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孔子一生都做过哪些官?
孔子一生都做过哪些官?
导语:孔子(公元前551年9月28日―公元前479年4月11日),子姓,孔氏,名丘,字仲尼,祖籍宋国栗邑(今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生于春秋时期鲁国陬邑(今山东省曲阜市)。中国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与弟子周游列国十四年,晚年修订六经,即《诗》《书》《礼》《乐》《易》《春秋》。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为“世界十大文化名人”之首。那么,孔子一生都做过哪些官?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孔子一生都做过哪些官?
孔子,一个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而奔波一生的人。有人说,孔子是个官迷,在他事业的最高峰——刚刚任代理相国的时候,曾经控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之情,面露喜色。而且,他周游列国的目的,就是为了谋求官位。
当然,此种说法看似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孔子当官的目的有时为了什么呢?——捞钱?榨取民脂民膏?当然不是,而是为了恢复周礼(看过电影《孔子》的人,对此一定有很深的印象),为了宣传他的治国理念。
那么,孔子一生之中都做过哪些官,取得过哪些业绩呢?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下三十岁之前孔子所做的官:
孔子当的第一个官是季氏吏,也就是鲁国三大家族“三桓”之一季氏家族的小吏。是管什么的呢,负责管理仓库的。说白了,也就是个仓库管理员。但是,孔子是个对工作相当负责的人。短时间内取得了较高的业绩——仓库出纳的钱粮有条有理,很是清晰明了(料量平),众人叹服。
很快,由于工作认真、负责,孔子便有小小的仓库管理员司职吏。司职吏是干什么的呢,是专管牧场养殖工作的小官。当然,应该比悟空兄弟的官级大些。于是,按照孔子的工作态度,同样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牛羊满圈(蓄蕃息)。
以上是孔子三十岁之前的当官经历,现在我们再来看看孔子三十岁之后的:
孔子三十五岁那年,鲁国由于贵族的一次娱乐活动——斗鸡,引发了一场政变(一场由斗鸡引发的政变)。政变中,鲁昭公被驱赶出鲁国,逃到了齐国,鲁国很快陷入了混乱之中。依照乱国不可留的想法,孔子也跑到了齐国。而且,很快便找到了工作——高昭子家臣。
家臣是什么官呢?我来告诉大家,它是春秋时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卿大夫家的总管叫作宰,宰下面又有各种各样的官职,通称为家臣。
由于高昭子在齐国师正卿,具有相当高的地位以及属于自己的封地。自己毕竟得留在都城辅佐国君,但封地也得需要人来打理。于是,孔子到达齐国后,很快便应聘成功。
其实,孔子并不想做什么家臣。他来齐国是有高追求的,他想通过高昭子的关系来攀登上齐景公这条大船。但是,他的'如意算盘被一个人给识破了——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晏婴同志。由于孔子和晏婴执政理念不同,同时也为了维护住自己的地位,晏婴极力劝谏齐景公不要任用孔子。他告诉齐景公:孔子是来回复周礼的,而现在周室衰亡,礼崩乐衰已经很长时间了。再说了,孔子身上的礼仪太多、太繁琐了,我们就是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够学的会、学得完(累世不能殚其学)。
于是,齐景公打消了任用孔子的意念。
于是,孔子想在齐国留仕的想法是彻底泡汤了。
既然齐国不想留自己,自己又何必再留在这里呢。于是,孔子又回到了鲁国。
鲁定公九年,孔子五十岁。这一年,鲁国季桓子所在封地——费邑的大总管(也就是邑宰)公山不狃,发生政变,背叛了季桓子。公山不狃早就听说了孔子的才华,于是便给孔子下了聘书,上面答应,一旦攻灭季氏家族,保证重封孔子,任以高官。
已年过半百的孔子,对这次邀请动了心。虽然他知道公山不狃的行为是不对的,虽然他知道一旦加入,便会九死一生。但他依然想去。因为天下的君主没有人赏识到自己的才华,只有公山不狃,自己马上就要老了,还有多少时间会等待自己施展自己的抱负呢。
就在这时,命运之神睁开眼睛,眷顾了一下孔老夫子。宫中来人,鲁定公下令任命孔夫子为中都宰。中都宰也就是中都这个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
当然,由于表现突出,孔夫子很快又升任为鲁国的大司空。大司空一职,相当于建设部部长。
看来孔子升迁的还真快,直接由地方官升任为中央部长,这在任何时期都是极少见的,一般人还真来不了。
接着,孔夫子有由大司空摄行相事。这一时期的业绩:
1)鲁定公十年,齐鲁夹谷之会。挫败了齐国君臣想要要挟鲁定公的意图。维护了鲁国的尊严和地位,使齐国短期内不敢对鲁国动手。
2)鲁定公十三年,堕三都。当然,由于成邑宰的极力反抗,最后只堕了两个——费邑和郈邑。
鲁定公十四年,孔夫子五十六岁。这一年,他由大司空转任为大司寇,并兼任相代理国。
期间业绩:诛杀乱臣少正卯;稳定鲁国物价、路不拾遗、商客宾至如归。
很快,鲁国的复兴让邻近的齐国害怕啦。于是,他们向鲁国发出了“糖衣炮弹”(美女、骏马、珠宝)。于是,鲁定公很快便被击倒,整日沉迷于女色歌舞声中,开始疏远孔子。
看到此种情景,孔子对鲁国彻底失望了,开始了为期十四年的周游列国。期间,虽说也有诸侯不时的召见孔子,但却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没有达成合作的意向。
也就是说,孔夫子的为官生涯至于鲁定公十四年、自己五十六岁的时候。他从最基层的仓库管理员做起,一直做到代理相国。期间,在工作及其闲暇的时候,他都会自然不自然的传播一下周礼,只是为了自己的理想、那个美好的社会。
在他打包袱准备前去的时候,子路拽住了他——想当官想迷啦,什么人叫你都去,不怕留下一个坏名声啊!
在子路的极力劝说下,孔子终于放下了手里的包袱,默默地看着远方······
第2篇:孟德斯鸠究竟做过什么官
孟德斯鸠究竟做过什么官?
孟德斯鸠的著作传入我国已逾百年,介绍和研究他的文章和专著为数甚多;国人对于这位18世纪法国思想家的著作、思想和生平的关注,近年来呈现日益增长的趋势,令人颇受鼓舞。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9年第4期发表了《孟德斯鸠职务考》一文,作者朱立、朱琳是两位法语老师,她们查阅了许多辞典之类的工具书之后认定,孟德斯鸠曾经担任的职务是“波尔多最高法院大法庭庭长”,而不是“波尔多郡议会议长”。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先贤严复在《法意》正文前的“孟德斯鸠列传”中谈及孟德斯鸠的生平时写道:“年二十五,入博尔都郡议院为议员”。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论法的精神》译者张雁深先生因袭严几道先生之说,称孟德斯鸠“继承伯父波尔多议会议长职务”。数十年来,孟德斯鸠曾任议长一说为我国学界普遍接受,影响深远;有的学者以此为据,把孟德斯鸠视为“高官”,进而尊他为封建阶级的叛逆者,如此等等。
1982年,笔者第一次访问波尔多,拜访了时任波尔多孟德斯鸠学会会长的让·达拉(Jean Dalat)先生,蒙赠其考证孟德斯鸠在波尔多任职情况的著作
《Montesquieu, Magistrat au Parlement de Bordeaux》。达拉先生长期任职于波尔多上诉法院,曾是该院的一位庭长,他对孟德斯鸠任职情况所作的考证,比其他作者具有更大的可信度。数年后我草就短文《孟德斯鸠生平辨误二则》,发表在《世界历史》1988年第6期上。我在此文中指出,孟德斯鸠先后担任的职务是波尔多高等法院(Parlement de Bordeaux)的推事(Conseiller)和庭长(Président)。此说后来虽被一些学者认可,但仍被另一些学者所拒绝;例如,1999年陕西版《论法的精神》的译者在“译序”中称“孟德斯鸠......历任波尔多省法院法官、院长......”。由此可见,这个问题确实还有讨论的必要,两位朱老师认真和仔细的考证是非常值得肯定的。
她们否定了“波尔多郡议会议长”,完全有理,但是,她们所认定的“波尔多最高法院大法庭庭长”,我觉得依然不甚准确,有必要进一步加以探讨。
下面我依据上述达拉先生的著作,并参照金斯敦(Rebecca Kingston)所著《Montesquieu and the Parlement of Bordeaux》以及其他一些纸面和网上资料,对孟德斯鸠究竟做过什么官这个问题,再次谈谈我的看法,希望有助于这个并不复杂的问题的解决。
这个问题实际上包含两部分:其一,孟德斯鸠在什么“单位”做官?其二,他做的是什么官?
孟德斯鸠任职的“单位”是Parlement de Bordeaux。Bordeaux是个地名,通译波尔多,不应该有任何争议。问题在Parlement,这个词当今所指是“议会”,但在孟德斯鸠生活的时代并非如此。法国的Parlement是从Curia Regis(御前会议)
发展而来的。最初,国王遇事需要与臣工商量时,任意召集他所属意的大臣和贵族前来与会。后来,需要讨论的事务越来越多,技术性越来越强,缺乏专业知识的贵族和大臣渐渐难以对付,于是出现了专家型的职业官员,由他们襄助御前会议的参与者们处理财政、税务和司法等事务。再后来,面对上诉案件与日俱增的窘境,御前会议设立了一个专门处理司法事务的机构Curia in Parlamento,这便是parlement的前身。御前会议跟随国王四处流动,而Curia in Parlamento则为审理案件而必须长期驻留巴黎,于是乎,这个机构进一步变成了完全独立于御前会议,并且领有若干立法权的一个司法机构Parlement。起初,仅在巴黎有一个Parlement,后来陆续在各地设立,到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前,全国共有14个Parlement。孟德斯鸠任职的波尔多Parlement是其中之一。
中文应该如何翻译Parlement才算准确?两位朱老师主张译作“最高法院”。她们的主张不无道理,因为,各地的Parlement互不隶属,各自在管辖范围内代表国王行使司法权,作出的判决是最终判决。但是,我认为还是译作“高等法院”为宜。因为,尽管Parlement作出的是最终判决,国王却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更改,所以,“最终”二字是要打折扣的。更何况,路易十四亲政之后实行绝对王权主义,Parlement的司法权进一步遭到削弱,若继续称之为“最高法院”,显然名不副实。或许正是出于这个原因,维基百科的有关条目都以路易十四亲政的1661年划线,把此前的Parlement称作“最高法院”(Cour Souveraine),而把此后的Parlement称作“高等法院”(Cour Supérieure)。再者,若以最高法院称之,大革命前的法国就有十多个最高法院。一个国家中竟然有这许多“最高法院”,无论如何解释,终究无法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所以,我主张把孟德斯鸠任职的“单位”译作“波尔多高等法院”,而不是“波尔多最高法院”。
接下来的问题是:孟德斯鸠在波尔多高等法院担任过什么职务?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了解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入手。与法国的其他高等法院大体相同,波尔多高等法院下设4个法庭:处理重大事务和政治事件的大庭(Grande Chambnre)、处理刑事案件的刑庭(Chambre de la Tournelle)、处理民事案件的侦查庭(Chambre des Enquêtes)和诉状审理庭(Chambre des
Requêtes)。在孟德斯鸠任职期间,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法官超过百人,此外另有检察官和律师数十人。法院的最高领导人是院长(Premier Président),由国王直接任免;主持大庭和刑庭的法官是9名“戴臼形圆帽的庭长”(Président à mortier);主持另外两个庭的法官是不带任何限定词的庭长(Président)。庭长以下的职务种类甚多,与孟德斯鸠相关的是推事(Conseiller)。法文中的Conseiller一词在这里指的是审判员和审判官,而不是“议员”或“顾问”,我当年之所以把它译作“推事”,主要是看中了这个称谓的“古色古香”。
除了院长之外,高等法院的各类职务都可以买卖和世袭。孟德斯鸠在1714年买下了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一职,是年25岁,刚刚达到推事的任职最低年龄。1716年,孟德斯鸠的伯父、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戴臼形圆帽的庭长”之一因病去世,孟德斯鸠依照遗嘱继承其职务,成为“戴臼形圆帽的庭长”。按照相关规定,凡担任“戴臼形圆帽的庭长”者,必须年满40周岁,并拥有担任推事10年的经历。孟德斯鸠时年27岁,担任推事仅两年,明显不符相关规定。院长依照惯例,网开一面,免除了这两个限制条件,使孟德斯鸠得以顺利接替其伯父的职务。但是,另有一条限制未能免除,那就是:年龄和任职年限未达标者不能主持庭审;这条限制迟至1723年方被解除。孟德斯鸠被分配至刑庭任职,起初是该庭的第四庭长,后来逐级上升,在他1726年卖掉“戴臼形圆帽的庭长”这个职务时,已经做到了第二庭长,即将升任第一庭长。“戴臼形圆帽的庭长”(Président à mortier)这个称谓太罗嗦,人们日常都习惯地简称为Président。被误译为“议长”或“院长”的原因大概即在于此。其实,孟德斯鸠既不是议长,也不是院长,甚至连庭长都不是。在波尔多高等法院供职的十余年中,有将近十年他不具备主持庭审的资格,而一个不能主持庭审的人怎么可以当庭长呢!他先后担任的第四、第三和第二庭长,严格地说都是“副庭长”。
至此,我们可以对孟德斯鸠究竟做过什么官这个问题做如下回答:从1714年起,孟德斯鸠担任波尔多高等法院的推事,从1716年至1726年,孟德斯鸠先后担任波尔多高等法院刑庭的第四、第三和第二庭长,简称庭长。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家之说,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第3篇:孔子的一生
傅佩荣
《孔子的一生》
一、生于礼坏乐崩的乱世
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到479年,在这个年代前面有夏朝四百多年,商朝六百多年,到周朝的时候,从开国到孔子有五百多年了,而周朝分为两部分,西周跟东周。孔子的时代是在东周,东周分为春秋跟战国两个时代,孔子是春秋时代末期,他生命结束的时候,春秋时代也随之结束了。那是一个乱世,乱世就是天子失德、诸侯争霸、礼坏乐崩、民不聊生。因为天下乱了,每一个人念念书都要问,怎么样从古人的智慧找到一个方法帮助现在的人?人总是要设法活下去,并且活得有尊严,所以才会有百家齐放的现象。孔子是最特殊的一位,最有成就的一位。但是如果进一步去认识他的背景,就会觉得他是天下最可怜的人之一。
他的祖先是商朝人,商朝被周朝取代之后,周朝就把商朝的后裔封在宋国,所以孔子的祖先在宋国是国君的儿子,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