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会议记录特点与格式要求
会议记录特点与格式要求
会议记录格式
一般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会议的组织情况,要求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另一部分是会议的内容,要求写明发言、决议、问题。这是会议记录的核心部分。 对于发言的内容,一是详细具体地记录,尽量记录原话,主要用于比较重要的会议和重要的发言。二是摘要性记录,只记录会议要点和中心内容,多用于一般性会议。 会议结束,记录完毕,要另起一行写“散会”二字,如中途休会,要写明“休会”字样。
特点
(一)综合性。会议记录是在对会议中各种材料、与会人员的发言以及会议简报等等进行综合分析和概括提炼基础上形成的,它具有整理和提要的基本特点。
(二)指导性。这一特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会议本身的权威性;二是会议纪录集中反映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决定事项。因而纪录一经下发,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产生约束力,起着类似于指示、决定或决议等指挥性公文的作用。会议纪录还可以作为与会同志向单位领导汇报、向群众传达的文字依据。
(三)备考性。一些会议纪录主要不是为了贯彻执行,而是向上汇报或向下通报情况,必要时可作查阅之用。
分类
按照会议性质来分,会议纪录大致有办公会议记录、专题会议记录、联席(协调)会议记录、座谈会议记录等。
办公会议记录是记述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等对重要的、综合性工作进行讨论、研究、议决等事项的.一种会议纪录。办公会议纪录一般有例行型办公会议记录,即记述例行办公会议情况及其议决事项的会议纪录,以及现场办公会议纪录,即为解决某重大问题而召集有关方面和有关单位在现场研究、议决或协商的办公会议纪录。
专题会议记录是专门记述座谈会讨论、研究的情况与成果的一种会议纪录。其主要特点是主题的集中性与观点意见的分呈性相结合,既要归纳比较集中、统一的认识,又要将各种不同观点和倾向性意见都归纳表达出来。
第2篇:会议记录要求与重点
会议记录要求与重点
记录要求
一、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二、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来自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三、忠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记录发言可分摘要与全文两种。多数会议只要记录发言要点,即把发言者讲了哪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主要事实、结论,对别人发言的态度等,作摘要式的记录,不必“有闻必录”。某些特别重要的会议或特别重要人物的发言,需要记下全部内容。有录音机的,可先录音,会后再整理出全文;没有录音条件,应由速记人员担任记录;没有速记人员,可以多配几个记得快的人担任记录,以便会后互相校对补充。
四、记录会议的结果,如会议的决定、决议或表决等情况。
会议记录要求忠于事实,不能夹杂记录者的任何个人情感,更不允许有意增删发言内容。会议记录一般不宜公开发表,如需发表,应征得发言者的审阅同意。
记录重点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第3篇:会议记录要求
要求:准确、清楚、突出重点
会议记录的基本要求
一、准确写明会议的组织情况,包括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二、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记录者姓名、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如果是综合班联合会全体大会,出席对象来自不同部门,应做好签到工作,请出席者签署姓名、部门等。
三、忠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记录发言可分摘要与全文两种。一是摘要性记录,只记录会议要点和中心内容,多用于一般性会议,即把发言者讲了哪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主要事实、结论,对别人发言的态度等,作摘要式的记录,不必“有闻必录”。
二是详细具体地记录,尽量记录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