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
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
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某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意见》,结合我委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委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带薪年休假的重要意义
实行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干部职工健康、落实社会公共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关心干部职工生活、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落实好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二、年休假的执行标准
从事全日制工作的干部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年休假的组织实施
(一)委领导的年休假,由委办公室根据委领导的.工作计划,协调安排。
(二)各处室(单位)负责安排本处室(单位)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计划报委人事处备案,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督导落实。休假计划做出之后,干部职工无特殊情况应服从安排。年休假原则上应一次并在一个年度内集中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确因工作原因无法一次集中安排休假的,可分期错时安排年休假或就近休假。
(三)建立年休假执行情况报告和备案制度,各处室(单位)应在每年12月中旬将本年度干部职工年休假执行情况报送委人事处。委人事处汇总后,将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委党组和省人社厅,并在年终进行通报。
四、有关要求
(一)委领导和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并安排落实好本处室(单位)人员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须办理报批手续。因个人原因或未经审批不休年休假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当年度年休假。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年休假:
1.一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的;
2.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XX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工作人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按规定需支付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对未按规定安排干部职工年休假且不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处室(单位),要责令整改。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处室(单位)负责人还要向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检查。
(四)加强年休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委人事处会同监察室每年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执行情况,确保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
第2篇: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XXX镇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镇政府机关、各站所、社区在职干部职工、内聘人员年休假执行本方案。
第二条
干部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
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四条
各站所、社区要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干部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干部职工的休假。
第五条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第六条
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第七条
干部职工休年休假不能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实行替办制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工作相互替办人员不得同时休年休假。干部职工申请休年休假时,休假人应请工作替办人在《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中填写替办意见。各站所主要负责人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干部替办;一般工作人员休年休假期间的工作,由主要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替办。
第八条 休假原则
(一)镇机关、各站所及社区人员一次休假人数不得超过本部门职工总数半数以上。
(二)所有休假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三)职工人数少的站所、社区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分段休假制。
(四)值班期间休假人员必须保证在岗。
第九条 年休假的审批备案
(一)审批备案。干部职工休假一律填写《干部职工休假审批表》。各站所、社区主要负责人的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要领导审批;其他干部休假,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站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及主要领导审批,党政办公室留存;条管站所干部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由主管局审批后,报镇党政办公室备案。
副科级以上干部年休假备案审批按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出现工作交叉的干部职工需同时由交叉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休假。
第十条 本方案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第3篇: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中心股室:
根据《xx市xx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心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
一、实施带薪年休假范围
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
二、实施带薪年休假期限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
三、实施带薪年休假的有关要求
1、各股室要根据工作具体情况,按《xx区政府采购中心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人员的休假时间。除紧急、特殊情况外,各科室均应安排职工休假。
2、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