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2-03 08:06:5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

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相信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工作总结该怎么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联系

1、两者都是对一定时间内工作的总结

1、主要都是介绍工作方面的执行情况,工作成果

二、区别

1、工作总结一般指下级对上级的一定时间内工作述职性汇报,多是书面报告;工作报告一般多是会议上向各级人员汇报一定时间内工作情况;

2、工作总结覆盖面较广,包括工作方面的内容,人员情况等;工作报告多是指工作方面的内容;

三、一般撰写报告内容

1、摘要部分,简单叙述工作情况

2、上一阶段计划执行情况,结合数据指标最好

3、主要工作成果及存在问题

4、对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5、建议改进措施

6、总结,简要总结以上几个方面,注意要凸显出来结论部分

7、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工作汇报注意事项

1.工作汇报前要充分占有材料。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汇报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汇报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5.工作汇报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工作总结注意事项

调查研究

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热爱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

实事求是

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2篇:分公司与子公司区别、联系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 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 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 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 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 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 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 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 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 即可成立。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 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 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 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 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 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 一公司 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 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 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 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 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 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 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 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 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 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 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 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 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 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 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 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 个分支机构。(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 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 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 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 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 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 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

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 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 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 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 一。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 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 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 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 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 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 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 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 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 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 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

第3篇:ciocrmplmscmerpmes的联系与区别

ciocrmplmscmerpmes的联系与区别

企业在信息化建设中至少有四种类型的资产:客户资产、知识型资产、营运资产和有形资产,对应的技术分别是CRM、PLM、SCM、ERP、BPM、MES等。而企业竞争力最重要的源泉就是基于创新的知识及其载体,通过不同领域范围内的专业的应用系统进行沉淀与固化,并保证企业各个业务领域的高效运作。

CRM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在ERP的实际应用中人们发现,由于ERP系统本身功能方面的局限性,也由于IT技术发展阶段的局限性,ERP系统并没有很好地实现对供应链下游(客户端)的管理,针对3C因素中的客户多样性,ERP并没有给出良好的解决办法。“以客户为中心”将是CRM的核心所在。CRM通过满足客户个性化的需要、提高客户忠诚度

未完,继续阅读 >

第4篇: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区别联系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

商业保险是指按商业原则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所谓商业原则,就是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以投保人交付保险费为前提,具有有偿性、公开性和自愿性,并力图在损失补偿后有一定的盈余。

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运行中若出现赤字,国家财政将会给予支持。两者比较,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商业保险具有自愿性;社会保险的经办者以财政支持作为后盾,商业保险的经办者要进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商业保险保障范围比社会保险更为广泛。

我国的社会保险与国外比较有所不同,主要

未完,继续阅读 >

第5篇: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区别与联系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区别与联系

本文来自:http://www.daodoc.com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不同之处

1.1 法律性质不同

反垄断法具有经济法性格,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多被视为民法中的特别侵权法。实施市场经济的国家,信赖市场机能,但当市场经济的运作出现危机,国家必须进行干预,包括以强制和引导的方式,来改变市场上的行为,乃至产业结构时,就需要另一套法规,学者有时统称为经济法。故在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往往被视为是对民法的批判。反垄断法专门设置行政机关,负责对限制竞争行为进行积极、主动的干预,因此普遍将反垄断法归入公法范畴。公法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为”,故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利,而不得滥用之。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属于特别侵权法,普遍将该法归属于私法范畴,从不正当竞争行为即源于侵权行为

未完,继续阅读 >

第6篇:新闻策划与策划新闻的联系与区别

一、对新闻策划与策划新闻的简单认识

新闻策划主要是提炼新闻点。新闻策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策划不单指报道策划,它是对新闻新闻传媒生存的战略规划,包括对传媒的受众定位、经营方针、产品(报刊、通讯社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等)设计、制作与营销、广告经营、员工构成、内部管理、资产资金、技术设备,以及传媒的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等进行的运筹和规划;狭义的新闻策划是指新闻采访策划,即新闻业务中的“战役”策划,指新闻传播工作者在一定时期内,为了达到某种传播效果,对具体的新闻事实的报道所作的设计与规划。

策划新闻又叫媒介事件和制造新闻,是组织的公关人员利用记者对于新闻的不断需求,而有计划、主动地制造出能够吸引记者报道的有新闻价值的事件,目的是引起新闻界和社会公众的注意,使组织的名字经常可以在新闻媒介中出现

未完,继续阅读 >

下载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word格式文档
下载工作汇报与工作总结的区别与联系.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