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山之歌散文(精选14篇)
山之歌散文(精选14篇)
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在社会中,大家都写过散文吗?散文的特点是通过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片段或事件的描述,表达作者的观点、感情。你知道写散文的精髓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山之歌散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山之歌散文 篇1
三月,凉风阑珊。天气阴蒙蒙的,往天上看去,氤氲着薄薄的云气。这样的天气,用来爬山,确实别有趣味。
江宁有山,名叫“翠屏山”。翠绿衔接,屏障掩目;半羞遮态,盈盈动人。它正处在香山别墅的后围。
今日闲之无事,遂生登山之心。大约晌午时分,我信步从韩府路迂上而行。平坦愈高的公路,延伸至山上尽处。我静悄悄的走着,向上,向上,向上。
半途之中,我偶见路边斜坡上有条岔路。略观一下,这条隐幽的坡路,虽而大斜度的向上,而且阻扰亦多,但勉力可以迂上而行。我登上了底下的石坡,向着幽暗处更向上而行。才行一会儿,便到了尽处。尽处的那一头,是又一条明亮的公路。这让我想起刚不久前网络公开课上听到的一段话:学古汉语(或者说是学东西)像爬山,如果靠走平坦的公路慢慢到山顶,虽然轻松简单,但漫长乏味。而如果是直接从陡坡攀爬而上,虽然艰辛困苦,但能很快就到山顶,而且极具趣味挑战。我想,这是山给我们一个最好的启示吧!
我到了这条公路上,立时瞥见了对面的山影。那边的山隐隐蒙蒙的,笼罩在雾气的蒸腾里,有点“沾衣欲湿泼墨雨”的感觉。一山连着一山,一山比一山高,突兀又凹了下去。连绵不绝,交相掩映;虚实相生,浓淡皆宜。丛丛的草木花树,交映在眼前,使远处的山影更添娇媚。这样的景致,使我不自觉的生发了诗意,于是便有了这篇《山之歌》的诞生。
我要颂山,其实是迎合着古往今人的意识形态。山自巍巍而立,如何要你生歌而唱?山中自有妙音,噼啪叮当而响。
然而我还是要颂山,颂山之庄重肃穆,如君翘楚而坐,临朝天下;颂山之静以达动,运筹于帷幄之间,决胜于千里之外;颂山之弥高愈坚,虽受万众仰俯,从不动容;颂山之郁郁苍苍,生机活泼,孕育万物于石土间;颂山之遵循大道,恒定坚强,从不受他物干扰;颂山之独立守神,宁静致远,处圣人无为之道……
看山是山。
看山不是山。
看山是山。
如果自然界是一活的躯壳儿,水是它的血液,道路是它的脉络,草木是它的发肤,那么山自是它的胸膛。
山蕴存于天地之中,然而胸膛却可装一个天地。
让胸膛装有山一样的巍巍挺立,内藏风云变幻,吞吐万千气象。“峨峨乎若高山”,其势不可寻。
吟唱一曲,清音嘹亮。我狂奔下山,坠入人间的怀里。
像山是山。
像山不是山。
像山是山。
山之歌散文 篇2
很多人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放下所有的东西来西藏,大家喜欢简单地给我戴个高帽子,“不外乎猎奇”。其实,我内心有个温暖纯净的角落,里面总是装着高原上瓦蓝的天空、一尘不染的白云、摇着转经筒满脸沟壑的藏族老人、还有那近在眼前远在天边的雪山,它们不停地召唤。去西藏,是身体的跋涉之旅,也是心灵的澄澈荡涤。每一次,把自己沐浴在高原阳光热烈而又奇爽的怀抱里,在透明的空气中总能看见自己龟壳般沉重的心灵一丝丝剔透起来。
最近应西藏自治区作家协会邀请,我参加了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文学笔会——阿里笔会,其间最难忘记的事,于我来说,莫过于转山,围着神山冈仁波齐转一圈。
转山,在内地时听过不少神奇的故事,来藏后还是第一次。
冈仁波齐峰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普兰县北部,藏语意为神灵之山。是中国冈底斯山主峰,中国最美名山之一,海拔高度6656米。藏传佛教认为此山是胜乐金刚的住所,代表着无量幸福。是西藏佛教、印度教和原始苯教等教的朝圣中心,素有“神山之王”的美称。这里每年都有大量来自印度、尼泊尔、不丹等国的香客,不远万里前来神山朝圣,据说围绕冈仁波齐山转一圈,可洗尽一生罪孽;转十二圈者可在五百轮回中免受地狱之苦;转百圈者便可以坐地升天成佛。
笔会组委会介绍,转山全程五十多公里,并且地处海拔五千多米,时间两天,极易消耗体力,且随时会发生高原反应。笔会组织者很开明,并不要求每个成员都去,建议大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决定,我毫不犹豫地举了手。
不知者无畏。其实当时我对转山的了解不是很多,只知是藏族很虔诚的一种宗教仪式,对冈仁波齐神山路况更是一无所知,以为就像我们内地的徒步爬山。我来自湖南的一个山地县,小时候没少干这活,我想自己肯定没问题。直到后来,真正踏上转山的路,才发现自己真是太小看了。那天晚上,揉搓着酸麻的脚板心,我向朋友微信说差点回不来。朋友说了句耐人寻味的话,“就是这‘差点’,才能成为传奇。”
我们转山是从下午开始的,到达巴嘎乡后,弃车徒步。从巴嘎乡政府所在地出发,以冈仁波齐神山为轴心,转一圈,54公里。近年来,由于很多条件的改善,坐车居多,走路少,养尊处优,想起这漫长的54公里需用脚板一步一步走完,心里有点发怵。读高中时,我曾步行十五华里上学,不在话下,可毕竟那个年纪血气方刚,身体素质比起今天不可同日而语。现在的我还能寻找力量走完这段充满未知的艰难路程吗?左顾右盼中,发现只有两个内地来的作家因有高反,不能成行外,其他的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行。我胸中豪情顿发,怎能认怂?站在这世界屋脊,感觉自己也高大起来。
好手难提四两,我把旅行包的电脑取出来放在车上,以减轻负荷,只带上途中用得上的简单物品。精减完毕,抬头看天,天空不似以往明澈,但紫外线依然生猛,这里的太阳不比内地,晚上十点来钟才落山。我不喜欢用“强烈”来形容高原的阳光,我想它是热烈的,率性的,就像喝酒正酣的男人,热力四射。队员们纷纷在商店里买拐棍、帽子之类旅行用品,一副长途行军的架式。来高原后,我从不拒绝太阳的洗礼,当同伴们保护得密不透风时我常常是短袖T恤到底,一如这阳光赤诚坦荡。为了以防万一,这次我也买了顶遮阳帽,当看拐棍时,放弃了,自己还没老到需要拐棍的时候。戴上遮阳帽对镜自己欣赏,颇有好莱坞大片中西部牛仔的味道。
同伴们人手一拐棍,呈一字排开,就像出征的士兵,雄纠纠,气昂昂。因为对神山的神秘充满着敬畏,我内心盛满庄严、神圣,他们也一样。于是,我们义无反顾,迈出朝圣之旅的第一步,踏上这条充满神迹启示的圣路。
一开始,大家争先恐后,谁也不甘落伍,所以,一直保持着完整的队形。谁都能看出这是一支转山朝圣的队伍。看着大家劲头十足,我说悠着点啊,我们应知道养力,现在才开始,路这么漫长,别把力气过早透支了,毕竟,我们不是竞走的驴友。但看这架式,队友们都在兴头上,眼望前方,心无旁鹜,只想向前冲。我估计,此时此刻,我们心中都唱着同一首歌——“向前进!向前进”,大家专注得就连路边窥探我们动静的野兔都看不见了,远方有更让人心动的东西。
西藏的天空素以高原蓝著称,举手就能触碰的清亮亮的蓝上飘着丝丝白云,柔软,轻逸,就像条条纯洁的哈达,这是高原对天空呈献的敬意和祝福。7月初的冈仁波齐,除了远处的高山上还可偶尔看到积雪,路上的土坷垃也如空气般干燥。自古至今,不知多少转山的人在圣路上走过,也不知在这里发生过多少感人故事。这路承载了时间和空间,直通到朝圣者心中某一处神秘所在。不时,迎面遇见从山那边转过来的藏人,他们虽然长途跋涉,但从他们身上一点也觅不到疲惫,也看不到朝圣后的悲喜,只见他们着着独特的藏族服装远远而来,又渐次远去,仿佛对我们这些路人视而不见。望着他们,我时常好奇,并惊讶他们竟可如此专注到物我两忘。也许,他们通过转山,早已把欲望和罪孽洗濯干净。不知走了多久,我们的队伍出现分化,性急的、体力好的人远远地飙在前面,狂甩后来者几里地;性格柔和、体力不济的人慢吞吞尾随,这并不是人与人之间的竞技场,只是肉体与自己的一场比赛,不分先后,没有好赖,抵达终点即是胜利;当然,中间也有三三两两,他们不急不缓地在那里东张西望,这些应该是喜欢中庸之道的人,因为前有先进,后有衰兵,所以心安理得。
前面的人转过一个弯就不见了踪影。我走在中间,并不着急,不时停下脚步拍摄路边的风景,远处的雪山。那些长腿的藏野驴早被前面的人惊扰,跑得不知去向,肯定是拍不到的了,只有那些跑不动的河流、小草,还有寺庙留在我的手机里,然后把图片用微信发给朋友们,得瑟,乐此不疲。但就是这样一些二货,内地的朋友们看了也是赞不绝口,羡慕之至,说西藏真是处处风景。因为这些赞,我就像打了鸡血,勇往直前,前面还有更好的风景在等着我和我的朋友们。有时,我还真怀疑自己转山的虔诚,难道仅仅为了这一路虚荣?
没走多远,遇到几个身着藏袍的藏胞,正叩长头。他们一边口诵六字真言“唵嘛呢叭哞吽”,一边双手合什高举过头,走一步;双手合什到面前,再走一步;到第三步时,双手已自胸前伸出,掌心朝下,全身俯地,额头轻叩地面。如此反复,三步一叩。这个镜头,我在很多图片上都看到过,现在亲眼所见,却有新的感触。我被震憾了,他们是如此的不慌不忙,淡定从容,走在这寂寥的圣路上。我更惊叹于他们的慢,蜗牛一般,慢得我不忍心看下去,前方的路还那么遥远,还有多少个长头得叩呀!一边感受着慢,心灵的慢。在这样一个高度,高谈阔论和汽车噪声以及一切喧嚣,早已退至很远的地方,与这里无关。他们却是那么坚定,没有一丝犹疑。
我曾在南岳衡山的大庙里见过还跪香。在圣帝面前许过愿的信徒们还香时从大庙下面的石坪里三步一跪拜,直到殿堂表明心迹。退出殿外时,不转身,不回头,退三步,一跪拜,脸一直朝着圣帝的方向。也有朋友告诉我,他父亲说小时候去南岳还香,全程步行,从出门起就要三步一跪——不足一百公里的距离,往往要走好几个月。我们的宗教和藏传佛教曾多么相似,只是,到后来我们失去了虔诚,失去了坚守,也失去了敬畏。藏族同胞们为了心中的信仰,却在一代一代传承,坚持,他们以永恒的姿势定格在我的视线里。如果在人生的旅途上感到迷茫时,想起这些参照,我们会看到更远的地方,亦会平添许多自信。
过了曲古寺,我的腿就像灌了铅的木头,沉重,僵硬,不听使唤,开始踉跄。看看周围的同伴,他们没有停歇的意思。这样的转山,一步一步,必须自己完成,谁也帮不了谁。找一块石头坐下,稍作休息。同伴们渐渐走远,不见了。我坐在石头上看天,看远处的雪山,还有褐色的戈壁,并不害怕落单,因为我的后面还远远甩下一大溜同伴。估计他们赶上我还需要很长时间。
休息一阵,起身又慢慢腾腾往前走。在这前不着村、后不巴店的陌生地方,我惊讶于自己的从容,内心已从这萦绕于周身的、冥冥中不可抗拒的强大气场中获得了安定详和的力量,心灵变得更加澄澈,路边石头纤毫毕现。
晚风“呼啦啦”吹来,暮霭从四处的岩缝里纷纷冒出,天上的云朵就像赶集似的往头顶汇拢。我知道这是要下雨。看看四周,没有任何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多么期盼眼前出现一个村落,可以让我坐下喝壶甜茶,解解困,避开这场劈头盖脑的怪雨。心里也清楚,在这荒无人烟的高原上,这个想法等于就是一个白日梦。
树欲静而风不止。
冥想之间,“啪”的一声,一个炸雷落在身边的石头上,愣是要把石头撕碎,紧接着泼瓢大雨倾盆而下,还夹杂着花生米大的冰雹。我取出背包里的雨伞,可是没用,风是横的,雨是迎面用盆泼来的,电闪雷鸣,只一个来回,我全身衣服精湿,没一根干纱。伞,是遮风挡雨的工具,这时有和没有是一样的,已经失去意义。除了诅咒这捣蛋的雨,我在这荒原上无所适从。索性撤掉伞,就像高原上的一头藏羚羊,一簇匍匐在地的路边草,任你雨大雨小都与我没关系。雨下着下着,把天都下黑了。我没带手电筒,道路越来越模糊,所幸没有岔道,依旧凭判断直觉摸索着向前。偶尔停下来呼喊,希望前面和后面的人听到,有个回应,壮胆。可是,除了风声就是雨声,声声入耳。
走到一个山坳上,山洪滚滚翻过道路,路下边是悬崖绝壁,河水咆哮,抬头只看到两边黑魆魆影幢幢的高山。我的双脚都泡在洪水里,看不到路,不敢轻举妄动。湿衣服裹着身体,冷冰冰。绝望从脚底升起。往回走路程和往前走差不多,关键是我不想打退堂鼓,退缩不是我的性格,谁都不想当懦夫。我就这么像一个石头杵在洪水路上。战战兢兢不知站了多久,终于看到一缕手电光远远地射过来,那是后面赶上来的队友。他是神示专门派来拯救我的,我顿时感到无比亲切和温暖。
晚上一点左右,我们高一脚低一脚,一路哆嗦,终于把酸痛的身体挪到K22帐蓬住地。先到的大部队早在那里等着我们。看到我们的到来,他们很高兴,马上腾出地方让我们取暖、烤衣服。我们要在此处的藏民家过夜。十数人一进帐蓬,什么也不管,就上床休息,不一会,鼾声此起彼伏,像曲雄浑的交响乐,盖住了帐蓬外“哗哗”的风雨声。
第二天,天光刚搭上帐蓬顶,笔会组织者不辞辛劳地吆喝起来,催大家赶路,因为今天的路更陡峭,更艰难,足够有一天的路程。
经过一夜,雨已停。帐蓬住地的早晨就像汽车的挡风玻璃前蒙了层水雾似的,让人捉摸不定。浓烈的牛羊膻气味,还有那满天的星星,因为见到即将跃出的太阳害羞,正悄悄隐匿。我一时兴起,伸手往空中抓一把,只感觉那雾布帘一般,手里满满的,滑滑的,分明有丝绸的质地。可是待手一松开,却是什么也没有。
走在路上,回头一看,村落原来只是山坡上的一个鸟巢,鸟飞累了就到这里休息,补充体力。路,一直往山上蛇一样爬行,看不到尽头。不到一会,我们的队伍又走成了昨天的模样。越往上走,海拔越高,空气越稀薄。走着走着,我身边一个队员都没有了,我又落了单,我感到力量正从脚底一点点溜走。一只鹫鹰远远自天边飞来,它翅膀掠过的声音清晰可闻。也许是它捎来了前方队员的消息,鼓励我奋起直追。土拨鼠在石隙草丛间张望,好像是在讥笑我这个就要泄气的行者。
我不断地气馁,不断地给自己打气。坚持,坚持。
盘山路在山腰中七弯八拐,分明看到垭口就在几公里的地方,却似乎总也走不到尽头。一百米路中间都要停歇好几次。这期间,不时有藏胞超越我,他们步履如飞,口里念念有词,似乎脚底时刻有无穷的力量源源滋养。
我知道我在慢慢接近卓玛拉山顶。
卓玛拉山顶上的石头,与别的地方的石头,没什么异样,朝圣者认为,千百年下来,因被赋予神性,只要你谦恭诚恳,对着石头许愿,保准你的愿望会实现。我看到路边的石头边耸立一块牌子,上面写着:“这座磐石是天然狮子,也能够幻觉到各种动物形态。”我就想,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现在也已经追逐到神灵的足迹。一想到这,我的体细胞内又注入新的能量。
接着我又看到“避邪背叛誓言”的牌子,好像是说你平时背叛誓言、说谎话就要摸摸这块石头减免灾祸。一些后来居上的藏胞站在石头前,虔诚地跪下,一遍一遍地洗手摩脸,仿佛为自己一生所犯的罪孽忏悔。他们的神态,就像刚出生的婴儿,至纯至净。
越往上,坡越陡。走走停停,连站着说话都气促。快接近垭口的时候,简直像肺气肿病人,呼吸就快衰竭,几乎是走一步停三步。脑袋和胸腔就像充满气体的气球,随时都得小心爆炸,我赶紧调理气息,真怕一时撑不下来,变成路边的石头。
正当身心都到极限的时候,我终于爬上垭口,看到了神山的整个面貌。
垭口上满是各色经幡,蓝白红绿黄,五彩缤纷,这里是经幡的海洋。高山之巅的风每吹动经幡一次,便发出猎猎响声,这是风在替挂幡的人诵经,企求神灵赐予吉祥如意。有多少道经幡就有多少声祈祷,汇成天籁,响彻天庭,直抵神祇,降下祥瑞。
山上除了经幡,什么也没有,空荡荡的,但我心里却是幸福满满,无比充实,有成就感。因为我终于完成了一次转山,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完成了一个神圣的仪式,我的心灵又一次得到净化。
冈仁波齐峰终年云雾环绕,在民间因此有个传说,只有有福气的人才能有幸目睹它的真面目。好像我早与这神山结缘,我不光见识了它的奇险峻峭,更是用双脚一寸一寸丈量了它粗犷的胸怀。用身体一遍一遍感受它的宽厚仁慈。可以想见时间的巨人站在这里见证了历史上有多少人在这神山之巅驻足、流连。
过垭口,一路下山回到出发点,自是不在话下。
冈仁波齐,我心中永远的神山。
扎西德勒!
山之歌散文 篇3
但凡是山,多以阳刚著称;山称“娘娘”的,也怕是只此山了。
平生第一次见到山是在什么时候,早已在记忆里模糊了。但那一定是娘娘山。那时一切尚在蒙懂中,觉得这便是世上最高的山了。且山下依着山就有个村庄叫“山高”,余家就在此村。一天到晚,所闻所唤,俱是山高,山之高,便可想而知了。
“山不高,有仙则灵”。况且又是“山高”,又是“娘娘山”呢?
闲暇间,常于院墙豁口处,双手端起下巴,遥望着这山,静静地看,静静地思索。我们这里,管母亲叫“娘”,娘娘山,在幼小的心灵里,总是和母亲有关的。
山确似端坐着的母亲,双手扶在膝上,慈祥庄重,仪态娴雅。山巅陡然高耸,湛蓝色的天就像是其奋力支起的一般。所以我便以为,这山和天是一样的高的。
有一天,父亲从山上回来,采了许多蘑菇。我便问:在山上摸到天了吗?为啥不摘几颗星星回来?父母大笑。说我傻。天比山还要高,上在山上是摘不到天上的星星的。我于是又在想,山顶上那么尖,山脊也像刀刃一样,人们是怎么爬到上面的?即使上去,又怎么站得稳脚呢?
小学五年级,那天是一个周六。放学的时候,老师突然宣布一个令所有同学失眠的决定,明天春游,目的地——娘娘山!同学们跳起来了,衣服抛起来,飞得老高,落了一地。
少先队旗高高举起,红领巾在胸前飘扬。一路歌声,一路欢笑,沿着比鸡肠还细的小路,在荆棘丛林里穿行。直到近午,才一个个小风箱一样喘着粗气,满头大汗,手脚并用,爬上了山顶。我头一次发现,山顶并非我在下面看到的像刀刃一样,而是平缓的,甚至可以数十个乃到数百个人同时坐下小憩的地方。山的最高处是一个三角架,上面是一个铁片焊的桶一样的东西——后来我才知道那叫觇标。几个小同学顽皮,早已忘记了疲惫,爬上觇标的横杆上打秋千,惊得老师们一阵呵斥。
我坐在地上,骤然有一种坐在天上的感觉。锯齿岭像一条巨大的蟒蛇,从西南方向蜷曲着奔踊面来,到这里将头高高仰起,成了娘娘山的主峰,将头直伸向另一条巨蟒——青草岭,一条高仰,一条低附,构成一场格斗的架式,中间却形成一条深不见底的深涧,这就是远近闻名的“大口子”。我放眼望着山下,寻找着我的村子,它就在我的脚下,那么小小的一片;寻找我的家,它就在村的东头。树木掩映之中。再看远,由清晰已而含混,渐渐的,可以看得见地平线,就在天地交合的地方,长长的围着脚下的山,围着我们画出大大的一个圆圈。山越发显得高峻,山前山后,群山低附,均朝向此山,果如一群偎向母亲的孩子。突然,有人发现了什么,且叫了起来。大家一起簇拥过去。发现石头上光光的明显凹下一个圆圆的坑,老师看了以后,说这是“碓窝”,古时人们舂米用的。碓已经找不着,只剩下了永远无法挪动的碓窝。又有人喊,草丛中发现一扇石磨。老师说,看来,这上面曾经有人住过。我一直在想,这会是什么时候,很久很久以前吗?会是些什么人?是那个叫娘娘的人吗?
傍晚归来,我跟母亲问了一堆的问题。母亲告诉我,娘娘山上从前果真住着娘娘。那是一位非常美丽,非常慈祥的母亲。很久以前,此山不叫娘娘山,而叫做岭头山。因其身后的锯齿岭到了这里,已是尽头的缘故。山前有一条河,河里住着一条毒龙。专门兴妖作怪,残害山前山后的黎民。掠食山前山后的儿童。有一年的正月十二,毒龙再次纠集河中虾兵蟹将,四乡搜寻儿童,百姓望风而逃,纷纷致岭头山林木葱茏处躲避。谁知毒龙抢不到儿童,老羞成怒,狂叫要放火烧山。万般危急之中,但见一俊美女子仗剑而出,与毒龙及其虾兵蟹将连战三天三夜,杀败贼兵,将毒龙打入地下,化作石龙,才解了百姓困厄。山前的河也因此被叫做“石龙河”。这位侠女也因疲劳过度,且多处战伤,血流不止,死于山前。百姓悲痛不已。深感舍死相救之恩,纷纷捐出银两,为其在山的最高处修一庙宇。女侠无名无姓,百姓出自爱戴,便称之为“娘娘”。庙便叫“娘娘庙”,山也唤做“娘娘山”。正月十六,是娘娘忌日,方圆上百里的民众自四面八方,涌上山来向其焚香祭拜,以感念其恩德。自此,娘娘保佑,山前山后,风调雨顺,人寿年丰。
山前有一位开明士绅,吃斋行善,修桥补路,怜贫济困,福被乡梓。四十多岁,膝下却无儿女,眼见就要一脉断根。士绅终天愁闷不已,饭茶不思。有人劝其纳妾,士绅执意不肯。一天,有一个卖绒线的中年女人,臂挎竹篮,推开了院门,对主人说道,听说大善人无后,路过山上,在娘娘庙里为大善人拴了个娃娃送来,放在夫人床头,明年如果生了儿子,就请送两个泥娃娃到山上还愿。大善人虽有疑惑,还是热情款待了这个女人。日后不久,夫人果然有孕。当年就生了个白胖娃娃。如约还愿,自不必说。倒是这娘娘显灵的事儿,一传十,十传百,如春风带雨般迅速传遍五州八县,纷纷到山上求子。娘娘则有求皆应。天长日久,逐渐成了一种民俗——正月十六到山上去求子。娘娘山上求子不同于别处,拿一根红头绳,将庙里的泥娃娃拴起来,从下山开始,一边走,口里要一边念叨着将来娃娃名字,告诉娘娘,其父亲叫什么,母亲叫什么,以免娘娘送错了。人们称之为“拴娃娃”,或者“偷娃娃”。有老人为子媳拴的,有为亲戚拴的,最感人是为朋友或邻里拴的。可以这么说,在路上随便遇到一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山上拴来的娃娃。我突然问母亲:现在的人都是这么拴着来到世上的吗?我也是这么拴来的吗?母亲笑了。于是我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有一次假日,和妻子一起回老家。心情特好,便带上妻子上山游玩。为了尽兴,我没有走山的正面,而是绕道进了大口子。大口子在娘娘山和青草岭之间,两山对峙,像谁用刀划开一般中间一条深涧,远看两山中间闪出一个巨大的豁口。涧底一条小路,把宝丰、鲁山两县松松地系在一起。涧下有一泓山泉,泉水清洌甘甜,夏日行走其间,不论是否口渴,都禁不住这泉水的诱惑,免不了附下身去,掬起一抔,一饮而尽。然后发一声赞叹:真甜啊!
涧底的路非常窄,像是在两山之间,右面半坡地势稍缓,一片桃花,落英缤纷。似乎进了武陵山口,我们也恍忽成了武陵渔人了。
路上全是青石,每一脚都踏在石板上。路旁的山石上,有一串栲栳大小的石窝,样子极像马蹄,只是比所有的马蹄都要大得多。传说,王莽篡汉,光武起兵,王莽四处追杀刘秀。一日追至此处,光武苍遑逃入大口子,王莽紧追不舍。来到大口子前,突然大雾封山,对面看不见人影。大口子全然被大雾淹没了。王莽率兵围了数日,大雾连日不开。王莽无奈,只好罢兵。刘秀涧中不知外面景况,焦急万分。座下战马也奈不住性子,在石板路上来回盘桓。生生在石板上踏出了马蹄印来。待云消雾散,刘秀走出大口子,才知道敌兵已经退去,感到连天的雾来得蹊巧。抬头看到山上小庙,仔细打听,知道此处是娘娘山,山上是娘娘庙。恍然悟出,是娘娘显圣搭救,才为他解除险厄,遂封娘娘为“天圣娘娘”。
这些自然是稗官野史,《汉书》是不曾记载的。倒是这马蹄印虽然大得惊人,却也俨然如实。走在涧底,伴着一阵阵凉风,不免让人徒增几分悸竦。为了壮胆,我大声号叫起来:
“我们来了——”
“我们来了——”
前前后后,无数的迴声,此起彼伏。
我们穿过桃林,牵扶着上了天圣娘娘的右膝,一边走,一边喊。回声枭枭,由近至远。清风爽籁,韵味天成。越是低处,回声越是嘹亮,越是上得高了,反倒听不到了回声。直到山的最高处,竟一点回响也听不到了。这是不是也与地气有关?
天,更加高远。云朵白得发出曜眼的亮光。风,在耳边吹,轻拂着鬓发。我环视了遥远的四周,真有把酒临风,其乐何极之感。
物换星移,山顶的觇标已经不见了。在原地,人们又重修了娘娘庙,里面端坐着天圣娘娘。娘娘面前,有序地摆放着几个泥娃娃,绿的裤子,红的兜肚,微笑的眼眉,上翅的嘴角。活灵活现,天真可爱。距离山上的庙会,已经过去了一个多月,这些泥娃娃一定是未被人拴走而剩余的。妻子的同事中有个叫二敏的,结婚数年都没有怀孕。她挑了个最好的,要给同事送去。我已是唯物主义者,根本不相信此等事情会是真的,但为别人送上美好的祝福,我倒是非常乐意。于是,我们就把娃娃用手帕轻轻地包裹起来,也和那些像善男信女一样,边走边叫着二敏两口子名字,煞有介事,将泥娃娃一直带到城里。
路上,我还在担心,没有经人同意,冷不丁带回个这玩意儿,二敏会乐意吗?没想到,一家人见到泥娃娃高兴得什么似的。第二年,还果真的生了个白胖的小家伙,更值得高兴的是,我的儿子也一前一后出生了。自此,我们两家成了世交。
如今我们的孩子也都已人高马大,常和他们说起这一段往事。那是一段童话般的记忆。
平生我到过许多地方,上过许多的山。祖国的山每一座都很壮美,但最牵动我无限乡愁的,莫过于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娘娘山。
娘娘山,是我们太多人的根。我们心脏的第一次跳动,或就发自娘娘山。
娘娘山,母亲山。有着母亲的善良,母亲的宽厚,母亲的温和。
闲暇时,我常独自朝着娘娘山凭栏远眺。春之红花,夏之绿树,秋之霜叶,冬之白雪,常常让我陷入沉思。让我宠辱偕忘。如果有人问我,我会回答:
我爱娘娘山,爱母亲。
山之歌散文 篇4
那座山,高高大大的,从儿时一直陪伴着我,山的高大,山的巍峨给了我无尽的安全感,山上有郁郁葱葱的橡树林,成片的榛柴林和各种低矮的灌木,林间充满着无数珍贵野生药材和蘑菇,一年四季我都会攀登那座山。
春草萌发的日子里,我会去山坡上,采摘刚刚开花的毛骨朵儿花,那是春天开始的标志,第一个开花的植物,至今不知道学名,蓝紫色毛茸茸的一朵一朵,分散开在山野,尤其是发现第一朵时兴奋的心情,似乎找到了久违的春天,如果还有机会回老家,一定在她开放时拍下来,看图识花即可知道,如今方言的毛骨朵儿一直在我的记忆中。带着毛茸茸的花骨朵,小心翼翼的下山,希望她可以不要那么快蔫了,心会疼的,可偏偏抑制不住内心的诱惑非要采摘下来,那是儿时的爱啊!
儿时的喜欢就是爱,长大了就知道不同了,喜欢就想摘下来,爱就是想给她浇水,看着她成长开花结果,如此深奥的不同怎么可能在儿时分辨呢!有些心心念念的事物一旦拥有了,难道真的会珍惜珍爱着吗?所以一直喜欢一句话,许多看似拥有的其实未必真的拥有,那些看似离去的其实也未必真的离开,就像儿时山坡上的毛骨朵儿花,四十多个春秋,她依然在我的内心开放着,有朝一日再相遇,也一定是初见时那般美好,甚至那种情感会比初见时更加浓烈,因为增加了思念和牵挂的岁月,她在我的内心印迹更深了。
郁郁葱葱的盛夏,经历了半个月的阴雨日子,我会去山林采摘黄花蘑和鸡腿菇,我们叫她大腿蘑,黄花蘑像个金黄色的小喇叭,特别漂亮,价钱昂贵。那时根本舍不得吃,黄花蘑都生长在很高的山上,穿山越岭的收获,还没欣赏够,就趁着新鲜卖给蘑菇贩子,后来条件好了,再也不卖了,自己品尝,炒着吃味道好香好香!大腿蘑也是都卖了,因为家里连搭配的肉都没有,最好吃的就是炸蘑菇酱了,不需要肉,入口时那种软滑嫩的感觉,真是无法形容,最主要的是太稀少了,每走几千步能碰到一片那是多么幸运的事,所以野生蘑菇的出口价格更高了。采蘑菇的感觉特别好,小到七八岁的孩童,大到古稀之年的老翁,走过漫长的进山路,只要头一扎进不见天日的树林,心便无比轻松,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黄花儿、大腿儿”,身边的蜘蛛网、小飞虫、大如坟墓的蚂蚁堆全部略过,根本无暇顾及,等到回家时,看到满桶的蚂蚁、蜘蛛、在蘑菇丛中穿梭才感觉有点害怕。这时候真正演绎了什么叫胆大,什么叫专注。有时候会看见白毛毛的狼粪,一堆一堆的,但为了黄花,也必须去石崖那边,避开山洞,现在回想,那些采蘑菇挖药根儿的日子,真的很清苦,但却很满足,一天的穿山越岭换来几十元的收入就会内心乐开了花儿。
因为那时的内心没有什么遥不可及的欲望,有的只是农家的田园四季牧歌,有一条白面袋拆洗做的白衣服参加儿童节也和乡里的小朋友心情一样快乐,漫山遍野的寻着宝,无欲无求,内心自由。
硕果累累的金秋,依旧挺进山林,采摘榛子,上班后大型超市看到有售美国大榛子,买回来一尝,那味道和儿时的榛子很相似,只是榛子仁儿大很多。记得第一次去山里采榛子的画面,那是和舅妈一家坐着四轮拖拉机去大兴安岭,那时应该上小学,一路颠簸终于到了目的地,舅妈照理先下车做一个叩拜山神爷的礼仪,然后叮嘱我们不准坐树墩,要尊重山神爷,那时感觉很好笑,内心不理解淳朴的村里人对大山的敬畏,更不懂什么叫天人合一,山水自然,和谐共生是什么概念,就学着舅妈的样子叩头,然后就出发寻找成片的榛柴林,没多久,在眼前展现了,是大人们先看到的,因为榛柴秧太高了,我们小孩子根本就够不到,但也得跟着穿山林,只能进到榛柴林底部找蘑菇和大人撸掉的榛子。一天下来没见太阳,但心里暖暖的,磕着采摘的榛子,那酸涩的榛子皮味儿在嘴里久久不肯散去,倒也很解渴的。榛子采摘回去要晒干再拔出榛子蛋儿,晒干依旧卖给二道贩子,换来收入交学费和补贴家。
一年复一年,靠山吃山的日子给普通老百姓带来了无尽的满足。日久年长不但对大山产生了依赖也增加了对大山的情感,无论走出去多远离开多久,都走不出心中的那座大山!那种对大山的热爱和追求会陪伴终生!
白雪皑皑的冬日,我继续穿入山林,目的只有一个,找到冻卷曲了叶子的冻青花,后来知道她叫杜鹃,我家房后的大山山洞附近有一片杜娟林,每年十冬腊月,我都去采摘一把,插在爸爸喝剩下的二锅头空瓶子里,放满水,把这希望之花搁置在向阳的土窗台边,等待着她的叶子伸展并开出粉色的香喷喷的花朵,大概过年前后它就真的开花了。顽强的生命力啊!我已经残忍的将她从母体折断,可她依然努力适应着自己仅有的生存环境,按部就班的完成生命的过程,开至荼蘼。
后来我走出了大山,那座山成了我记忆中永不磨灭的风景,因为攀登她的记忆永远停留在了8周岁那年,爸爸赶着白马车,穿山越岭把我送到了遥远的另一个盟市借读,幸好是姥姥家,那天是黄昏,西斜的太阳不那么热烈,爸爸牵着白马车消失在夕阳里,我家就在姥姥家的西面,穿过姥姥家的西山,就可以看到我儿时攀登的大山,那一刻我流泪了,在姥姥家的西房山,目送爸爸和白马车很久很久,我明白以后回家的日子以年计算了,过年时爸爸才能穿山越岭的来接我,还不能让姥姥知道我是多么想家啊!那时的我,常常一个人放学后去西山看夕阳,坐在西山顶,看夕阳里爸爸和大山的身影,那画面永远凝固在温暖的暮色中!
如今我在沟壑纵横的黄土高坡定居了,那座山和父亲的背影永远的凝固在夕阳里,凝固在每一天的暮色中,给我力量,给我温暖。生命真的很脆弱,没办法因为舍不得,因为爱不够而永恒,那座山依然巍然挺立在老家的土地上,然而父亲却长眠在山的对面,我曾经借读时的村庄,遗憾和泪水永远伴着我,每每想起都会溢满脸庞!
我爱的家乡,我爱的大山,我爱的父亲,永远是我的希望和曙光!
山之歌散文 篇5
下霜了,一座座山,冻得瑟瑟地安静下来;下雪时,黑山白水凝滞了,山也忘记了天亮,蜷缩在连绵起伏的海拔里,颐养天年。山,忘记了时间的邈远,宇宙的洪荒,金黄和黛绿一并温存在她怀里。冬天的山,有一种圣洁的阔达,有风,间或有叮咚作响的水声,很细,很轻,夹杂着冷气,有点寒夜孤寂的妖媚。
为了逃避自由,山自个儿隐居起来,因为她不想在尘世里喧嚣,离开热闹,就是为了寻找孤独,然后,安静地与自己嬉戏,她想,最苦也莫过于流浪在自己苦寒的边缘,就着肃穆,和着苍凉。然而,白天有零零落落鸟声,晚上有凌乱的月牙清辉陪着,终究,也是慈软。这些,都是大自然的神谕。
鸟声,清冽;花儿,独放;绿色,细软,都为了冬天的莅临。“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山是思想者朝觐的地方,为了跋山涉水,为了远山的那股寒意,为了跟山一样绵远,于是,就有了炼丹成仙的道观,就有了暮鼓晨钟的寒山寺,人,诗意栖息在冬天的山丛里。我愿化为千年古枫,在连绵不断的山际,随便挥洒自己的红色,茎叶脉络分明,跟雪水一起,埋在密密麻麻的深山老林里,给地下的冬色铺满红色的思想;我也愿在地下枯萎的松针里,化为暗生滋长着的黑色蘑菇,供山里的小姑娘采撷;或为蕨菜,或为冬笋,给大片的山,留下爱的印记。
踩着冬天的雾,进山了。晚上的各种天籁,都在山的蕴蓄里,得到安然地休憩,没有春花怒放,没有夏水疯涨;没有秋虫呢喃,只有漫山遍野的寒气,凝结成冬霜。而或,激灵成细细的冰条,挂在松枝上,静等金色的朝阳,和极细极细的过山风,吹在垭口里,吹在山的心窝上,簌簌作响。
拾得石阶,捡几支树杈,带一盒木质火柴,一个人行走于山间。四周,都是静默的树木,红的叶子,绿的思念,黑的地皮,黄的冬晕,白的蒹葭,统统归一在响晴的山村里,夜色正浓。冬天是童话最美的注脚,颜色背景可以是白,可以是黑,可以金黄,可以天蓝,城堡和有关故事,都氤氲在行山人的思绪中。划一支火柴梗,黑不隆冬的山涧里,就有了温暖的颜色,照亮了山的空灵和人的困窘,我在黑夜的山中游,为的是寻找与山一样惺惺相惜的沉寂,“相看两不厌,唯有敬亭山”,山和我,成了对视的两个范畴,我是哲学的人,山是神学的神,人与神,靠一根火柴点燃了彼此的心有灵犀。雪气,冰冷,火焰,温情,山是空的坚实,我是满的脆弱,在坚实的脆弱里,我忘记了自己,羽化成了一个冬天的神话。一片一片的层林尽染,一座一座的憧憧黑影,尽在炊烟袅袅的蒸腾下,美轮美奂。
冬天的山,是思想的老者,几千年的桑海沧田,她依然还在这里,接受着岁月的膜拜,她戏谑着所有的传奇,嘲笑着最为漫长的等待,风华绝代,峥嵘岁月,在山的眼里,都是浮云。她是时间和空间的混血儿,忘记了时间,忘记了空间,这些,该是每座山最美的品质,大象无形,大音希声,山本身就是自己最美的产物。她喜欢聆听风的声音,鸟的脆鸣;喜欢看树的飘摇,草的悸动;喜欢感受孤寂的冬夜带来的炉火气息;喜欢万籁寂静的时间永恒。
冬去秋来,春暖花开,每座山都是宇宙的宁馨儿,缱绻在我内心广袤的旷野里,安然入梦,成了我一个人的地老天荒。一天,在孤寒的冬日,我,一位逆旅的过客,百代的匆匆,行走在山上,邈想着盛满过去的未来。
山之歌散文 篇6
在金秀最美好的经历可能就是在风雨之中攀登圣堂山了。
记得小时候总是喜欢在下雨天往外边乱跑,例如,去打坝挡住洪水的去路,去勾水道以防洪水淹了自己的小菜园,宁愿在风雨中嬉戏玩耍,也不愿意像大人一样呆在屋子里睡闷觉。
可是,越是长大越是远离风雨,每每遇着下雨天总是躲在屋檐下,躲在雨伞里,唯恐自己被雨打湿,被风吹着······人真的很奇怪,越成长,越是与大自然渐行渐远。
而这一次,恰逢整个圣堂山被风雨笼罩之时,我们去了圣堂山。现在想想这也算是一种与大自然结合的机遇吧。本是天公不作美,最后却成为一种难得的经历,让人难忘。
屈指算来,距今已有一年多了,人事纷扰,历经波折,但总有一些记忆越来越美,舍不得忘记,哪怕如何的物是人非,时过境迁,那一刻都是永恒的美。人生有时候就是这样的奇妙,一年的某一天前还在圣堂山的风雨里,今天的自己却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既不动人也不美丽的文字。
每一个今天都会成为每一个让你怀念的昨天,然后成为每一个模糊的前天,之后在你的记忆中模糊,消逝······。所以,我要急切地记下来那一天风雨之中的圣堂山,风雨之中的旅行,哪怕只是一个剪影,我们的人生也会随之完满。
没有什么特别的故事,也没有什么动人的情节,只有弥漫的色彩,只有满山的风雨,是那样的耀眼与炫目。山雨狂急,山风凛冽,云雾缭绕,雨锁山峰,云闭山林,漫天的飞雨倾盆而下,雨水与云雾弥漫了山路,肆意流淌,形成飞瀑千尺,湍流不急,又是一处难得的胜景。
我们几个人踏着风雨,一路走,感受着大自然赋予的灵气。这是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感觉。蜿蜒的山路,茂密的山林,前不见去者,后不见来者,浓云密布,山风呼啸,大雨顷刻即至,就成滂沱之势。此情此景,平添几分恐怖之色,可心中又不免有一种豪气,不到峰顶,誓不罢休。
山间林木,千姿百态;石上清泉,清亮明澈;林间小道,曲折蜿蜒。一路风雨,一路感叹。偶尔也能看到几个游客,萍水相逢,相视一笑,匆匆而过。想着站在圣堂山山顶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而事实上,圣堂山的峰顶只有一块石碑与一座飘摇于风雨之中的楼阁,整个山林已被云雨遮蔽,难以看到平时的云蒸雾海。而瞬时电闪雷鸣,风雨呼啸。我们不得不迅速下山,而上山不易,下山也艰难。
此时的山下已是水流湍急,流水四溢,有的地方依然是飞瀑连天,好似水帘洞一般,我们在这样的瀑布之下穿行而过,雨水浸透了整个身体,记得在穿过水帘的那一刻,水瞬间砸在自己的身上,但身体却有一种温暖的感觉,是啊,这些水都是从天而降,在山里中流淌而来,自然带着上天与大地温度。
这一路是辛苦的,却是难得的。这样的时候,在我们的生命长河里就像过往的云烟,可是,我们会记得,那一年那一天的圣堂山,风雨有情,人自多情。
山之歌散文 篇7
从前,我们那里(贵州铜仁)有个姓傅的人,几代人都靠打猎为生的。因此,他们打猎经验很丰富。到傅有色这个人已经有四代了。傅有色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大,用的弓箭一般人开不了弓。因为,习惯在山上爬上爬下的,所以,到了上山跑起来像麂子那样快。他胆子很大,喜欢一个人在山上打步、放夜狗。只要他出门上山,没有空着手回来的,打猎辛是幸苦,他们家的日子比大家过得要好。
傅有色三十六岁的时候。他在山上打猎,发现离家五里多远的大山上(当时,这山没有名字),有老虎活动的迹象,经过他认真仔细巡查,终于找到老虎经常活动的地方。有块地方很平坦,没有什么草木,老虎经常到这里作欢。紧靠一个小山包边,有好几颗比汤碗还粗的杂树密生在一块,他就在树上面搭个窝棚,做的很结实。还在周围找很多条杆笔直、有酒杯粗的小杂树,截成三尺多长,做成头上削得很尖的标枪,放在窝棚里备用。自己日夜住在窝棚里,等待老虎出现。
一天,雄老虎来了,有黄牛那么大,它在空地里跳跃、打滚作欢,在树根部擦痒。起初,傅有色不敢出声,害怕吓跑老虎。他见老虎到树根前来擦痒,他就用标枪照老虎身上连续使劲的钉(扎),老虎受了伤,大概很痛,一边嗷叫一边朝树上面看,它见树上面有人用标枪钉自己,心里很气愤,不想逃走,很想吃掉傅有色。它用前身撞树,用双爪抓树根部的树皮,看样子很想立即活吞了傅有色。折腾了很久,都没有弄垮树上的窝棚,标枪还在继续扎伤自己。它发怒了,在空地里后退几丈远,急速跑到树前,使出全身力气,往上猛然跳起,想跳到树上窝棚里去。窝棚实在是太高了,老虎尽管使出全身力气,还是里窝棚有很高的距离。老虎在往下掉的时候,惯性稍向前了一点。恰好掉进两棵树之间,将这百兽之王死死的夹住了,不管老虎怎么挣扎,四脚腾空用不上劲,最后没有力气动弹了。傅有色见时机到了。用小斧头脑使劲狠砸老虎头,没有多久,老虎死了。傅有色也因此出了名。
几个月后,傅有色在山上打步,一门心思看着前方的猎物。母老虎发现了傅有色,小心谨慎的跟过去,趁傅有色没有觉察,母老虎飞身跳跃而上,准确无误按倒傅有色,张开血盆大口,狠狠地咬住傅有色的颈部,没有多久,傅有色死了。母老虎饱餐一顿,只剩下一条腿子,遗弃在小树丛里。
几天后,有很多人到这里来砍柴,发现傅有色这条腿子。从那以后,这座山就叫“半胯山”,到现在还没有改名。
山之歌散文 篇8
山,我不稀罕。即使在寝室里,我也能透过窗口望见山。远方一串蓝蓝的山脉蜿蜒不绝,蠕动起伏。我所居住的城市栖息于一块不大的盆地之中。山时时从四周探头垂顾这个城市,谛听这个城市的所有动静。
我不稀罕山,但我不能想象这个城市周围没有山。远方的山使城市有了一圈镶边,从而限定了它的规模。真的,如果夕阳不是从西边的山坳坠下去,如果皎月不是从东边的峰峦之间踱出来,这个城市的时间表可能发生巨大的紊乱。没有山作为太阳和月亮的隐身之处,白昼与黑夜的循环交替又如何完成呢?
当然,城市人通常总是用眼睛享用山。城市人的眼眶强行吞噬了山的庞大体积。“看”是城市人与山相互对峙的唯一方式。“相看两不厌”。否则,人的渺小之躯如何容得了山的雄姿?
然而,城市人慢慢会知道,山不仅攫住了他们的眼睛,同时也攫住了他们的想象——山是城市的浪漫之梦。如果城市人意识到,城市的喧嚣后面还有一个静谧的所在,他们的心灵会得到一个安慰。城市人离开了狭小的写字楼,抬头看了看暮色苍茫之中的山脉。他们想到了山中的泉水、岩石、茅屋,想到了山中窝藏的无数飞禽走兽,心中不禁为之一爽。城市人许愿,一定要抽时间到山里透一透气。他们甚至发誓,退休之后要隐居在山里面修身养性。说过了这些话之后,他们重新振作精神,认真与身边这个落满尘埃的城市周旋。
山成了城市的期待。同时,城市在期待中又无形地美化了山。
于是,终于有一天,几个城市人背起一个小小的行囊,向山出发。他们抵达山,进入山。这个城市周围的山并不奇崛。它友善地伸出一条小径,允许城市人攀登。山曾经接受过城市人的眼睛,现在又接受了城市人的双脚。城市人到了山的腹地,山就不再用它的庞大吓唬他们了。与城市人相互遭遇的是一弯水,一丛草,一片林子——山被城市人的双脚肢解了。山不再神秘、深邃。山的每一个局部将被城市人细细品尝。城市人甚至觉得,山里面太平凡了,不过尔尔。然而,城市人往往没有察觉到,每前进一步,山就悄悄地为城市人增添一分高度。山慷慨地分解了自己的雄伟,让城市人的双脚分享。
显然,山并不反对城市人登临它们的顶峰。城市人想主宰这个庞然大物,山为城市人的欲望提供了机会。城市人终于站到山拱起的背脊上举目远眺,高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之类的豪言。这时,山驯服地匍匐在脚下,接受城市人的检阅。然而,城市人离开了山,返回城市的时候,他们将回首看到:山依然庞大,而且高度不减。山安详地微笑着,目送城市人重新隐入城市。这时,城市人才会突然领悟山的心地仁厚:山从来不为难城市人,它无声地聆听城市人的喧嚣,然后悄悄地满足了城市人的自豪。
为什么不稀罕山呢?因为山总是在那里,从不消失。山是极其守信的,它不会有失约的时候。即使整个城市都入睡了,即使风狂雨骤,山也依然静静地屹立在那里,了望着远处。我从此体会到了“山盟”一词的分量。然而,山的恒定形象却时常使那些心地浮躁的城市人遗忘了它的存在。这真是不公平:昙花恰恰因为易逝而得到城市人的赞叹,山却因为永世长存而无可珍惜。当然,尽管如此,山仍然一如既往——谁听过山的抱怨呢?
所以,孔子说过:仁者乐山。
山之歌散文 篇9
94岁的李秀英不是游客,也不是被封为“上帝”的消费者,但在北京最繁华的商业中心一王府井大街上,有一扇门为她留着。
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李秀英都和这条金光闪闪的街道格格不入。每天晚上,她戴着两只颜色不一的手套、穿着深蓝色大褂出现在这里,拖着与身体一半高的铝合金支架,艰难地穿过拥挤的人流与财富。
如果说这条街上存在一条无形的食物链,那么李秀美就位于链条的最底端。她的欲望在这条10亿元打造的“金街”上显得那么微不足道,不过是期望能在垃圾桶里,多翻出几个被人丢弃的塑料瓶,再用每个瓶子换来一角钱。
半个多世纪前,这位老人从安徽到北京做保姆,如今住在王府井附近一间6平方米的平房里,每个月领800元低保,还要照顾74岁生病的女儿。10年前,她转向这条繁华的街道,在这里寻找生活的机会。
这条800多米长的步行街上,每隔几米,就有一扇可以满足不同欲望的大门,比如去四联美发店烫烫头发,去国际品牌的专卖店试件最新款的上衣,或者戴一戴老字号盛锡福的帽子……她也经过这些琳琅满目的橱窗,只是没有机会踏进。
对于李秀英来说,那些藏匿于黑暗中的废纸片与塑料瓶,或许比路边广告牌上闪耀着的英文字母更有吸引力。可总有身强力健的拾荒者比她更早发现这些东西。事实上,就连那些好不容易捡来的空瓶子,她也必须把它们挂在支架上,才有力气拖着走完回家的路。
但有一扇饱含善意的门,却特意为她留着。
每天晚上商场临近关门前,李秀英都会被允许进入一家名叫APM新东安的商场里捡垃圾。据说,珠宝店和服装店的店员会准备好空饮料瓶,一旦她出现,就把空瓶放进她的黑塑料袋里。这家商场的保安也不会阻拦她,这些年轻的小伙子们说,普通捡拾垃圾的人,是不可以进商场的,“但李奶奶例外”。
带着这些战利品,李秀英回到那间破旧的小屋。潮湿的墙皮已经脱落,在家养病的女儿只能为她点亮家里唯一的电器:一盏被电线吊在房顶上的灯。
然而,当她的故事偶然被传到微博上,并经媒体报道后,四合院却要对她掩上大门。邻居们告诉她:“不要让外人进家,如果再招人进去,就把你和你女儿赶出家门。他们(记者)都是坏人!”一位记者探访她时,还遇到了邻居的阻拦:“你们是谁啊?你们想干什么?”“出去,都滚出去!”
从善意的角度揣测,记者和热心人士接连的造访对这个平凡的四合院,确实是一种压力。况且,他们和老人朝夕生活在一起,多年来能允许她把莫名其妙的垃圾带回院子里,也算是一种宽容了。只是这两扇门一开一合之间,让人意识到,对于这些小人物来说,善意是多么容易就会成为碎片,通往幸福生活的道路又是多么无常。
山之歌散文 篇10
我游赏过无数的山,也赞叹过无数的山,可是总觉得那些山都没有云南的山有底气。
云南的山,像云南的人,有山的性情,山的脾气:自信又不锋芒毕露,温柔却又不让人觉得小家子气,坚持却不倔强。云南的人,就像云南的山一样,生在大山的怀抱中,与大山血脉相连,永不放弃,永不低头。
广西的山的确很美,但是却不像云南的山那样独立。广西的山,美在小巧,美在清秀。桂林山水可以说就是其中最好的典范,山与水的惟妙组合,的确让人流连往返。当年郭沫若先生游览武夷山,对比之后之后感叹道:“桂林山水甲天下,不及武夷一小溪。”一句性情中的感慨,却引来了桂林人与武夷人十几年的口水战,足见广西人对自家山水的钟情与自信。
坐在火车上,偶然看到车窗外那些连绵不断的,由小丘似的小山构成绿色屏障,的确可以让你睡意全无。那可以说是一大幅中西合璧的优秀画卷,既有中国山水画的精髓,也有西洋画的特色。山怀抱着水,水倒映着山,山水组合的意境,让这里的山充满着小资气息;此外,山与水的聚合是那样的细腻多情认真、一丝不苟,充满了无比的浪漫气息。
然而,这样的山水,我依旧认为没有云南的山来得让人骄傲。广西的山若是把它们的组合拆分,把山与水隔开,那它本来的灵气与秀美就全无了。而云南的山是可以独立的。它既有声势浩大的壮美组合,也有拔地而起的独立之美,哀牢山的延绵不绝,让云南人挺起了历史文化的脊梁;玉龙雪山的拔地而起、大理苍山的拨云见日,更是体现了云南人的独立。这些,窃以为都是广西的`山不能比拟的。此外,川渝的山挺则挺矣,却充满了凶险,“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一首《行路难》,道尽了四川山水的雄与险。甘陕的山如其人,豪放直爽,一条条横亘在西北的土地上,不藏头露尾,不屈曲盘旋,看了之后可以让你豁然开朗,吐尽心中所有恶气。这里的山站得起来,虽然山上面没有多余的装饰,却也像这里朴实的人们一样,充满了正气。可是,看过了云南的山,总觉得这里的山缺少一些东西。云南的山是内容丰富的,假若要比较它们的不同,我想如果说云南的山是一篇辞藻华美,汪洋恣肆的散文,那么甘陕的山就是这篇的提纲;如果云南的山是一幅美丽的画卷,那么甘陕的山就是这幅画的构思草稿;如果说云南的山是文韬武略、温文尔雅的滇南英俊,那么甘陕的山就是性情耿直、不修边幅的关西大汉。
到了天山,我也曾被他深深折服。天山的轮廓像极了云南的哀牢山,千里之外,可以看到他雄浑的脊梁,它像一副长天赐予大地的扁担,挑起了大地的两端,他或许不知道天的尽头是什么,可是依然不折不挠的把脚步延伸到天际的尽头。我喜欢这样的山,他在探寻远方的梦想之时,没有放弃脚下的土地;他在探求真理的同时,依然固守着脚下的热土。这样的山,让我有了无尽的遐思,我抬头远望,错过了还残留在眼前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传奇。
可是,就是这样的山,我也感觉好像仍然缺了什么?对了,缺了人情——缺了那一种平易近人的人情。远远望去,天山在那天际无边的延伸,想用手去触摸,却无法触及,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让人瞬间觉得茫然,你看得到,却捉摸不到。
而云南的山和人是分不开的,因为他们有了感情。云南的山是有感情的,在山的怀抱中成长的人们,记住了山的面容;习惯了孩子抚摸的山,也离不开云南人的欢声笑语。人把山的好记在思想上,山把人的情刻在了心里。我向往着东北的旅程,我想知道那里的山是什么样子,肯定是不拘一格吧!
但转念一想,云南的山依旧最美,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滇山难为山。走尽千山万水,风景这边独好。因为云南的山,不仅仅是山;因为云南的山,已经象征了云南人的一种精神、秉性,我来自云南大山的怀抱,我忘不了奶奶的对联是一串红辣椒,我更确信,我的心就像云南的大山一样不放弃,不退后,也不低头。
山之歌散文 篇11
外婆的山也是母亲的山。
是母亲出生、成长和读书,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地方。
我出生在一个渔乡,对水过分熟悉而没有了神秘感,反而对山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敬。
我的外婆就住在一个山脚下,我打小就喜欢到外婆家去,一是可以去看山了,另一样喜欢是可以坐坐汽车了,因为外婆家老远老远的,在我当小孩子的时候极少有人坐过汽车,坐在飞奔的车子上,看到路边两行高高的白杨树快速地分开,哎,那种感觉才叫做爽。
外婆家的大门前有一块黑色光滑的石头,像一头黑猪,静静地躺在沙土中,夏天里,我最爱坐在她的上面乘凉,偎依在外婆的怀里,听外婆讲故事,看那周围黛色的群山,连绵不断,层层叠叠,有时还可以听到几声鸟儿苍凉的鸣叫……
故事里有狼外婆吃了贪吃的小孩,有麻狗精(狼)抓了上山砍柴的少女,还有一半人脸一半毛脸的猴子抢了山下过路的女人做媳妇,还生了孩子……听到吓人的地方,我就往外婆的怀里钻,引起大人们哈哈大笑。
我真的看到过好大的尾巴的红毛狗(狐狸)下山来偷鸡,然后就径直往山上飞奔,几只家狗在主人的怂恿之下追了上去,可是追也追不上它,眼看着红毛狗高兴地叼着鸡耀武扬威地翻过山梁去,气坏了山村的人们。
大门外的禾场边有一个大大的卧牛石,灰色的,石头的上面也不平,有些像牛背。我可以骑上去,把它当着牛来骑,我记得我在它上面用小锤砸没有引的鞭炮,一个一个都能锤响,是我的三表哥教我的,很好玩。
每次见到大表哥,他几乎都会提起那年那事。
他说那年他盖新房,全家老小齐帮忙,将自己打制的小砖坯和瓦坯放到一座土窑里,然后封好窑口和窑门,又将从山上砍下来的树枝一点点地添到里面烧着,大表哥和舅舅几日几夜没合眼,守在窑口,直到将所有的砖和瓦都烧成青灰色,窑烧好了,人瘦了一圈。
我当时只有六七岁,也很懂事,帮着搬砖搬瓦,进窑和出窑,从不叫累。
那年,外婆家全家仅仅剁了两斤肉过年,可大表哥特地给我一元崭新的钱压岁,我当时沾沾自喜,高兴得不得了,这是我的表兄弟都没有的。而大表兄至今还为这事觉得对不起我,感到内疚。
外婆家当时的困难不是一家的,是整个国家的困难,虽然生活苦一点,但是这里的山山水水给了我无穷的乐趣。
外婆家的山不高,我从小便爱爬这座山。十几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顶上,几个表兄弟老是带我到山顶上远眺。
从山顶上往左看是山,往右看还是山,外婆的山确实是太矮了。
从山上往下看,人一下子变小了,山下的房屋也变得很小很小了,等我下得山来,往上一望,山上的人又变得很小,原来蛮大的石头和大树也变得很小很小了,怎么就在眼跟前的东西能变小呢!我小时候就是弄不懂。
爬上山巅,有些不大的山洞,可以找到有野兽活动过的痕迹,有它们的毛发和粪便。密密的灌木丛中,有些小的动物在躲藏,比如野兔,黄鼠狼,獾子,野鸡,麂子,野猪等等,树上也生活着有很多的鸟儿,看到我们这群不速之客都扑棱棱地飞走,留下大大小小的鸟巢。我们这群小捣蛋就大干坏事了,掏鸟蛋,扒野兽的窝,企图找到小野狗小野猪之类带回家去养。
绕着山脚下的小溪,水很清也很浅,流淌在铺满鹅卵石的河床上,在稍大一些的地方水也深些,不少的鱼虾、螃蟹游来游去,我表兄弟们带我去抓鱼、蟹,用筛箕捞鱼,碰到有运气的时候还真的有不少的收获呢。常常看到吃饭的时候,放在饭上面蒸的那钵小鱼虾就是他们原来抓来晒干的成果。
表兄弟们去砍柴的时候从不要我跟着去,嫌我小,增加他们的负担,当他们挑柴回来时还要用秤称一下,比比看谁的柴多,可羡慕死了我。据我当时想象,他们去砍柴的山上肯定有猴子在吃野果子,怕我被猴子捉去了。
虽然他们没带我去砍柴,但是他们教我踩高跷来补偿我。
他们的高跷是用棍子绑的高跷,先将两根短棍子绑在两根长棍子上,然后将两根长棍子夹在怀里,两只脚踩在短棍子上,手脚并用,在禾场上走来走去,互相追逐嬉闹,我胆儿小就是学不会。
三十几年一晃就过去了,当时的小伙伴都长成中年人了,外婆早已谢世,小山村也长大了不小。原来破旧的矮房都变成了高大漂亮的洋房,一群群偎依在山下向阳的地方,周围绿树成荫,鸡鸭牛羊肥硕。
山依然矗立在那里,山下小溪里的水还是那样的清澈日夜汩汩流淌,那口古老水井依然在,水依旧清澈见底,但是没有人用它了,家家户户都有了自来水,黑猪石、卧牛石还卧在那里,土窑现在也在,只是早没人用了而破败,山上长满了各种各样的树,野兽多了,野兔,麂子,野鸡,野猪还经常下山光顾……
大表哥说现在的生活真好了,孩子们都在外地发财了,开了工厂了,将家乡的人员都带去打工,老人在家过得富足安乐,日子好得真没话说。
母亲每次说起老家都笑逐颜开,说起那么美的山,那么美的水,和那里的人们,都表现出深深的思念,可以想象:在青青的山坡上,一个小姑娘在守着一群羊,她的身后山花一路铺陈直到白云漂浮的天际下,小姑娘的手里拿着小小的鞭子,头上插着美丽的野花……也难怪她出来都五六十年了还念念不忘,还依恋着外婆的山。
外婆的山也是母亲的山,它在母亲的心中很高很高,那是她的根,也是我的根。
山之歌散文 篇12
杨山,老家县城对面逶迤秀丽的小山。没有很多人知道她通俗而朴素的名字。可这并不影响她注定成为我生命中格外重要的一座大山。
那里有许多我不可割舍的故事。那里,埋葬着我少年的浪漫,梦想,欢乐,疼痛与缅怀。
踏上窄窄的山间小路,穿过密密麻麻的树林。我们曾经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山顶。放飞比朝露还要晶莹的梦,追赶太阳与缥缈的白云。
我们从春天出发,一路向上。为寻找灵感和悬崖上早开的杜鹃,残雪里有我们深深浅浅的足迹。我们漫步,读书,写作。谈未来与人生,梦中女孩。做所有诗人做过的美梦。
清清洣水在山脚下蜿蜒东去。蓝天之下,碧水之上,是我们永远浪漫的青春,火热的激情,壮阔而纯粹的世界。
直至有一天,世界天崩地裂。我一个人再也没有单独上过杨山。
许多年后,我已经游历了很多名山。相比之下,杨山真的太过普通平凡。她没有优美的风景,没有深厚的人文,没有袅袅香火与神奇传说,甚至没有一条宽敞平坦的上山小路。然而,这一切都不重要。在我心中她永远有着神圣无比的崇高位置。就像山中的一颗石子或者一片叶子,总想依偎着她。离她越远,越是梦萦魂牵,恋恋不舍。
或许,这一切她都不知道。她静静地耸立着,远离喧嚣与尘俗。在一个永远的位置,见证一条河流不息的奔腾,一座今非昔比的城市的变迁。见证季节交替的春夏秋冬与尘世间的悲欢离合。
一朵小花曾得到多情的赞美。一片落叶曾经在山谷里长时间沉默。林子里的小鸟那样快乐,她们的歌声自然清丽,何等美妙,震撼灵魂。
再一次重返故里,行走在格外繁华热闹的县城,一河之隔,就是我近在咫尺的杨山。遥望杨山,我依然感受到她高雅的气韵与独特的美丽。岁月让人老去,而她,把美好的记忆交给时间,把飞翔的内心交给流水。青春永驻。淡定恬静。
漫山遍野的树早已覆没了上山的小路,连同少年匆匆步履和远去的背影。
多少年过去,这世界有了太多的改变,唯一不变的是追寻与梦想。我要告诉郁郁葱葱的大山,当年的少年依然有梦,依然为着一份双重的使命孤独地坚守,并且相信目的地不会遥远。
山之歌散文 篇13
真该为那些给山川命名的先人们叫绝。远观这座娭毑山形貌,极象一位仰躺着身子的妇人:头枕部耸起;胸部有南北对称的两座丰乳形主峰;左右随意伸展开的双臂;下部是一高一低屈膝的两腿;周身或隆起或低陷的折折皱皱,则分别命名为猫公山、猪婆坑、鸭子埂、鸡公岭、牛卵峒、马牯围-----仿佛整个山场就是这位老娭毑的家园。
儿时,每当山间升腾起袅袅云雾,大人们总会说:看哪,山娭毑做饭了。这时的我就生出一种探外婆那样的强烈愿望,特别想去探望一下这位山娭毑。于是,大约在六七岁时,我就吵着妈妈给我做了一副小柴夹,跟着一行大人小孩走进娭毑山腹地捡烧柴。那时的娭毑山古树参天,林隐蔽日,鹿走猿攀。我们捡柴无须砍树,满地都是大风吹折或是大雪压断的树木枝桠。
与娭毑和谐相处的岁月,娭毑山慷慨地以其甘甜的乳汁奶育着一代又一代的子民。我清楚记得,我吃过娭毑山熟得发紫的香藤果;也品尝过数不清的山珍野味;奶奶从娭毑山采摘山茶、山苍子变卖成我读小学初中的学费;还有奶奶患骨疼病,到娭毑山挑一担钻骨枫(一种灌木)回来沤水洗泡,竟不药而愈;三年困难时期向山娭毑要来救肌的马蹄簊、薯铃头……
然而,再宽厚的山娭毑也难于抵御肌渴人们的疯狂索取。人们尽山拔砍,水运车载,很快就把娭毑山吃了个精光,满目疮痍。
改革开放,致富路广。人们不再一味向娭毑山索取,給了山娭毑好长一段修养生息的时光。今天看娭毑山,真好比人的返老还童,容光焕发,满目青翠,鸟语花香。
哦,我崇敬的娭毑山。
山之歌散文 篇14
多年前的春天,我们去那座遥远的山里。有着新鲜空气的清晨,雨后的一切显得新鲜而又凉爽,没温暖的太阳,不过我们的心情就像早晨的太阳一样,明亮着而又温暖。
离山很远的时候,我们就看见绿色连绵的山,白色的雾气笼罩着山,那白色的雾气飘飘渺渺,浓浓的绕在山间、山头,仿佛一座座绿色的山脉穿着白色裙子,裙子高高地蓬起,显得那样的美丽。绿色的山脉应该是还盖着雪白的头巾,让我们怎么也看不清山脉娇美的面容。
我们的车停里山脚不远的地方,我们两个班的人,说笑着、嬉戏着往前走着,山显得很静,我们的喧闹声丝毫不影响山的寂静,我们的声音似乎只停留在我们的周围,环绕在我们身边不能散开去,也许是山挡住了我们的声音吧!
我抬头看着绿色的山,现在的山不像我们刚那个看见的那样拥有润绿的颜色,圆润的流畅的山的线条,绿色也不是那样的厚实、柔软了。山显得饱经风霜,上面的草显得很筋骨,它们早已经历了风雨的磨砺;山上的石头也显现着饱经风雨霜冻的的痕迹,高高的悬崖参差着,显现着自己所经历的风风雨雨,轻声诉说着者自己峥嵘的面目形成的原因。
我的心跳加快了,几头黄牛正在山上吃草,牛应该是在山上的小径上的,我却觉得高高的山上的黄牛,正倒立着站着,吃着草,牛又仿佛是贴在山上的悬崖上的,我站在山下,觉得牛一会儿就掉下来了,从天而降,掉在我身旁,我不敢再看了。可黄牛仍然倒立地站着,依然贴在山上的悬崖上,牛应该是在山上的小径上悠闲地吃着美味的绿草,津津有味嚼着,黄牛的身边应该还有绿草的清香。
我们上山了,弯弯曲曲的小径,小径的两边都是绿色的小草,小径上有细小的沙子,踩上去柔软了很多。小草开着蓝色和白色的小花,很朴实,小花应该是有淡淡的花香的,花香应该是混在周围新鲜的空气里了,山里的空气应还有自己独特的味道,应该是我们往日里所没有闻到的。
在山下,我看着山上稍高出的白色的雾气,曾经想着,我一会儿就会在白色的雾气里行走,就像在仙境一样,就像走在天宫里一样飘飘渺渺,我想穿上粉色的长袖衣,在白色的雾气里翩翩起舞。我上着山,追着乳白色的雾气,却总是追不上飘飘然的雾气,直到我上到半山腰时,白色的雾气却和我一直保留着一定的距离,我只能看见它,却不能偎依在它的怀抱里,看来白色的雾气应该喜欢独处的,它喜欢山的幽静,喜欢草的文静,喜欢小径的安静,却不喜欢我们这些唧唧喳喳的孩子。我只好放弃了,静静地看着山上浓浓的雾气,看着它的美丽,它的满脸的羞涩,我不想去打搅它的寂静,它平静的生活。忽然觉得冬天的雾多好,我们可以在浓浓的雾里捉迷藏,我们的头发上,也留着雾送给我们的晶莹的头饰,洁白的霜,那应该是最美丽的发卡了,虽然我们不能永远拥有,可每年的冬天我们却都可以得到如此珍贵的礼物。
天上下起了小雨,我们打着各色花花绿绿的雨伞,周围是朦朦的雨雾,小草上挂满了晶莹的小雨滴,却把小草压弯了,小花上有几颗晶莹的小珍珠,一切都显得润起来,更加的可爱了。远处绿色山在雨雾中显得更加的润了,润得那绿色似乎都在随着雨水流了下来,我在想着远处山里的小溪是否也变成了绿色的。
我们的周围除了淅淅沥沥的雨声,是一片的寂静,我们的声音被雨水隔住了,似乎雨水不愿意我们去打搅山的寂静,这儿的寂静在雨中显得更加的静了,这儿的静将我们包围,忽然间从一个喧闹的城市来到这寂静山里,忽然间觉得适应不了山的静,山的静一阵阵向我们袭来,似乎要将我们埋没,似乎山的静在驱逐着我们,感染着我们,要恢复山上的寂静。
雨越来越大,我们停了下来,回到了山中央,已经到了中午,我们开始准备午餐,冒着雨我们从前面的小溪里打了一锅水,水是浑浊的,因为雨的原因,小溪的水变的急了;小溪的河面变得宽了;小溪的水变得浑浊了,里面有了小溪边新鲜的泥土,那是雨水又在改变着山的峥嵘的面目了;小溪失去了往日的清澈。
小溪的不远处住着两户山里的人家,没有人出来,也许因为雨吧,也许上里的人本来就喜欢独处,像这儿的大山喜欢寂静、幽静一样,习惯了。
我们吃着好不容易做好的午饭,一锅粥,一锅用山里的溪水拌泥土做的粥,伴着自己带的各种美味的菜和零食,可我觉得那天的粥是最好吃的,因为渴了,因为那天的粥是用溪水做的,有着溪水的甘甜,还应该有着绿色的大山的寂静,虽然溪水里有着新鲜的泥土,是我们澄清的。
我们离开了,雨还在下着,朦朦胧胧的雨雾,远处上上的雾气更加浓了,更加厚实了,乳白色的雾气里透着山的绿色,那绿色显得更加的可爱了,似乎变成了墨绿的,像一位少妇一样的庄重、美丽,我一直看着窗外的山脉,连绵不断,墨绿不断,浓浓的雾气不断,我多想走进大山里,走进它的朦朦胧胧的美丽之中,走进它的寂静中,可那一切却是那样的遥远,就像山在车后离我越来越远一样,我永远都不能走进它。
山的寂静还是一阵阵地压来,车里同学们的说话声,笑声,汽车的声音似乎都变得几乎没有。我只能感觉到山的寂静,静的得几乎让人窒息,忽然间觉得好想离开这儿,离开这儿的寂静。
山路两边是高大的槐树,槐树绿色的枝叶中上开满紫色的槐花,一簇簇涌满枝头,紫色的槐花显得那样的美丽、素雅,像大山山一样的美丽,这片紫色槐花像大山的一条长长的纱巾,一直飘向远方,显现着大山的柔美。
路边的雨中放着几十个蜂箱,放蜂人现在应该就在蜂箱旁边的绿色的帐篷里歇息着,听着雨打在帐篷上的滴答声,在寂静的山中等待着雨过天晴,花儿开得更加的鲜艳。
放蜂人应该是习惯了山里的寂静了,他们一年四季在野外追着花期,在寂静中渡过一个个日日夜夜,陪伴他们的只有他们的蜜蜂了,蜜蜂的嗡嗡声应该是他们在这无边的寂静中,听到的最美的音乐了,甜美的花香将他们带入了梦境当中。
我们的身后是渐渐模糊的紫色,朦朦胧胧的山,像一幅水墨画,变淡、变模糊,消失在我们的眼帘。可水墨画怎能画出山的寂静呢?
第2篇:散文之歌
散文之歌(锦集10篇)由网友“加葱不要辣”投稿提供,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过的散文之歌,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散文之歌
散文之歌
网络改变生活。随着网络发展的日新月异,文学也迅速进入了“全民写作”的时代,散文创作也是如此。
喜欢文字的人,喜欢把一份情怀寄托在那一段段的文字里,有点清高、有点孤傲、有点狂妄、有点忧郁, 可一旦你走的进他们的世界,打开了他们的心扉,你会看到一个真实而纯真、善良而孤独的心。
闲暇之际,我徜徉于散文字里行间,由此让我读懂了历史的凝重;写手们的心境;还有故乡挥之不去的情结。心中渐渐感受到了文化意象的丰富,文字的魅力就在于跨越千年历史还能引起今人的共鸣,我爱散文可见于此。
喜爱文字人的心灵应该是相通的,总能在对方的笔下看到自己的感动,能最好的认知和解读文如其人的内心的寂寞与孤独。文人看世界总能看到责任和担忧,看出喜悦和凄美!
我不知道散文与我来说是一种孤独时的安慰,还是一种精神的依赖!但我却从这些散文中所表出的学识和修养,及才气和性情,促使我有种厚积而薄发的激励。
里写手如云,笔下风格各有千秋,有的语言简洁素净,描写细腻生动;有的情绪饱满,诗意盎然。大都是在对生活纹理和人生道理的展现中闪动着心酸过后依旧明媚向上的温暖和希望。其文意高情真,纯净清新,浑然天成。
之前总觉得文字在我眼中,晶莹脆弱得像一片雪花,是属于富贵闲人的浅呤低唱,或是锦上添花罢了。然而,通过在的`这段时日里,我才真正的发现原来文字有如此强大的现实力量。正如美丽是可以传播的,通过文字体现的善良和正能量也是可以传递的。当文字不在是附庸风雅,而是真善美的载体,它会宛如燎原之火,有着驱散浊世黑暗的火光,能燃起人们心中的爱与希望。
篇2:志愿者之歌散文
志愿者之歌散文
大家好!我叫何万志,是来自文安县的一名退休教师。我从教师岗位退下来后,加入了几个公益团队,当上了一名志愿者。经常做一些善事。
我村“再障”少女何姗姗,骨髓配型成功,手术费至少需用40万元。高昂的费用阻挡了少女生命的延续。我得知后,心急如焚,同他家人及村干部一起,找民政部门,找企业老板,找红十字会,找妇联…四处奔波,寻求救助。并在网上发贴,我和我的学生杨景安等写了系列报道,陆续发表在廊坊都市报、燕赵都市报上。廊坊各大网站及时转发。由市红十字会、报社电台、论坛网站,共同参与的大型捐款活动迅速地展开。各界爱心人士共捐款10多万元,延续了孩子的生命。
我参与了“善行滩里,道德家园”的创建活动。走村入户,采访道德模范,报道先进事迹。多篇稿件被《廊坊日报》、《河北农民报》、河北新闻网、长城网、光明网、等媒体采用。
我患脑血栓住进静海县医院,由于治疗及时,没留下明显的后遗症。治疗过程中,查出了严重的先心病。仪器显示我比正常人多个心眼(房间隔缺损,有近3cm的一个洞),少根血管,医生说我能活到这个岁数已是奇迹,要及早手术。一旦心衰就没治了。
一个月后在天津胸科医院做了开胸手术,手术过程中用了3台麻醉机和大量麻药,锯开胸骨,心脏挂在手术架上达7、8个小时。术后,我瘦了一圈,老伴儿也瘦了一圈。我身体素质大大下降,时冷时热,时常犯病。记忆力明显减退,反应迟钝,读书看报写文章与人交流都受到了很大影响。医生让我平躺三个月。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时刻关注着善行滩里道德家园的建设,牵挂着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出院没几天,我就避开家人的监护,偷偷地上网写作。老伴发现后,气得拔下了电脑电源插座,蹦着高儿冲我喊:
“你不要命了!还想活吗?那么大罪都受过来了,你怎么就不知道珍惜?”
我知道老伴是关爱我,担心我。心平气和地跟她解释:“你别生气,我知道身体重要,从生死关上闯过来的.人最懂得生命的价值。你知道吗?现在还有好多正在生死关上煎熬的人,需要我们拉一把,你能见死不救吗?”
“你总是有理,我说不过你,反正我就是不让你开电脑。”
“你不让我上网,把我封锁起来,会把我闷死的!你放心,我会量力而行,不会累着的。”
就这样软磨硬抗,老伴儿也拿我没辙。
今年春天,安里屯村的血液病儿童小何智,母子骨髓干细胞配对成功,正准备手术,资金缺口还很大。3月12日由文安县公益车联盟和善行滩里爱心协会共同发起的救助小何智的义演活动在安里屯校园举行。当时我患肠胃病刚好些就忍者疼痛乘车60里早早地赶到现场,带去了文友们的捐款,我也献上了爱心,并在现场朗诵表演。回家后,我病情加重,上吐下泄。还坚持着写出了这一公益活动的报道一一《凝聚大爱,挽救生命》,发在媒体上,呼吁更多的人参与救援。老伴没有指责我,只是默默地流泪。感谢老伴多年来对我的疼爱与支持。
爱是太阳,给人温暖;爱心更是那璀璨的明珠,光芒四射,永恒不变!
我作为我县青年志愿者艺术团的特约编辑,多次参加爱心公益活动。带头捐款,记录款项,朗诵诗歌。先后救助了因液化气爆炸,重度烧伤李建红母女、患红斑狼疮的小浩东、患淋巴瘤的小紫帅等,使他们重新焕发出生命的光彩,使将要破碎的家庭得以团圆。我融入其中,被爱感染,陶冶了情操,净化了心灵,倍感欣慰。
我们创作了一首《志愿者之歌》,虽然还不够成熟,却道出了我们志愿者的心声。大家想不想听?很抱歉这首歌正在找人谱曲,下面我读一下:
热爱公益,奉献爱心,
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哪里需要温暖,我们就在哪里出现。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播撒大爱,心手相牵。
一腔道义,济困扶险;
撇捺支撑,人间正道,
演绎生命的璀璨!
这个世界上有你,有我,
阳光下,风雨中,我们一路携手向前!
篇3:青春之歌散文
青春是什么?郭小川曾经这样描述青春,“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珍珠,石头要化作黄金;青春的魅力,应当叫枯枝长出鲜果,沙漠布满森林;这才是青春的美,青春的欢乐,青春的本分。”青春具有化腐朽于神奇的本领,在青春里发生如何事都不足为奇。
青春是非常宝贵的,它与生命一样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了就不再来。雨果这样告诫人们,谁虚度年华,青春就要褪色,生命就会抛弃他们。莎士比亚也说,迁延蹉跎,来日无多,二十丽姝,请来吻我,衰草枯杨,青春易过。
许多人对待青春就好似买椟还珠的那个人一样,沉迷于游戏小说手机里不可自拔,而辜负了宝贵的青春。人们在拥有,往往不会珍惜。在失去之后才追悔莫及。然而失去了青春,便是永远的失去了。再绚烂的夏花,没有珍爱它,也将枯萎成泥。
今天我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的想法,不论我说的是对与错,我来了,这是我的青春。我是一个南方姑娘,立志要成为一个解除疾苦的老中医。这也是我的青春。
那么你们所认为的青春又是什么呢?
还记得当年你拼尽全力只为未来而奋斗的三百多个日日夜夜吗?你告诉我,那是高考。而我告诉你,那是青春。
当你犯了错,有人愿意挺身而出与你一同分担。你告诉我,那是义气。而我告诉你,那是青春。
当你喜欢某个人,却不敢告诉他或她,每当你走近她或他时,你的心都会扑通扑通的跳。你告诉我那是暗恋,我告诉你,那是青春。
拥有青春的时候,你要去做你从未做过的事,但不是为所欲为;你要去你从未到过的地方,但不是离家出走;你要尽可能的多犯错,但不是屡教不改。你尽可以大胆地去领略这个世界上是最美的风光,但也不要忘记你身边那些爱你的人。
关于爱情,关于友情,关于亲情,关于诗与远方
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恰当年纪最好的人。你是否在等待你的盖世英雄?这是我喜欢的爱情
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风雨,我必去接你,这是我爱的友情
我愿我的青春能够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愿我能够劈柴,喂马,周游世界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也愿你我的青春都能够如夏花般绚烂。
篇4:蛙之歌散文
蛙之歌散文
当窗前的柳树一点点、一层层绿起来的时候,夜的宁静被一阵阵聒噪打破。你一定知道了,那是沉默一冬的蛙醒来了。是的,它们醒了,所以它们用特别的方式歌唱着这个让它们喜悦的季节。如果你以为它们的叫声只是简单的“呱呱”的话,我想你错了。它们有“嘎嘎、呱呱、咕咕、格格、咚咚、呶呶、嘻嘻”等多种音调,只要你仔细听,这些声音响亮、干脆,绝不含糊不清,也绝不断断续续,不知道它们是不是通宵不眠。离我住的这栋楼不远处有一座假山,假山下面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池塘,而一条公路之隔就是一条大河,所以,这个春季的夜晚是热闹的。它们好像是在欢呼,又好像是在聚会,开始是领唱者引吭高歌,然后众多参与者一齐亮出它们那独特的歌喉,好像在合力把一首歌唱整齐,又好像个个都有强烈的表现欲望,丝毫不甘心落后于人,所以总可以听到那么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听取蛙声一片”成了我每晚的必修功课。我以前以为,只有在农村的水田里,蛙才那么多,才那么吵闹。虽然我从没目睹过它们的“芳容”,但从它们的叫声中推测,它们一定个个剽悍。
一天下午散步回来,鞋子上沾上了一些黄泥巴,就在这个小池塘边洗鞋子,看见池塘里有很多黑乎乎的小蝌蚪。也许这就是前一段时间蛙鸣叫的结果吧。它们个个圆圆的、大大的黑脑袋,长长的尾巴。让我想起女儿小时候画的棒棒糖:大大的圆圈,在中间画上一条长长的歪歪扭扭的线。它们有的一大群围在一起,有的自由自在地在水里游动。看着它们从池底里摆动着尾巴笔直上升,简直像一架小火箭;有的在水中间平直地游过,快速摆动的尾巴让我想起小时候下田最害怕的蚂蟥。因为有了这一联想,心里有些不舒服,于是很快洗净了鞋子,走回家去了。
记忆中的蝌蚪是很可爱的,小时候读过的“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一直在脑海中。似乎有着非常美的画面,好像也不是这么全身漆黑、尾巴让我想到蚂蟥一样。小时候的冬天比较冷,春天开学时,早上经常雾气朦朦,从田埂走过去上学时,总是发现水田上面结起一层薄薄的浮冰,它们非常薄,像一面清亮的小镜子。用棍子轻轻一戳就裂开了,冰下的一些水草就乘机摇摇身子。我们最喜欢看的,就是冰下一堆堆的蝌蚪卵,亮晶晶的圆形透明小球里面包裹着墨黑色的小点,像一个个漂亮的玻璃球。它们大片大片的,用棍子一戳只会分成几个小堆,然后又粘在一起沉入水底。再过一段时间,天气暖和了,那些成堆的玻璃球就不见了,水田里到处是小小的`游动的蝌蚪。这时,农村里忙碌起来了,谁也顾不上它们,到处都是紧张热闹的场面。当一群群鹅黄的小鸭子放进水田里时,它们已经长大了,有着胀鼓鼓的肚子,亮晶晶的,简直可以看见它们肚子里弯曲的小肠子。黑黑的眼睛,扁扁的尾巴,是鸭子们最喜欢的美食。有时,父母还会叫我们小孩拿上工具和桶子到田里去把它们大量收集来给鸭子吃,这是我童年时非常喜欢的一项工作。有时提着装满蝌蚪的小桶回家,会不停地用手触碰它们,喂鸭子时很舍不得地一个个拿出来,引得那些鸭子个个伸长头颈可怜巴巴地望着我。
上了学,知道了“小蝌蚪找妈妈”的故事后,我总是很好奇,小蝌蚪到底是怎样变成蛙的呢?我总是盼望着有一天能亲眼看到小蝌蚪变成了蛙,可是这样的机会直到现在也没有遇到过。我想,它们是不愿意让我们目睹它们的成长之痛吧。
窗外又隐隐传来蛙的叫声。今夜,它们唱的是什么歌呢?
篇5:死亡之歌散文
死亡之歌散文
你漫步于春天,或花丛或林间,沉醉于百花烂漫、鸟儿啁啾时,可曾想过,终有一天,寒风会像噩梦一样来临,带走所有繁华,徒留一片荒芜。这是本真的世界吗?一切如梦之幻灭。当美好的事物在岁月中消失,直至遥不可及,我们会和生生灭灭的虫鱼鸟兽一样直面死亡。
死亡是什么?是花的凋零,是叶的飘落,还是轮回中生命的周而复始?曾想象死亡就是在明月下独自踏上一条天涯不归路,或许寂寞孤单,但也凄美;也许死亡就是民间所讲的——被“黑白无常”两鬼差押走,经望乡台,过奈何桥,喝下孟婆汤,然后忘却前世的记忆,投胎转世,又成为新的生命,这样还好;可是,那些花朵、鸟兽会有灵魂吗?或许,我们和它们一样消失,剩下的躯壳被风吞噬……
成年的我曾亲眼目睹人死时的情景:邻家堂叔病死时,眼睛睁得很大,瞳孔里已经没有了光彩。他胸脯起伏,一阵急一喘,那白发苍苍的母亲抱住他的头,怜惜他死得如此艰难,我站在一边也不忍看下去了,转身离开。不知过了多久,堂叔才咽下了这口气。于是,屋里就传出了哭声。死没有想象得那样神秘,像油灯油将燃尽,火苗忽闪几下的瞬间。
曾想起历史上那几位影响力颇大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刺客:要离、聂政、荆轲……在政治斗争中成为一枚重要的棋子,这枚棋子刺破黑暗的天空,舍身完成自己的使命,只为世间留下一份壮烈,一份豪气;想起面对死亡从容不迫的仁人志士:金圣叹被处决时,正值雪满乾坤之际,他在刑场上昂首吟诗:“天生悼我地亦忧,万里江山尽白头。明日太陽来吊孝,家家户户泪珠流。”文天祥为了民族大义,执意一死,临刑前,挥笔写下了名垂千古的诗篇:“辛苦遭逢起一经,干戈寥落四周星。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惶恐滩头说惶恐,零丁洋里叹零丁。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两位文人面对死亡是何等的豪气,何等的坦然!只有有着较高思想境界的人才能这样坦然地直面死亡,其中最具特色的是巴甫洛夫之死。他死时还要把自己当成实验品,进行实验,让助手测他身体衰亡的过程,并概不接客。所以他临死时,亲人和朋友都没有在身边。他把自己死前的分分秒秒都献给了科学事业,献给了全人类。想到那些为了琐事争吵、为了名利争斗而荒废时间的庸人们,在听闻此事后会不会感到羞愧?
在寂寞的夜里,曾经不停吟唱我称之为“死亡之歌”的奥玛开俨的诗:
啊,在我们零落为泥之前,
岂能辜负这一生的`娱欢?
物化为泥,永寐于黄泉之下,
没酒、没弦、没歌伎,
而且没有明天。
我深深地知道,面对死亡,我们最终会如云烟般消逝在尘世间。
窗外是暗夜,天幕上群星是我们在黑暗中孤独着的影子。谁有幸能如一颗流星划破长空?是你是他还是我?我们为什么不能让有限的生命放射爱的光亮,让我们的灵魂在夜空中照亮彼此,成为璀璨的风景!
泰戈尔说:“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成为人们憧憬生命的理想。鲜活的生命是朝霞、是晨露、是透明的呼吸……可是,时间催促着我们向前疯跑,我们无法停下来,只是努力争取着时间而又享用着时间。朋友们,热爱生命吧,爱周围的一草一木,爱世上的虫鱼鸟兽,爱我们的亲人和朋友,甚至爱我们的冤家……更不要忘了,爱自己!
当寒风再次袭来,我会挺一直腰身,迈开坚毅的步伐,让热情融化坚冰,去迎接春天的到来……当死神的脚步由远而近,就让我们高唱死亡之歌,直面死亡--热爱生命!
篇6:风之歌散文
我是张张轻盈的薄纱,上帝把我从苍穹吹向人间,于是大自然拿我去把四季装点。
我是阵阵宛转悠扬的歌声。于是清晨的孩子把我偷去,与只只觅食的鸟儿共舞。
我捂住脸嚎啕大哭,踏过一片先前被微风掀起一阵波澜的海面,几滴又咸又黏的海水溅到了我的身上;我在一片广阔无垠的草原上狂奔,千万颗纤细的草儿向我深鞠躬。
春的女儿期盼我的到来,在寂静中,我用纤细修长的手指轻抚着枝头上的嫩芽;夏的炎热与我永远是死对头,他刚对这世间实施了恶作剧,而我却总在无意间将他的企图破坏;秋家的姑娘是我一生的好友,我常与她谈笑着,助她迎来新的、送走旧的;冬家的.贵妇人常银装素裹,外表雍容华贵的她内心却极其冷漠,我常对着她那颗无情的心怒吼。
拍打岩石的浪,为我鸣锣开道;闷热充满的空间,宣告我行程终了。
风吹,唯有努力试着生存。
篇7:风之歌散文
有人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有人说,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也有人说,挺着意味一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总有谢幕之时。生命终有尽头,人心终要破碎,太在意可不是什么优点。
人生的长河中,有过挫败失意,有过温馨快乐,有过无奈自责。渐渐地,一次次的成长与感受,让我深信,历久弥坚。
有一种内在的东西,他们到达不了,也无法触及的,那是你的,你的,历久弥坚。
历久弥坚,坚强的人能够救赎自己。做你说过的,说你能做的,尽你所能。如果你想要改变自我限制的想法,你就得开始质疑那些想法。经历的多了,阅历丰富了,思想上也就成熟了,有了新的理解与洞察。思想宛若一颗小小的种子,悄然之间萌芽长大,有时候,你也不曾觉察,不曾发现,你早已改变。
篇8:风之歌散文
天地之大,人只是其中普通的一支。我们虽然很平凡,但我们有伟大的理想。
我们的理想成为了我们前进的不懈动力,催促我们不停向前努力。
我们的理想很伟大,我们想做一代伟人,扬名立万;我们想做某一领域的名人,闻名于世。
我们的理想很平凡,我们追求平淡的生活、平凡的人生;我们只想做好自己、开心就好。
有理想、有追求,是我们的共性。有理想就该放开双手去拼搏;有理想就该迈开双脚去追逐。
不要一心只顾着追求理想,要记得看看脚下前进着的路。参天大树之所以能昂首天际,正是因为植根深、目标高,方成材。人,亦当如此,脚踏实地、志存高远,方成大事。
理想并不遥远,理想就在眼前。我看到,太阳每一天都在为我升起。
篇9:记忆之歌散文
记忆之歌散文
公共汽车
那年我才12岁,和当地的小孩子一样,在这个少有外地人来的地方生活,长这麽大,却还从没乘坐过汽车,也从没到过奎依巴格以外的地方。真是亏欠。可我还算是见过它的呀,这辆长途汽车在巴扎的路边一停,就引来好多露出白牙的孩子的围观,其中就有我。每一天,也都如往昔,仿佛我不曾离去,他们也不曾长大。
那时候的奎依巴格人,很少看见有外地人来这里。再说了,奎依巴格的人好象无一例外,对外地人有一种天生的攀结和好奇。外地人要是走在街上,会有人肃然起敬地远远跟着,流连在他们的身后。
可是,就在我12岁那年,我看见一些外地人真的来到了奎依巴格这个地方。
那些外地人,是由长途汽车喇叭声带来的。
就在这一天,就在这个尘土飞扬的边镇上,我觉得,有一部分的我正开始不知疲倦尾随着这些外地来的人。
那辆长途汽车是奎依巴格镇唯一的一辆。
车身是旧旧的红色。在夏季不刮风的时候,每一扇车窗都开着,每一扇的车窗后面上都有人,那暗哑的目光也像是在悬浮,朝向来时的路。
只是这辆客车发出的声音只比我后来见过的挖掘机要小些。不,要小很多。
就是它,每个星期天的中午从乌鲁木齐的方向来——那是个在当地少有人去过的地方,我妈说了,车子在路上要走7天7夜呢。
当它远远地穿过蒙尘的大路,喇叭声长一下,短一下地在巴扎的另一头响起。时值中午三点,正是巴扎日,赶集的人最多的时候。驴车在人群中挤来挤去的,大人都各自盯着眼前半米的的事情,没人听见这来自外地的汽车喇叭声在一点一点地逼近这个破落的沙漠边镇。
我当时在干什麽呢?
好象不大想得起来了。那天我好象是在奎依巴格的河滩上玩,离那辆车还远远的,就清楚地听见客车的轮胎扎过大桥上的石子路发出的嘎吱声。透过低垂的柳枝,我看见岸边的同一侧有两个巴郎(维吾尔语:小男孩)在玩耍。也许是我把体温传给了河水,它变得越来越柔和,越来越亲切。
接着,桥上出现了一道巨大的红色光束,断断续续,还迟疑着,一下子把大桥上的路一分为二,把桥上的人群一分为二。
“红色的车,是外地来的长途汽车”。
我的心喜悦地跳了一下。
通常,这辆唯一的车就停在巴扎的路边上——它的前方连着巴扎。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旁的那几根柱子之间有不少人。老人和孩子。堆在地上的尘土吸狁着着他们的脚。人一多,买买提江的烤肉摊显得很热闹,好象这热闹不是通过这烟雾撩绕的烤肉摊,而是通过这辆长途汽车,有它在,嗅着它身上的铁锈味,他们似乎都觉得自己同外部世界联系起来了。
即使这微不足道。
可仍让人感觉得到,它能把自己径直带出这一小片沁透干热的日照,灰尘,没完没了的风,这埋着盐碱的绿洲周围,是一大片不毛之地的沙漠戈壁。
那是1986年的春季的一天,宽阔的马路上带有一点坡度,从灰蒙蒙的远处中,一辆长途汽车浮现出浅红色的车体,沉重而缓慢地挤压着路面。在某一个瞬间,它仿佛停在那里。
道路两旁的店铺门窗紧闭,隔窗望去,似乎蒙着些灰尘,有如老人一样的暮气沉沉的生活。
在河坝子上玩累了,我和阿曼准备回家。路过巴扎的时候,我看见有好些人围着它。今天是星期天,才刚到下午,它运送完一车的乘客后,正喘息呢。
我走近它,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了红色车身发烫的漆皮上,一点一点地往上移。有好几年了,好象是第一次,我这麽近地看着它。
它太老了,作为一辆车,它可比我爹老多了。
我心里滋生出对它的一丝轻蔑来。这麽多年来,它一直干着人们要求它的活儿,以至于这活儿超出了它的体力,不少漆皮都脱掉了,有些斑驳。像不服老的女子褪下的残妆,好在,颜色还是乍眼的红,走多远都能一眼认出。
“嗳,你在这儿干什麽?”
是一个高个子的汉人,他手里拿着一小块不黄不绿的石头,大概是从河滩那儿淘来的。在这里遇见他真是意外。
“天热。”我有些害羞,不知还能对他说些什麽,手指伸了出去,胡乱指了指河坝子。
他笑了:“你坐过吗?车。”他用手敲了敲车身。我摇摇头。
这是真的,我的确没坐过。
他径直朝买买提的烤肉摊走去。很快,一个高个子的汉族男人随他从围坐在一起的人堆中走了出来:我当然认得他,他是司机。
“喂,你来。”
我听见他在叫我。
“你——多大了?”他的声音像是从远处吹过来的。
路上见过他好多次,他倒是第一次这麽问我。
“十二”。
“十二”。他重复了一遍。
“这车——”他突然像是想起了什麽:“你从小在这里长大?”他像是在问我话,但是在问话中随意陈述着一个确凿的事实。
我颇为筹躇,原地转过身来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麽一下子说这麽多的话。他歪着头,好象是在思考他还能做什麽。
当他又一次地转过身看这辆红色的车,发现我和阿曼这几个小孩子靠着买买提江家的墙跟坐了下来。
“你们——你想坐车吗?”
那真是一次奇怪的经历。
这个汉人不知用了什麽样的方法,说服了那个高个子的司机,邀请我们,还有他们,那些从没坐过汽车的人,沿着奎依巴格镇的唯一一条公路,巴扎,去兜一圈儿。
一下子,车厢里被挤得满满的,小巴郎子被大人挤得发出了尖叫声。都是维吾尔族人。不是老人,就是妇人,最多的是那些眼睛会发亮的小巴郎。不知他们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了,并很快知道了这个消息?
他们枯黑的皮肤上,也许是饱经日晒的缘故,都洒着一层淡淡的灰黑色。
我靠在车窗旁看着窗外一片耀眼的暴亮,以前熟悉的街景,全然变得陌生了,像是在悬浮。一排排掠过的树在石子路的颠簸中,像是溶解了,树叶也融化成一片,在路的两旁升起曲折的热气。
一会儿,车子路过了我家的门口。没有人。唯有沙枣树,每一棵都是那麽地孤单。我看见了探出墙头的枝叶,在烈日下也都营养不良地萎黄着,短小,上面挂着一些永远长不大的沙枣,远远一看,就像是没有来得及打开的玩具伞。这一刻的所见似乎是途中最陌生的,仿佛不曾到过——我在那一刻产生了离家的感觉。即使归来,我的体内滴滴嗒嗒响着的也是异时的时钟。
一下子,腹中的饥饿令我浮起一种难以言喻的焦躁,也许真正令我不耐烦的是这辆汽车的速度和我内心的速度之间的不合谐的缘故吧。在我的心里,一辆车子正在脱轨。深深感觉到两种时间的差异。这种想法使我身心惧疲。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刺耳的刹车声后,汽车突然在巴扎的路边停了下来。由于停得猝然,车上的人嘴里发出了尖叫,我的身体也给带得往前冲,几乎要撞上前排的椅背,幸亏我及时举起右手,一撑,一顿,便又坐稳。
站立在车子走道上的一个老年妇女没站好,身子猛然往前一倾,倒在前面的人的身上,脸上蒙着的黑色头巾的滑了下来。“噢依——”车上的人一下子乱成了一团。
停车了。
伴随着好长一阵磕磕踏踏的脚步声,和小孩子梦游似的眼神,待车里的人下去后的好长时间里,一股尿臊味却伴随着汗臭,那是当地人特有的体味,直往我的鼻子里钻。
车厢里空了,只剩我一个人张大了嘴,看着他,傻笑了起来。
然后,我头也不回地下了车,走好远了,我禁不住又回头看了一眼。车身是肥长的一列,洒着一层旧旧的红,只有轮子是阴郁的黑,头部略微肿大。我突然觉得失望:这长途汽车长得是有些古怪滑稽。
溺水
每年春夏季开始,奎依巴格的白水河的河道就开始动荡不安。洪水横冲直撞,在并不宽阔的河道上泛滥。
石头相互撞击发出各种轻轻重重的声响;黄色的浊浪中翻腾着从贫困人家屋子里冲出来的床板,毛毡,红柳栅栏;有时浊水中还一上一下浮现出羔羊惊恐的身影。
发洪水的时侯我喜欢到白水河边看水——也不是我一个,河边还有好多人。还有孩子。强烈的泥腥气味从黄亮的水中散发出来,凝固在空气中。
雨已经停了。
而河里的水又黄又浊,好像厚了许多,打开平日里不打的漩,像一些肥硕的大花,浩浩荡荡地漂下来,一个接一个的,都亮汪汪的,把被厚云堵着的铅色天空映得有些亮了,但看上去和平时的亮有些不一样,亮得有些怪异,亮得有些不明白,好像在这亮的后面还隐藏了些什么。
那时,在被重重道路阻隔的奎依巴格封闭、贫穷,像我一般大的更多的孩子还待在他们的童年里,奔跑、嬉笑、或远远地望着天边的鸟儿发呆。那时,白水河里的水还很清,河坝子成了孩子们的游乐场所。
是每一年,一到夏末暴雨后,涨潮后的河水不论涨得或深或浅,就要作恶一番,白水河的水域变得复杂,神秘莫测,每年会发生一些溺死人的事情。一口气吃掉好几个小孩子,刚刚出生的`还不算。
好在那些女人们,真的是能生养啊,一个又一个,一点都不知疲倦。
那麽多的孩子,大大小小的,嘴里散发出沙漠干旱地带的小野兽一样的热气,散落在地上到处都是,像一小股潮水一样的就来了,落在满是脏污的尘土中。攀上挂满桑子的桑树枝,手和嘴巴都是斑驳的紫。这麽些酸甜的果实,他们永远都是饥不择食。
他们太多了。所以,必须有孩子死去。
那年我12岁,却恍然觉得这条白水河与我的命运有什么特殊的联系。那里会有什么东西在将我等待,从而改变我的生活。
艾布力,我家斜对面的寡妇茹鲜古丽的私生子,和我同岁。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天,在一个临近中午的时辰,我家斜对门的茹鲜古丽就来敲我家门了。身后跟着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小男孩。他刚来这里的第3天,就淹死在河坝子里了。
艾布力出殡的几天后,我一个人来到了河坝子上,在河水发出声音的地方,我朝水面往下看,恍惚看见一个小身体仰身躺在河水里,周围冒着气泡。一张没有五官的脸朝天空。
他已失去了知觉。
也可能那是我出生以前的事情,是一个梦,可为什麽我对这个溺水事件的每一个细节都记得那样清楚呢?好象我亲眼看到了一样。或许我真的看到了:
那时,我还是一个未出生的婴儿,却能透过母亲的肚皮向外观看,好象那是一扇门,但只对我一人敞开。
可是,淹死不淹死谁,是水说了算吗?
我的邻居姐姐燕子告诉我说:
“我听妈妈讲,要是掉进水里的话,只要不惊慌,就不会被淹死。只要面背着水,吸入点气,把头浮出水面就行了。可我总学不会,看见水,就像是看见一艘沉船。落下去了。”
“要是你落过水,你就该知道那种恐惧。”
可我没告诉她,其实,我12岁时也差点被淹死过。
那时刚发育,有少女肥。有点丑。可有一天中午,我终于鼓起勇气下了河,拎起裙角在河的中心慢慢走去,另一只手搭在额前,作眺望状,真是造作得很。
恍然间听见背后有人在叫我,我想回过头,却被脚下的一块石头绊了一下,身子失去了重心后,滑倒了,我的嘴里,耳朵里,鼻孔里灌的全是水,水漫到耳边。我一喊,水就不住地塞满我的嘴。不让我发出声响。
同伴们在岸边的小树林里玩。没人注意我。
也许他们是故意的。
没有比落水更让人心碎的事情了。最后,我是怎麽被人拖上岸的,有好几个版本。
好在我知道了,救我的人是个男的。很丑。像个河马。
听说我被他拖上岸的时候,我的上身是光的,裙子被水褪到了脖子处。那时我的胸部刚发育,有些微微的肿涨。
真下流。
竟被他看了全身。
我闭上了眼睛,在想那个我曾经忘掉了的溺水事件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不知道在我如此年幼的时候,竟可以从那麽平静的地方摔落。
我把这次落水看作是一种征兆,一个晦涩的征兆,一个不容忽视的告戒。
在梦中,那个被淹的人到底是谁呢?他的没有五官的脸,头发漂浮在脸的四周,这是我出生前就留在我脑子里的形象。
没有五官——想到这里,我吓了一跳:这只是一个幻象,不可能是他,艾布力没淹死,他正生活在另外一个地方。
这是我自己创造出的一个预言:那个被淹死的人,那个没有五官的人,就是出生前的我。
我想我早就被淹死了,我躺在河道的暗处已经记不清有多少年了。我以前年纪还轻,现在离死不远。只是作为一个孤单的游魂在人间来回走动。我对人世的情意一直停留在那个年龄。
从那以后,我装疯卖傻,按时进食,从不被人怀疑,一直到现在。其意义我以后会明白的。
篇10:世界杯之歌散文
世界杯之歌散文
情敌世界杯
——记2010南非世界杯
如果没有亲爱的米沙,我不会知道世界杯的用球叫做普天同庆,不会知道世界杯的奖杯叫做大力神杯,分不清NBA与世界杯的区别,分不清麦迪、邓肯、梅西、卡卡、C罗哪个是篮球队员哪个是足球队员,甚至叫不出一个外国足球队的队名。只知道中国足球很糟糕,这是我唯一的足球知识。从小没摸过足球,也从未觉得自己是个球盲有什么不妥。
然而,从2010年6月11日晚22时起伴着不厌其烦的非洲喇叭声,世界杯就全方位立体式蛮横地闯进了我的幸福生活。19点30分一场,22点一场,凌晨2点又一场……除了去帮我家采木耳的那一场外,场场不落。米沙看球时:时而眉头紧锁,时而拍手欢呼,时而捶胸顿足,时而失声怒斥。我看米沙时:时而摇头,时而慨叹,时而同喜,时而同悲。米沙爱世界杯,我爱米沙。爱屋及乌,所以我也只能爱世界杯了!穿着AC米兰的球服的我和穿着阿根廷队队服的米沙一起走在大街上,我觉得很兴奋。我们各自猜八分之一比赛中球队的进球数手拉手去买票时,我觉得很幸福。
经过20多个日日夜夜世界杯的连番轰炸和米沙对我的耳濡目染加上我敏而好学谦虚求教的天性。什么长传突破,什么沉底传中,什么弧线球,什么边路进攻……终于,我对情敌有了凤毛麟角的了解。也开始了解我的米沙为什么会那么喜欢足球了。足球世界里风云变幻,每一场球赛就像一个人的人生充满了奇迹。
看着赛场上才华横溢的球员展示着自己炉火纯青的球技,我由衷敬佩。训练场上要洒下多少汗水才会有这般出色的防守,带球,射门呀!看着赛场上英勇无畏球员终场的突围、奔跑,绝杀,不放弃最后一秒的韧劲,我热血沸腾。球场既是战场,勇士的剑一旦出鞘,就不容犹豫,不容退缩。看着赛场上精诚团结的球员密切配合,没有个人英雄主义,固若金汤的防守让对手无计可施,我感慨万千。小小的足球凝聚了全体球员的心,也凝聚了一个民族的精神。
听着历届世界杯的主题曲,看着一个个英雄几起几落,拥抱欢庆或失声痛哭,他们从不掩饰。看着看着,我就会热泪盈眶。遗憾也好,悔恨也罢,只要全力以赴,总会有经典留在世间。
昨晚,是我的米沙痛彻心扉的一晚!他至爱的阿根廷队,这支帕潘斯草原雄鹰——输了,而且是0:4,输的惨烈!身穿蓝白相间球衣的阿根廷队拥有着我国的亿万球迷,因为他有梅西有伊瓜因有特维斯有好多大牌球星,可是没有英明的军事指挥,没有良好的战术与后防线的密切配合,终究像一盘散沙,毫无斗志!
很欣赏德国球员,他们拥有日耳曼民族所独有的战车团队精神。球员们像一个个凶猛的猎豹,猎物在哪,他们就跑到哪,100分钟里永远地不知疲倦。阿根廷昔日熠熠生辉的群星们在这场比赛里像是中了魔法,变得黯然失色,迷茫无助。折戟沉沙,狮子一样的梅西最终英雄无用武之地。
看着米沙伤心地样子,我很心疼。我知道,一个忠实的球迷,绝不会因他所钟爱的球队一时的失败而对其放弃。我也知道梅西和阿根廷队,绝不会被这沉重的一击永远打倒。只愿阿根廷一路走好,四年后血洗前耻。愿米沙的人生像足球一样充满了拼搏的传奇故事。愿我们相爱到老。情敌作证!
相爱世界杯
——记2014巴西世界杯
四年,可以说多少情话?可以吵多少嘴架?可以许多少承诺?可以做多少事情?
四年,可以有多少进球?可以有多少失误?可以有多少欢呼?可以有多少落寞?
青春可以拥有几个四年?球员又可以拥有几个四年?只有那四年一度的世界杯,依旧活力四射,光彩依旧。
当时光的箭羽射向2014年6月13日凌晨,我正倚着卧室的门口,看着昏暗的客厅里全神贯注看球的米沙。为了不影响孕中不适的我和即将出世的宝宝,电视的声音被调得很小,加之他疯癫般无声的蹦越、拍腿,世界杯就这样在无声无息中有些搞笑的不期而至了!
然而我此刻的心,却像今年夏天这一场接一场的夜雨,密密麻麻淅淅沥沥的流淌着无限希冀。这希翼中包含着米沙对我的疼爱以及我对未来宝宝的甜蜜遐想。这是世界各国的球员们在绿茵场上和欢呼声中用泪水和汗水见证奇迹星耀巴西的四年,也是我和我的米沙在婚姻的道路上哭过笑过玩过闹过的四年。
四年了,投其所好的我由一个足球白痴变成了一个伪球迷。对于本届世界杯依旧说不出任何一点专业且有见地的看法,偶尔还会问出一些幼稚无比的问题。但我早已不视世界杯为情敌,因为它见证了我和米沙的爱情。
“爱到底是什么?是天空中缓缓飘过的云朵,还是涨潮时留在沙滩上孤苦无依的贝壳?”我很喜欢《人鬼情未了》中这首主题曲中的句子。凄美忧伤的`旋律里充满了悲情的浪漫。然而现实生活平淡如水,没有细节。于是我就像怨妇一般,常常向米沙抱怨自己透过弥漫的油烟看不清天边火红的朝霞。生活不免平淡,平淡使人安心、轻松、舒适。生活亦不能只有平淡,那会让人寂寞、麻木、平庸。
然而世界杯来了!它激情四射,它热情如火。只有世界杯,让一切都未曾改变,一切似乎又都在改变。
一花一世界,在世界杯的国度里,只有两种季节:大悲和大喜。每一场比赛,它都承载着球员们的荣誉与掌声,见证着他们的屈辱与懊悔。四年,两小时,或者说仅仅一秒钟,那便是天堂到达地狱的时光。“茕茕孑立,形单影只”,昔日的明星瞬息间黯然失神,茫然无措的背影,所展现的无穷无尽的巨大悲伤,可以淹没整个世界。惊心动魄的点球,倒计时的一脚远射,刀光剑影中力挽狂澜。镜头前队友们挥拳呼喊、热烈拥抱、喜极而泣。排山倒海的欢呼顷刻间又可以燃烧了天地。同是这一片小小禁区,却时刻演绎着悲喜两重天的戏剧。为什么足球会如此迷人?只为它可以带给爱它的人刻骨铭心的欣喜与悲伤。无论任何时候忆起,都会历久弥新,热血沸腾。就像爱情,就像梦想,就像激情,这些美好而属于青春的词汇。
第七天了,世界杯小组赛激战正酣。巴神头球破门助意大利险胜英格兰,穆勒上演本届首个帽子戏法帮助德国战车大胜葡萄牙。而卫冕冠军西班牙在惨遭上届亚军荷兰血洗后又0:2负于智利,提前出局!成王败寇,两场比赛,英雄球队由顶峰跌入低谷,是四年的积淀还是一时的疏忽?多么神奇的世界杯,多象我们起伏不定得人生!米沙的最爱阿根廷队迎战波黑虽2:1取得开门红,但发挥并不出色,多少让人失望。在22日、26日,阿根廷又将对战伊朗、尼日利亚。潘帕斯草原的广袤与野性注入了这支蓝白军团无穷的能量。他们能否步步为营?能否决胜千里?我的米沙不淡定了,他的眼中时刻燃烧着火焰。
每届的世界杯对于球迷们都是一场豪门盛宴。而我却不想只当一名旁观者。在即将迎来小小米沙之际,我们的人生,也应是一场世界杯,及时而无悔的上演一场精妙绝伦的比赛。莫待年华逝去,力不从心,人生舞台上空留下一串单调的脚印。
第3篇:青春之歌散文
青春之歌散文
十六岁的花季,多么美好啊!这就是青春,一起看看下面的青春之歌散文吧!
青春之歌散文【1】
青春,是涓涓的流水;青春,是初生的绿芽。青春本无颜色,如一张张洁白的画纸,等待我们去描绘;青春本无色彩,如一本本未写的日记,等待我们去谱写。
青春是花季年华中最灿烂的一抹温暖的阳光,美轮美奂,精妙绝伦。
当我们坐在椅子上,谈笑风生地交流着,脸上洋溢着温暖的微笑,那便是青春;当我们走在大街上,互相捉弄着闺蜜好友,幼稚地玩耍着,那便是青春;当我们站在阳光下,穿着校服挥着手,高高兴兴地拍毕业照,那便是青春;当我们回头看着母校,望着即将分离的好友,昔日的快乐时光浮现,又落下泪来,那便是青春……
青春是美好而又充满酸甜苦辣的年华,让我们声声叹息,它的短暂。
因为老师的责骂而感到委屈,不禁向闺蜜好友抱怨,那就是青春;
第4篇:青春之歌 散文
一首军歌:“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胸前红花映彩霞……一、二、三、四……”嘹亮的歌声高亢激昂地回荡在山间、田野,萦绕在乡亲们的耳畔,乡亲们兴奋地说:“那是治山连传来的。”
一
70年代初,一场轰轰烈烈的“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人民学解放军”的热潮,漫卷大江南北。我们那个大队也不例外,大家群情振奋,万众一心,一切行动听指挥,高度保持与党中央一致。我们湖北省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在英山树立了一面学大寨的旗帜,英山人民在省委的领导下,将那光秃秃的荒山开垦成良田。
于是,各级基础领导组织到那里参观学习。当时,我们大队的领导在那里参观学习回来后,研究决定,在我们大队也掀起一个学大寨,赶英山的热潮,将组织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决定在各队抽掉调精英人员,扎根山寨,决心改变穷山僻岭的面貌,向荒山要粮,让
第5篇:天鹅之歌散文
天鹅之歌散文
我的朋友发来几张天鹅的照片,非常漂亮,栩栩如生,我爱不释手,引发了对天鹅的兴趣,于是我写了一段关于天鹅的故事--《天鹅之歌》,我把它分享给我的朋友们。
一、关于天鹅
天鹅在生物分类学上是雁形目中鸭科的一个属,是游禽中体形最大的物种,俗称“天鹅”。天鹅有很多种,南北有别。白(北)天鹅在北半球广为分布,黑天鹅分布在南半球的澳大利亚等地,还有黑颈天鹅在南美洲和扁嘴鹅合称南天鹅。从外形上看天鹅的体形较大,且脖颈修长,不同种喙的颜色有明显的差异,有的喙基部有明显的突起,有的喙上的颜色在不同的年龄也会有变化,天鹅雌雄同色,雌性略小。天鹅的身体呈两头尖的椭圆形,腿较短,脚黑色。除黑天鹅和黑颈天鹅外,其余的物种全身白色。幼鸟体羽多灰褐色,俗称“丑小鸭”。由于天鹅体形较大、重量较重,起飞时在水面上踏水的
第6篇:蝉之歌散文
蝉之歌散文
中午下班后,和往常一样,我骑着电动车沿着熟悉的林荫路疾行。初夏的雨刚过,渭惠渠两边的白杨树长得挺拔高大,树叶翠绿,渠中的水携着不少泥沙,不过倒还是平静的流着。
突然,河中飘着一只黑色的蝉,他头朝天,双翼并拢,笨重的身子漂浮在黄色的水上,异常醒目。其他的蝉都在树上竭力嘶叫,这只蝉却生死不知。或许,他是在躲避天敌的时候,不小心掉进河里;抑或是宁愿掉进河里也不为天敌所擒。此刻,也许他还在感慨现在不如从前,如果能继续17年的地下蛰伏倒可活命。可是,一切都成为不可能。仰天长看,目力所及耳力所及红日之下到处都是蝉的躁鸣声,从树冠高处、繁茂的.枝叶背后,到粗壮的树干上,一切的声音都像此时的血红的阳光,刺着他的眼睛。他想挣脱水面,想扇动翅膀,飞到那洋溢着生命力的绿树中去,可是,任凭再使力气,水面还是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