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怎么样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9-29 07:12: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免费师范生

为贯彻落实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关于“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的意见,围绕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政策目标,自主选拔一批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进入免费师范专业就读,华东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本校”)制订并实施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良(含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学习成绩及与学业相关的其他素质与能力等),并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且经综合评价证明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潜能和培养前途的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三地应届高中毕业生。

已获得中学推荐参加我校自主招生测试的学生无需再报名本方案。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收专业为实行免费教育的普通类师范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其他类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

三、选拔办法与程序

坚持择优选拔乐教、适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读师范的原则,实施基本素质测评与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相结合的选拔方式,重点考察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素质、能力与发展潜能。

1、自愿报名

考生先进入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注册申请报名号,登录后填写信息并确认,然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于2012年1月6日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200062。报名考试费壹佰元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先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信息后点击左边菜单栏的“网上支付”进行付费)。

我校组织的文化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时间:2012年2月11日。考生可在2月6日后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要求准时到指定考点参加文化测试。

我校将按文化测试成绩(按省份和科类分别)划定申请资格线??我校招生网公布。

2、资格申请

文化测试合格的学生,应提交能够反映其高中阶段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申请信、高中阶段成绩(学校盖章)、其他特长及能力证明材料等,并在3月初按要求将上述材料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

本校组织专家,依据“培养造就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的总体要求和专业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获得面试资格。获得面试资格人数将控制在计划名额的2倍以内,我校将在招生网公布获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

4、面试遴选

获得面试资格学生参加本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我校依据面试专家综合评价意见,最终确定自主招生入围名单。入围者须与本校签订承诺协议书。

5、名单公示

入围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名单我校将在3月底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6、录取确认

被本方案确定的免费师范生自主招生学生还须参加2012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如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地区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即予以录取。

四、其他

1、师范生自主招生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录取结果等均由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监督电话021-54344651。

2、本方案实施中做到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3、对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4、本校招生办咨询电话021-62232212,网址。

非免费师范生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之一。2012年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本方案面向我校所有普通类本科专业开放。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文化测试。

一、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要求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获奖者;(3)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专利者;(4)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不要再另外注册申请报名号),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可以交给中学由中学统一寄回我办;也可以单独邮寄给我办,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200062)。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点此进入…),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2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6日-2012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如自荐审核未通过,则直接转为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

四、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2年2月11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2012年1月10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先选择考点,然后网上付费。

五、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100),中学推荐生和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选择“网上支付”)。中学推荐生确认个人信息后即可网上付费;通过初审的自荐生必须先选择考点,然后进行网上付费。

付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后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测试安排

时间:2012年2月11日一天;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考点:我校将在江浙沪及多地设立考点,具体考点等确定后公布。

七、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我校按照学生文化测试成绩,按中学推荐和自荐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类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划定档次。

1、A档:即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一本线且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我校即予以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有另外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2、B档:即获得我校加分录取优惠(未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的,则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安排专业。

学校还另划定获得申请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面试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江浙沪考生(包括中学推荐生和自荐生)有资格申请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面试,面试合格者将获得免费师范生自选拔录取资格。入围我校自主招生名单(即A档)我校将在3月底前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实施过程中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公平、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方案的实施。监督电话:021—54344651。

3、对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1—62232212。

2、本方案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University、College)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是一种功能独特的组织,是与社会的经济和政治机构既相互关联又鼎足而立的传承、研究、融合和创新高深学术的高等学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华东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选拔对象

“创新人才计划”旨在弘扬华东师范大学学术传统与学术精神,选拔一批具有浓厚学术兴趣、一定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对象: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高中阶段获得以下任一奖项,且获奖名单可从中国科协网站(gs.cyscc.org)查询: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数学会主办)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物理学会主办)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化学会主办)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

我校不以论文、专利等作为报考条件,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报名条件之外的其他竞赛活动证明等材料。

三、报名办法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扫描后完整上传,包括:

1.自主招生申请表,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每学期期末成绩,须注明单科满分;年级排名,如中学不提供排名信息请出具证明)、志愿信息、综合信息等。申请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

2.自荐信一份(黑色水笔手写,内容不超过一个A4页面),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3.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与申请表一起上传。

4.符合条件的竞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在综合信息版块上传,请勿上传论文、专利或报名条件之外的其他竞赛活动证明等。

5.报名申请材料中学公示网址和公示无异议证明。

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中学盖章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上传的申请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要采用翻拍方式,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上传扫描件申请表编号必须与系统一致。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资格初审,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四、选拔考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初审合格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高考阳光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2.考生确认:

初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须网上缴纳自主招生选拔录取报考费人民币柒拾伍元(¥75)(收费依据: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物价局公布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4年版)》第79条)。付费成功后,考生可于5月18日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和身份证者不得参加学校考核。未于规定时间内付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3.学校考核:

考核时间暂定为6月中旬,确切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见准考证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告。

考核内容分为专业能力考核和体育测试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体育测试科目为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参考。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体育测试的考生,均须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于测试当天提交保险单据原件。

考生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质测试的,须填写《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免体育测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6月1日前将申请表扫描件、三级甲等医院证明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体质情况达教育部相关要求的证明(须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办邮箱(ecnuzsb@vip.163.com),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可免予参加体育测试。考生在面试报到时须携带以上相关原件备查。

4.确定资格名单:

学校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参考体育测试成绩,结合专业志愿情况,确定入围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和相应的优惠政策,若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我校将进行专业调剂安排。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名单考生的优惠政策原则上为:

上海、浙江考生高考成绩分别要求高出所在省份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30分、40分;

其他省份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份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且不低于一本线。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本线参考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对我校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学校最终模拟投档线参考我校提前批投档线。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入围资格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将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并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为准。

5.高考录取: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名单的考生可参加由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自主招生高考志愿填报;未填报华东师范大学志愿的考生作放弃自主招生资格处理。

学校最终将根据公示的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填报志愿名单和考生普通高考成绩情况,依据自主招生优惠政策与专业进行录取,录取结果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自主招生过程中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处理,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4.所有招考信息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报名后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未及时查询网站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高考志愿填报工作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为准。

5.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考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6.若教育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执行。

第3篇:华东师范大学2A

华东师范大学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期终考试试卷(A)卷(闭卷)

学院系别专业

姓名学号

一、单项选择(20×1分)

1、作为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事业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是指()

A.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学说体系,并包括继承者对它的发展

B.无产阶级争取自身解放和整个人类解放的学说体系

C.关于无产阶级斗争的性质、目的和条件的学说

D.列宁创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构成的科学体系

2、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理论品质是(A.吐故纳新B.科学严谨

3、哲学基本问题是指()

B.政治和经济的关系问题 D.理论和现实的关系问题)C.博大精深D.与时俱进 A.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问题C.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

4、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

A.科学实验活动()B.处理社会关系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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