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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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原文及译文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原文及译文

梁统列传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拜酒泉太守。会更始败,赤眉入长安,统与窦融及诸郡守起兵保境,谋共立帅。初以位次,咸共推统,统固辞曰:“昔陈婴不受王者,以有老母也。今统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寡,诚不足以当之。”遂共推融为河西大将军,更以统为武威大守。

性刚毅而好法律。统在朝廷,数陈便宜。以为法令既轻,下奸不胜,宜重刑罚,以遵旧典。乃上疏曰:“臣闻立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政理,爱人以除残为务,政理以去乱为心。刑罚在衷,无取于劝,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高帝受命诛暴,平荡天下,约令定律,诚得其宜。文帝宽惠柔克,遭世康平,惟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它皆率由,无革旧章。武帝值中国隆盛,财力有余,征伐远方,军役数兴,豪桀犯禁,奸吏弄法,故重首匿①之科,著知从②之律,以破朋党,以惩隐匿。宣帝聪明正直,总御海内,臣下奉宪,无所失坠,因循先典,天下称理。至哀、平继体,而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轻为穿凿,亏除先帝旧约成律,数年之间,百有余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伏惟陛下包元履德,权时拨乱,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诚不宜因循季末衰微之轨。”

事下三公、廷尉,议者以为隆刑竣法,非明王急务,施行日久,岂一朝所厘。统今所定,不宜开可。帝令尚书问状,统对曰:“闻圣帝明王,制立刑罚,故虽尧、舜之盛,犹诛四凶。孔子曰:‘刑罚不衷,则人无所厝手足。’衷之为言,不轻不重之谓也。自高祖之兴,至于孝宣,君明臣忠,犹因循旧章,不轻改革,海内称理,断狱③益少。至初元,所减刑罚百有余条,而盗贼浸多,岁以万数。是时以天下无难,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势,犹至于此,皆刑罚不衷,愚人易犯之所致也。由此观之,则刑轻之作,反生大患;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也。”议上,遂寝不报。

后出为九江太守,定封陵乡侯。统在郡亦有治迹,吏人畏爱之。卒于官。

(节选自《后汉书·梁统列传》)

【注】①首匿:谓主谋藏匿罪犯。②知从:即“知纵”,谓知道别人犯法而不检举告发。

③断狱:审理和判决的案件。

9.对下列语句中加点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刑罚在衷,无取于劝衷:恰当、合适

B.施行日久,岂一朝所厘厘:改正、改革

C.则人无所厝手足厝:交错、交叉

D.盗贼浸多,岁以万数浸:逐渐、渐渐

10.下列各组语句中,全都属于梁统“宜重刑罚,以遵旧典”的理由的一组是(3分)()

①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寡 ②法令既轻,下奸不胜

③天下无难,百姓安平④隆刑竣法,非明王急务

⑤刑轻之作,反生大患 ⑥惠加奸轨,而害及良善

A.①④⑤B.②⑤⑥C.②③④D. ①③⑥

11.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更始帝刘玄兵败后,梁统和窦融以及各位郡守起兵保卫边境,大家推举梁统为统帅,

但是他坚决推辞,后被重新推举为武威太守。

B.梁统认为人君执政之法,应以仁义为主,即爱护百姓,消除残暴。他极力主张加重

刑罚,遵循旧典,用严格的法律治理国家。

C.在中原兴盛时期,当时有些豪桀违反禁令,有些官吏玩弄权术,因此,汉武帝制定了严格的法令来破除朋党,惩罚隐匿犯罪的人。

D.三公、廷尉没有认同梁统的建议,他们认为严酷刑法不是英明之主所为。后来奏议

呈上,光武帝认可“重刑法遵旧典”的建议,并颁令推广。

12.请把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线的语句翻译成现代汉语。(9分)

(1)统在朝廷,数陈便宜。(3分)

(2)爱人以除残为务,政理以去乱为心。(3分)

(3)数年之间,百有余事,或不便于理,或不厌民心。(3分)

参考答案

9.C(A项“衷”,同“中”,折中,引申为恰当、合适。C项“厝”,同“措”,放置、安排。“一厝朔东,一厝雍南”(《愚公移山》)中“厝”即放置之义。)

10.B(①是梁统推辞统帅之位的'理由; ③表现的是社会安定的情况;④是三公、廷尉的看法,反对之声。)

11.D(“遂寝不报”,“寝”是停止、平息的意思。意思是奏议被上面扣住了,没有往上报。“并颁令推广”于文无据。)

12.(1)梁统在朝中,经常向光武帝提出有利于国家的建议。(“数”“便宜”各1分,大意1分。)

(2)爱护百姓则务必消除残暴,政务治理则是以清除混乱为中心。(“务”“ 去乱”各1分,大意1分。)

(3)数年时间,有上百件案子,有的不便于审理,有的在处理上不服民心。(“或”“厌”各1分,大意1分。)

参考译文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更始二年(24),授职酒泉太守。更始失败后,赤眉军进入长安,梁统与窦融以及各郡守起兵保卫本境,大家商议要立一个统帅。开始按位次排列,大家推选梁统,梁统坚决推辞道:“从前陈婴不肯做王,因为老母在世。现在我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少,的确不能胜任。”于是大家选窦融做河西大将军,以统做武威太守。梁统性格刚毅,喜好法律。

开始在州郡做官。梁统在朝廷,多次上奏对国家有利的事。他认为法令太轻,坏人就会增多,应该加重刑罚,遵照旧典办事。于是上疏道:“臣下见过元、哀二帝轻判特殊的刑罚,处理一百二十三件事,亲手杀人的减死刑一等,从此以后,立下了标准,所以人们轻易犯法,官吏随便杀人。“臣下听说立君的道理,以仁义为主,仁者才能爱护人民,义者政治才能得到治理,爱人民就应除去残暴,整理政治就应除去叛乱。刑罚在于适中,不能太轻,因此五帝有流、殛、放、杀等办法,三王有大辟、刻肌肤等做法。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又说:‘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汉高帝受天命诛暴秦,平定天下,约法三章,的确十分恰当。汉文帝主张宽惠,以柔克刚,处在太平之世,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别的都依旧章办事。汉武帝时正是中国强盛之时,财力有余,征伐远方,调兵多次,一些豪杰违犯禁令,奸吏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对首犯及窝藏犯极其重视,对胁从者也应法办,用来破除朋党,惩罚隐匿不报之人。汉宣帝聪明正直,统治天下,臣下按法办事,没有错误,照先典办事,天下得到治理。到了哀帝、平帝继位,时间不长,办案不多,丞相王嘉随便改动先帝的旧法,几年之内,出了百多件事,有的不近情理,有的不能满足民心。现在我把一些对政体有害的地方陈述在左边:“臣下想到陛下品德高尚,权宜时势,功劳超过文王武王,品德与高皇帝相通,不应按照末代衰微的轨迹行事。

事情下达到三公、廷尉那里,大家认为严刑峻法,不是明王当前的急务,旧法施行日久,不是一个早晨改得好的。梁统所提,不宜采纳。皇帝命令尚书问明情况,梁统回答说:“我听说圣帝明王,设制刑罚,因此就是在尧舜盛世,也有诛除四个凶恶之人的事。’孔子说:“刑罚不适当,百姓则不知怎样去做。’中的意思就是说不轻不重。《春秋》中的惩罚,并不回避亲戚,主要是为了防备祸患制止混乱,保全安定黎民百姓,难道没有仁爱恩泽,重视断绝凶狠残暴者之路吗?自从汉高祖立国以来,直到汉宣帝时期,君王英明臣下忠诚,谋略深远广博,却仍然因循过去的典章,不轻易改革,天下得到治理,案件越来越少。到初元、建平年间,减少的刑罚达到一百多条,而盗贼逐渐增多,一年之中以万计。那时因天下没有灾难,百姓安宁平静,而叛乱者的气势尚且到了这种程度,这都是因为刑罚不适当,使愚蠢之人轻易犯法造成的。由此可见,减轻刑罚的举动,反而会产生大的祸患;对坏人施加恩惠,反而会伤害善良的人。”奏议呈上,上边扣住,没有给以回答。

后来梁统又出任九江太守,定封为陵乡侯。梁统在郡也有治理的功绩,官吏百姓都畏爱他。后死在官位。

第2篇: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的阅读答案

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的阅读答案

梁彦光,字修芝,安定乌氏人也。祖茂,魏秦、华二州刺史。父显,周荆州刺史。彦光少岐嶷(幼年聪慧),有至性,其父每谓所亲曰:“此儿有风骨,当兴吾宗。”七岁时,父遇笃疾,医云“饵五石可愈”。时求紫石英不得,彦光忧瘁,不知所为。忽于园中见一物,彦光所不识,怪而持归,即紫石英也。亲属咸异之,以为至孝所感。

魏大统末,入学,略涉经史,有规检,造次必以礼。解褐秘书郎时年十七。周受禅,迁舍人上士。武帝时,累迁小驭下大夫。母忧去职,毁瘠过礼。未几,起令视事,帝见其毁甚,嗟叹久之。后为御正下大夫,从帝平齐,以功授开府、阳城县公。宣帝即位,拜华州刺史,进封华阴郡公,以阳城公转封一子。后拜柱国、青州刺史。属以帝崩,不之官。

隋文帝受禅,以为岐州刺史,兼领宫监,甚有惠政,嘉禾连理,出于州境。上嘉其能,下诏褒美。后转相州刺史。彦光前在岐州,其俗颇质,以静镇之,合境大安,奏课连最,为天下第一。及居相部,如岐州法。邺都杂俗,人多变诈,为之作歌,称其不能理政。上闻而谴之,竟坐免。岁余,拜赵州刺史。彦光曰:“臣前待罪相州,百姓呼为戴帽饧。臣自分废黜,无复衣冠之望。不谓天恩复垂收采。请复为相州,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上从之,复为相州刺史。豪猾者闻彦光自请来,莫不嗤笑。彦光下车,发擿奸隐,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潜窜,合境大骇。初,齐亡后,衣冠士人,多迁关内,唯技巧商贩及乐户之家,移实州郭。由是人情险诐,妄起风谣,诉讼官人,万端千变。彦光欲革其弊,乃用秩俸之物,招致山东大儒,每乡立学,非圣哲之书不得教授。常以季月召集之,亲临策试。有勤学异等,聪令有闻者,升堂设馔,其余并坐廊下。有好诤讼惰业无成者,坐之庭中,设以草具。及大成当举,行宾贡之礼;又于郊外祖道,并以财物资之。于是人皆克励,风俗大改。

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令观孔子庙中韩伯瑜母杖不痛,哀母力衰,对母悲泣之像。通遂感悟,悲愧若无容者。彦光训喻而遣之,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吏人感悦,略无诤讼。卒官,赠冀定瀛青四州刺史,谥曰襄。

(节选自《隋史·循吏列传》)

注:1.解褐:入仕做官。2.毁痛:衰伤过度而消瘦3.奏课:向朝廷交的赋税。4.彼:邪恶不正

4.对下列句子中加点字的解释不正确一项是 ( )

A.彦光忧瘁 瘁:劳苦,憔悴

B.母忧去职 忧:父母的丧事

C.未几,起令视事 视事:治事,任职

D.彦光弗之罪,将至州学 将:将要

5.下列句子中,全都属于梁彦光治政效果的一项是 ( )

①嘉禾连理,出于州境 ②合境大安,奏课连最

③吏人感悦,略无诤讼 ④改弦易调,庶有以变其风俗

⑤有规检,造次必以礼 ⑥后改过励行,卒为善士

A.②⑤⑥ B.①③⑤ C.①②⑥ D.②③④

6.下列对原文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梁彦光年轻时就性情纯厚,他的父亲很看重他,认为他将来一定能使他们的家族兴盛起来。

B.梁彦光颇具治理才能,他的政绩深得皇上赞赏,曾不止一次受到封赏,历任秘书郎、舍人上士、小驭下大夫、华州刺史、青州刺史、岐州刺史、相州刺史等职。

C.梁彦光生性执著,不肯屈服。在相州时有人做歌谣说他没有治理才能,使得他获罪免官,但他后来自请再回相州任职,虽遭相州豪强地痞嗤笑,但却毫不退缩。

D.梁彦光在相州任上,自己出资聘请大儒,用圣哲之书教化百姓,使百姓都能够自励,风气大为改观。

7.把文中划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彦光下车,发擿奸隐,有若神明,狡猾莫不潜窜,合境大骇。(5分)

(2)有滏阳人焦通,性酗酒,事亲礼阙,为从弟所讼。(5分)

参考答案:

4. D (将:带领)

5. C (④和⑤不属于梁彦光的治理效果.》

6. B (梁彦光未上任青州刺史)

7. (1)彦光一到任.就揭发奸邪之人及隐藏的罪行,如神明一般明察,从此狡诈之徒没有不潜逃的,一郡之内人们都非常惊骇《震惊)。(“下车”“发摘”“奸隐”“合”的解释各l分,句子通顺、句意准确I分)

(2)有一个滏阳人叫焦通,喜次酗洒,侍奉父母欠缺礼数, 被堂弟告上公堂(“亲” “阙”“从弟”“被动句式”各l分,句子通顺,句意准确1分)

第3篇:《张文谦,字仲谦,邢州沙河人》原文及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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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张文谦,字仲谦,邢州沙河人》原文及译文

《张文谦,字仲谦,邢州沙河人》原文及译文

张文谦,字仲谦,邢州沙河人。幼聪敏,善记诵,与太保刘秉忠同学。世祖居潜邸,受邢州分地,秉忠荐文谦可用。岁丁未,召见,应对称旨,命掌王府书记,日见信任。邢州当要冲,初分二千户为勋臣食邑,岁遣人监领,皆不知抚治,征求百出,民弗堪命。或诉于王府。文谦与秉忠言于世祖曰:“今民生困弊,莫邢为甚。盍择人往治之,责其成效,使四方取法,则天下均受赐矣。”于是乃选近侍脱兀脱、尚书刘隶、侍郎李简往。三人至邢协心为治洗涤蠹敝革去贪暴流亡复归不期月户增十倍。由是世祖益重儒士,任之以政,皆自文谦发之。

岁辛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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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张骥,字仲德,安化人”原文及译文解析

“张骥,字仲德,安化人”原文及译文解析

张骥,字仲德,安化人。永乐中举于乡,入国学。宣德初授御史。出按江西,虑囚福建,有仁廉声。

正统八年,吏部尚书王直等应诏,博举廷臣公廉有学行者,骥与焉。迁大理右寺丞,巡抚山东。先是,济南设抚民官,专抚流民。后反为民扰,骥奏罢之。俗遇旱,辄伐新葬冢墓,残其肢体,以为旱所由致,名曰“打旱骨樁”,以骥言禁绝。还朝,进右少卿。已,命巡视济宁至淮、扬饥民。骥立法捕蝗,停不急务,蠲逋发廪,民赖以济。

十三年冬,巡抚浙江。初,庆元人叶宗留与丽水陈鉴胡聚众盗福建宝丰诸银矿,已而群盗自相杀,遂为乱。九年七月,福建参议竺渊往捕,被执死。宗留僭称王。时福建邓茂七亦聚众反,势甚张。宗留、鉴胡附之,流剽浙江、江西、福建境上。参议耿定,佥事王晟及都督佥事陈荣,指挥刘真,都指挥吴刚、龚礼,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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