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总结
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总结
总结是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的书面材料,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保障渡口、码头及周边水环境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我处积极开展辖区内环境污染治理。现将20xx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宣传,造氛围。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上级关于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强调做好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由海事处印制关于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的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辖区船舶及渡口码头,让广大业主提高做好船舶码头防污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抓责任,重落实。
xx区地方海事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牵头海事、航务、船检的三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海事股负责辖区所有流动船舶的.污染防治工作,航务股负责辖区所有渡口码头人行桥的污染防治工作,船检股负责辖区船舶防污装置的整改和检验把关工作。
三、抓排查,清底数。
各片区按照职责展开了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片区船舶码头进行了逐一排查,认真做好了检查记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辖区在船舶码头防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打好了船舶污染整治工作基础。
四、抓执法,求实效。
我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船舶防污证书文书、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船舶、码头作业活动污染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并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抓台账,求规范。
制定完善了相关记录台账,对检查记录、隐患登记薄、处罚案卷文书等做到了详细、规范。
六、抓考核,重奖惩。
我处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港航处职工日常工作考核机制中,与工作性津补贴挂钩,每季度实行了考核评分,按照工作制度严格奖惩,促进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xx市xx区地方海事处
第2篇:地方海事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总结
地方海事处防治船舶污染水域工作总结
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污染防治,保障渡口、码头及周边水环境安全,提升水环境质量,我处积极开展辖区内环境污染治理。现将2014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宣传,造氛围。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向全体干部职工传达上级关于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强调做好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由海事处印制关于船舶码头污染防治的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辖区船舶及渡口码头,让广大业主提高做好船舶码头防污染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氛围。
二、抓责任,重落实。
**区地方海事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牵头海事、航务、船检的三个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海事股负责辖区所有流动船舶的污染防治工作,航务股负责辖区所有渡口码头人行桥的污染防治工作,船检股负责辖区船舶防污装置的整改和检验把关工作。
三、抓排查,清底数。
各片区按照职责展开了全面排查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对各片区船舶码头进行了逐一排查,认真做好了检查记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本辖区在船舶码头防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打好了船舶污染整治工作基础。
四、抓执法,求实效。
我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辖区船舶防污证书文书、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和船舶、码头作业活动污染情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业主及时整改,并进行了严肃处理。
五、抓台账,求规范。
制定完善了相关记录台账,对检查记录、隐患登记薄、处罚案卷文书等做到了详细、规范。
六、抓考核,重奖惩。
我处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港航处职工日常工作考核机制中,与工作性津补贴挂钩,每季度实行了考核评分,按照工作制度严格奖惩,促进船舶码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市**区地方海事处
第3篇: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版」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版」(精选7篇)由网友 “卡罗鱼” 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版」,欢迎参阅。
篇1: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版」
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最新版」
9月17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实际上是对交通部于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内河防污规定》)进行修订。此前于11月15日,交通部也针对该修订发布了征求意见稿,但最终未颁布正式修订版本。随着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国家近年来也逐渐强调对海洋、内河环境污染立法工作,本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7日,
第4篇: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名
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文
号: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部
发文日期:2016年01月21日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部部门规章
索 引 号:2016-00039 主 题 词: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已于2015年12月15日经第2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2015年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保护内河水域环境
第5篇:天津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定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天津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造成水域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我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管辖水域(下称“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船舶(下称“船舶”)及其他影响水域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称“主管机关”)主管所辖水域内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海上巡查执法支队,依照各自职责权限,
第6篇: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制度001汇总
防 止 船 舶 污 染 水 域
管 理 制 度
X船务有限公司
二〇〇八年(X船务有限公司
一、总 则
1、为了保护水域环境,防止船舶对水域及港口环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促进航运事业的发展,减少经济损失,根据《73/78防污染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排污染海域管理规定》等法规,特定本管理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
3、公司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国际国内有关防止船舶排污染公约和条例,统一制定船舶管理防污染规章制度,调查和处理船舶重大污染和违章事故。
4、公司机务部主管船舶污染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内外法规及有关防污染规章制度和文件;负责船舶排污设备的备件供应、产品更新、监督指导、协助船舶维修、检查排污设备;负责船舶排污染的监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7篇:青山水库水域污染防治与发展趋势
青山水库是临安境内一大型人工水库,它的主要功能的防洪、饮用、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发电以及景观娱乐等。近几年来,由于临安工业的快速发展和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以及城市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导致水库水质有不断恶化的趋势,特别是富营养化问题严重。根据调查近几年水库有较多“水化”现象发生。因此,青山水库污染防治及发展趋势调查对改善库水水质,合理利用青山水库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1、环境概况
青山水库位于杭州市临安境内南苕溪下游,水库始建于1964年,总库容2.15*108 m3集水面积603km2,水面积20.2km2坝高24.1m,上游南苕溪发源于东天目山,由北向东南贯穿临安市、先后接纳南溪、潘溪、马溪、绵溪、横溪、灵溪
36条主支流,平均流量为4.82m/s,多年水文监测数据表明,南苕溪上游年径流量多
第8篇:关于宁波市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关于宁波市水域船舶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履行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建立宁波水域船舶污染应急反应体系,确保当发生水域污染事故时,能迅速作出有效的应急反应,尽可能地控制和清除污染物,减少污染损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命安全、人体健康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宁波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的协调发展。
1.2 编制依据
1.2.1 国内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2 国际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