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5-25 07:13:5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2022关于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

2022关于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

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通过它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学习和工作中的优缺点,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怎么写才不会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关于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1

深化妇女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以三八妇女节为契机,开展了主题鲜明的维权周系列活动,活动总结如下:

一、重视,部署

按照X女委发[20XX]X号文件、X工女委[20XX]X文件要求,厂工会女工委组织召开了XX卷烟厂女职工工作会议,会议就如何结合三八节活动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进行了详细部署,号召各基层分会积极参与,厂三个车间分会、三个行管分会、双休分会营销及物流分中心分会均全部参加。

二、 宣传到位

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创新活动组织和宣传方式,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着力扩大企业和女职工参与面和活动影响力。按照活动要求和内容,各基层分会均积极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的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维权宣传活动。如制丝、卷包、动力分会充分利用自身的宣传优势,在车间设置的电子屏幕上对宣传内容进行滚动播放,使三班员工均能随时驻足学习并在第一时间了解法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员工对维权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的熟知率;行管分会采取了座谈、讨论、微信关注共享等形式进行积极宣传;各部室还积极在内网及行业媒体上对各自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宣传。维权活动氛围浓厚,女职工维权意识大幅提高。同时,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同步行动:积极制作了维权活动展板,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内容全文刊登在展板之上,实施厂区内全方位流动展出,在全厂范围内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普及,使广大女职工对维权的内容进一步熟晓,对维权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维权的范围进一步明晰。

三、调研,维权

为了使女职工维权行动更加贴近职工,真实的反映女职工对维权的不同看法,为以后能够更好的推进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工作,为女职工争取更大的合法权益获取来源,厂女工委在各基层工会进行了实地走访,就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女职工权益的具体条款和一线职工们进行了热烈的探讨。积极引导提高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参加调研的110名女职工对现行的法律法规比较满意,并对厂现有的制度也均持赞许态度。

四、自查,机制

根据维权行动要求,厂女工委着手开始对现行的制度进行自查。对厂现有的管理文件如:《XX卷烟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其中,对新变更的条款进行了标注。经自查:XX卷烟厂自《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实施之后,积极履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严格按照女职工卫生保健品的发放标准进行了按月发放,严格执行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要求,厂女工委每季度组成女职工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内网《女工之友》栏目刊登,以供职工们相互传阅,促使上述规定能够落到实处。

近年来,XX卷烟厂工会重视《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按照厂《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内容,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实施对困难、患病女职工的关爱。尤其是对我厂特病女职工理赔情况积极进行协调,深入实施女职工健康保障关爱行动,实现对在档困难女职工帮扶到位。为了使维权宣传更加深入人心,厂对近三年来患病理赔的.女职工进行了统计发现:我厂出现符合特病专项理赔的女职工10人,理赔款项为X元,目前已按合同要求履行到位。同时也很好的说明了一个问题:维权行动的开展,在关心、关爱女职工的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对患病女职工也是一个安慰和保障。

通过女职工维权行动活动的开展,让广大女职工懂得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提高了《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及程度,促进了男女平等,维护女职工权益的意识。

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2

近年来侵犯儿童权益的行为常有发生,尤其是利用法律、管理上的“空白地带”而侵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增多,以XX区妇联为例,20XX年度共收到儿童维权来电来访案件31件,占全年维权总量的25%,这些儿童维权案件中有13件涉及家庭暴力行为,8件涉及离婚案件中父或母探视权受阻,6件涉及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无法兑现,3件涉及女童无法享受村民福利待遇,另有1件涉及校园暴力。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家庭暴力、性别歧视、校园暴力是侵害儿童权益的主要方式,父母离婚案中涉及的儿童的亲权、财产权保护也不容忽视。

一、几种侵害儿童权益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表现

(一)家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大部分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都缺乏对儿童个体主体认识,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打骂孩子外人无权指摘,缺乏法律认识。错误的教育理念,“棍棒底下出孝子”的意识,促使部分家长对违背意愿的儿童动辄实施“家法”,造成家暴。另外,不良的家庭环境,如酗酒、赌博、吸毒的家庭,儿童也经常无故遭受家暴侵害。

(二)性别歧视发生的原因及表现。随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和九年义务教育的推行,对女童的性别歧视现象已有了很大改观,但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加快,性别歧视行为又以新的形式浮出水面即部分女童无法享受男童一样的村民福利待遇。我区个别社区在为村民发放福利待遇时未按照实际人口给予双女户待遇,导致部分女童利益受损。由于村、社区属于村民自治,福利发放政策已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镇党委对于此种性别歧视行为爱莫能助。

(三)校园暴力发生原因及表现。方城镇刘某以侄子小刘的名义来妇联维权,刘某称侄子父母离异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是留守儿童,小刘性格内向软弱,在校常被同学欺负殴打,被老师制止后,该伙学生又改在小刘放学回家的路上对其进行围追堵截、恐吓谩骂甚至殴打,导致小刘至今不敢再去上学。学校称暴力发生在校外且已放学,不属于学校管理范围;派出所称暴力情节较轻且都是未成年人不予立案,刘某叔侄诉苦无门。小刘的案例只是校园暴力的一个缩影,从学校到回家这一“最后一公里”却着实成为校园暴力发生的多发地带,尤其是在农村、在留守儿童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发生校园暴力或校园外暴力自然和个别儿童性格有关,但更重要的是还和教育、公安等部门管理缺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四)离婚案中儿童亲权、财产权受损的原因及表现。父母离婚对于儿童对家庭完整性的渴望无疑是巨大的伤害,同时离婚案中所涉及的儿童亲权、财产权也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在起诉离婚案件已受理但还未判决期间,部分当事人利用这一法律空白将孩子藏匿不允许对方当事人看望或者采取停止给予孩子抚养费的方式以达到离婚或者不离婚的目的,这无疑侵犯了孩子的亲权和财产权。法院表示父母探视权、儿童亲权素来都是执行中的老大难,因为人非物,不能被强制执行;至于儿童的抚养费,如果当事人确无可执行的财产也是缺乏保障的。

二、在维护儿童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缺乏统一协调机制。教体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民政局、卫计局、关工委、妇联等部门都是维护儿童权益的责任单位,各自为政,又没有相互协调机制,对于存在的“空白地带”确实存在推诿扯皮现象,从而导致儿童权益受损,该保护的没有得到有效保护。

(二)传统思想作祟,缺乏有效破解良策。不可忽视的是社会依然存在歧视女性行为,尤其是农村对女童的歧视还依然理所应当,村集体决定不给予女童应有待遇,这是传统思想观念在作祟,一方面折射出我们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宣传工作、移风易俗工作和乡村文明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另一方面农村传统思想依然盛行,缺乏有效对策。

(三)不良风气渗透,缺乏保护儿童壁垒。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学生沾染不良嗜好,如:抽烟、喝酒、吸毒、网瘾、玩手机等,改变了学生纯真,再由于学校监管不到位、管理不严格,学生家长溺爱和法律真空,导致学生思想道德滑坡,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已经到了较为严重的地步。

(四)家庭教育缺位,缺乏法律保护执行。现代社会离婚案件多发,家庭针对儿童暴力多发,一方面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法律执行存在困难,执行队伍匮乏,业务水平不高,缺乏强制手段。

三、维护儿童权益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成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参与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方职责,经常性召开会议,形成做好保护儿童权益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舆论宣传,提高维权意识。加强保护儿童权益法律宣传,利用儿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在电台、报纸、新媒体等大力宣传保护儿童权益法律知识;对儿童权益受损重大突发事件,要敢于正面发声,及时发布消息,做好舆论正面引领。

(三)加强校园管理,搭建保护壁垒。切实加强学校自身管理,提高校园防范意识,加大校园暴力事件治理,利用法律手段,敢于与邪恶势力作斗争,把社会势力驱逐出校园,还学生一个健康安静的教育环境;同时铲除校园暴力滋生土壤,对违反校规校纪学生坚决予以惩处,绝不姑息。

(四)加强队伍建设,增强执行能力。适当扩充法院执行队伍,有专人负责涉及儿童案件执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保护儿童权益执行有效性。另外,积极搭建平台引导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加入儿童维权行列,扩充维权力量。

儿童妇女权益保护的总结3

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沭阳县委、县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始终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官墩乡稳步提升乡妇女儿童事业,该乡妇联深入村居调研,调研发现该乡妇女儿童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妇女儿童地位得到很大程度提高,同时也发现妇女儿童生活仍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妇女儿童生活现状

(一)随着招商引资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厂商入驻,乡中的现状闲散妇女劳动力也得到了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提升了自身及家庭的收入,改善了生活,日子过得也越来越红火。

(二)乡里学校的设施配套越来越健全,安全校车也配备到位,给孩子们的上学提供了更为安全的保障。学校的师资配备也在逐步提升中,希望能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教育。

(三)乡镇的保障工作越来越精细到位,低保、残疾儿童康复等一系列工作都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争取为各种困难家庭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实质困难

(一)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号召中,还有一些根深蒂固的封建思想还在农村存在,导致一些家庭暴力时有发生,女性儿童受到侵害的事情得不到合法保护 ,主要还是因为这些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该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二)留守儿童生活与安全保障。在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下,外出务工已经成了改变农村家庭生活状况的主要方式,一些年轻的父母不愿面朝黄土面朝天,他们有思想有勇气去探讨外面的新鲜世界,却留下了嗷嗷待哺或刚接受教育的孩子。他们跟着年老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接受的也是爱,却是溺爱。养成孩子自娇自爱的不良习惯,导致一些孩子从很小的时候思想就已经不健康,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三)农村妇女健康保障。在农村,整体生活环境就比较差,再加上群众健康意识落后,使得一些妇女有了疾病都不到正规医院救治,往往是能拖就拖,直到无法救治才明白问题的严重性,可是已经晚了。

三、农村妇女儿童生活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抓宣传。大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妇女工作氛围,宣传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妇联在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抓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和维护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妇女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首要任务。所以妇联要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带领全乡的妇女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三)抓培训。进一步加强广大妇女技术业务培训,增强她们的就业能力,提高她们的综合素质,然她们在家乡的土地上找到更好的工作,从而更好的改善自己及家庭的生活。

(四)抓教育。除了对学校要提高要求外,对留守儿童的爷爷奶奶也要加强教育,让他们更好的关爱自己的孙辈,也让孩子能够更好更健康的成长。

第2篇: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

1.国家鼓励妇女树立的“四自”精神是什么? 答: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2.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有哪些

答: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利、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财产权益、人身权 利

3.妇女在哪些时期受到特殊保护? 答: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4.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答:《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5.妇女在婚姻、家庭中财产权利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1)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2)继承遗产的权利。6.单位在妇女工作和劳动时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的劳动

7.妇女权益保障法确认和保障的妇女享有的六大权益是。

答:1政治权利、2文化教育权益、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4财产权益、5人身权利、6婚姻家庭权益

8.对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婚的有哪些奖励?

答: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组织 职工晚育的,婚假增加七日(共10天)。

9.《条例》对晚婚晚育是如何规定的?

答: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男女双方按照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10.我国的婚姻制度是怎样的?

答: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11.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所谓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12.“包二奶”构成重婚罪吗?

答:这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不构成重婚罪;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重婚罪。13.什么是“性骚扰”?

答:所谓“性骚扰”,一般是指在工作场所或是其他场所,一方向另一方作出不受欢迎、与性有关的言语或举动,包括不情愿的身体接触、提出与性相关的行为作为给予某种利益的条件、不涉及身体接触但与性相关的言语、图文展示及姿势或者其他手段,给另一方造成一定的身心伤害和痛苦的行为。

14..婚前体检的顺序以及内容?

答:需要双方身份证

一寸照片

以及三病检测 15..叶酸的作用?

答:叶酸是胎儿发育所不可缺少的营养素,备孕妈妈提前补充叶酸,能起到预防孕妇贫血的作用,同时也能减少孕晚期患先兆子痫的发生。另外,服用叶酸能降低宝宝发生先天性疾病的概率。16..产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有哪些内容?

答: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可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规定给予补偿。17.年农村妇女免费检查宫颈癌和乳腺癌是不是免费的? 答:是

18.什么是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项目?

主要对患有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孕产妇进行检测,并进行免费的药物阻断治疗,减少其所生婴儿感染风险。19.婚前检测的三病是指那三病? 答:艾滋病 梅毒 乙肝

一、填空题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9)章,(61)条。

3、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5、《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7、(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纲要》的组织实施。

9、《妇女纲要》总目标提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

10、《妇女纲要》提出,要鼓励妇女成为“四有”、“四自”的新女性。

“四有”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11、《妇女纲要》在“妇女与健康”领域提出: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12、“妇女与环境”领域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13、加强环境教育,要提高妇女环保意识,必须从(娃娃)抓起。

14、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是“妇女与经济”领域的一项主要目标。

15、《妇女纲要》把(促进妇女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

16、当前,我国妇女就业的特点是(劳动参与率较高,就业质量相对较低)。

17、各单位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18、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19、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点主要是根据妇女的特殊生理特点,做好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工作。

20、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

21、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权利,其权利内容是(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

22、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4、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保育、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

25、儿童的权利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享有的与成年人平等的,具有相同的价值,由法律认可并保障的基本权利)。【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主要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6、拐卖妇女儿童活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7、妇女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28、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遇到(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29、《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0、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31、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32、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三种。

3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亲属关系、医学上认定疾病婚后尚未治好的、未到法定年龄的)。

34、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妇女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35、离婚后,(男方)不得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36、任何人不得以生育(女婴或者不生育)为由,歧视、虐待妇女或者迫使妇女离婚。因生育女婴或者不生育,女方受虐待导致离婚的,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

37、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8、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9、中国妇女十一大于(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沈跃跃)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40、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妇女十一大讲话中指出,(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是妇联组织的根本任务。

4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妇女十一大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这是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遵循。

42、中国妇女十一大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发出了(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

43、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指出,妇联组织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线,推进各项工作突出了跨越发展。

44、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要重点实施“四项行动”,即(巾帼建功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

45、今年四月,区(市)妇联与市精神文明办在全区(市)开展了(幸福生活 美在家庭)活动,全力打造一批(庭院整洁环境美)、(邻里团结和谐美)、(孝亲重德身心美)、(增收致富创业美)、(志愿服务奉献美)的五美家庭。

46、我区(市)妇联网站的网址是:(/)

47、妇女成才支持行动是以促进女性(向更高层次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大(女性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女性成才规律研究)、(完善女性成才培养)工作机制,在推动完善全市人才体系建设中积极促进女性成才和成长。

48、大连母亲健康服务站在我市有五个分站,分别建立在我市的(乐甲乡、莲山榆树房村、丰荣朝阳村、铁西二道岭社区、城子坦金山村)。

二、判断题

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2、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4、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文章新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试题(附答案)出自http://。必须通过法律、政策、教育、舆论等手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解决妇女平等发展问题。

5、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①是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丰富发展;②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③是适应我国国情,充分发挥妇女伟大作用的英明之举;④是解决各种妇女问题的治本之策;⑤是中国党和政府顺应世界历史潮流,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和历史贡献。

6、《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①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②促进男女平等;③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7、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8、什么是婚姻家庭权利?

答: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的内容。

9、夫妻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①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③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④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义务包括:①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10、“巾帼示范村”创建行动中提到的“十个百分百”指的是什么?

答:“巾帼示范村”“十个百分百”具体包括:妇女劳动力参与科技文化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掌握两门以上技能或农业实用技术达到100%;家庭增收致富项目达到100%;参与“三八”绿色工程和六化工程(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气化)达到100%;接受现代家庭教育培训达100%;“十星级文明家庭户”达到100%;六无家庭(无涉毒、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纠纷、无家庭安全事故)达到100%;妇女妇科病普查率达到100%;法律知识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妇代会主任进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达到100%。

11、什么是妇女之家?

答:妇女之家是基层妇联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立的工作载体和活动阵地,主要职能是开展宣传教育、维权服务、文体活动等,旨在打造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12、我区(市)妇联网站包括哪些内容? 答:

我区(市)妇联网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走进妇联、妇联动态、主体工作、党政寄语、莲城女性、家长园地、资料中心、女人课堂、机关党建、两个规划、女性论坛。

13、母亲关爱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母亲救助”、“母亲安居”、“母亲素质”等项目,为广大母亲特别是贫困母亲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温暖,提高她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

14、乡镇(街道、园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妇女代表大会决议;指导所辖村(社区)妇联开展工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园区)内单位及妇女组织联系与合作,推进街道(乡镇、园区)妇女工作的社会化;加强街道妇联自身建设,提高能力。

15、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牢固地把握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主线,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更加尽责地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16、什么是两新组织?

答:“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17、什么是“巾帼示范村”创建行动?

围绕“十个有”、“十个百分百”及“生活富足安康、村风文明向上、村容整洁美观、家庭和谐幸福、妇女素养提高”的创建目标,深入开展“项目进家”、“科技进家”、“城乡联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8、什么是和谐家庭创建行动?

通过开展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举办家庭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宣传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知识等,优化家庭小细胞,构筑城市大文明。

19、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这一政策是由全国妇联争取并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实施的一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贷款政策,由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妇联组织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和贷前相关服务,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并帮助承贷妇女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第3篇:论北京新农村妇女权益保护

龙源期刊网 http://.cn

论北京新农村妇女权益保护

作者:丛玉红 张菲

来源:《法制博览》2013年第04期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妇女工作上取得了喜人的进展。尤其在城市发展中,女性地位越来越高,基本实现了“男女平等”,女性成为了“半边天”。但是以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重男轻女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妇女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和社会不利因素。农村妇女权益现状非常严峻,其产生的原因诸多,既有自身原因,也有社会原因。若想切实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转变封建思想,增强农村地区的教育水平,才能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本文结合北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北京新农村妇女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北京;新农村; 妇女权益; 侵害; 保护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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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妇女权益保护问题分析建议

连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停生长和法制配置的不停前进,我国搪塞妇女职权掩护的制度也渐渐趋于完满,妇女维权事情取得了很大的前进。但是我国在妇女职权的掩护方面以实验救济性步伐为主,而在前进女社会职位地方和给妇女同良人同等的权利方面尚有不够,虽然造成这种状态的缘故原由是我国五千年的“男尊女卑”、“父权至上”头脑的影响,使得社会以致于

妇女自身对自己职权的掩护都处于灰心状态,尤其是在就业、任职等方面体现出的妇女职位地方执法上的同等与真相上不屈等的难过。转变这一现状须要我们从立法、制度以及看法等方面加以完满,是一件恒久而困难的事情。

一、执法救济制度

执法救济制度是国家以执法化、制度化的情势,为经济困难或特别案件确当事人提供免费或减费的执法资助,以保证黎民实现执法眼前各人同等的基础权利的执法制度。我国搪塞妇女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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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最新妇女权益保护心得体会范文(17篇)

心得体会是一个总结自己经验的机会,能够对自身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结合自己的实际经验和体会,做到真实、客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妇女权益保护心得体会篇一

第一段:引言(100字)

女性权益保护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在关注女性权益保护多年,与很多女性群体一起奋斗,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改变观念、加强教育、完善法律、提供支持和强化监督五个方面,分享我在保护女性权益中的体会。

第二段:改变观念(250字)

保护女性权益的首要任务是改变社会对女性的观念。我们要打破传统的性别刻板印象,摒弃对女性的任性、脆弱、需要保护的固有认知。正确的认识是,女性和男性一样,享有平等的自由和尊严。要通过媒体、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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