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写活着的优秀读后感

精品范文 时间:2023-10-08 07:14:3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初三写活着的优秀读后感

初三写活着的优秀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和感想记录下来吧。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三写活着的优秀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他们可以冲破种种既定的条款,做别人认为“特立独行”的事,尽管在与其他人比较时,是那样的与众差别,但是,为了本身心中的那份执着,高兴的去冲破着什么。我为什么活着,那么,我呢?

从沈从文给工夫“画出的肖像”到史怀哲保持已有的成就,甘愿去非洲森林当一名墟落医生,其中的种种让我看到一个个在生命的长河中高兴寻求生命真理的身影。

他们可以改变上天赋予的种种不公,用顽强的意志把生命诠释,尽管目不能视,但是却并不能阻碍他们想象,当我们的想象插上翅膀,即使身体不容许我们跑、跳、走、越,但谁又能拦截想飞的心呢?

他们可以藐视曾经唾手可得的成就,只为了“敬畏生命”就可以把滚滚尘世抛于脑后,把功成名就踩于足下,用整个人生将“生命的意义”诠释得透彻。

如果说,初读他们的工夫是冲动,那么在沉下心来仔细品味后,则是深深的震撼!

自然界,生命的存在可以说是数不堪数,但是对付每一个生命的个别来说,生命却只有一次,独一的一次,从虫豸界的短短几分钟的生命到其他几百年的生命,工夫虽各有差别,存在却是相同的。

也许有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繁衍下一代,任务完成便悄然而逝了;也许有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可以或许更长久的生活下去,以是捕杀、奔跑;也许有的生命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维系整个生命系统的正常循环

那么,我呢?我为什么活着。

二零岁以前的我,生命是怙恃呵护下茁壮成长的时期,二零岁后,生命的掌控渐渐被本身所拥有,曾经想过,却因为没有寻求到什么而不了之。

现在当这些故事贯穿于一起,编写入“我为什么而活着”的篇章后,彷佛那尘封已久的记忆又被摒挡了。

曾想过让本身拥有非凡的学识,却因为懒惰而懈怠了时光;曾想过让本身能发明光辉的人生,却因为胆小而空乏了理想;曾想过让本身把人生走得丰富,却因为失败而生活得单调。我为什么活着。

曾想过的事真的许多许多,为什么真正可以或许完成的却很少很少呢?

和这些非凡的人相比,我缺乏得太多,使我的生命走得云云苍白而缺少。

第2篇:初三活着读后感(优秀18篇)

读后感不仅可以促进我们对阅读内容的理解,也能培养我们的分析和表达能力。读后感的写作过程应该注重反思和思考,不仅要整理和总结自己的思想,还要找到自己的写作风格和特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一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细腻的手笔,优美的感情,将一个个美丽动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这就是《小妇人》。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二

星辰,在空中寂寞的亮着,那点点的冷光,诉说着黑夜:“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战胜黑暗的光明,是生命的坚持。

《活着》其实很简单,它只是讲述了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做的事——活着,或者说更好的活着。

《活着》却又很复杂,它将人们放置在了一个充满苦难的时代里,将“活着”最宝贵的信念,完全地剖析在人们面前:以回忆的姿态,去深刻地体会“活着”,艰辛,本然,宁静。就如林荫下的福贵,牵着老牛,念叨着亡故妻儿的名字,依旧充满感情,仿佛他们从不曾远去。

文章的主人公福贵,一生坎坷波折。当所有的亲人都先他而去,亲情的美好被死亡无情的撕碎,他以一种超乎想象的坚毅与执著活着,没有被厄运打垮,扼住了生存的咽喉。

读过《活着》,看到福贵的亲人一个个死于病痛和意外,生死别离剜割着福贵的心,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由纨绔子弟变成了有坚定信念的人。由主人公的信念引发了我对生命的思考,对活着的感悟。

文中的活着,决不是无目的地延续生命,而是为了心中的信念,将活着演绎为生命的升华,去战胜一切失败,痛苦,永不放弃希望。

为了活着而活着。

当一个人在经历过生死困境,认识到生命的不易,当活着成为一种信念,而非只是想着自己的功名和后人的褒贬时,人们也许就会像福贵那样:独自一人却不孤寂,因为他能从自然中所有有生命的东西身上找到生命的活力,活着的快乐;也许就可以做到,对于自己的过往,那生与死的别离处之泰然,因为活着已成为心中最坚定的信念,看透活着的真谛,不会因生死别离而有所动摇;也许就可以做到夕阳西下,与老牛相依的淡泊、宁静。

活着是一种本能,是生物本源中对生命的敬畏与向往,活着是纯净美好的,是本真质朴的,人就是为了活着而坚定不移地前进,不论前方是黑暗还是光明,是荆棘密布还是鲜花绽放。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在活着本身面前,其他一切都不足以成为理由。

回到现实中来吧,文中福贵的时代早已过去,福贵的生活方式早已不适合现在的社会,我们不可能像他那样活着。我们应该做到保持本心,认清自己的目标,用尽全力去做真正有益于自己和他人的事,创造自己的价值。在一切困境面前,像福贵一样,永不放弃,为了活着而活着。

林荫下,一个瘦小的老人和一头老牛,朝着太阳,渐得渐远。

好好的,活着……。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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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三

书中的主人公祥子刚刚来到北平的时候,是个自由的洋车夫,通过自己的努力买上了车,或用书中的话说:“自己的车,自己的生活都在自己手里。”这时的祥子刚刚来到北平,怀揣着自己的梦想和满腔热血,他只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通过自己的努力劳动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为此他经历了三起三落:第一次买车,拉了几天就被宪兵抓了去,在山中流落了十几天,最后拉着三头骆驼进了北平,卖了35块大洋。第二次攒够了买车的钱却被孙侦探敲诈了去。第三次买车为了葬虎妞又把车卖了。这一连串无情的打击像子弹般让祥子最终丧失了生活的希望,一步步走向堕落。

以前任劳任怨拉车的祥子变成了“又瘦又脏的低等车夫”,还染上了打牌,打架的习气,祥子的人生遭遇让人同情,那黑暗的社会也同样让人憎恨,祥子的命运就是旧社会千万底层劳动人民的命运,祥子的悲剧也就是整个社会的悲剧。虎妞,小福子,甚至他看作圣人的曹先生和他自己,他们都是那个时代底层劳动者的缩影,他们或是祥子生活的映衬,或摆布他,或给他帮助或希望,但没有人能改变他最终的命运。因为那个黑暗的时代,加上他自己的不觉醒,才造就了他最终的悲惨结局,他那可怜又可恨的一生。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优美的文字让我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其中我最喜欢《皇帝造车》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讲述一个叫公孙轩辕的人,一生下来便于众不同,目光如电,闪烁着神灵之气。三个月后就能呀呀学语,三岁时已能言善辨。那时没有车子运东西,要步行。他就发明了带轱辘的车子,还发明了指南车。炎帝族和黄帝族世代通婚,不久便融成为华夏族,我们常把自己称为炎黄子孙。

从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作为一个中国人,要像黄帝那样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所以我要好好学习科学知识,为祖国的建设作出贡献。

对于《史记》,鲁迅曾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作为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的《史记》为何能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在暑期读完“史记二十篇”后,我找到了答案。

首先看这二十篇文章的题目,很容易就发现题目是由人名与“本纪”或“世家”或“列传”组成。其实上述的“本纪”“世家”“列传”,还有“表”“书”都是体例,表示不同类型的文章。如此一来,通过题目,我们就能大概了解文章的内容。例如:《商君列传》,“列传”是记述帝王诸侯以外的人的生平事迹,所以这篇文章是关于商鞅的生平的。能在阅读文章前把握文章的大方向,对我们阅读《史记》犹有意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从历史人物、历史事件中悟出道理。

阅读《史记》,就仿佛进行一次时空的穿梭,回到几千年前体验一趟历史之旅。司马迁用丰富多样的语言,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形象鲜明的历史人物。同时,司马迁也是不偏不倚的。正所谓“人无完人”,司马迁笔下的人物,帝皇将相也好、千古英雄也罢,都有其独特的优点和不可避免的缺点。例如,西楚霸王项羽,虽然他目光短浅、心胸狭窄,最后落得“四面楚歌”的下场,但司马迁也注意到他所拥有的不可多得的军事才能。作者的笔墨恰到好处,在叙述历史事件时也保持着一份难能可贵的理智,没有因融入个人情感而添油加醋。很多着名的历史事件于我的眼前再现,牵动着我的思绪与情感,或因一丝失误而唏嘘感叹,又或因取得成功而兴奋不已。正是司马迁在《史记》中对每一位人物客观的描述,对每一件历史事件详尽的记载,使得包括我在内的广大读者在阅读《史记》时,能得到更加深刻的感受:学习人物的优点,领略成功的秘诀;也要以过去的失败为鉴,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避免重蹈覆辙。正所谓“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完这《史记》二十篇后,我仿佛与古人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交流,确实是受益匪浅啊。

为了能向世人呈现《史记》这部千古名作,作者司马迁付出的心血,除了他自己,我们都不得而知。据说《史记》的内容有一半是司马迁在狱中编写完成的。我能想象监狱中的环境十分艰辛,而他所受的刑罚也肯定不轻,但回头看看纸上的文字,条理清晰、详略得当,还有许多名句、四字词今人仍在沿用。若不是事先知道,谁又能想到这如此大的反差是真实存在的呢?顿时,我对司马迁肃然起敬,对他的心血结晶――《史记》用了另一番感受:不仅是一部历史巨作,也是一部不知融聚多少血汗的典籍。

《史记》的语言、内容、立意都是其成就所在。但我相信,其成就绝不仅限于此,也许我们每读一次,又会发现《史记》的另一过人之处,抑或是得到另一感悟。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心血创作的我国古代第一部通史。书中记述了黄帝以来的传说,商周的史迹,春秋战国时期的动荡。时间跨越三千多年,比较详细地记述了我国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史,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珍宝。

《史记》既是一部史学著作,又是一部伟大的文学著作,开创了我国传记,文学的先河。《史记》中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大英雄,他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塑造中,可以看出他的心非常善良,肯为别人付出。他治理了九条河流,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劳动人民改变大自然的雄心壮志。

我还从赵氏孤儿,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诚、善良、正义;鄙视邪恶,痛恨不忠不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他们。《陈胜吴广》的故事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奴隶推翻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只有6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飞将军李广》写的是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抵抗匈奴进犯,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

司马迁为了完成《史记》,忍受了别人无法忍受的奇耻大辱,受到了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打击,但他还是完成了《史记》,实现了自我生命的最高价值,启发和滋养了一代又一代的文学大师,被鲁迅评价是“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我想每一个同学都应该读读这本书,一定受益匪浅。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史记》,但由于篇幅太长,我先读了汉武帝篇,读完之后,我有一些感想:我先说说汉武帝生命里发生的一些事吧.

在武帝继位前,他排行第九,是不可能当上皇帝的,但是汉景帝却偏偏看上了他,就为他扫清障碍,帮助他成为了一个平安太子,武帝就这样才登上皇帝的宝座.

武帝期间,有一个叫江充的小人得到了武帝的宠爱,而丞相却三翻两次上奏章,让武帝杀掉江充,结果把武帝惹怒了,把丞相杀了.还发现了巫蛊,这就为后来的巫蛊事件埋下了伏笔.武帝是一个迷信的人,发现了巫蛊,武帝就认为有人诅咒他死,于是大发雷霆,灭了丞相九族才停止.但那个小人江充,想尽可能除掉一切与他为敌的人.就对武帝说:“宫里宫外可能也有巫蛊,扩大搜索比较好.”武帝觉得有理,就扩大范围,结果查得连皇后和太子的床都没法放了.

巫蛊是查不清的,只要看见就是杀无赦.所以杀了几万人,后来,居然太子也有巫蛊,太子当然不想被杀,就准备出走.恰好武帝生病了,命江充找太子来,但江充想杀太子,就说太子谋反,结果太子真得被逼反了,最后太子被杀了,但临死前他用兵把江充杀了.

太子死后,有一个叫田千秋的小官,他的任务是看管高祖刘邦陵园,他给武帝上了一道奏章,写道:“儿子玩了一下父亲的兵,打一顿屁股就算了.儿子杀错了一个人,这也不算什么大罪(本文是针对太子).这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一个白胡子老头托梦讲给我的.”这句话说得十分巧妙,田千秋是一个看管刘邦陵园的官,白胡子老头自然是指高祖刘邦了,刘邦的话,武帝能不听吗武帝果然封田千秋为丞相,并十分感激田千秋,后来,武帝来到轮台,写下了罪己诏,这就是有名的“轮台罪己诏”.回来的时候,武帝又得了一个儿子,就是钩弋夫人生了一个男孩儿,取名刘弗陵.当时离武帝之死只剩八年了,武帝开始考虑立谁为太子了,所有人选,接连淘汰,只有刘弗陵,当时立了8岁的刘费陵为太子,但太后仅26岁,就有可能出现女人参政,发生内乱.于是武帝临死前杀了刘弗陵的母亲钩弋夫人.

从这可以看出汉武帝是一个冷酷而又长谋略的人.我们既要学汉武帝的优点,又要避免汉武帝的缺点,为了我们的下一代,我们既要做一个情感丰富,长谋远略,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做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不给坏人留一点情面,不让好人受一点委屈,做到公正无私,让坏人闻风丧胆,让好人拍掌称赞.

想要这样,我们就要从小开始,从一点一滴做起,不能让黑暗的种子发芽,要让光明的小苗茁壮成长!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五

有人爱波涛汹涌的大海,有人爱宁静的湖泊,从小就对一望无际的河流情有独钟,尤其是河里的水。

我经常站在老浮桥上,走在石栏上,俯瞰脚下的河流。每当有风,天气晴朗的时候,河水就能从一定角度反射出天空的颜色。我曾经看到一个淡蓝色的东西在那里流动,是的,流动。湖水可能会把天空中的白云反射得更清晰,更美丽,更真实,就像一面镜子,静止了。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很安全,平静的享受一切,沉迷其中,不敢再去旅行,或者说,不敢再去旅行。

但是河流里的水不一样。

前方是怎样的路?河水也不知道。但无论多么棘手,它都不会抬起来或停留在原地,更不用说后退了。即使岸上的风景很美,它也从未停止前进。

我曾经在老浮桥上看到五六岁的孩子手里拿着花往河里扔,看着河水把花带走。我曾经想过,如果把花扔到海里,它们会瞬间吞噬掉花,然后猛烈地卷起层层巨浪,把悬崖上的大块翡翠砸成尘埃和尘埃,拼命地想把整个世界都据为己有。

但是河流里的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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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六

清明放假在家,再次拿起老舍的名著《骆驼祥子》,读后感触颇多。

《骆驼祥子》整本书中贯穿着祥子的三起三落。一起:来到北平当人力车夫,苦干三年,凑足一百块钱,买了辆新车。一落:连人带车被宪兵抓去当壮丁。理想第一次破灭;二起:卖骆驼,拼命拉车,省吃俭用攒钱准备买新车。二落:干包月时,祥子辛苦攒的钱也被孙侦探搜去,第二次希望破灭;三起:虎妞以低价给祥子买了邻居二强子的车,祥子又有车了。三落:为了置办虎妞的丧事,祥子又卖掉了车。祥子的命运就是一部三步曲“积极进取——不甘失败——自甘堕落”。

文中的祥子,他来自农村,老实,健壮,坚忍,如同骆驼一般。他自尊好强,吃苦耐劳,凭自己的力量挣饭吃。但最后,因为经历了三起三落的经历,祥子他已经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变成了一个麻木,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祥子,一个曾经是那么要强的头等车夫,最后却还是没有挣扎出悲惨的命运。

祥子的悲剧是当时社会的悲剧,他的“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的愿望最终破灭,带有历史的必然性。当时那个旧社会最容易把活生生的人变成鬼,那个旧社会它就是不让好人有出路。

文中有许多妙语佳句,敲出来与大家共享:

雨下给富人,也下给穷人;下给义人,也下给不义的人。其实雨并不公道,因为落在一个没有公道的世界上。

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情种”只生在大富之家。

经验是生活的肥料,有什么样的经验便变成什么样的人,在沙漠里养不出牡丹来。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七

当我第一次看到书《骆驼祥子》时,我以为老舍先生对骆驼感兴趣。而且应该有特别情愫吧,不然他为什么可以单写一个骆驼而写出一本书。后来听同学解释到:这并不是一本写动物骆驼的书,而是一个生活得像骆驼一般的名叫祥子的车夫的故事。像骆驼一般的车夫,他的生活是有多辛苦啊,我还没有翻开书便忍不住感叹。当我翻开书后,便深深地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或许我并不是被情节吸引,而是被祥子这个人物本身所吸引。

祥子是生活在旧时代北京的靠拉洋车生活的小伙子。他身体健壮,勤劳,善良,忠厚,没有什么恶习,有一个积极进取的理想:买上一辆属于自己的车,自己拉自己的车。然而经过几年的奋斗,买上了一辆自己的车,却被士兵抓去,连人带车一起扣下了。祥子靠着自己的智慧逃了出来,并带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五块大洋,他没有放弃理想,仍继续奋斗,要买上车。

天又有不测风云,虎妞怀孕了,正在祥子愁眉之际,他所有的积蓄又被孙侦探骗了去只剩下曹先生给的五块钱。虎妞和自己的父亲闹翻,和祥子结了婚。之后,祥子发现虎妞根本没怀孕,紧接着,虎妞真的怀孕了。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八

你们毕业了,却把我留在了这个夏天。

在没有你的日子里,一切都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我想,这就是老天安排的么。不,是命中注定。我爱这个班级,老师,同学。

让眼泪流回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我开始学会伪装自己,故意避开与曾经那些和我有关的人和事。

随着年龄的慢慢的增长,我渐渐的发现,人生不过是一场旅途。想要看更多更美的风景,就必须脚踏实地的`往前走。即使那不是我想要的。

时间像流水般走过,我的心就像时间一样,渐渐的成熟了,感悟了。

我爱他。就像爱自己一样,又何曾对人说起过呢。

想留在那过去的童年里,无知的,幼稚的世界。那个曾经为我而闪耀的世界。

有人说,世界很小。我说,世界很大。大的让我没有理由去追寻我的梦。

我避开了城市的喧闹,来到了我的小小世界里。因为这里没有人世间的杂碎的事,也没有我心最深的记忆,这样的世界,我很喜欢。

青春原本就是一场玩不起又输不起的游戏,十五六岁的我,开始进入了这场游戏里,我不能让自己输得太惨,因为还有人,在等着看我的笑话。

就这样,让一切烟消云散,留下最深的记忆。

我早已褪去了那天真的微笑,无纯洁,无傲慢。

花一般的年纪,就这样的秃废么?

十年后,我还会记得曾经让我爱过的人么。那时,我们会是谁的谁呢。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九

《骆驼祥子》这本书以祥子为主角,围绕“车”,讲述了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第一次,祥子花了三年时间拉车,挣来了一辆车,但后来连人带车都被掳去;第二次,买车钱又被孙侦探骗走了;第三次,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后因虎妞难产而死,不得不卖车给虎妞下葬,在这段时间里,祥子身上的农民特有的勤劳,诚实,质朴与要强,逐渐随着时光的流逝,在一次次的绝望中逐渐磨灭,直至消失。

最让我感动的是,祥子经过不懈努力,终于买到一辆车的时候,他竟然哭了。能让一个汉子如此激动,可见这辆车对于他的重要性。甚至还把那天定为了自己的生日,在他看来,车就是自己的全部。祥子对于梦想的矢志不渝,让我衷心佩服。

也许,真的只有一些人成为那个年代不可挽回的牺牲品,社会才会觉悟。

当我读到“祥子彻底堕落”时我有些厌恶祥子。但是转念一想,他也是被逼的呀!如果这个只会上演悲剧,只会否定个人奋斗道路的社会变的光明起来,人们变的思想开放,平等起来,祥子也许就不会堕落。

祥子与老车夫相处,他们瞧不起自己;与刘四爷相处,他却认为祥子娶虎妞是为了钱;与虎妞相处,她如此霸道,与自己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与小福子相处,他能感到唯一的安慰,可当他绝望后,小福子早已自杀。

从此,这个世界无人陪伴祥子。在他认清世界真面目后,他绝望了,堕落了。

所以,当我们看到结尾时,去祥子内心深处想一想,是这个社会,不让好人有出路!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

昨天,老师给我们讲了《诺贝尔》这篇课文,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故事中的诺贝尔是一个热爱科学、热爱人民的人,他把自己的毕生精力都投入于炸药的研究,让开山工人少些砸石的劳累,多些休息的时间。诺贝尔发明了诺贝尔爆炸油,但同时他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炸死了自己的弟弟,炸残了自己的爸爸,还炸掉了自己的实验室,但他百折不挠,还要继续发明一种引爆装置----雷管。经过长期的研究,他发明了雷管,是用雷酸贡制作的,还发明爆炸力更强的炸药。他的一生发明过355种东西,其中炸弹就有129种,得了30亿瑞典币,把它们的利息分给5个领域的人。他不爱钱财,致力投身于科学研究,还把钱投身于研究中,这可以看出他热爱人民,更能体现出他对人民的无私奉献与博爱,再看看我,平常很自私,我以后一定要向诺贝尔学习,改正自己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诺贝尔读后感(四)。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诺贝尔》,主要讲述了诺贝尔有个弟弟名叫埃米尔,一次埃米尔到诺贝尔的工厂去帮忙,因弟弟从前就接触过硝化甘油,诺贝尔没什么担心就走了。在弟弟埃米尔管理生产时,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在整个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点,溶液的温度绝不能超过二十五度到三十摄氏度,如果超过就会爆炸。但是,埃米尔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突然,天崩地裂一声响,随之引起了连接的爆炸······埃米尔和四个工人全被炸死。诺贝尔知道弟弟的死后,非常伤心,非常自责,人们原本以为诺贝尔不会再研究炸弹,可是,出乎意料的是,诺贝尔坚定地说“做,我还要做!”

从他坚定的话语中,我感受到他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正因为他有这坚持不懈的精神,到了最后,他才会有更大的成就:研究炸弹成功了!

诺贝尔,我敬佩您,您是我的榜样,您从不向挫折低头。我要好好跟您学习。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读了《活着》这本书,对于文中的福贵的遭遇感触非常深刻,我想在此表达一下感慨和读后的感受。当你读完我这篇读后感后,你的人生思考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相信我,你一定会爱上读这本书的!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主人公的一生都在诠释这个人生哲理,活着,本身就是动力,就是理由。受过的苦,遭受的难,都是插曲,都是你活着的见证,经历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你坐在夕阳下草地上遥望远方时的回忆,是你手握绳索躬耕田亩时的一次闲聊。曾经的惊心动魄,而今的过眼云烟,活着,给你回忆的机会,给你闲聊的能力。

人生该是如此,不是吗?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飒飒”的清风来袭,夕阳略带涩意地收起那天边最后一片云彩,淮海路的梧桐树依旧沉默……时光来敲门了。

不知不觉,空气中弥漫了四月的气息,淡淡的,柔柔的。这样的空气会使你弃掷多愁善感之心,换以悠然自得之意——跟上四月的脚步去领略大好初春美景。

而当我迈过门槛的那一刻,天空早已失去了早晨的明丽,像个被骗的孩子,沉住了脸色,好像被气红了的样子。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她是可爱的。耳畔边不时传来清风“飒飒”之音,轻轻的,柔柔的,那时四月的敲门声。

心中存着淡然静若,闲沓足落之间,似乎耳畔的风声也惊住了,停住了低语,我更是无比惊了。

夕阳把临走的最后一缕余辉洒在了对面的教学楼上,洒在那些苍老深沉却大智的智者身上。她一声不发只是默默地,默默地站在那里:只是默默地,默默地撑起一片又一片绿色而静谧的苍穹。此时,清风又低语了,是惊叹,但更多的是惊喜——智老们从不放弃,一声不响地撑起了春夏秋冬,每日这样,成日这样,即使是无情的冬,也一声不响,默默地挺住了。

它们经历的是时光的考验,为了等候春,它们付出了多少,只有落叶知道。

我久久呆站在那,耳畔是时光轻柔而惊喜的敲门声。

梧桐树依然屹立……。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周国平说:一个人要对自己整个人生的目的有明确而坚定的认识,清楚地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件极难的事。

因为极难,所以,更想知道答案。因此,在看到余华的小说《活着》时,便急迫地读完。

这部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一种冷静、平常的笔调,娓娓叙说福贵老人并不平常的一生。

在福贵还是一个阔少时,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名不文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入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福贵不懂得伤心,破败后的福贵却没有资格伤心了,因为他成了佃户,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此后的日子,他经历了战争,被抓丁到战场而死里逃生;经历了自然灾害年,饱受饥饿的折磨而侥幸活命。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七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而他却活着,与那头同样叫做福贵的老牛“幸运”地活着。

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觉得他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幸福(余华语)。

“坐在我对面的这位老人,用这样的语气谈论着十多年前死去的妻子,使我内心涌上一股难言的温情,仿佛是一片青草在风中摇曳,我看到宁静在遥远处波动。”——小说中的描述。

作者余华说:“《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视,他们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他解释:“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之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需条件,但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读过《安妮日记》这本书,书的主人,年仅十三岁的犹太少女安妮·弗兰克,为逃避纳粹的迫害,同家人一起,躲避在几间密室里,忍受著名副其实暗无天日的日子,在那种牢狱一样的环境与低沉、紧张的气氛中,仍然坚持读书、记日记,她在日记中写道:“只要我还活着,能看到这阳光,这无云的天空——只要这一切还在——我就不可能不幸福。”她能忍受的力量,来源于她心中的光明。

沈从文先生的笔下、《边城》中的老船夫,“使他在日头升起时,感到生活的力量,当日头落下时,又不至于思量与日头同时死去的,是那个伴在他身旁的女孩子,他唯一的亲人——翠翠”,他能静静的很忠实的在那里活下去的力量,来源于他肩上的责任与心中的爱。

而我们,生活在真实社会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忍受呢?忍受生命的艰难与痛楚,忍受生活的琐碎与平庸,忍受不可推卸的责任与义务,并在忍受的过程中,明了活着的理由,在忍受的过程中,让生命变得有意义。

很欣赏余华说的一段话: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在这种心态的使然下,他写出了这部小说《活着》,他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五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 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六

导语《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下面小编为您推《活着》读后感范文,欢迎阅读!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每当读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所以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读了这本书便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幸福是什么?”这是一个人从生到死都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一个人人生价值的所在,但往往还是有很多人找不到他们想要的幸福。而我就以读了《活着》这本书后的感悟来浅谈我对“幸福”的一些看法吧!

活着,是为了什么而活?还是单纯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是大自然赋予我们最基本的能力,简单的两个字却充满了对生命的渴望和对幸福的追求,但往往现实却给了我们太多的苦难、无聊和平庸。而我们只能一点一点的去忍受,去担负起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在经过一次又一次地披荆斩棘后才寻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朵幸福之花。正因为得来不易,所以才更加渴望和珍惜。

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可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于是一个个悲剧就此诞生,出生在富贵家庭的福贵并没有那么像父母所希望的那样富贵,他的人生还是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到最后才知道好好地活着才是老百姓真正的福贵。想来也是警醒我们每个人:今天你所拥有的如果不努力抓紧,明天也许就不是你的了。要珍惜眼前,活在当下。

福贵的一生可谓当时底层社会的一个缩影,劳苦大众对于生活的磨难只有坚忍,而没有力量去改变他。赌光家财,气死老父,他的人生从平坦大道走向了死胡同,但最可贵的是他乘着自己年轻气盛,以狂妄不羁的性格得到了他这一生中最爱的女人—家珍。他的幸福大门为家珍而开,也从未关过。

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漫长也是那么的短暂,让我强忍悲痛来复述他的一生吧!成亲不久,赌光家财,气死老父,同时失去了最有力的精神之柱和物质之柱;家道中落,岳父强行带走怀孕的媳妇,好在家珍最后回来了;外出买药,不幸被国民党抓壮丁,战场上捡了一命,但也许是他的母亲一命换一命的吧;回到家以为全家四口人可以安心过上好日子了,不料儿子有庆十三岁时却因为救人献血过多而死,生活再次陷入悲痛;女儿凤霞人机灵漂亮,但因为小时候的一场高烧变成了聋哑人,本来就不舒心的日子更加难过,还好找到了一个能当半个儿子的女婿—二喜;在以后的这段时间里恐怕是福贵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时候了,女婿对他们很好,全家其乐融融,但可怕的事又发生了,女儿凤霞在医院生孩子的时候死去了;不久之后他生命中最珍爱的人,终于承受不了打击离他而去;但好歹他还有爷孙三人相依为命,没过几年二喜因为一次建筑事故被水泥板砸死了;原本一个六口之家,还剩两个人,但命运觉得给他的痛苦还不够多,再一次夺走了他只有六岁大的外孙的生命。一个迟暮之年的老人,经历了如此多的'生死离别,却依然坚强得活着。因为他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人需要他,被人需要也是一种很大的幸福;因为他知道,上天让他活着是去努力追求幸福的,尽管幸福离他很远,尽管只剩他一个人,但只要他自己不放弃,明天也许幸福就来到他身边了。有人说过幸福就像一只翩翩蝴蝶,你永远也追不上它,但它却在不经意间落在你的肩上。

宽容、善良是开启幸福之门的钥匙。福贵的儿子有庆是为了救他战友春生的老婆才不幸死去的,一开始家珍不肯原谅春生,但大家经历了提心吊胆的文革后,命运悲苦的他们还是重归于好,所以遭遇不幸却依然懂得宽容的福贵仍然是幸福的,他用宽容和忘却来清除痛苦,让内心有更多的空间来容纳幸福。

也许我们所看到的,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但我相信任何人都会被他这种坚强所打动,从而来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也许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但也许能宽若天地。

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可以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可以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积极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现在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直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所以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东西。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就让我们放飞心灵,感悟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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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七

真希望自己好像从未活过,最好像流星,划过即逝。也可以像夏天的蝉,知知的叫个几天几个星期。

你存在着即是一件苦差事。你得经历许多难以想象的事情,许多意想不到的事情。你无法预知明天的太阳到来之时,他会带着怎样的光色。也许在明天,下一轮太阳升起之时,有些人有些事,就从此与你擦肩而过。

你渴望有个人知道你,了解你,就像月亮了解太阳落下她就要升起一样。

你渴望被照顾,渴望被理解,渴望被安慰。可是很多事情都好像差一点点一样。

很多事你只能暗暗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新的记忆会随着岁月的增长慢慢吞噬旧的记忆。活着即一种修行,一种历练。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难处,你无法选择自己的身世。不过既然出生,你就得竭力得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为了自己,为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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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活着读后感篇十八

人为什么而活着?人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是余华在书中的自序。

《活着》这本书太过于沉重,它超出了我的承受底线,那些鲜活,最终变得死寂的生命,深深地映在我的心上。作者用平静的近乎残酷的笔触诠释了主人公富贵的一生,书中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的语言和词汇,也没有刻意的煽情,但全书令人感到深沉,令人对生命产生深深的感悟。从初始的淡然到后面的凝重,翻动书籍的手指越发迟疑,期待着一个转折,让主人公富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样的残酷和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走到最后。

富贵,又富有贵,多好的名字啊。是他父母对他的期望,但他穷困潦倒,厄运相随。他赌博成瘾,地和房契都抵给了龙二,一无所有,但是富贵的妻子却不计前嫌,他们有两个子女,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凤霞只做了4年的小姐,因为发烧,成了聋哑人,因为想让有庆上学,她被送走,却没有一句怨言。欢喜的是,她嫁人生育了一个儿子,名叫苦根。不幸的是,她突然大出血死在了医院……苦根的爸爸活活被钢筋板夹得血肉模糊,苦根也因为一次发烧吃多了包子,撑死了。

全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有庆死的那一章。有庆天真可爱,从小就懂得干农活,帮父母分忧。也就是有庆的善良,他抢着要给市长夫人献血,但护士的漠然态度,为了讨好高层,几乎抽干了有庆所有的血。看到这一段,我的眼泪不禁掉了下来,是对有庆的心疼,也是对护士的行为感到愤怒。就是护士的漠然,八九岁的有庆就这么离开了这个世界。富贵为了不让家珍伤心,偷偷地将有庆埋了。但家珍终究还是知道了,但她却没有拆穿富贵。终于有一天,太想念孩子了,便对富贵说:“带我去埋他的地方看看吧。”这几件事无疑是给了他巨大的打击,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而是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残忍世界。他亲手埋葬了六位至亲的家人,我不能想象富贵的承受能力有多么了不起。

在我看来,余华是冷漠无情的,他何以让那么善良的妻子,那么聪明伶俐的儿子女儿乃至更多的人相继离富贵远去。余华用他的笔杆直戳人性的弱点。富贵为什么不去自杀?我们有时候会想,在经历了一次次的悲剧,看着自己身边的人相继地离自己而去。他不应该绝望吗?他不应该对生活失去自信了吗?他不应该很孤独吗?我想,富贵是绝望、孤独和寂寞的,但是,余华偏偏让富贵活着,这活着就是一种折磨。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活着,执着地活着。已成为唯一能描述富贵的形容。

读了《活着》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什么叫做苦难、坚强,什么叫做平凡而不平凡。有一句话说:我连活着都不怕,我还怕死吗?活着才是最美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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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初三《活着》读后感

初三《活着》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领悟呢?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初三《活着》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三《活着》读后感1

活着,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活着》,对中国百姓的妥协,忍耐和坚韧最入木三分的写实。故事展示的不仅仅是福贵的活着,更是那个年代中国百姓的一辈子。故事展示的是一种大悲怆!个体与历史,生存与环境,偶然与必然的大悲凉!

一群小人物,在不可抗拒的时代洪流中跌跌撞撞。在主人公刚抓住生活中的一点点喜乐时,命运的残酷一面转瞬即至——人身不由己,人呼天抢地,人欲哭无泪,只有保持一种淡淡的希望——活着,以苦为乐,从绝望中找希望,这是特定时代给他的信仰和追求,不然,你能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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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初三写活着名著的读后感

初三写活着名著的读后感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三写活着名著的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三写活着名著的读后感1

我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读完了作家余华的代表作《活着》。读完后就让我联想到史铁生在《病隙碎笔》中所讲的苦难。

其实没有比活着更简单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然而只有活着,一切才有希望。

余华简练的语言,淡淡的文字,平凡的故事,生动地刻画出了生活的真实,我始终难以忘怀,那个小村庄,那家人,那头牛。

小说主人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他叫福贵。福贵嗜赌成性,最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福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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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2023年活着初三读后感(优秀21篇)

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内容,提升阅读的鉴赏力。那么,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在阅读完作品后,仔细回忆和梳理自己的阅读感受和思考,将其记录下来。其次,我们可以对作品的主题、情节、人物形象等进行分析和解读,探究作者的意图和思想内涵。同时,我们也可以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将作品中的观点与现实生活相联系,产生共鸣和反思。最后,我们可以通过丰富的词汇和修辞手法,使读后感更具有感染力和表达力,让读者能够深入理解和共鸣。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它们涵盖了不同类型的作品,从文学经典到影视大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随着阅读的深入,你将会有更多的收获和感悟。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精彩的读后感吧!

活着初三读后感篇一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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