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江阴幼儿园新生入学指南
江阴幼儿园新生入学指南
幼儿园是小朋友的快乐天地,可以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度过童年时光,不仅可以学到知识,而且可以从小接触集体生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江阴幼儿园新生入学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现场验证时间和地点
1、验证时间
7月11—12日(星期六、星期日),
上午8:00—11:00,下午1:30—5:00。
2、验证地点
澄江街道各幼儿园。
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在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后,可自行至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办理入园手续。
二、现场验证对象
9月1日—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1、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有固定住房,并持有合法的住房证明(住房证明包括在澄江街道范围内的住房产权证明和符合政策的属于居住性质的公房租赁合同,住房产权证明以下简称“房产证”,下同);
2、在澄江街道(澄江公安分局)注册的常住户口的幼儿,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实际居住;
3、其他符合澄江街道入园条件的幼儿。
三、现场验证查验材料
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手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证明、幼儿出生证等。
四、具体说明
适龄幼儿原则上应于规定时间内具有澄江街道户籍,并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户籍与房产(限住宅性质)在同一施教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情形,有序接纳各幼儿入园,经幼儿园现场验证后,由幼儿园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底至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家长也可就近选择在江阴市教育局正式登记注册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入园登记。
1、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在同一施教区:
a、父母持有独立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b、父母仅持有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的,可以到该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2、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在澄江街道既无独立房产又无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但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动过,并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以到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3、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住房因城市改造、建设而动迁,尚未安置仍处于过渡期的居民子女,由澄江街道征收拆迁管理局(江阴市文定路10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出具证明,携带该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及相关资料于7月8日之前至澄江街道教育科(江阴市人民东路259号)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原被拆迁住房所在地或者即将安置新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登记。已安置完毕的,不再享受拆迁户相关入学政策。
4、父、母当年从军队转业,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或者即将跟随父母迁入澄江街道,父母未购置住房或者已购置住房但尚未拿到房产证,凭转业证明等材料于7月8日之前至澄江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或者即将入住房屋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5、父、母为市级引进人才,未购置住房,凭相关证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人才证明等)材料,到父母实际居住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6、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父、母无房产按政策租住政府公租房并在合同期内的,携带公租房合同和房产信息证明等资料于7月8日之前至澄江街道教育科查验合格后,可以到公租房所在地施教区幼儿园办理预登记。
7、幼儿户籍在澄江街道,户籍与父、母所持有的房产证地址不在同一施教区的,由街道教育科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施教区。
8、幼儿户籍迁入澄江街道或者父母住房产权变更时间晚于2019年8月31日以及其它特殊情况,由街道教育科认定后统筹安排入园,不划分施教区。
以上各情形中:①已签订住房买卖合同但暂未领到房产证的期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预登记(拆迁安置与军人当年转业情形除外);②商业用房不作为施教区房产依据进行预登记。
第2篇:江阴小学入学指南
江阴小学入学指南
小学教育是整个教育事业的基础,要提高整个教育事业的质量,必须从小学教育做起。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江阴小学入学指南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以及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向各镇(街道)教育科提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
招生办法
1、公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公布实施。
(2)实施网上预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6月20日前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入学的预登记工作。
(3)组织现场验证。各小学应于现场验证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区范围内的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现场验证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种类等。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学校办理验证及预报名手续,并发放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1)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民办学校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7月5日—10日,民办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宣传必须实事求是,不得以虚假不实信息误导学生、家长。
(2)实施网上预登记。7月11日-16日,有意愿报名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最江阴APP”新生入学登记平台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项,进行个人信息登记,每名学生限登记1所民办学校。
(3)规范录取程序。7月17日,开展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有公证机构参与,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各类优抚照顾对象子女(含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军警和应急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援鄂医务人员子女、港澳台及外籍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女等)可不参加电脑派位,但须列入总招生计划,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4)公布录取名单。7月17日,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录取学生名单,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家长。7月18-19日,录取学生到学校现场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的,视作主动放弃,并根据电脑派位顺序递补缺额),在“新生入学登记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保留公办学校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符合在江阴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录取流程。
分班要求
所有公民办小学均实施均衡分班,阳光编班。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设快慢班。
建档规范
新生入学后,各校要在建立学生纸质学籍档案的同时,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规范学籍管理。
第3篇:新生入学指南
四川大学2010年新生入学指南
亲爱的同学:
欢迎你来到四川大学!
一、你的宿舍是舍单元号,请在志愿者同学的帮助下到宿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你需要购买卧具,请到学校后勤集团设在青春广场的卧具购买点购买,持发票到宿舍领取卧具。
二、还未通过网上缴费或银行代扣、代缴学杂费的同学,请持随录取通知书寄来的建设银行银联储蓄卡,到艺术学院内建设银行临时业务点存款,银行将为你提供学杂费存款,代扣、代缴业务。完清缴费的同学,缴费收据学校将通过学院老师发放到你手里。
三、如果需要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贷款的同学,请立即在学院报到处索要申请表,提出申请,待学院审批并报学生工作部批准后,将通知你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政策可到学生工作部设在青春广场的绿色通道咨询点咨询。
四、请按学校规定时间参加新生体检和办理户籍。体检地点在江安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