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章程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由全国重点大学——燕山大学按照新机制、新模式举办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院主管部门是河北省教育厅。学院成立于2001年7月,坐落于著名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毗邻燕山大学,占地1020亩,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1650余人。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为燕山大学里仁学院,英文名称为“Liren College of Yanshan University”,部标代码为13592。
第五条 依托燕山大学的学科基础,根据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现设置专业41个,涉及工、理、文、经、管、法、教等多个学科门类。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四年,按学年学分制管理。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学院具印颁发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具印颁发燕山大学里仁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原则、招生章程及实施细则,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落实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招生办公室的通信地址为: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438号。
邮政编码:066004
联系电话:0335- 8067000 8076583 传真:0335-8076583
E-mail: lrxyzsb@ysu.edu.cn 网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和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 根据河北省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河北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教育部备案。学院将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院网站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学院各专业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级差;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相关专业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的高考分数,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语文、数学、外语、综合。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如有缺额计划,按该省招生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不满时,可录取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不设志愿级差。
第十五条 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C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
第十六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实行传统志愿地区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实行平行志愿地区控制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10%以内。
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报考英语专业考生要有所在省口语加试成绩。我院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条 除外语科目外其他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文答卷。
第二十一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依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实施录取工作。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10000元/人·年;住宿费为8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学院下发的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院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分配名额,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均可参与评选。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照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选。以发放院内助学金及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方式,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适用于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第2篇:燕山大学招生指南
燕山大学招生指南
燕山大学(Yanshan University)简称“燕大”,坐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燕山大学招生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录取原则
1、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不平衡等问题。
3、调阅考生档案(除艺术类和体育类)的比例控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4、对符合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委统一政策执行。按照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我校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5、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若录取人数未完成招生省份计划总数,按各省招委政策进行征集志愿。
6、除高考改革省份外,我校录取原则是: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7、对于江苏省考生,我校录取原则是: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满足上述要求后,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
8、对于浙江省、山东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投档到同一专业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予以退档。
9、对于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在同一专业组内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的高考成绩;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10、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进档后我校采取“分数清”的录取原则。
1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省统考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要求的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音乐表演和舞蹈表演专业执行各省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2)对于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设计学类按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20%+省统考专业成绩*80%”的总成绩择优录取;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进档考生的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3)我校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8米及以上。
12、报考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5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5米及以上,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项测试(省统考)并达到合格标准,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进档考生按省统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参考高考文化课成绩。
13、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详见《燕山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14、工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燕山大学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本科合作教育项目,报考该项目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本科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英语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具体详见该项目招生简章。
15、根据我校专业设置及培养要求,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翻译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
16、我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其中机械类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器人工程;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物理;电气类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智能科学与技术、测控技术与仪器;外国语言文学类含英语、翻译;土木类含土木工程、工程力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能源动力类含能源与动力工程、石油工程;设计学类含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17、我校除外语科目外的高考科目均要求汉语言答卷。
18、河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按教育部及河北省招委相关政策进行录取、培养和就业。学生预科学习结束,考核达标后转入我校学习。
19、考生体检方面,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二、、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为每生每年800元。
三、其它事宜
1、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燕山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燕山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3、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校内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等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招生电话:0335—8057069;学校网址:http://www.ysu.edu.cn。
5、本章程由燕山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3篇:海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海南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 2016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海南大学,代码为 10589,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等多层次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办学地址:海甸校区(校本部,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 58 号)、城西校区(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学院路 4 号)、儋州校区(位于海南省儋州市宝岛新村)。
第三条 学校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创建于 1958 年)与原海南大学(创建于 1983 年)于 2007 年 8 月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重点综合
第4篇: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了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微博)、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
第5篇: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7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
第三条 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科学院。
第四条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是以前沿科学和高新技术为主、兼有管理和人文学科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教育部核准,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根据我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950人,其中国防生60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定向生10人。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
第6篇: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山东大学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山东大学,简称山大。英文名称为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SDU。学校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学校在青岛市、威海市设立校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即墨滨海路72号;山东大学威海校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第三条 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985工程”学校。
第四条 学校本部和青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