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博士报考条件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3-05 07:09:13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武汉大学博士报考条件

武汉大学博士报考条件

武汉大学(Wuhan 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11工程”;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武汉大学博士报考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3)具有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注: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于2021年4-5月现场确认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请考生认真考虑,审慎报考。

4.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在与所报考专业相近岗位工作满6年(时间截止2021年8月31日)。

(2)近三年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属于所报考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至少提供2篇代表作),或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在前五名)。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报考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最晚在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本科毕业满六年(截止2021年8月31日),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在临床科研中取得优秀成果的在职临床医师。

3.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的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除了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外,还须满足此条件:已取得口腔类别医师资格证的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三、招生方式

我校所有招生单位均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普通招考:我校面向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开招考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该招生方式含优秀人才选拔,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2021年选拔优秀人才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公告》。

(二)直接攻博:在符合我校专业要求范围内选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武汉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武大研字〔2011〕60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三)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由考生提出申请,经我校综合考核合格后确定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第2篇: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

短期出国(境)研修项目协议书

甲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乙方:(获资助博士研究生)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住址(户籍所在地): ; 现住址 ; 丙方:(乙方所在培养单位)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资助和支持下出国(境)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为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接受乙方的申请,同意派遣乙方,赴(国家或地区)(留学高校)(专业)留学,留学期限为 个月,具体时间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甲方承担如下义务:

1.为乙方办理出国(境)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支持。

2.向乙方提供三个月的生活补贴,超出时间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不足三个月的,以实际出访时间计算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

元/月。

第三条 乙方承担的义务:

1.保证完成所制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 内学成回国。

2.未经甲方批准,乙方在外研修期间不得更改研修身份、期限、单位和计划,不得改变国籍或从事与留学计划无关的活动。

3.乙方留学期间应注意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必须购买整个在外期间(如出访时间有延长的,必须购买保险至回国日期)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各种保险,并保存相关发票作为回国获得资助的必要凭证之一。如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不能提供相关发票等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学校不负责乙方在外期间的任何医疗费用以及发生意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4.乙方需主动与丙方保持联系,并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向丙方汇报学习和生活情况。如遇到问题需及时与甲方和丙方联系。

5.留学期间不得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安全的活动,应自觉维护祖国荣誉,服从使(领)馆的管理;遵守我国和留学所在国法律;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与当地人民友好交往。

6.回国前,应完成《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评估表》并请外方导师在《评估表》上填写意见。回国后,由中方导师在《评估表》上根据乙方研修总结及外方导师评估意见签署考核结果,并由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7.应在返校后一个月内做一场公开学术报告或组织一次学术沙龙,并将相关材料(如讲义、PPT、照片等)交研究生院备案。

8.回国时间应为2017年12月15日之前,乙方逾期未归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被资助资格。

9.2017年12月20日前乙方应持护照、《评估表》、学术报告(或学术沙龙)相关材料和保险等相关票据到研究生院办理报到及报销等手续。

10.原则上,乙方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学校的其他公派资助项目(含国家公派留学联合培养项目、国际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等)。

第四条

乙方因故不能按期返校,应提前1个月向丙方提出申请,由丙方提出初步意见后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可延长研修期限(乙方只能申请一次且不得超过三个月)。延长期内学校不再提供任何资助,擅自延期者将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五条

乙方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专项经费资助”,且资助对象的署名单位应为武汉大学。

第六条

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约各方均负有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中的任一条,甲方有权根据其违约事实,撤销对乙方的资助。

第七条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第3篇:武汉大学博士招生简章新

武汉大学社会学专业同等学力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有28个一级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197个学科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73个学科专业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博士后流动站23个,博士生导师80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0余人。

二、武汉大学社会学系 社会学系具有悠久的历史,自20世纪开设社会学专业以来,社会学系走过了90多年的风雨历程,而今新的武汉大学社会学系将以新的姿态迎接新世纪,现有社会学博士点和三个硕士点,三个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生活质量研究与评价中心。

三、招生对象 各级党委城市主管部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人事部门、民政部门;各高等院校及大中专院校教师;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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