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历史典故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1-26 08:06:5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焚书坑儒”的历史典故

“焚书坑儒”的历史典故

秦王政兼并了六国,结束了战国割据的局面,统一了中国。他觉得自己的功绩比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还要大,不能再用“王”的称号,应该用一个更加尊贵的称号才配得上他的功绩,就决定采用了“皇帝”的称号。他是中国第一个皇帝,就自称是始皇帝。他还规定:子孙接替他皇位的按照次序排列,第二代叫二世皇帝,第三代叫三世皇帝,这样一代一代传下去,一直传到千世万世。

全国统一了,该怎样来治理这样大的国家呢?

在一次朝会上,丞相王绾(音wān)等对秦始皇说:“现在诸侯刚刚消灭,特别是燕、楚、齐三国离咸阳很远,不在那里封几个王不行,请皇上把几位皇子封到那里去。”

秦始皇要大臣议论一下,许多大臣都赞成王绾的意见,只有李斯反对。他说:“周武王建立周朝的时候,封了不少诸侯。到后来,像冤家一样互相残杀,周天子也没法禁止。可见分封的办法不好,不如在全国设立郡县。”

李斯的意见正合秦始皇的'心意。他决定废除分封的办法,改用郡县制,把全国分为三十六个郡,郡下面再分县。

郡的长官都由朝廷直接任命。国家的政事,不论大小,都由皇帝决定。据说秦始皇每天看下面送来的奏章,要看一百二十一斤(那时的奏章都是刻在竹简上的),不看完不休息。可见他的权力是多么集中了。

在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向来是没有统一的制度的,就拿交通来说,各地的车辆大小就不一样,因此车道也有宽有窄。国家统一了,车辆要在不同的车道上行走,多不方便。从那时候起,规定车辆上两个轮子的距离一律改为六尺,使车轮的轨道相同。这样,全国各地车辆往来就方便了。这叫做“车同轨”。

在秦始皇统一中原之前,列国的文字也很不统一。就是一样的文字,也有好几种写法。从那时候起,采用了比较方便的书法,规定了统一的文字。这样,各地的文化交流也方便多了。这叫做“书同文”。

秦始皇正在从事国内的改革,没想到北方的匈奴打了进来。匈奴本来是我国北部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战国后期,匈奴贵族趁北方的燕国、赵国衰落,一步步向南侵犯,把黄河河套一带大片土地夺了过去。秦始皇统一中原以后,就派大将蒙恬(音tián)带领三十万大军去抵抗,把河套一带地区都收了回来,设置了四十四个县。

为了防御匈奴的侵犯,秦始皇又征用民伕,把原来燕、赵、秦三国北方的城墙连接起来,又新造了不少城墙。这样从西面的临洮(今甘肃岷县)到东面的辽东(今辽宁辽阳西北),连成一条万里长城。这座举世闻名的古建筑,一直成为我们中华民族古老悠久文明的象征。

后来,秦始皇又派出大军五十万人,平定南方,添设了三个郡;第二年,蒙恬打败了匈奴,又添了一个郡。这样,全国总共有四十个郡。

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因为开辟了国土,在咸阳宫里举行了一个庆祝宴会,许多大臣都赞颂秦始皇统一国家的功绩。博士淳于越却重新提出分封制度不能废除,他认为不按照古代的规矩办事是行不通的。

这时候,李斯已经做了丞相。

李斯说:“现在天下已经安定,法令统一。但是有一批读书人不学现在,却去学古代,对国家大事乱发议论,在百姓中制造混乱。如果不加禁止,会影响朝廷的威信。”

秦始皇采用了李斯的主张,立刻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医药、种树等书籍以外,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言论的书籍,一概交出来烧掉;谁要是再私下谈论这类书,办死罪;

谁要是拿古代的制度来批评现在,满门抄斩。

第二年,有两个方士(一种用求神仙、炼仙丹骗钱的人)叫做卢生、侯生,在背后议论秦始皇的不是。秦始皇得知这个情况,派人去抓他们,他们早已逃跑了。

秦始皇大为恼火,再一查,又发现咸阳有一些儒生也一起议论过他。秦始皇把那些儒生抓来审问。儒生经不起拷打,又东拉西扯地供出一大批人来。秦始皇下令,把那些犯禁严重的四百六十多个儒生都埋了,其余犯禁的就流放到边境去。

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焚书坑儒”事件。

第2篇: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谜历史故事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第3篇:历史典故

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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