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现用途。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2、乙方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由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乙方保证改变的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卫生等规定。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共计
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 项由甲方支付;
项由乙方支付: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⑧
;⑨
;⑩
。
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
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修缮责任
1、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于出租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安全标准。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
2、乙方在房屋使用中,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或者发生妨碍安全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缮,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如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不维修的,可由乙方自行修缮,修缮费用按下列约定处理:
□乙方可用修缮费抵消租金;
□。
3、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或赔偿。
4、使用中乙方需要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租赁期届满,乙方所增加的设施和装修的剩余价值按下列约定处理:
□ 乙方恢复房屋原状,并不得损坏房屋结构;
□ 附属设施、装潢及设备的剩余价值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支付乙方(大写)
元补偿金;
□。
5、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1、乙方转租该房屋的,转租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书面认可,并由乙方会同转租的承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将此房屋所有权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的,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乙方的优先购买权按下列约定处理:
□ 保留优先购买权。
□ 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合同终止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
(2)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2、一方因故要求提出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终止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拖欠租金
月以上的;
(5)。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3)甲方拒绝向乙方提供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苏省南京市房屋租赁专用发票》;
(4)。
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 天按月租金 %承担违约责任。
4、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5、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金
%的违约金。
6、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
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十、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按以下约定(两者选一,在□中打“√”):
□ 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持房屋所有权证明、双方身份证明和本合同,共同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报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5、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年**月**日
第2篇: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处分权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2-
2、租期届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当于租期满前 日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三、租赁用途
1、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使用用途。若需改变,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2、该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五、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下列费用中的 项由甲方支付; 项由乙方支付:
①房屋租赁税、费;②水费;③电费;④煤气费;⑤电话费;⑥有线电视费;⑦物业管理费
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人民币(大写)元作为租赁保证金,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及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的担保。租赁期届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且不欠有关费用,则甲方应全额退还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乙方。
六、合同终止
1、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房屋无法使用的。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而需拆除出租房屋的。
2、一方因故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需提前 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
七、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损坏房屋结构及设备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4)连续拖欠租金 月以上的;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维修义务,致使房屋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7-
3、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本合同5-1条的约定交纳有关费用,导致逾期交纳而增加费用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4、租赁期届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原月租金 %的违约金。
5、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约定的,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大写)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相应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第3篇: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1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
第4篇: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所在在地:_________
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甲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乙方)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双方按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协商议定事项如下:
一、乙方应依约按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拒交或拖欠。
二、甲方在租期内,除政府另有规定外,不得加租,并不得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
三、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以及在本系统内调剂使用或以房入股。联营牟利。也不得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