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进一步发展经济,加快富民致富增收,甲方位于村东309国道南29.238亩土地,经与农户32余户协商同意,现转让给乙方使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位于本村东309国道南有土地29.238亩,现转让给乙方使用。
二、土地转让期限:二十年,自2012年6月9日起至2032年6月9日止。
三、土地用途:本土地为规划中建设用地,申请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后,用于企业设施建设。
四、土地转让金交付方法:乙方每年每亩向甲方交付土地转让金1000元,签订协议时预交一年转让金,以后每年6月9日预交下一年转让金。以此类推,不得拖欠。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甲方负责此地四邻的协调处理,保证乙方正常施工、正常生产。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优先占用。如乙方不再占用,负责恢复地貌。乙方如继续占地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2、乙方自主经营自行投资,但保证转让金按时交付。
3、乙方使用期间不得转让、转包他人。
七、本合同,不因双方法人变更而解除。
2、乙方在受让期间,按时交付转让金,不得拖欠,如有拖欠视为违约。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九、不可抗力:此土地如遇国家征用,协议自然终止,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土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赔偿归乙方所有。如乙方经营不善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无法继续经营,在乙方不欠农民土地转让金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终止,乙方不需要给甲方任何赔偿。
十、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镇政府备案一份,公证机关留存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证机关:
乙方:
2012年6月9日
第2篇: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位于里山办事处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养殖业、种植业和农家乐等生产经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之规定,达成以下协议:
1、转让土地坐落地点及面积:。
2、转让年限:。
3、转让费用及支付方式:。
4、交付时间: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后,甲方应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5、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承包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6、甲方向乙方承诺,因城镇规划需要征用转让土地乙方有权获得增值补偿款,甲方无权参与。
7、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付清转让期内土地转让金。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第3篇:土地转让协议书
国有土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XXXXX
住址:XXXX
电话:XXXX
法定共有权人:XXX身份证号:XXXX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XXX
住址:XXX
电话: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XXXX
地号:XX号
规格:15m×11m
使用权类型:国有土地
宗地总面积:165M2(合0.245亩),转让面积:165M2(合0.245亩)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
第4篇:土地转让协议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生产经营建工厂的需要,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甲方购买其位于深圳市
开发区地段的土地,现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法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乙方依法享有对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在土地法使用权的范围内进行开发利用及依法转让,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但乙方经营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转让土地的位置、面积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详细座标见红线图)。土地总面积经双方测量确定为平方米(实际面积以转让地块的红线图范围面积为准)。
第三条:转让土地的价格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