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9-25 07:13:3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通用5篇)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通用5篇)

时光飞逝,时间在慢慢推演,又解锁了新的工作,现在就让我们好好地规划一下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工作计划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1

为了进一步强化社区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的和谐与安全,做好各类安全隐患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安全隐患处于可控状态,提高社区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急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本辖区社会稳定,促进本辖区经济发展,特制定我社区下半年安全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责任。

二、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检查,专题研究安全工作及时分析、布置安全工作。

三、加强“打非”力度,对社区的烟花爆竹及液化气销售点进行不定期的排查,确保辖区内无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及销售烟花爆竹。

四、组织展开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五、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台帐。

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报告制度。

七、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时期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反映情况,督促整改,在重大节日加强巡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2

一、开拓进取,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由办事处主任或者主任委托分管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居村主任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辖区内防范特大、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严格落实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每季度对辖区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消防等方面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场所和设备、设施,进行严格管理和重点检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立即排除。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深化专项整治,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1、深化完善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居村主干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人、责任岗位的直接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居村安全管理的全覆盖。

2、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对辖区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严格落实国家的有关规定,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台帐,制定好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

3、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定期对辖区各部门店经营物品的检查,及时发现,制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上级安监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在春节、清明前后加大对销售网点的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的销售。

4、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以创新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安监队伍的综合素质,逐步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3

“六字”社区警务工作法是:听、访、解、强、勤、创。即: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强防范、勤回访、创和谐。

(一)听民声

听民声,就是认真倾听社区群众的声音,听实话,了解民情,掌握民意,从中找到服务群众的最便捷的方法:。

(二)访民情

访民情,就是切实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工作。深入到群众中去,广交朋友,交流感情,体察民情,维护民利,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解民忧

解民忧,就是将在听民声、访民情中了解掌握的各种情况和群众求助的事项进行梳理,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加以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就及时向上级或相关部门反映,并作好解释和疏导工作,求得社区群众的.解。

(四)强防范

强防范,就是争取有效的治安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增强居民群众的安全感。

(五)勤回访

勤回访,就是将我自制的《为民解难登记表》中,群众求助事项的办.情况和效果向求助群众反馈,让他们在反馈栏内填写“满意”或“不满意”,群众满意了我对我自己的工作也就满意了,要是群众不满意我就会一直把事情办得让群众满意为止。

(六)创和谐

创和谐,就是创建和谐社区与和谐的警民关系。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4

金沙街道自20xx年开展安全社区建设以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多措并举,整体协调,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着眼长远,规范发展,创建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居民群众生活得到有效改善。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20xx年将正式验收全国安全社区,因此,这一年必是创建工作非常关键的一年,为全面做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倡导“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理念,求真务实,用于创新,结合辖区的实际,不断探索、不断深化、不断发展,深入开展和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促进全街各项工作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总目标,不断完善安全促进、伤害预防和项目干预的创建机制,努力营造一个宜居宜业、安全xxx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人文社区。

三、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应急技能,变居民接受教育为自觉参与创建,形成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安全知识。通过发放安全教育宣传品,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和对创建安全社区的知晓率。通过安全生产活动月、爱国卫生月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居民对安全知识、应急技能的储备,让安全知识、应急技能入脑入心,全面提升居民群众的安全素质。

二是加强培训、演练,提高居民的应急技能。联合消防中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跨界组织深入社区,针对老年人、儿童、建筑工人、残疾人、外来人员等,开展多层次多主题的安全知识讲座、培训、应急演练,覆盖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人员和各种环境状况,运用案例及实际操作演练,提醒居民注重生活中的安全细节,注重平时安全知识的积累,增强突发事件应急技能,确保自身安全、家庭安全、社区安全。

三是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居民的共建意识。利用街道和社区宣传栏的宣传标语,在居民集中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版面等方法进行户外宣传,在全街区域范围内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的氛围,随时提醒着人们注意安全,提高居民安全共建的意识。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楼院试点建设,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新思想、新理念的交流,开拓工作思路。

一是增加安全社区建设示范点的推广面。安全社区建设是一项持续推进的工作,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在安全干预项目开展中我们选择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探索建设安全社区的有效方法。在残疾人安全方面,选取凤岭社区作为试点进行推进;在儿童安全方面,将选取金沙小学和金沙幼儿园作试点后再全面推广;在建筑工地安全方面,拟定元邦地产建筑工地作为试点单位,抓好该工地的岗位职责培训和岗前培训,落实安全作业的规章制度,通过建筑工地联席会议等方式加强安全监管。通过示范点建设的增加,努力实现广覆盖,乃至全覆盖。

二是广泛参加国内安全社区网络的交流活动。加强信息交流是安全社区建设标准一条重要要求,且安全社区建设的专业技术性、规范性较强,为了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不偏离标准,我们通过“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不断增长知识面,开拓安全社区建设的工作思路。通过积极参加国内外组织的培训、考察、交流活动、专家指导,增强对安全社区理念和安全社区标准内涵的理解,明确创建步骤和建设方法,学习好的做法和经验。

(三)进一步挖掘辖区资源,引领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把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做深做细。

20xx年各个安全促进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xx年我们将在建立落实20xx年干预措施长效机制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各个安全干预项目,由“抓重点”向“抓细节”转化。

1、建筑工地安全项目:

一是健全组织,明确目标。项目成员增加新入建筑工地企业,负责对社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组织和运行工作。并通过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明确相关人员职责,使创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道路。

二是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利用街道网站、工地宣传栏、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文明施工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保障安全。规范工地安全档案登记,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

2、出租屋消防安全项目,对辖区出租屋和外来人员等加强危险源辩识与分类建挡管理;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力度,不断强化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进家庭、进楼院、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的“五进”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培训,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组织企业、学校及出租屋开展针对不同对象和情况的消防应急逃生演练。

3、残疾人和精神康复病人安全项目,在星光老人之家安全设施的改造和安全培训的基础上向残疾人居家、出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安全领域进行拓展和衍生。

4、儿童安全项目: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青少年安全教育工作机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立体网络模式,着力发挥学校在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家庭的教育引导作用,和社会的参与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青少年教育工作的风气。

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构筑青少年安全教育平台。

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涉及到人们生活,工作乃至环境各个方面,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是社区各相关单位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完善、自我改进、周而复始的一项长期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科室、各有关单位能够持续改进,持之以恒,在建设中摸索,在摸索中进步,为有效降低伤害发生的目标而不懈努力,实现20xx年成为全国安全社区这一目标。

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5

我社区在镇政府领导和社区领导的重视下,为了全面完成安全工作,确保社区的稳定,提高社区居民及驻地单位安全生产的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使人们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我社区根据实际工作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并且把消防安全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20xx年我社区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突出监督管理,完善责任体制,健全安全制度,夯实工作基础。社区居委会特定如下安全生产:

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把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消防安全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教育居民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教育公民都有参加组织灭火义务。

三、在社区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不定期发放各种安全生产知识,向居民宣传安全知识;组织辖区居民及学生、儿童开展消防安全活动。

四、对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消防安全人员去即时排除,确保社区的消防安全,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到损失。

五、加强日常检查和节假日的安全检查,及时上报安全信息。我社区将加大日常安全检查的工作力度,确保重点企业每个月检查一次,一般企业每个季度检查一次,并及时将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街道。加强节假日的安全检查,确保居民度过平安吉祥的节日。同时确保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专业消防安全工作人员做好辖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原则,公正执法,把消防安全工作做的更好。

第2篇: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 2015年9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他分管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现场作业以及相关场所、设施、设备的管理。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年向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股东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按规定向业绩考核部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机制,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考核结果应当在本单位公示。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氛围,确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理念、目标和安全生产行为准则、规范,并在本单位显著位臵公示,教育、督促每一名从业人员贯彻执行。

第八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单位和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以及其他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第九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或者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安全生产标准化分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的依据。达到标准化二级以上且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按规定可以直接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延期手续。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推进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办法。

第十条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低于从业人员1%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不得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应当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臵、配备标准,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油气储罐变更设计存储物质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安全论证并形成报告。油气储罐运行中的温度、压力、液位必须符合设计控制指标,确保安全切断装臵和报警系统处以正常适用状态,油气罐区使用的照明、电气设施、设备、器材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有关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切水、切罐、装卸车作业,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严禁无相关资质的单位或者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活动。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厂房与周围生产生活设施应当保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距离。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作业场所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安装通风除尘系统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除尘措施,落实防雷、防静电、泄爆等安全措施,并定期清理粉尘,检测密闭空间、通风管道的粉尘浓度。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先进行通风、检测,并在作业现场设臵警示标志,为从业人员配备预防中毒、窒息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临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危险场所动火作业以及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制定作业方案;

(二)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条件及其身体状况、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

(四)定期检查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用于发包或者出租的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必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生产经营单位出租的设备必须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第二十三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职责范围内对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总部(总厂、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经营单位的隶属关系、规模划分、风险等级等因素,制定本地区安全监管分类分级和属地监管的规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制定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报上一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批准后实施。

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随机抽查制度,制定并公布抽查事项目录和执法人员目录,随机确定生产经营单位和检查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随机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30%。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书面通知应当当场交付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单位,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予以送达。

除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紧急情形外,书面通知还应当载明抄送被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于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24小时前,按照前款规定送达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解除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应当制作解除相关措施的书面通知,及时送达供电、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有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恢复供电、恢复供应民用爆炸物品应当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收到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后,应当予以登记,并于15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本部门法定职责范围的,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举报人;属于下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转送下级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举报人;

(二)依法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告知举报人向有关部门提出。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完成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举报人;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调查核实举报事项确有困难的,可以提请有关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予以调查核实;所需时间不计入本款规定的办理期限。

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未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通知的要求,配合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责令立即改正,处三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的罚款;有上级主管单位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妨碍、阻止有关单位配合采取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安全生产法及本规定的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生产经营活动,是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既包括主体活动,也包括辅助活动。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单位。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长,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有决策权的实际控制人。

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劳动防护用品费用、事故隐患整改治理资金和安全评估、评价、检测、检验费用以及有关安全设施、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购臵和运行维护等费用。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第3篇: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

未完,继续阅读 >

第4篇: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一、《安全生产法》这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一)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

法律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安全生产法》的制定,是由我国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决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的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但近一个时期以来,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重大、特大事故连续发生。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事故,减少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党中央、国务院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采取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法制等重大举措,为实现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出创造了更好的法制环境。《安全生产法》正是在这种条件下制定出台的。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

未完,继续阅读 >

第5篇: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中规定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报告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生产

未完,继续阅读 >

第6篇: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备课资料

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安法的发布实施,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坚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建立健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强化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职责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组织新安法的宣贯学习要重点突出“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和

未完,继续阅读 >

第7篇: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一、立法目的当前各类安全生产问题错综复杂,但其中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主要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薄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生产安全事故居高不下、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制约和影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安全生产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这既是《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又是法律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安全生产法》的立法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基本法律制度、法律条文都是围绕这个立法宗旨确定的。

二、《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立法和法律实施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是统率7项基本法律制度的总纲。

未完,继续阅读 >

下载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word格式文档
下载社区安全生产法生产工作计划.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