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食品生产许可指定委托书
食品生产许可指定委托书
兹指定(委托)(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管理机关办理 (名称)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指定(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指定(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第2篇: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指定委托书两篇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指定委托书两篇
下面是小编为你分享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希望能够为大家带来帮助,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如果喜欢就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后续更新吧!
篇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名 称:申请日期:
一、填报说明
1、主体类型按照申请注册登记的类型填写,包括:(1)内资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3)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4)个体工商户;(5)农民专业合作社。
2、本申请书内所称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3、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由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行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工作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业主承担。
4、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中被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5、填写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6、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户籍登记住址,但需在户籍登记住址一栏填写国籍。
7、申请人自愿选择食品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并在□中打√,经营方式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经营项目允许兼项选择。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包括: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证明。
二、需提报的各项申报材料并按以下内容排列
(一)新办
1、申请人签署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2、《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
5、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住宅性质的房屋需提交不扰民保证);
6、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明;
7、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8、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
9、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出资人签字或盖章);内容应包括食品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食品贮存运输制度等;
(二)变更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与变更食品流通许可事项相关的材料:
(1)变更名称的,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下列材料:
①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房产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②新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工具清单和操作流程文件;
③食品经营者超出许可机关辖区变更经营地址的,应当在原许可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凭准予注销许可通知书到新辖区重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变更负责人的,提交下列材料:
①登记机关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或变更后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或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负责人的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②变更后的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③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办理变更负责人,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变更负责人的应当将原证注销后重新申请。
(4)变更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的,应当提交与申请变更的经营方式和经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工具清单和操作流程文件。
(三)注销
1、《食品流通注销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股份制企业需提供同意注销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签字);
4、《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许可机关受理注销申请后,经审核依法注销《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延续
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申请延期的,应当注销后重新申请。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股份制企业需提供股东会同意延续的决议书;
4、经营场所租赁合同。
(五)补证
1、《食品流通补证许可申请书》;
2、食品经营者遗失《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应当在报刊上(青岛日报)公开声明作废,并提供该报纸原件。
3、《指定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篇二: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兹指定(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办理(名称)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 □ 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指定或者委托的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固定电话
指定(委托)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年月日
第3篇: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6号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局长
毕井泉
2015年8月31日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
第4篇: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 务: 身份证号:电 话: 受委托人姓名:职 务: 身份证号:电 话: 工作单位: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相关事项,在办理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单位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办理终结之日止。
委托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负责人):×(手签)×
年 月 日
同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第5篇: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服务指南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服务指南
一、项目名称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其他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生产许可申请(包括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及变更)
二、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5、《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三、实施主体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核发辖区内(不含瑞金市辖区)【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
第6篇:食品生产许可申请须知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须知
一、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受理范围
(一)江苏省食药监局受理类别
1.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