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高考结束了,想必各考生又陷入了选择哪间学校和专业好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欢迎大家阅读。
2016年杭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和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第七条 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仓前校区(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古荡湾校区(杭州市万塘路258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 学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大学,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培养人才的学位授予权,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 学校是一所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主干学科,学科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教师教育与艺术教育具有鲜明特色、人文社会科学学科有一定优势、理学学科部分见长、各类新兴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设有教育学院、阿里巴巴商学院、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和医学院等18个学院、1个基础教学部、1个直属附属医院(市二医院)和1个独立学院(钱江学院)。拥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含一级学科覆盖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和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中外合作培养教育领导学硕士项目。现有6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专业15个,省级优势专业11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325人,其中本科生17475人、硕士研究生2143人、博士研究生7人;教职工2186人,其中专任教师1490人,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82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754人,共享院士5名。
第十条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杭州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2016年学校招收本科生4249人,面向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具体计划和批次按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执行。
1.学校设立教师教育荣誉学院——经亨颐学院。新生进校后,将择优选拔文、理科共80名优秀学生进入经亨颐学院文科、理科实验班进行特殊培养。
2.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与录取(浙江省)。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第一批提前批录取,不影响考生报考其他统招专业。其中小学教育(师范)专业120名;学前教育(师范)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艺术教育(师范)专业30 名;体育教育(师范)专业25名。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规则:
1.文、理科专业:
专业志愿不设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16年高考。小学教育(师范)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一批提前批,学前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文、理第二批提前批,艺术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艺术第二批提前批,体育教育(师范)专业录取批次安排在体育第一批提前批。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分文、理科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学、电子商务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 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
体育教育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7分。
艺术教育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音乐类省统考专业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3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8 分,C等计7分。
(3)专业投档办法:对进档的考生,学校按照各专业计划数1:1进行专业投档。
(4)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艺术、体育类专业(含相应的专业方向):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专业:
浙江省: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其它省份: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且省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取得设计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填报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三个专业高考志愿。
书法学专业:
浙江、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省: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文化、专业校考成绩均上线,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对文化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学校根据专项测试合格(入围、替补)名单,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16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4)综合分计算办法:
浙江省(美术类、体育类):按浙江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综合分计算办法。
其他省: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50% + 【(专业省统考成绩或校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4.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投档后,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先行锁定院校一志愿或平行志愿录取结果。对我校其他专业志愿或征求平行志愿考生,录取时根据学校上一专业志愿或上一轮平行志愿录取后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进行计算机投档,录取原则同上。
5. 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对部分专业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英语单科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进档考生,按高考总分排序,如遇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时,则在录取符合条件的进档考生后再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多降10分。英语单科成绩按总分150分计,具体按各省(市、自治区)高考实际英语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
有关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体育类专业为60分(含)以上(三位一体考生、体育特招考生的英语成绩作参考),英语(师范)、英语专业为115分(含)以上,日语、朝鲜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为100分(含)以上。
6.排序中总分相同的,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或综合素质评价高的考生。
7.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报考师范专业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均应认真阅读《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如有不符合此体检标准者,请勿填报师范类专业。
8.所有专业男女不限,其中护理学、学前教育专业不招未填报相应专业志愿的男生。
9.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10.经学校确认,各批次文理科第一志愿(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进档考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学校将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必须在录取之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并出具获奖证书或比赛原始成绩等相关材料)
(1)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声乐、器乐、舞蹈、话剧(主持)、曲艺、戏曲类艺术测试并获三级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获得A级证书的考生;
(2)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田径、武术、游泳、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的非体育专业考生;
11.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十九条 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第二十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有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杭州师范大学2016级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三条 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
招生热线: 0571-28865518(2016年6月10日起开通)
0571-28865193(兼传真)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2篇: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位于杭州,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综合性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1年我校有22个学院(室、中心)在2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1个二级学科和17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7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有6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2021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20年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学制及校区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3年,非全日制攻读的基本学制为2.5-4年。具体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杭州师范大学现有三个校区:仓前校区(主校区),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和附属医院(主要是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四、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在2021届本科毕业生中实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办法》,2021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包括非全日制)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报名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21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第二十二条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21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3、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药学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翻译硕士英语和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6、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以国家一区考生分数线标准为基础视上线考生数确定。
3、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3月—4月间。
4、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5、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6、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有关招生信息。复试实施细则可查询各学院的网站。
八、拟录取和体检
(一)拟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分别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九、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第3篇: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
杭州师范大学201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在2011年试点的基础上,我校2012年继续实施并深化“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一、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80名;学前教育专业80名;护理学专业80名;电子商务专业50名;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5名。
经专家组测评确有突出特殊才能的考生,可在全校所有普通文理科招生专业中选择填报志愿(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录取名额不占上列计划。
二、报名时间
2012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届毕业生;
2.思
第4篇: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精选3篇)由网友 “Joshall” 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华中师范大学招生简章,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中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首批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从19建校至今,华中师范大学已有1的历史。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8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22个;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和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文化部“文化产业研究中心”、国务院农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