门上浮利率)或不得高于担保贷款总额的1%。否则,不能享受政府补贴(奖励)等政策。

5.优化信用环境。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大力打击逃债行为,大力表彰和扶持信用

企业,使社会信用环境得以优化,使金融机构放心投贷,安全收回。对恶意逃债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取消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资格及资金扶持。对弄虚作假、抽逃资本、伪造凭证骗取财政资金的担保机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给予处理。

本实施方案试行两年,至2012年,届时视试行情况进行补充完善。试行中如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则相应调整。本实施方案由市农办、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3篇:成立县非公经济信贷担保公司调研情况汇报

ⅩⅩ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

关于成立ⅩⅩ县非公经济信贷担保公司调研情况汇

根据ⅩⅩ年1月22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要求,为拟建“ⅩⅩ县非公有制经济信贷担保公司”,ⅩⅩ县工商联深入本州的罗甸、荔波、惠水、长顺对开展非公经济信贷担保工作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主体:四个县的信贷担保公司均由工商联(商会)组建注册并已开展业务。

二、四个县注入信贷担保公司的资金额分别为:荔波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50万元)、惠水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100万元)、长顺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200万元),罗甸商会信贷担保公司(政府划拔100万元)。

三、合作伙伴及贷款比例:四个县的信贷担保公司均与农村信用社合作,荔波存贷比为1:4;惠水、罗甸存贷比为1:5;长顺县存贷比为1:8。

几个县的信贷担保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对担保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殖业大户等的短期小额信贷作用较大,快捷、高效,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已认识到建立信贷担保公

司的重要作用。

为此,我们建议:ⅩⅩ县借鉴外县经验,尽快拟建ⅩⅩ县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解决我县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种养殖大户等贷款融资难的问题,促进我县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ⅩⅩ县工商业联合会(商会)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第4篇: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与农业农村工作讲话

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动员会领导讲话

在全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动员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月×日)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召开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全县(市、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凝聚合力,共同推动“鲁担惠农贷”在××县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实施农业新旧动能转换和乡村振兴战略注入强大动力。刚才,×同志宣读了县政府关于成立县(市、区)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的通知,×同志传达了县(市、区)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方案》,稍后省农担公司负责同志还就有关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下面,就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我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重大意义

首先,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农村金融仍然是个老大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要在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上下功夫,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为此,中央决定利用财政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资金,注资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XX年5月,成立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公司。按照省政府意见,省农担公司是由省政府出资成立的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不以盈利为目的,主要任务是为农业适度规模经

营主体增信、为银行分险,在银行和农户之间架起桥梁,引导推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今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刘家义书记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必须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着力做好‘整合’、‘撬动’、‘激活’三篇文章”、“撬动方面,要发挥好财政资金的‘药引子’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要发挥省农业发展担保公司作用,尽快推出‘鲁担惠农贷’等产品,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服务,推动担保机构向市县延伸,构建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网络。”我们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好刘家义书记讲话精神,携手省农担公司加快推进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促进实施全县(市、区)农业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

大家一定要推广应用好这项政策,解决好老百姓的融资难题。

组办公室、农业局和省农担公司办事处要组建督导小组,分赴各镇街实地开展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二)要协同做好项目调查评审工作。项目调查评审是“鲁担惠农贷”的关键环节,也是防范风险、确保农业信贷担保政策可持续的关键举措。政银担三方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错位把关,让那些有信用、有能力的人用得上政策、拿得到实惠,同时,决不让一个诚信有瑕疵的人蒙混过关。镇街和村委会要把好项目推荐关,对每个经营主体信息进行全方位审核,确保推荐的项目达标合规。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和合作银行要严格执行调查审核规定,通过信用查询、实地调查等手段,全面了解经营主体的真实情况,严格项目评审,确保担保贷款“借得起、用得好、还得上”。

(三)要大力开展政策宣传。“鲁担惠农贷”是上级出台的惠民好政策,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好政策必须宣传好,才能深入民心,老百姓才能用好用活,才能享受政策带来的实惠。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配合,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墙体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使“鲁担惠农贷”政策家喻户晓。要让广大经营主体了解政策,熟悉业务流程,积极配合做好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要让广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失信寸步难行”理念,知晓失信给社会、给自身、给家人带来的危害;同时,要让广大群众强化“监督失信人员就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全民行动起来,共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要形成推进“鲁担惠农贷”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总协调、总督查、总调度的作用。农业局要切实负责起全县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工作。有关部门、省农担公司办事处和合作银行要主动做好配合。各镇街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镇街惠农贷工作,并建立“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督促各村委会组织经营主体按要求填写信息摸底表。各经管站要加挂省农担工作站牌子,会同有关方面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建档立卡、项目尽调、保后管理等相关工作。经管站长作为 拓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放在重要位置,积极做大发展空间。要树立与客户共成长的理念,强化社会担当,尽可能把贷款利率多降一点,让利于农,同时也提高自身市场占有率。

农业农村工作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会议,讨论咱们村农业的发展情况:

一、关于农村工作

农村工作是开发区的一项重要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工作,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一次直接指导农村工作,就如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指导意见,这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具体化方案,再次把农村工作提升到了更高的高度,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村工作。下面,我就农村工作讲两个问题。

(一)、XX年农业农村工作回顾

XX年,在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各项农业政策,开发区的农业农村工作开创了新的良好局面: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逐步增强,“三防”工作任务艰巨但抓出了成效,农民收入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农村社会和谐发展。XX年全区播种粮食面积38850亩,生猪存栏2.3万头,出栏3.48万头,牛出栏0.3万头,家禽出笼21.75万羽,水产品总产量606吨,中药材种植面积0.1万亩,楠竹种植0.05万亩,劳动力转移1.25万人,新增0.05万人,新增农业大户15户,新建(竣工)沼气池32个,新购置联合收割机等农机具29台,克服了6·1特大洪涝灾害的影响,有效扑灭森林火灾5起,抵制了高致病性禽流感、五号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侵害,全区全年农业总产值8508万元,比去年增长7.8%,农民纯收入3660元,增收370元,百雄堂、星剑药业、同星米业、洪冠食品等省市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带动效益明显,全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村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主要体现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工作。

2、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综合工作得到新发展。

XX年,我们加强了对百雄堂、星剑药业、同星大米、天趣茶业、鸿冠食品等农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引导其为带动全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更好服务,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其中百雄堂年生产总值达4700万元,其食用菌产值1450万元,并利用公司+农户的产业模式,培训农民540人,发展210户农户合同生产,公司和农户两得利,取得了良好的效 果;鸿冠食品从开工建设到投产只用了4个月时间,建成了娄底甚至湖南 坪街、西坪路、洪冠街等道路绿化70000m2,完成了机关主体绿化工程的施工,全面提升了园区形象,同时完成了太和路、新坪街东段、洪冠街东段和群落街东段道路绿化的设计方案制订、评审工作,同时针对娄底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工作,落实好了我区义务植树基地及领导示范基地并挂牌,在江龙滩新造林40亩,完成两处领导绿化示范基地150亩,涟水河河堤绿化 个,引进商品代番鸭4500只,并购置了孵化设备,由大埠桥办事处畜牧站牵头进行技术承包,目前孵化、饲养情况良好,把番鸭养殖做为一个产业即将成为现实。

3、统筹兼顾全局,其他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二)、XX年农村工作要求

XX年是“x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全区农业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开发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发[XX]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以开发建设为中心,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对农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积极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认真做好水利防汛、森林防火及动物防疫工作,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创收能力,扩大农民就业,确保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XX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0.9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60元,人均增收400元。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好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的农业工作

XX年,将继续加强对星剑药业、天趣茶业、百雄堂、同星大米和鸿冠食品等省、市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引导,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促进全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并继续落实粮食直补等“三补一减免”和发展粮食生产、经营的政策,实现粮食增收。同时,要做好绿化苗木、水果、瓜类、特种水产等项目的示范引种工作,发挥城郊农业优势,切实为娄底城区服好务。要继续完成市里下达的沼气池建设任务,提高农村能源利用率,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要进一步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加大农村劳动力输出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引导,扩大农村就业,缓减农村就业压力。要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和规范村级财务制度,缓和农村矛盾。

二、扎实开展以防汛抗旱为重点的水利移民工作

今年要认真搞好防汛抗旱及气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高防汛抗旱能力,确保突发情况时能有效应对。搞好水利建设资金的争取和组织,全面完成市下达我区的水利建设任务。全力确保大埠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安全饮水项目的顺利实施,配合省市争取恩口煤矿沉陷区项目的实施。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水行政执法步入正轨。积极争取移民资金到位,安排好水府庙库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开发,确保库区稳定。

三、大力加强以森林防火和区内绿化为中心的林业工作

第3篇:关于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中国保监会 公告日期 2011-04-11 作者 中国保监会

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一系列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

(一)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主要农畜产品及森林为发展重点,努力扩大保险覆盖范围。要进一步完善保险条款,合理制定费率,配合春耕生产,全力抢抓农时,做好承保工作。要积极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支持政策,提高保障程度

未完,继续阅读 >

第4篇:【保险】关于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2011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11]1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4-1 编辑时间: 2011-4-11 实施时间: 2011-4-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中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做好“三农”工作做出一系列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抗灾减灾以及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促进农业和粮食生产

(一)要突出重点。要坚持以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

未完,继续阅读 >

下载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word格式文档
下载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