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进一步加强老年工作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川府发〔2007〕19号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我省老龄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下有了很大发展。但是在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道德建设、舆论宣传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切实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我省老龄工作新局面,现就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新时期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5年,我省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126万人,占总人口的12.87%,80岁以上高龄老人达115万人。老龄人口基数大、“未富先老”是我省人口老龄化的显著特点。人口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代际利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对完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对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对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事业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老龄工作意识,积极解决当前老年人的养老、医疗、服务等实际困难和问题,让广大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真正体验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建立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服务网络建设,为适应老龄工作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
二、加快建立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努力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
坚持覆盖广泛、水平适当、结构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适合省情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增加各级财政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投入,逐步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快提高统筹层次,完善市(州)级统筹。从法制上规范和防范养老保障风险,完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中小企业为重点,努力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面,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力争在3年内将城镇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步伐。将城市贫困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做到应保尽保。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继续发挥土地养老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衔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着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认真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完善供养制度,提高供养标准,拓宽服务范围,坚持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重点解决好农村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贫困老人的疾病负担问题。稳步推进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老年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和完善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制度,逐步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的长寿补贴金标准。
三、建立健全老年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救助能力和服务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让医疗保险制度能够惠及老年人。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确保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全省农
村居民的总体目标。各级地方财政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做好农村贫困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大病救治的补助工作。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工作,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保障机制。医疗机构应采取继续教育等措施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救助水平,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就医提供方便。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及时主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预防、医疗、护理和康复等多种服务。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快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老龄产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对老年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新建和改建一批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老年活动场所和社会福利设施。2010年,大中城市和县(市、区)要新建或改(扩)建1至2所老年活动中心,平原地区、丘陵地区乡镇、街道应建立老年活动室,盆地周围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的镇要力争建立老年活动室,鼓励、帮助村(社区)建立老年活动站。农村老年人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应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统筹安排解决。加快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形成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紧急救援、心理咨询、文化学习、体育健身、娱乐休闲等的综合性服务网络。在大中城市试点建设“爱心护理院”,逐步实现90%以上大中城市和县(市、区)城区建立1所以城乡养老为重点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目标。鼓励支持乡镇街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代养、寄养老年人的综合服务场所。根据社会需要和老年人自愿的原则,引导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专业技术人员和老干部、老专家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科技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维护社会治安、参与社区建设等社会公益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着力加强乡镇中心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服务功能,逐步开展自费代养业务,扩大服务范围。在老年福利设施的资金和项目安排上重点向农村倾斜。
积极推进老年服务社会化,制定优惠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产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精品旅游线路和服务产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金融、理财、保险等其他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发展,力争2010年末,大中城市和老年人口较多的县(市、区)建设1所示范性老年公寓。
五、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老年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诈骗、伤害、遗弃、虐待老年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和打击损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邪教组织和愚昧迷信活动。“十一五”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适当安排资金用于老年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组织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老年法律援助工作。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中心,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网络体系,抓好社区、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保证老年人获得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司法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对拒绝赡养或虐待父母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认真制定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加强监督检查。老年人进入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时要继续落实好门票减免优惠政策。公交客运部门要为老年人乘车提供方便。依法规范老年人的社会集资行为,农村老年人在承担筹资筹劳方面要酌情给予照顾。各级人民政府在实行百岁及百岁以上老人人均每月不低于100元长寿补贴金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生活补贴制度。研究制定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座城市公交车、城乡贫困家庭老年人去世的丧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的政策。要将贫困纯老
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学费应予减免。
六、积极推进老年文教体育事业发展,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各级文化体育部门要把老年教育、文化和体育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努力加大老年教育投入,加强现有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老年文化和体育事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尚未建立老年大学的市(州)和县(市、区),“十一五”期间应兴办1所老年大学。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办老年学校,力争2010年末全省老年学校在现有基础上增加500所。加强对老年农民的农业技术培训,把老年教育与老年人脱贫致富、维护权益、破除迷信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老年文化市场,倡导基层文化的创新发展,创作优秀的老年题材作品。建立健全基层老年文化体育组织,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基层老年文体活动。加强农村老年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送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加强道德和法制建设,强化全民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意识
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通过开办老年专栏、开设老年节目、办好老年刊物和街头板报、组织文艺演出、开展“敬老宣传月(周)”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老龄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全社会充分了解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家庭、社会和单位对老年人应尽的义务。积极开展社会互助,倡导扶老助困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及时宣传敬老先进典型,营造生活上关心老年人、精神上慰藉老年人、权益上维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八、加强老龄工作组织建设,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需要
县级以上老龄工作委员会是本级政府主管老龄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老龄事业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保证必要的工作条件。老龄办作为民政部门代管机构和老龄委的办事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参谋助手作用。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老龄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老年人口较多、工作任务较重的镇(街道)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服务工作。对从事老龄工作的干部队伍要积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做好老年群众组织负责人的能力培训工作,强化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
九、明确任务,齐抓共管,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老龄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老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快建立老龄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自然增长机制,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通过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敬老模范乡(镇、街道)、敬老模范村(社区)和老龄工作先进单位这个载体,进一步明确老龄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老龄工作责任制,做到任务分工到部门,经费落实到项目。涉及老龄工作的部门要把老龄事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规划,及时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省级部门对省级财政用于发展老龄事业的经费要足额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对策,将公共老年服务设施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合理规划,推进老龄事业与其他社会事业同步发展,确保老年人与其他社会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第2篇:残疾人体育工作意见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残疾人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残疾人体育工作不断发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残疾人体育活动,把残疾人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给予了政策保障。从****年开始,我省组团参加了历届全运会和多项国际重大体育比赛,取得了优异成绩。但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不高,特别是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31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体育对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四)残疾人体育是具有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任务的体育,是我国向世界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舞台。
(五)随着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上海、北京分别成功申办20**年世界特殊奥运会和20**年残奥会主办权,我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呈现出突飞猛进的态势。我省残疾人体育在国内、国际赛场上的表现将直接影响全省建设体育强省总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六)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重大决策,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增加对残疾人体育的投入。
(七)认真实施残疾人保障法、体育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权益。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和残联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全国残疾人体育发展形势制订适合当地实际的残疾人体育发展规划,组织、引导残疾人积极参加体育活动。
(八)积极倡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举办形式多样的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多渠道筹集资金,推动基层残疾人体育的普及。
(九)加强残疾人体育道德作风建设。反对使用违禁药物和训练、比赛中的违规行为,保证残疾人运动员身心安全和健康,维护残疾人体育比赛的公平、公正。引导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发扬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十)表彰奖励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竞赛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残疾人运动员、残疾人体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我省残疾人运动员在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中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顽强拼搏,取得优异成绩。
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
(十一)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总体要求,根据残疾人特点,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自强健身活动。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开发、推广适合残疾人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基层、社区要经常举办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
(十二)指导、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基层残疾人体育的组织方式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体育设施,推广形式多样的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
(十三)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学校体育测试要充分考虑残疾学生的特殊情况,体现人文关怀。
(十四)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开发适合农村残疾人特点的群众性体育项目,引导残疾人参加自强健身体育活动。
(十五)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推动作用。建立完善我省残疾人体育竞赛制度,更多地开展残奥项目,定期举办各级、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引导残疾人积极参与各级体育比赛,推广普及非残奥体育和特奥运动项目。
四、加强残疾人体育队伍建设(十六)建立一支优秀的残疾人运动员队伍和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队伍,促进残疾人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
(十七)加强残疾人体育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工作,建立健全裁判员、分级员等人员管理制度。
(十八)组建省级残疾人运动队伍,积极开展优秀残疾人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拔,建立残疾人体育后备人才资源库,实施梯队建设。提高和巩固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的整体水平。
(十九)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残疾人运动员等级评定办法认真做好评定工作。人事、教育、财政、民政、劳动保障、体育、残联等部门(单位)要采取措施,切实解决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就业、奖励和社会保障问题,保障进入中高等学校的贫困残疾人运动员的助学金所需经费。
(二十)建立残疾人体育项目训练体系。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体育资源,逐步形成以市(州)、县(市、区)长期训练为基础,以省级集训为重点的训练体系,保证对残疾人运动员的长期系统训练。
(二十一)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残疾人体育纳入特殊教育和师范教学计划,认真实施。开展残疾人体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科研水平。
(二十二)加强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省级专业训练基地,结合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特殊性,有选择地作为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以保证残疾人运动队伍的管理、训练、参赛和有关科研工作需要。各地在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将体育训练与康复有机结合起来,设立专门为残疾人体育锻炼和残疾人运动员训练服务的体育设施。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可建立无障碍残疾人体育基地(中心)。
五、营造有利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十三)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普及残疾人体育知识,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社会风尚,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残疾人体育事业。
(二十四)动员社会力量,发挥各自优势,为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提供志愿服务。教育部门要动员和组织学生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活动,在广大学生中培养助残为荣的良好风尚。
(二十五)新建、改造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要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各类体育赛事要为残疾人观众提供方便。公共体育设施要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服务。
(二十六)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赞助、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加强对赞助活动和捐赠资金、物品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3篇:学校工作意见
2013学年学校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和全面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县教育局2013学年教育工作思路药店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研兴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以提升教育质量为目标、注重学校内涵发展,强化规范管理,构建“师德优、业务强”德教师队伍,全心培养个性良好、自主发展阳光学子,努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强化规范管理,狠抓落实,努力提升学校规范化管理水平。
2、争取县教育局支持,不断加大投入,加强学校硬件设施德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争创市绿色学校,市标准化功能学校和省义乌驾驭标准化学校。
3、聚焦课堂质量,提高质量为核心,努力构建“减负提质”学校。
4、重视学生养成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5、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
第4篇: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意见
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意见
各社区党支部: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增强党在社区工作中的影响力和渗透力,保证和促进社区两个文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对加强和改进社区党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把社区党建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建设和管理的任务越来越繁重。特别是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新的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大量出现,原来由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职能趋向社会化,人民群众在社会、经济等领域中的活动趋向多样化,社区已经成为党组织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街道社区党组织积极适应城市改革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