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司法会计审计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路,x小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对a公司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经营xx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a公司于xx年x月x日就合作开发xx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有《联营协议书》,申请人依约投资人民币x万元。xx年x月,a公司擅自将xx对外承包,收取费用,致使联营体无法进行生产经营。为了能够继续履行联营协议,申请人几经诉讼主张权利,现申请人已与a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原联营协议书于xx年x月x日终止履行,但未对联营体联营期间的账目进行结算。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即申请人与a公司联营期间双方就开发xx的收入应当按原《联营协议书》第x条的约定五五分成。为了查清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a公司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经营xx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望准予。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第2篇:司法会计审计申请书样本
司法会计审计申请书样本
申请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路,x小区x号楼x单元x号。
申请事项:对a公司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经营xx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a公司于xx年x月x日就合作开发xx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有《联营协议书》,申请人依约投资人民币x万元。xx年x月,a公司擅自将xx对外承包,收取费用,致使联营体无法进行生产经营。为了能够继续履行联营协议,申请人几经诉讼主张权利,现申请人已与a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原联营协议书于xx年x月x日终止履行,但未对联营体联营期间的'账目进行结算。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即申请人与a公司联营期间双方就开发xx的收入应当按原《联营协议书》第x条的约定五五分成。为了查清事实,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a公司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经营xx的财务状况及利润数额进行审计,望准予。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年x月x日
第3篇:审计查账不等于司法会计鉴定
审计查账不等于司法会计鉴定
目前,将审计混同于司法会计鉴定,以审计证据充当司法会计鉴定检材,以审计报告代替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问题十分突出。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在认识上出现明显偏差,甚至出现错误,严重时还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日益专业化和复杂化,司法会计鉴定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审计查账就是司法会计鉴定。于是,将审计混同于司法会计鉴定,以审计证据充当司法会计鉴定检材,以审计报告代替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的问题十分突出。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人们在认识上出现明显偏差,甚至出现错误,严重时还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
一、司法会计鉴定具有独立于审计的完全不可替代性
审计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和鉴证的管理活动。其中
第4篇: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书
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上诉人诉讼代表人):姚永春,男,汉族,1958年12月1日出生,现住大城县平舒镇津保东路三合里16排71号。
申请人(上诉人诉讼代表人):郑虎,男,汉族,1950年8月4日出生,现住大城县平舒镇津保路53号
申请人(上诉人诉讼代表人):刘少贤(刘国增),男,汉族,1955年1月24日出生,现住大城县平舒镇津保东路三合里。
申请人(上诉人诉讼代表人):赵国其,男,汉族,1963年11月11日出生,现住大城县东陈庄村。
申请人(上诉人诉讼代表人):崔万圈,男,汉族,1945年1月17日出生,现住大城县北庄乡南位村。
委托代理人:刘树清,男,汉族,1947年8月7日出生,退休职工,现住河北省大成县三合理。电话:***
申请人与被上诉人大城县人民政府、河北沈大线缆有限公司、第三人孙继续等
第5篇: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书
司法会计鉴定申请书
申请人:上海严义明律师事务所 严义明律师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1033号12楼B座
电话:021-51087770传真: 021-51087769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职权指定专业机构(可参考附件名单),对贵州长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2003年度、2004年度实际收入和利润,进行专项审计。
事实和理由:
一、本申请人合理质疑原告2003年度年报、2004年度年报相关部分真实性
根据原告的原监事及原销售部门负责人李杰斌所作证言及提供的证据,申请人认为原告确有可能涉嫌虚增2003、2004年度收入和利润,鉴于贵州证监局对此的答复意见过于草率,申请人遂要求证监会对贵州证监局草率的答复意见进行复查。
但是,在证监会的该部分复查意见中,对于“原告2003、2004年度销售收入及成本核
第6篇:论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与差异
论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与差异(精选7篇)由网友 “W今天芝士满满” 投稿提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汇总后的论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与差异,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论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与差异
论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与差异
一、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的共性1.主体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都是由会计资料制作者以外的进行的社会活动,同时,审计人员依照一定的法律程序也可以成为具体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人。
2.对象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都会涉及到对一定的财务会计资料的检查、验证。
3.标准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都是以财务会计标准作为引用技术标准。
4.手段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均采用一定的帐务检验手段来完成任务。
5.结果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计均应当出具书面文件报告工作结果。
6.风险方面。司法会计鉴定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