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天生我“材”必有用----参加省院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崔丹丹 济宁高新检察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济南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培训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却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验、网络取证及数据保全、数据恢复及密码破解、MAC取证分析技术、缺陷存储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手机芯片取证技术和物理、逻辑取证新方法、话单分析及定位技术、取证规范及文书制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授课老师既有省院专家领导又有各市级院的业务能手和电子数据取证专业的专家,他们结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见案例进行授课,给我们呈现了一节又一节的“饕餮盛宴”。内容翔实、形式新颖的课程,让我们这些初次接触电子证据的“小白”们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这次培训对我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给予了很大帮助,同时也为我今后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短短一周的学习让我有了许多切身的体会。
一、找准定位,发挥自己专业
此次培训让我深刻了解到电子数据取证需要强大的专业知识背景,尤其要求通信工程专业及计算机硬件专业知识,同时对于手机的Android、IOS系统等都需要有强大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作为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我来说,虽然学习了7年的计算机知识,但是这方面专业能力还远远不够,学校以及实习期间一直从事软件测试、ERP等方面的工作,对于电子数据所要求的通信工程、单片机以及计算机硬件等专业知识的欠缺让我倍感压力。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压力就是动力、学习是前进的源泉。因此在感到压力的同时,要不断的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其他兄弟院有经验的同志们学习。
二、勇于实践,敢于探索,运用电子取证设备为检察工作增砖添瓦。
“纵使思忖千百度,不如躬身下地锄”。培训期间,淄博院的曹茂虹和济宁市院的周广春两名同志结合自身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所讲解的电子数据取证常见案例,我初步了解了话单分析、伪基站检验鉴定等相关领域以及电子证据取证流程等内容,深受启发,同时也让我坚定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自我充电,多多学习,并勇于实践,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将工作做的更好。此次培训期间印象深刻的还有专家讲解的WinHex的使用,通过WinHex软件结合计算机本身分区的相关知识可以快速解决诸如U盘打不开,文件打开出现乱码等问题,让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深感计算机专业的博大精深以及我对计算机专业某些方面知识的匮乏。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在探索和实践中增加自己的知识,在电子取证方面有所建树。
三、善于交流,不断丰富自己
此次培训,让我了解到高检院以及其他兄弟院在电子取证方面的成就。省院领导讲解的“云计算与大数据”的简介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云计算和大数据,以及云计算和大数据对我们以后的电子数据取证方面的作用。与省院领导、兄弟院业务能手的交流,我了解了电子取证的发展趋势以及前景,在取证过程中进行数据恢复的技巧等。同时也了解到高检院的电子证据取证云平台在试运行,为以后大家进行电子数据方面的交流学习提供了便捷。
“天生我‘材’必有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设备也越来越先进,发挥的作用也越发突出,电子取证设备“器材”与电子取证人才能够完美融合的话,必将给我们的检察事业开辟新的春天。
以上是我参加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学习的几点浅显的体会,电子证据取证在检察系统中属于新兴事物,需要我们的不断的学习、实践、交流才能更好的发挥电子证据取证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交流,不断的实践,以便让电子数据取证在我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第2篇: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我们从一些事情上得到感悟后,不妨将其写成一篇心得体会,让自己铭记于心,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济南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培训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却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验、网络取证及数据保全、数据恢复及密码破解、mac取证分析技术、缺陷存储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手机芯片取证技术和物理、逻辑取证新方法、话单分析及定位技术、取证规范及文书制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授课老师既有省院专家领导又有各市级院的业务能手和电子数据取证专业的专家,他们结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见案例进行授课,给我们呈现了一节又一节的“饕餮盛宴”。 内容翔实、形式新颖的课程,让我们这些初次接触电子证据的“小白”们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这次培训对我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给予了很大帮助,同时也为我今后从事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短短一周的学习让我有了许多切身的体会。
一、找准定位,发挥自己专业
此次培训让我深刻了解到电子数据取证需要强大的专业知识背景,尤其要求通信工程专业及计算机硬件专业知识,同时对于手机的android、ios系统等都需要有强大的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作为计算机专业出身的我来说,虽然学习了7年的计算机知识,但是这方面专业能力还远远不够,学校以及实习期间一直从事软件测试、erp等方面的工作,对于电子数据所要求的通信工程、单片机以及计算机硬件等专业知识的欠缺让我倍感压力。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压力就是动力、学习是前进的源泉。因此在感到压力的同时,要不断的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向其他兄弟院有经验的同志们学习。
二、勇于实践,敢于探索,运用电子取证设备为检察工作增砖添瓦。
“纵使思忖千百度,不如躬身下地锄”。培训期间,淄博院的曹茂虹和济宁市院的周广春两名同志结合自身经历以及工作经验所讲解的'电子数据取证常见案例,我初步了解了话单分析、伪基站检验鉴定等相关领域以及电子证据取证流程等内容,深受启发,同时也让我坚定了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的自我充电,多多学习,并勇于实践,只有不断地学习和实践才能将工作做的更好。此次培训期间印象深刻的还有专家讲解的winhex的使用,通过winhex软件结合计算机本身分区的相关知识可以快速解决诸如u盘打不开,文件打开出现乱码等问题,让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深感计算机专业的博大精深以及我对计算机专业某些方面知识的匮乏。因此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在探索和实践中增加自己的知识,在电子取证方面有所建树。
三、善于交流,不断丰富自己
此次培训,让我了解到高检院以及其他兄弟院在电子取证方面的成就。省院领导讲解的“云计算与大数据”的简介让我了解了什么是云计算和大数据,以及云计算和大数据对我们以后的电子数据取证方面的作用。与省院领导、兄弟院业务能手的交流,我了解了电子取证的发展趋势以及前景,在取证过程中进行数据恢复的技巧等。同时也了解到高检院的电子证据取证云平台在试运行,为以后大家进行电子数据方面的交流学习提供了便捷。
“天生我‘材’必有用”。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取证设备也越来越先进,发挥的作用也越发突出,电子取证设备“器材”与电子取证人才能够完美融合的话,必将给我们的检察事业开辟新的春天。
以上是我参加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学习的几点浅显的体会,电子证据取证在检察系统中属于新兴事物,需要我们的不断的学习、实践、交流才能更好的发挥电子证据取证作用。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不断的学习交流,不断的实践,以便让电子数据取证在我院案件办理过程中发挥有效的作用。
第3篇:参加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的心得体会
参加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的心得体会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济南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培训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却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验、网络取证及数据保全、数据恢复及密码破解、MAC取证分析技术、缺陷存储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手机芯片取证技术和物理、逻辑取证新方法、话单分析及定位技术、取证规范及文书制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授课老师既有省院专家领导又有各市级院的业务能手和电子数据取证专业的专家,他们结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见案例进行授课,给我们呈现了一节又一节的“饕餮盛宴”。 内容翔实、形式新颖的课程,让我们这些初次接触电子证据的“小白”们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这次培训对我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给予了很大帮助,同时也
第4篇:参加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的心得体会
参加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的心得体会
参加电子证据新技术培训的心得体会
7月13日至7月17日,我有幸在济南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参加了省院组织的电子证据培训。培训时间虽只有短短的一周,但却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培训内容包括电子数据现场勘验、网络取证及数据保全、数据恢复及密码破解、MAC取证分析技术、缺陷存储在检察办案中的应用、手机芯片取证技术和物理、逻辑取证新方法、话单分析及定位技术、取证规范及文书制作、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相关内容。授课老师既有省院专家领导又有各市级院的业务能手和电子数据取证专业的专家,他们结合自身工作以及常见案例进行授课,给我们呈现了一节又一节的“饕餮盛宴”。 内容翔实、形式新颖的课程,让我们这些初次接触电子证据的“小白”们眼前一亮、豁然开朗。这次培训对我今后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检
第5篇:论电子证据
论电子证据
摘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来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信息化、数字化。电子证据给传统证据制度带来了很多挑战。电子证据具有一些特殊的属性,如依赖性、易受破坏性、外在形式多样性、客观真实性以及高科技性。在电子证据的定位方面,存在着很多争议,一些学者认为电子证据属于现有证据类型中的某一种或者某几种,但是本文认为电子证据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证据类型。西方发达国家都对电子证据问题作出了规定,特别是英美法系认为对电子证据在最佳证据规则方面应该放宽要求。我国法律体系有一些和电子证据相关的规定,但是过于零散,没有形成电子证据法律体系,因此我国有比较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完善我国的电子证据制度。
关键词:电子证据;证据法;传统证据;分类
ABSTRACT
With the coming of information
第6篇:新科技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新科技新技术培训心得体会
昨天,区里组织了培训学习新科技新技术的电子白板的学习,鸿河科技的任老师对我们这些教师开展了交互式电子白板的培训活动。通过此次学习,我了解了电子白板的各种强大功能,学会了电子白板课件的基本制作方法,现在简单谈谈学习体会。
我认识到,交互式电子白板最大的特色在于不仅保留了传统黑板的任意板书功能,而且实现了与计算机的交互控制,可以随机地处理和存储各种数字化的教学材料,为下次应用和课后复习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交互式白板可以通过软件设置交互活动,提高学生注意力,增强课堂的参与性,活跃课堂气氛,促进学生理解。电子白板操作时只需要使用配套的电子笔,而电子笔其实就是一个鼠标,笔尖是左键,笔的一侧还有一个小点,是右键。认识到这一点,电子笔就能够更好地为我们所用。教师上课时,不需要再面对着电脑
第7篇:电子证据认证案例
电子证据相关案例
[案情]
2003年7月19日,甲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签订电子商务服务合同1 份,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安装其拥有自主版权的IteMS20001.0版国际贸易电子商务系统软件1套,在安装后1年之内最少为甲公司提供5个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乙公司对甲公司利用其软件与商情获得的成交业务,按不同情形收取费用,最高不超过50万元。如果在1年之内,乙公司未能完成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的义务,则无条件退还甲公司首期付款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在甲公司处安装了软件平台,并代甲公司操作该系统。2004年10月,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未能提供有效国际商务渠道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了海外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