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结合我校实际办学条件,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合贤学校位于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合贤集,2008年8月通过拆校合并,调整布局成为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现有在校生141名,教学班9个,专任教师30名,教师学历100%达标。学校校园占地面积14615平方米,校内有教学楼一座,配套用房两处,200米的运动场一个。校舍建筑面积2250平方米。我校D级危房均已拆除,现有建筑经鉴定均为合格建筑,校园内现有12个教室,教室门窗完好,期中四个教室内装有电子白板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同时设有音乐室,劳技室,微机室,图书室,物理、化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各一个,微机室中有19台电脑供学生信息技术课使用。
我校是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有学生宿舍,宿舍门窗完好,内有56个铺位可供学生住宿,学校现有标准课桌椅155套,达到每人一套。
我校设有学生食堂,面积达158m2,设有储藏间、配菜间、操作间、售饭间,具备一个可容纳120人同时进餐的大厅,能够为学生提供午餐。
学校厕所女生蹲位数8个,男生蹲位数6个,男厕小便槽3米。能满足师生需要。
学校无取暖设施,没有安全饮用水,学生上下学无安全隐患。采
用路队制。每天由保安与教师在校门口值班,负责学生的上下学安全。我校不属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学生无营养餐。教师不享受生活补贴。
现有四个班级装有电子白板可以利用网络进行教学,引用了优质教学资源。教师办公电脑比较欠缺。
上级部门对学校公用经费能按规定拨足。
第2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石鼓区现辖6个街道和2个乡。角山乡、松木乡共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16所,在职教师260人,在校学生3374。其中乡中学2所,在职教师95人,在校学生883人;乡村小学13所,在职教师158人,在校学生2422人;乡村教学点1个,在职教师7人,在校学生69人。
根据湘政教督通〔2014〕17号文件,我局在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自查的基础上,仔细核实了学校危房、课桌椅、学生床位等14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数据,现将核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汇报如下: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标情况
八项全部达标指标:我区凭借日益增长的经济实力,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稳步推进城乡学校一体化建设,积极改造乡村薄弱学校,乡村中小学硬件设施大力改善。2011年我区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区学校实现班班通。2012年全区城乡学校所有教室安装交互式电子白板、实物投影仪和推拉式黑板,在全市率先实现全面信息化教学。每年按规定拨付公用经费、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近三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名教师,定向培养农村免费师范生14名,组织教师全员培训和参加国家省市学科培训,培育师生共同成长,树立全面育人的现代教育观。现全区学校全面消除d级危房、都有课桌椅学生率100%、现有寄宿学生有床位率100%、满足食堂面积学校率100%、满足师生厕所蹲位率100%、配备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学校率100%、公用经费拨付率100%、国家规定课程开齐率100%。
三项因地域原因不作要求指标:有必须取暖条件学校率、有规定营养午餐学校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率。我区地处湘南,虽然没有取暖、营养午餐和乡村教师生活补贴这三项国家、省、市经费安排,但我区尽力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师生教育环境。区财政为两个乡的中小学教师设立了每月200元的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分别在角山和松木两个乡中心位置的角山中学和松木灵官庙小学建有教师周转房,解决偏远学校教师的食宿问题。两个乡的小学都设有食堂,解决师生的中餐。
三项不完全达标需整改指标:
1、有安全饮用水学校率问题。角山乡中学、三星小学饮用水安全符合标准,明德小学、旭东小学、杨岭小学、前进小学、莲花小学、云山小学都使用地下井水。松木乡共8所学校,只有松梅小学饮用自来水,其它7所学校都饮用地下深井水。
2、教室寝室门窗完好学校率问题。松木乡中小学校门窗完好率达100%。角山中学教室寝室门窗完好率为80%(学生寝室门窗陈旧、老化),角山乡小学的`学校门窗完好率达95%(前进小学门窗完好率60%)。
3、上下学有突出安全隐患点问题。角山乡学生上下学有突出安全隐患点1个:前进小学学生必经之途有一座桥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另外有些学校学生上下学途经水溏、临近公路等。
二、整改意见
1、家校联手提供学生安全饮用水。根据国家安全饮用水文件精神,直饮地下井水需每年检测一次,而且水质不达标的还不能饮用。每检测一次需要检测费5000元左右,对于小规模的乡村小学,每年筹集这笔资金有一定的难度,所以饮用地下井水的学校大多未每年做过检测。我们将要求学校倡导学生每天自带饮用水上学,学校食堂烧开水供师生不备之需。
2、角山中学和前进小学门窗在暑假全部加固维修改造到位。同时今年准备办理前进小学全部拆除重建的手续,2015年开始重建,2016年建成。
3、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采用多种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一是倡导能乘公交车上学的学生乘车,无需搭车上下学的学生由路队长负责本组成员监督结伴回家;二是放学让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送孩子,危险地段如前进小学必经之桥,安排家长或者教师轮岗值班。前进小学学生上下学所需经过的桥,改造已纳入市长丰大道延伸线规划,今年已开始建设。三是在公路危险地段设置交通标志,提醒司机注意避让学生。
4、进一步改善农村学校三方面办学条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实情,在确保十四项基本办学条件的基础上,我区将加强农村学校功能室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和改造农村学校旱厕,优化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学校功能室建设。我区农村小学大多建于上世纪90年代,基于当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学校办学条件,除了教室,就只建有两三间必要的教师办公室,没有考虑教学辅助用房,现学校教学用房都比较紧张,我们将加大投入,扩建教育教学功能用房。
二是加快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为稳住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改善农村学校教师生活环境,我们将进一步在两乡学校建设教师周转房,2014年完成角山中心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并启动松木中心校教师周转房建设。
三是完成农村学校旱厕改造。近年我区加大了农村学校旱厕的改造力度,由于本级财政财力有限,还有四所学校是旱厕,今年暑假期间我们将全部改造到位。
石鼓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X年5月30日
第3篇: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自查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自查报告我校严格按照教育局规范办学精神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现将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招生入学和分班
我校招生严格遵循上级精神,在规定范围、规定时间内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且不存在招生考试或竞赛名义招生。保障了适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和公平公正权。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次数
我校考试科目严格遵照国家课程标准,按照学科计划规范进行考试,考试次数为每学年4次,不存在联考或其他考级现象。
三、学生作息和作业量安排
我校学生严格按照《中华小学生作息制度》,在校内时间不超过6小时,并且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在学生作业布置方面:个教师适时适量为学生布置作业,以巩固所学知识,并无超负荷布置作业现象。
四、教育教学活动
我校严格遵守国家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个学科进行严格教学,不存在挤占艺体美课程现象
第4篇: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和《河北省实施办法》(河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8号),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一2020)》(中发[2011])12号)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冀发[2011]10号),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巩固提高我省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完全小学、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标准》既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建设、改造和管理九年义务教育学校的重要依据
第5篇: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第二章 学校设置
第四条 学校布局基本合理,其设置以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方便学生就学为原则。
入学半径:小学2千米左右,初中3千米左右。走读学生上学途中单程步行时间,小学低年级不超过30分钟,小学高年级、初中不超过45分钟。
第6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古驿镇黄渠河第二小学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满足教育教学基本需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及《襄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五台县委县政府关于确保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会议精神,我校成立了以校长王毅为组长,司光忠、马海俊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首先认真学习了湖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的通知》《襄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
第7篇:明德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自查报告
石门镇明小学
为了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根据《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督导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认真地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我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概况】
明德小学是一所全日制农村小学,是经近几年学生减员由四村联办的一所完全寄宿制小学,服务半径20多里,2008年建成现在的新校区,现有在校生120名,教学班6个,附设学前班,专任教师10名,一级职称4名,二级职称6名;本科1人,大专3人,中专6人,教师学历100%达标。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 6137平方米,生均50平方米,学校绿化面积2412平方米,生均20.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31.29%。校内有教学楼两层14间一座,配套用房两处,正在修建的标准灶房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