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3-15 21:21:2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

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加强我市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改进监管帮扶措施,提升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市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6日在市司法局会议室举办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来自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处的相关负责人及省法律研究所和省移动、电信公司的专家学者受邀为与会人员授课。培训围绕社区矫正形式和对策、信息平台使用安全及档案管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解读、手机定位网络化管理等展开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与剖析。此次培训为期2天,来自全市9个县(市)区的各级社区矫正工作者及社区矫正警察支队全体干警共120人参加了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各单位社区矫正工作负责人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有了更深的认识与理解,对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基层一线工作起到重要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简报二:

近日,尧都区司法局举办了《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专题培训,据悉,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

培训中,该局副局长景志坚结合尧都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对《意见》进行了逐条分析讲解,并对实际工作中落实《意见》需要注意的地方,进行了重点强调。他还带领大家学习了省司法厅厅长崔国红关于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清醒认识,三个重要职责,四个绝对不能,六个不准”的总体要求,要求大家认真贯彻执行,并对江苏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纳贿被追究刑事责任进行了情况通报,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此次培训大大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强化了廉洁自律意识和职业风险防范意识,收到了预期效果。

简报三:

11月4日上午,区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施永星同志和人大代表一行9人,莅临虹口区社区矫正中心视察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区司法局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陈方怡同志、社区矫正科科长林盛君同志和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人大代表们首先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实地参观社区矫正中心的报到、宣告、训诫、教育、心理咨询等场所,了解我区社区矫正“14X”集中执法工作模式、新型电子监控、“启程”心理矫正项目等特色工作,还参加了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纳管宣告会。

在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观看了我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宣传片,并听取了陈方怡同志的工作汇报。陈方怡同志详细介绍了社区矫正的工作性质、我区矫正工作的概况和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难点。人大代表们纷纷表示对社区矫正工作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对我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认可,赞扬:“虹口区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完善、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每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有极强的责任心和战斗力,在繁琐和劳累的的工作中始终保持着良好的精神面貌,是一支难能可贵的执法队伍。

最后,施永星同志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在党委和政府的支持下,加强公检法司、各成员单位及街道的工作协调机制,并探索引进社会组织项目运作,多管齐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社区矫正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随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社区服刑人员将日益增多,社区矫正工作压力将逐年增加。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立足于新形势,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引进专业人才,加强业务培训,壮大执法队伍;三是理顺组织机构,推动立法。社区矫正立法迫在眉睫,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为执法者缺少法律的保护和支持。希望能进一步推动立法,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正规化、规范化。

第2篇: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

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

简报一:

为进一步掌握最新政策规定和工作动态,促进“撤二建一”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度融合,近日,静安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所所长、专职干部、公安派出所专职民警、区新航社工站、矫正民警开展了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培训中,市矫正局相关处室领导受邀为参训人员授课,静安区司法局通报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如何各司其职、规范执法与强化衔接配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此次培训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探讨,不仅提高了矫正工作者的思想认识,传达了最新的政策要求,强化了矫正工作的业务规范和技能,也进一步增进了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静安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受邀出席培训会议。

简报二:

为切实提高白银市会宁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的力度,会宁县司法局于近日举办了一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班。县司法局和基层28个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7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会宁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志高进行授课。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实务及风险点控制,预防职务犯罪以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有关工作要求和业务解读等。刘志高结合社区矫正职务犯罪的典型案例,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职务风险点进行了详细讲解,警醒每一位从事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珍惜当下,远离职务犯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和基层股工作人员分别就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社区服刑人员办理手机定位、下发警告和请销假、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安置和帮教等工作实践及监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辅导。最后,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冯乐歆对下一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此次培训会,提高了司法所长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知识水平,增强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对提高该项工作质量、杜绝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简报三:

“今后面对矫正对象心里更有底了。”10月8日,参加完汉川市司法局举办的咨询培训班后,社区矫正工作者小袁更有信心了。

为进一步加强犯罪心理预防和矫正工作,汉川司法局把心理矫正培训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机制。同时,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将社区矫正心理教育工作外聘给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团队,将专业的心理咨询与宽严相济的教育监管相结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

简报四: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业务技能,7月27日,海安县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业务培训班。

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支队长王义兵同志出席活动为培训班辅导授课。王义兵同志结合省厅岗位练兵要求,对当前调查评估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委托程序不规范、文书质量不乐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着重对如何把握和解决问题提出了建议,为大家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培训班上,县法院刑庭庭长陈家定同志以规范缓刑的适用为视角,解读刑事诉讼中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拓展了大家的视野。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周亚明同志从检察监督视角谈如何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切实提高了大家的风险防范意识。

县司法局分管局长,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专职社会工作者等60余人参加培训。

第3篇: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2016

社区矫正工作者业务培训工作简报2016

简报一:

11月3日下午,渭南市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工作者心理矫治业务培训班,全市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主任、镇办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专职干警共计165人参加了培训。

今年以年,渭南市司法局以创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示范县区为抓手,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场所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全市建成示范化社区矫正中心5个,分别设置了报到大厅、入(解)矫宣告室、定位监控室、训诫室、心理测试室、档案资料室等11个功能室,购置了标准化信息采集工作台、定位终端设备、心理治疗设备等,完善了调查评估、入(解)矫宣告、集中教育、汇报、劳动等各项制度,创建活动的开展使全市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场所设施更加标准、人员队伍更加健全、功能设置更加齐全、职责任务更加明确、经费保障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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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

社区矫正工作培训

放生司法所 张艳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罪犯;

2、被宣告缓刑的罪犯;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体包括:(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于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罪犯;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二、矫正对象的接收

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物的接收既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的接收;管制的、缓刑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要有:(1)刑事判决书;(2)执行通知书;(3)结案登记表;(4)矫正对象接收社区矫正保证书。假释的要有:(1)假释裁定书;(2)刑事判决书;(3)出监鉴定表;(4)近三年内年度评审鉴定表;(5)心理评估表;(6)矫正对象接收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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