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居民低保工作计划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7-07 07:12:5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城区居民低保工作计划

城区居民低保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根据国务院《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市区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

㈠保证乡村居民基本生活;

㈡保证规范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㈢最低生活保证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相结合;

㈣促使保证对象自食其力。

第四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乡村居民。

第五条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确定的依据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市、区财政收入等实际情况。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民政局负责公布。

第二章保障对象

第六条凡具有市区非农常住户口。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

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

㈢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

第七条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证:

㈠虽然能计算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

㈡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

㈢家庭月人均收入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规范。

㈣其他情况。

第三章保证对象家庭收入的计算

第八条确认家庭成员。

㈠未成年的子女。

㈡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㈢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㈣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和年龄虽已逾越十六周岁的`由于患有严重残疾。无法就业的兄、弟、姐、妹;

㈤经法定手续确立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第九条保证对象家庭收入总和:

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各类工资、奖金、津贴和退休金及其他隐性收入;包括单位拖欠的工资、退休金、基本生活费等收入。

㈡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或当艺徒的助学金、生活津贴及勤工俭学等收入;

㈢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亲属的所有赡养、抚养金收入;

㈣社会救济对象和失业职工领取的各种救济金;

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所有收入。

除要计算本办法所列的各种收入外,确认保证对象收入时。还要核实其实际生活水平。但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费不计入家庭收入。单人户在最低生活保证线基础上月人均增加15元。

第四章保障资金

第十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差额局部由市、区财政补足。计发公式为:

实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总收入。

第十一条凡是非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市、区政府共同负责保证。分担比例为市60%区40%区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区政府负责保证,保证资金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中央、省驻市企业和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市政府负责保证,保证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一个家庭中的职人员既有区属单位的又有市属单位的其家庭最低生活保证按男性一方确定。

民政对象原享受的救济规范及资金渠道坚持不变。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他自食其力。

第五章发放程序

第十三条凡是非在职人员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补助申请表》一式四份。签署补助金额报城关办事处审查复核,由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发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证》保证对象每月凭此证到城关办事处所属居委会领取补助金。

第十四条凡是职人员的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由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领取并如实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单位。签署补助金额,市属企业报主管部门,中央、省属企业报厂工会审查复核,市属、区属保证对象分别报市、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将区属保证对象报市民政局备案,发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证》保证对象每月凭证到所在单位领取补助金。

第十五条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在保证期间获得新收入。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象公开,补助金额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乡村居民。共同搞好最低生活保证审核发放工作。对在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而继续享受待遇的以及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由民政部门追回其冒领的款物,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对情节恶劣的处以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乡村居民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其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和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证款的决定。

第十九条保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每年年底前由市、区民政部门提出下一年的用款计划。按季(月)拨付到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安排使用,及时编制决算,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市区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从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㈠滥用职权。擅自改变保证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㈡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证金或收受贿赂的

㈢玩忽职守。影响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工作正常进行的送司法机关处置。

第2篇:“城区居民低保工作计划”政府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根据国务院《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是指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市区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社会救济制度。

第三条建立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

㈠保证乡村居民基本生活;

㈡保证规范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㈢最低生活保证与法定赡养、抚养、扶养相结合;

㈣促使保证对象自食其力。

第四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乡村居民。

第五条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确定的依据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物价指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和市、区财政收入等实际情况。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由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市民政局负责公布。

第二章保障对象

第六条凡具有市区非农常住户口。主要有以下三类人员:

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㈡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

㈢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

第七条申请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保证:

㈠虽然能计算到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

㈡家庭有非生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的㈢家庭月人均收入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证规范。

㈣其他情况。

第三章保证对象家庭收入的计算

第八条确认家庭成员。

㈠未成年的子女。

㈡无生活来源的父母、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㈢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㈣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和年龄虽已逾越十六周岁的由于患有严重残疾。无法就业的兄、弟、姐、妹;

㈤经法定手续确立赡养、抚养关系的人员。

第九条保证对象家庭收入总和:

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各类工资、奖金、津贴和退休金及其他隐性收入;包括单位拖欠的工资、退休金、基本生活费等收入。

㈡在大中专院校就读或当艺徒的助学金、生活津贴及勤工俭学等收入;

㈢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接受亲属的所有赡养、抚养金收入;

㈣社会救济对象和失业职工领取的各种救济金;

㈤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通过各种方式获得的所有收入。

除要计算本办法所列的各种收入外,确认保证对象收入时。还要核实其实际生活水平。但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和定期定量补助费不计入家庭收入。单人户在最低生活保证线基础上月人均增加15元。

第四章保障资金

第十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差额局部由市、区财政补足。计发公式为:

实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证规范×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总收入。

第十一条凡是非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市、区政府共同负责保证。分担比例为市60%区40%区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区政府负责保证,保证资金由区财政列入预算。中央、省驻市企业和市属单位在职人员的家庭由市政府负责保证,保证资金由市财政列入预算;一个家庭中的职人员既有区属单位的又有市属单位的其家庭最低生活保证按男性一方确定。

民政对象原享受的救济规范及资金渠道坚持不变。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鼓励他自食其力。

第五章发放程序

第十三条凡是非在职人员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由户主向所在居委会领取并如实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补助申请表》一式四份。签署补助金额报城关办事处审查复核,由区民政局审批,报市民政局备案,发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证》保证对象每月凭此证到城关办事处所属居委会领取补助金。

第十四条凡是职人员的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证规范的由在职人员向所在单位领取并如实填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单位。签署补助金额,市属企业报主管部门,中央、省属企业报厂工会审查复核,市属、区属保证对象分别报市、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将区属保证对象报市民政局备案,发给《市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证》保证对象每月凭证到所在单位领取补助金。

第十五条最低生活保证对象在保证期间获得新收入。

第六章管理监督

第十六条乡村居民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对象公开,补助金额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第十七条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乡村居民。共同搞好最低生活保证审核发放工作。对在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而继续享受待遇的以及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证待遇的由民政部门追回其冒领的款物,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对情节恶劣的处以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乡村居民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其享受最低生活保证待遇和减发、停发最低生活保证款的决定。

第十九条保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帐管理。每年年底前由市、区民政部门提出下一年的用款计划。按季(月)拨付到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安排使用,及时编制决算,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市区民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从事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工作人员和相关单位的有关人员。并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部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置:

㈠滥用职权。擅自改变保证范围和保障标准的㈡贪污、挪用、扣压、拖欠保证金或收受贿赂的㈢玩忽职守。影响最低生活保证制度工作正常进行的送司法机关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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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城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

城区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

随着经济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和老龄化的加速,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发病率和患病率呈快速上升趋势,严重影响患者的身心健康并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居民健康体检尤为重要,我站充分认识到居民健康的重要性,迅速成立了居民健康体检领导小组。特制定今年居民健康体检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城区居民建档率>50%。

3、2011年完成建档数25000份,于8月至12月完成、每月约完成5000份。

二、工作步骤

1、组织相关科室体检医生(包括体检中心人员)学习《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和《河南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档案项目实施方案》,8月底达熟悉掌握、并遵照执行。

2、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居民广泛参与,体检中心及各居委会卫生室设立宣传栏,发放宣传册子、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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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居民低保申请书

居民低保申请书

居民低保申请书1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XX岁,20xx年与丈夫离异,现暂住在XXXX号哥哥家,本人身患风湿性关节炎等疾病,不能干重体力活,儿子正在上高中,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戚救济勉强糊口,生活异常艰难。听说可以向社区申请低保,我非常高兴,本来已绝望的心又让我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为此,特向XX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低保,希望社区能向我伸出援助之手。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居民低保申请书2

**县**镇第三居委会:我叫,男性,小学文化,现年岁,家中口人,无业,现住。由于家庭收入低基本生活无以为继,特申请城镇最低生活救助。现将我家具体状况介绍如下:

本人,因常年患病找不到稳定工作。

妻子,,26岁,无业。

女儿,,因家庭生活拮据没有剩余的钱送女儿上学,至今一向在家里。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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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居民低保申请书

xx县xx镇xx村委:

我叫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现均住xx县xx镇xx村x组。因我们夫妻二人年老多病,妻子瘫痪在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致使家庭异常困难,年收入还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又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常常是吃了上顿顿没下顿,生活特别艰苦。幸好,我听说我的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低保,心里非常高兴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也只有您们能救我全家于水火之中。于是几经思考,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目前的艰难时日。

我相信亲民爱民的政府会给我解决实际困难,批准我的低保申请,向我伸出援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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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居民低保申请书

本文是小编搜集的一篇“居民低保申请书”,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尊敬的镇领导:

你好!

我和我的丈夫都是(居住地)农民,现在家务农,2010年,我丈夫亡故,全家就我一个劳动力,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家有两个小孩,大的正读初二,小的读小学四年级,本人无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现在生活举步维艰,今年迫于生活外出打工近半年,由于本人年龄偏大,工作不好找,而且工资低,现在家中生活十分困难,况且孩子现在上学,每年学费是通过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上了学费,全都是向亲戚借来的,邻里亲戚知道我们家的情况后,现在都不愿借钱给我们,我真不知道下一学期还有没有有钱送他们上学。现在,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尚未成人的儿女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没有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幸好,我听说中央对特殊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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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居民低保申请书

居民低保申请书汇编七篇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申请书里。相信许多人会觉得申请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居民低保申请书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居民低保申请书 篇1

街道办事处:

我家庭户籍所在地为,现居住在,本人现年 岁。我代表家庭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一、家庭成员情况:

全家共有 人,其中:农户 人,残疾 人,患重病 人,学生 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其他 人。

二、家庭收入情况:

三、家庭贫困原因: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月x日

居民低保申请书 篇2

xx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今年63岁,家住兴华路xx号,平房(23平米),与妻子离异,现独自生活,身体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靠亲属救济勉强糊口,年收入不足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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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居民低保申请书

居民低保申请书

居民低保申请书1

我叫xx,家中x口人。现住十堰市路北区南楼#楼#门#室。房屋是1998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状况是:

我本人,1948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98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慧,1950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儿子,唐明军,1973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77年生。现已出嫁。住湖北十堰小区x楼x门x室。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十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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