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审计制度
1)对财务收支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2)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会计记录、财务报告及管理信息的正确性和可靠性进行
检查和评价;
3)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4)对公司资产的真实性、流转情况及当前的保管状态和保管方法等进行审计与评
价;
2.制度、流程的内部控制审计及风险内控系统审计:
1)对公司现有的制度、流程、政策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及完善企业内控制度;
2)对发生的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行为予以审计并报告总经
理;
3)对可能影响公司远期战略目标、整体品牌形象、经营业绩的事项予以审计并报
告总经理;
4)对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控制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和评价;
3.其他审计事项:
1)对公司内设机构及分支机构领导人的任期经济责任等情况执行离任审计和专
项审计;
2)配合外部审计及咨询公司执行各项工作;
3)执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
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审计人员因被审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作出正确判断时,应及时汇报总经理,审计人员不负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四章 审计权限
一、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公司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1)在实施审计业务时,可以不受限制地接触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店铺的任何人员,有权获得各种资料、会议纪要等文件;
2)在执行审计任务中,公司内审人员有权调阅所有其认为有必要的信息、资料及
获取相关的解释说明,但涉及公司重要机密类文件需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
取得;
3)为完成总经理制定的审计目标,审计人员有权决定审计工作范围和方法;
4)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有权随时要求公司各部门给予工作协助;
5)内部审计有权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司员工提请总经理予以处罚。
第五章 审计工作程序
一、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定审计项目
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方案:根据被审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方案。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根据工作方案执行各自审计任务,项目实施中的问题向审计项
目负责人汇报。
四、审计报告:审计小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应当及时整理发现的审计问题,并提交审计
报告的征求意见稿至被审部门,被审部门应在审计报告指定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
五、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被审公司应按最终的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及时作出
处理,并在审计结论和意见书规定时间内将处理结果报告公司审计。对审计意见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公司总经理提出申述。
六、后续审计:对重要的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一般在审计决定下达执行一定时期
后进行,检查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情况。
七、公司审计部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章 奖励和处罚
一、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的工作优秀个人或部门,审计向总经理建议提出给予表扬或奖
励的建议。
二、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审部门和个人,提请总经理按照《奖惩条例》
进行处罚:
1、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的;
3、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4、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或审计结论和决定的;
5、打击报复审计工作人员和检举人的。
三、审计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1、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3、玩忽职守,给被审公司造成损失的;
4、泄露被审公司商业秘密的。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制度由天恩实业有限公司审计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公司战略委员会审批通过后生效。
第2篇:内部审计制度
联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稳定、健康发展,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审计署有关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第二章 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总裁的直接领导下,对集团公司本部及子公司的预(决)算、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进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总裁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审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常设机构在审计部,代表集团实行审计监督。其职责是: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要求,起草内部审计法规制度等。2制定年度和季度审计实施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总裁报告审计结果。
4完成总裁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三章 审计范围和权限
第五条 审计部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1对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监督审计。
2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3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对经济合同的执行及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
5对基建工程的概(预)算的执行,建设成本的真实性进行审计。6对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对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侵占公司资产,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
8贯彻执行审计法规,制定或参与研究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9其他审计事项。
第六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限是:
1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单位、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等有关文件、资料等。
2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3参加有关议。
4对审计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读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5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纪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总裁同意,作出临
时临时制止决定。
6对阻挠、妨碍审计工作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报总裁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7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的意见。
8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建议总裁给予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可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审计决定。
第四章 内部审计的内容
1、会计报表的审计。审核报表相关数据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对有关数据进行询问、调查,鉴此以了解和评价各单位的基本情况。
2、财务制度审计。根据国家的财务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审核分公司部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完善财务制度建议。
3、生产经营审计。审核各单位的物资、财产的流动、使用、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无失控或管理不到位的环节。审计和评价生产经营业务流程设置是否合理、运作是否有效,并对此提出改进建议。
4、特殊项目的审计。根据某些特定要求,进行某些特定项目的审计,包括工程预决算
审计、离任(岗)审计及其他重要经营活动的审计。在实际审计工作中将根据不同分公司和不同的时间进行不同侧重点的审计。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七条 审计部在年初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总裁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在实施审计计划时应拟订审计方案、审计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并通知被审计单位,要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九条 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业务档案以及时他有关的资料和资产,被审计单位必需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第十条 审计人员进点审计时,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可以根据需要就审计事项的问题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及取证(如函证、外调),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和协助,如实向审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在审计中必需做好审计工作底稿,记录审计过程。各种旁证材料齐全。作好调查记录并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名盖章。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改进建议。如有争议,应如实反映给总裁,必需依法有据,实事求是地提出解决办法。
第十三条 每项审计工作结束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必需事实清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
第十四条 审计报告在征求、补充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总裁审定批示,作出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
第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在听取审计部审计报告草稿后有不同意见时,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部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及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部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
第十六条 被审计单位对总裁指示的审计报告必须执行。审计部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向总裁报
告执行结果。
第十七条 审计报告后由于情况变化和有新的重要事实查明后,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部报告的同时向总裁报告,由总裁决定原审计报告修改或继续执行。
第十八条 每个审计报告以及工作底稿附件必须在一个月内整理、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第六章 业务程序
一、根据审计部门的工作安排和本公司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公司经理批准后
实施;
二、实施审计前,书面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在审计过程中,首先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承诺书,审计人员检
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账簿、凭证等资料,对有关审计事项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
四、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人员应随时向被审计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提出改
进的建议;
五、审计终结后,审计人员应及时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报送公司经理审
批。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六、一定的比例对所进行的审计项目进行追踪审计,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
计决定的情况;
七、目进行延伸审计;
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及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公司经理提出书面说明,由公司经理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 作业标准
审计准备
一、审计计划:
1.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应了解被审单位以下情况,据以确定可能影响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
1.1.合同、协议、章程、营业执照;
1.2.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1.3.厂房、设备及办公场所;
1.4.财务会计机构及工作组织;
1.5.其他与编制审计计划相关的重要情况;
2.编制审计计划前,应当查阅以往审计档案,关注以下事项:
2.1.以往的审计计划及审计总结
2.2.以往的重要审计调整事项;
2.3.以往的管理建议要点;
2.4.以往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3.在编制审计计划时,应特别考虑以下因素:
3.1.审计目的、审计范围;
3.2.被审单位的经营规模及其业务复杂程度;
3.3.被审计单位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
3.4.被审计单位在审计年度内经营环境、内部管理的变化及其对审计的影响;
3.5.经济形势及公司政策的变化对被审计单位的影响;
3.6.关联者及其交易;
4.总体审计计划的基本内容:
4.1.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4.2.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及审计策略;
4.3.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
4.4.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
4.5.审计重要性的确定及审计风险的评估;
5.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各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
5.1.审计目标;
5.2.审计程序;
5.3.执行人及执行日期;
5.4.审计工作底稿的索引号;
5.5.其他有关内容。
6.审计计划由审计小组负责人编制,经主管审核后实施。
7.审计计划的繁简程度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和预定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
第八章 审计人员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 内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第二十一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二条 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以及在揭发、检举中的有功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审计人员泄露机密,有以权谋私,舞弊行为者应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而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对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揭发的人员,不论其职位高低,在公司内部由总裁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给予行政、经济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有关机关处理直到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的修订、补充由审计部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本制度由审计部负责解释。
第3篇:内部审计制度
谷陇镇民族中心卫生院内部审计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院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计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卫生部《卫生系统内
二、审计内容:医院本院财务货币、资金、资产和经费收支情况
三、审计要求:医院财务科应向院内部审计员提供审计期间的会
四、审计程序:
1、对医院本级财务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于年度终了30天后进行
2、院内部审计员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向院同级财务科送达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保护国有资产的真实和完整。执行情况。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以及有关的会计资料。审计。审计通知书,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向审计员提供审计期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及有关的会计资料。
3、审计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及有关的文件、4、审计员实施审计后向医院院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