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4-19 07:12:5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6篇)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6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都有写信的经历,对书信很是熟悉吧,书信是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的一种交际工具。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通用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1

全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工程奠基封顶,节日庆祝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流传已久,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而且还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

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全县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全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三、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商户及广大居民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四、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举报电话:110)、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12350)、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12319)、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2

居民朋友:

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集宁区全域禁止燃放、违规销售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让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低碳、清新的新春佳节,在此,我们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倡议:

一、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堆燃旺火,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共同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努力把禁燃禁放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堆燃旺火,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积极消除隐患和事故。

居民朋友们,辞旧岁不需漫天烟火,迎新春只待春暖花开。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携手行动起来,爱护好、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在此,提前祝全区的居民朋友新春快乐、万事如意!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3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3年春节即将到来,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县将在全县继续实行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政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否则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责任情况将在信用系统平台予以公示。

燃放烟花爆竹给人身、财产安全带来危害,也污染了大气环境。我县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利民之举,惠民之措。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我县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不违法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对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的,将给予奖励。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美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努力成为低碳环保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引领者、传播者、践行者,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为长丰的蓝天白云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祝大家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4

尊敬的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硫化物和碎屑等,直接影响空气质量、环境卫生,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人身安全,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相违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唐政通字〔20xx〕5号)、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双节”期间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在辖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实现全面禁放目标,需要您的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规,不购买、不储存、不销售、不运输、不燃放烟花爆竹,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主动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在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前提下,积极劝阻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并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四、做禁放规章制度的学习者。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不听禁放工作人员劝阻、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美丽南堡,需要每一名群众来共同呵护、人人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倡导文明新风,争当“禁放”的志愿者,争做“禁放”的监督员,以实际行动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舒适,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平安。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5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共同维护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潍坊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寿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在政府划定的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在春节等传统节日,鼓励选择电子鞭炮或其他安全环保庆祝方式,代替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朋友圈、微博、抖音等各类新媒体,主动向亲人、朋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以及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倡导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社会正能量。

三是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者。积极劝导家人、朋友不在禁放区域和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要主动监督、积极向公安机关以及其他管理部门举报,共同抵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城市干净整洁、群众遵规守纪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准,让我们积极行动、共同参与,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共同为寿光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烟花爆竹致居民一封信6

居民朋友们: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管理,防治大气污染,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决定》,20xx年1月1日起赛罕区全域范围禁止在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凡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的单位及个人,公安、应急、城管等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为“保卫蓝天、美化环境”,共建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居民朋友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等庆祝习惯,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现向全区广大居民朋友发出倡议:

1.做禁燃禁放的践行者。请广大居民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洁净蓝天、清新空气和优美环境,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燃禁放的宣传者。请广大居民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放的益处,努力把禁燃禁放变成广大居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燃禁放的监督者。请广大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积极消除隐患和事故。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堆燃旺火需要你我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移风易俗,践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共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精选6篇)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精选6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信吧,书信是人们用于表情达意的一种交际工具。相信写信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1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胶州美好的蓝天和优良的环境,确保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胶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区域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广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确保胶州良好空气环境和您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请您及家人认真遵守《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禁放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在禁放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后,在规定的区域内,不论是重要节日、结婚庆典、重大活动,还是民间的“开门鞭”“财神节”都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胶州市公安局举报。

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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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2

信宜市全体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我市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了《信宜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信府规〔2018〕1号)。现将信宜市烟花爆竹禁燃的有关规定告知大家,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烟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区域为烟花爆竹禁燃范围:

东至:江东电子厂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运入口处

西至:省道达北线(S370)穿城路段与粤桂路交汇环岛

北至:文昌桥

禁燃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二、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上述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权劝阻,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10。

四、对违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由市公安、安监、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市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此,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3

尊敬的市民朋友:

雾霾天气严重威胁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燃放烟花爆竹则是原因之一,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造成空气和噪音污染,使空气质量变得更差,给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老人和儿童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违规燃放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大气质量也得到明显改善。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询问今年市区是否解禁烟花爆竹,在这里警方正式回复:今年我市烟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态化禁放政策。春节将至,为了给全市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生态环境,特向广大市民发出以下倡议:

1、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信传言,杜绝谣言,自觉遵守《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宿政秘[2018]61号)的规定,拒绝燃放烟花爆竹,拒绝非法生产、运输、存储、寄递、销售、携带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学习和积极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不销售、不储存、不非法生产。

3、对非法燃放、非法生产、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劝阻、积极举报,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打击。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积极弘扬正能量。

“美丽健康的宿州是我家,宿州的美丽健康靠大家”!为了您、为了我、为了他,为了蓝蓝的天、为了碧绿的水、为了清新的空气,请您自觉接受我们的倡议,坚决抵制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给子孙后代留下永远的碧水蓝天!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4

全乡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红白喜事、工程奠基封顶,节日庆祝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流传已久,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影响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而且还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火灾等事故。

为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生态城市,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在全县全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县全域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

二、不运输、储存、携带、销售烟花爆竹,不购买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动影响身边人。

三、各宾馆、酒店经营者,商户及广大居民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婚事新办,喜事省办,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

四、主动配合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对违反禁放禁售规定的行为,向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举报。

环境保护需要全体居民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从“小”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环保、健康、安全的方式来表达和享受节日的喜庆,为维护安全、环保、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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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5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

新春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要求告知大家,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依据《邢台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信都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我街道属于全域禁放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简称“五禁”)烟花爆竹。

二、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邮寄烟花爆竹,禁止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

三、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殡葬服务等经营承办喜庆、殡葬等活动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经劝阻无效的,应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燃放行为。

五、违反本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6

长春市广大市民:

我国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6日,公布实施了《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又值春节来临之际,为确保全市人民能够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长春市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杜绝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发生,做到以下几点:

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是我市广大市民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行动指南,请自觉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我市四环路以内区域,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请不要非法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请不要携带烟花爆竹进入禁放区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

请全力维护公共安全。为了我市广大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请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禁放规定、请主动、自觉遵守《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法律法规。坚决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请不要在禁放区内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及在禁放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不要遇有婚庆、民俗、庆典、节假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请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市公安部门许可,禁止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维护我市公共安全。

请理解和支持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不仅仅是安全问题,还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查处打击燃放烟花爆竹违法活动是公安机关和安监、质检、工商、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我们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请积极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查处工作,自觉接受查处和监管,坚决不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主动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活动。

安全是我们共同的愿望,让我们彼此理解、加强合作、共同努力,实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禁放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双赢。

最后,祝我市广大市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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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第3篇: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书信的身影吧,书信是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的一种交际工具。你知道书信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范文(精选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禁止烟花爆竹致居民的一封信1

广大人民群众:

20xx年春节之际,在此向广大人民群众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护大气环境,降低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人等事故,根据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和藁城公安分局、藁城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本文所称烟花爆竹,系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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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致居民的一封信

致居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开展,各无证诊疗场所的取缔,无证行医呈现出了隐蔽、流动的特点,其主要出现在人口密集的广场、城乡结合处、交流会场等,为广大的人民群众开展诊疗活动,以不正规的诊疗手段骗取群众的财产,损害群众的身体健康。为进一步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安全,希望广大居民做好以下几点:

1.看病就医到有资质的医院或诊所,资质包括场所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人员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2.对游医要从其场所、人员资质等方面鉴别,不轻信游医,不上当受骗。

3.要多关心老人,游医针对老人省钱的心理开展活动。往往以低于正规医疗场所的价格为老人诊治,结果稍稍诊治后,收钱就离开了,使老人上当受骗。

4.不可到美容场所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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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致居民消防安全一封信

致居民消防安全一封信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跟书信打过交道吧,书信是向亲人、朋友、同志问候、谈话、联系事宜的一种应用文书。你写信时总是无从下笔?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致居民消防安全一封信,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居民消防安全一封信1

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经营户:

您们好!

今年以来,在辖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健康西路社区的消防安全形势保持平稳,促进了辖区经济稳定和居民的平安,在此,健康西路社区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地感谢!

然而辖区煤气泄露、居民用电用火不慎引起的火险因素依然严峻,对你、你的家人和你的家庭构成了威胁,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命财产损失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警惕。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对一个国家是这样,对一个单位是这样,对一个家庭也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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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致居民群众一封信

致居民群众一封信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跟书信打过交道吧,书信可以传达自己的思想感情。为了让您在写信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致居民群众一封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致居民群众一封信1

为了遏制案件的发生,必须全民进行治安防范,广大居民群众提高防范意识,采取有效措施,不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确保辖区治安稳定。

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内容

一、年关将至,冬闲季节是入户盗窃和抢劫抢夺高发时期,防范意识应增强,民警提醒您注意,以下几句口诀要记牢:

1、冬季防范很重要,报警监控需安牢,防盗门窗不可少,财物如何会被盗。

2、妇女出门忌提包,物品饰品少为妙,结伴同行很必要,防抢意识要提高。

3、车辆最好安防盗,办事购物车存好,勿认办事用时短,被盗也就几十秒。

4、闲来无事莫闲逛,人多繁杂易失盗,晚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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