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实习生请假制度
饶河县人民医院
实习生请假制度
1、为加强实习生的考勤与请假管理,实习生请假均由医务科统一批准。
2、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本人需先到医务科进行审批,不准事后补假。
3、实习生因病需要请假者,应持有医师的诊断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审批后方能离开实习岗位(急症除外),否则一律不准病休。
4、实习生在医院实习期间有严格考勤制度与纪律,坚持八小时工作制,按时进入实习科室,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经查岗迟到一次者在实习总评中扣1分,旷课1天扣2分。
5、实习生未经请假,擅自离开按旷课处理,满8小时者,除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外,并根据旷课数和情节严重情况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处理。
6、实习生在我院不享受寒、暑假休息待遇。
7、以上规定望各科遵照执行。
饶河县人民医院
医务科
第2篇: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习生请假制度
1.在实习期间,实习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实习生休病假必须持所在医院诊断证明。如有特殊情况,须严格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为有效,事后补假一律无效,均按旷工处理。
2.请假1天佑科护士长批准;3天以内经带教老师同意,科护士长报医院护理部(或科教科等主管实习生部门)同意后方可离岗;3天以上1周以内由教学基地主管门批准;一周以上有主管校领导批准,事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
3.凡请假超过3天,销假后须补齐请假天数;请假超过7天待实习结束后再补齐请假天数;实习生在实习期间病、事假累积超过全部实习时间的1/3,应随下一届学生重新进行方可毕业。
第3篇:实习生请假制度
实训学生请假制度
1、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因病、急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1天之内由实训中心负责人准假,超过1天由系部相关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3、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三至六天者,由班主任、教务科、学工部、实训中心共同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4、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班主任、教务科、学工部、实训中心共同签署意见,经系部主任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凡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擅自不参加实习者,按自动停止实习处理,不给予评定实习成绩。
5、迟到、溜号、早退三次按无故缺勤一天记;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课时处理。一至二周实习无故缺勤一天以上(含一天)或病、事假
第4篇:实习生请假规定
實習生請假規定
一、請假規定:主要以本院員工請假規定為主。請假請先口頭告知單位主管,並
至三樓教學部領取請假卡填寫,經過實習指導老師及實習單位主管同意、教學部確認後,始准假。學生領取假卡後請一週內送還教學部。
(一)病假:
1.實習學生如因病不能實習者,須持診療批價收據影本或診斷證明影本等證明文件向實習單位主管及實習指導老師請假。
2.實習時如須就醫診治或突患急病時,應先向實習單位主管、老師請假。准假後方能離開,並於事後補辦請假手續。
3.實習期間病假時數與補課規定同各校規定,各實習單位自行安排補課。
(二)事假:
1.實習期間非特殊狀況,不得准予事假。
2.臨時發生緊急事故時,須在上班時間之前,先以電話報告實習場所主管或實習指導老師,再由家長書面證明補請事假。
3.一般事假須於一星期前,持家長信件或相關證明向實
第5篇:医院请假制度
医院请假制度
各种假期一律由休假人申请,科室负责人(护士还需经护理部)签注意见,三天内由科室审批并自行安排,报人事科备案;三天以上和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院长或院长审批,人事科登记,并发回执交回科室方能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
一、探亲假:凡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职工,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新婚职工当年不享受探亲假。休假期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
二、产假:正常产假休90天,晚育(女24周岁生育)加休15天,剖宫产再加休30天。第一胎产假休假期间享受工资和各种政策性补贴,不享受奖金及卫生津贴。
三、生育看护假: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小孩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职工10天看护假(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独生子证的,休后按事假处理,休假期间不享受奖金。
四、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病假:病假必须持专科主治职称以上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