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分班不同看财富 朽教育扭曲孩子心灵
中国青年报2001-11-23田加刚
开办“小班”以加强素质教育,有着雄厚经济支撑的“小班”,在办学条件上与“大班”天壤之别,如此做法是想让一部分人先“素质”起来?
“素质教育”是教育界的热门话题,武汉市某区的小学生素质教育是仿照上海市办“小班”。小班一般30人一个班,享受很特别的“最惠国”待遇: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宽敞明亮的教学楼,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而在“大班”中,则出现出另一副景象:低矮的平房,破旧的设施,刻板单调的一如既往的教学。看来,学校是想让一部分人先“素质”起来,再让有素质的带动没素质的,最后实现“共同素质”。但可以下结论说,这样的素质教育注定要失败。
我们先看大班、小班是怎么分出来的。询问一下小学生们爸爸妈妈在干什么就知道了。原来,实行素质教育的“小班”要收昂贵的学费,这就使那些收入偏低的家庭望而却步,只有家庭背景非常好的孩子才有资格进小班去接受“素质教育”。换句话说,大班、小班是用家庭实力来划分的。
大班、小班形成截然不同的两个世界。一位记者问一个小班的孩子:“你跟不跟大班的同学玩?”他答到:“他们穷、脏,不跟他们玩。”这句话从最不具有等级观念的小学生口中吐出,足可见现代教育的悲哀了。教育的起码任务是培养一个人从小有爱心,能平等待人,但我们的这种小班教育却传达着尊卑贵贱的思想,将成人社会中的以金钱、地位划分等级的观念带到了学校,并使孩子们接受了这种观念:富人理当享受更好的待遇,穷人便不应有此资格。如果从法理上来分析,这就是在培养一种病态的权利心理,这种病态心理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而忽视他人权利;而一旦权利受到微小侵害,便会产生巨大的报复心理。这种扭曲的“权利”意识,实际上是种极端利己的自私自利思想,它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种子或萌芽。
在分化教育的另一极,是人数更多的大班的孩子们。他们可能产生这样一种心理:不能上小班,是爸爸妈妈穷;穷人只能跟穷人呆在一块儿。教育一开始就在塑造一种畸形、扭曲、反社会的人格类型,使自卑感深入人心。从犯罪学的角度看,幼时被歧视和获得不公平的待遇,容易滋生以暴力手段打破现有秩序的情绪,从而获得自己认为的公正。这两种结果,都不是素质教育的初衷。
第2篇:谁来拯救孩子扭曲的心灵
谁来拯救孩子扭曲的心灵?
(2013-05-09 05:26)
标签: 孩子 心灵 教育 家庭 分类: 教育在线
复旦大学投毒案、清华大学朱令案都让我们感叹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如何差,但是一名年仅13岁的小学生少女竟然仅仅因为嫉妒心理作祟而做出如此令人发指、惨绝人寰的凶杀举动,其残忍手段甚至超过成人,实在是太令人吃惊了 :因为妒忌同班同学长的比自己漂亮,居然残忍的将对方杀害肢解!也许,这位少女精神上存在一定的问题,但为什么家长与老师没有及时发现,予以教育?
一名未满13岁少女,尚在就读小学六年级,因不满同班同学比自己长得漂亮,遂怀恨在心,将其约至自家杀害,并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近日,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父母赔偿原告各项费用10.8万元。
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不满13岁的覃某是六年级同班同学,平时两人关系比较好,且两家都是同一条街上的邻居,住房相隔不足150米。覃某因同学们喜欢与周某玩耍,并曾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而对周某心生嫉妒并怀恨在心。
残杀同学砍断头颅、手臂装入袋中
判决书显示,覃某邀请周某到家中玩耍,周某到覃某家中后,两人在家中看电视时,覃某乘周某低头玩手机之际,用木凳砸周某头部并至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割纸刀、剪刀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周某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血迹。
广西公安机关认定被告覃某故意杀人,因其作案时未满十四岁,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决定对覃某收容教养三年。周某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覃某父母已赔偿原告1万元前提下,还需赔偿原告共9.8万元,也就是总共10.8万元。周某父母不服,提起上诉。最新消息,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年仅13岁的小学生少女竟然仅仅因为嫉妒心理作祟而做出如此令人发指、惨绝人寰的凶杀举动,其残忍手段甚至超过成人,实在是太令人吃惊了。一个未满13岁还在读小学的女孩,原本应该天真无邪,谁会想到天使般外表下包含一个如此扭曲的精神世界,稚嫩的胸膛里怎么跳动着一颗冷血残忍的心?
出现如此暴事责任在谁?
以往遇到此类事件,都容易归结为教育制度的失败。对此事件也有这种声间。在我看来,这位少女杀人不能排除缺乏良好的人性教育、人格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的因素,如果孩子受到了良好的教育,就会在看到他人比自己好的时候,自觉地查找自身不足,进而取长补短,即使容貌方面比不上,也会暗下决心在学习等其它方面体现优势加以弥补,这样的孩子才会有出息。但良好的教育靠谁去实施?
现实生活中,对孩子一味溺爱一味娇纵的不在少数。但遇到类似事件时又习惯于评论他人,有多少人能从我做起深入进去,而不是当旁观者?有多少家长能像给孩子优越的生活条件那样,去帮他们树立过正确的价值观?可曾跟孩子谈过如何与人相处,确定正确的是非观?对待13岁少女杀人事件,最重要的不是谴责一个尚未接触社会的灵魂,而是着眼于如何引以为戒,去拯救、去引导身边的孩子,努力阻止此类事件再发生,这才是我们的任务。
教育的缺失不仅仅是孩子们,还有我们的成人世界。万事都脱离不了社会大背景,现实社会太浮躁,太功利,太势利,无彩斑澜的诱惑,让一些人放弃做人做事的底线和原则。生活在这样环境的孩子,难免沾上浮躁、虚荣、势利、自私的恶俗,而且人的欲望无止境,一遇合适条件便会膨胀,对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尚未养成的少男少女,如果不能及时得到引导规劝,很容易酿成灾祸。
对于处于成长阶段的少男少女,最现实最急迫的是戒虚荣戒浮躁,坦然面对现实,懂得放弃,学会放下,丢掉无意义的幻想,脚踏实地的生活,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用实力、能力取代虚荣心,学会凭实力竞争。而这要家长、学校和全社会各方共同探究,一起努力。
谁来拯救孩子扭曲的心灵?
人类这种动物分为男人和女人,他们有各自的许多共性,其中有优点也有缺点。比如女性,一般大家都知道,女性相对而言比男性要温和、优雅、稳重、理性得多,但是女性也往往心胸不够男性开阔、气量不如男人大,自卑孤僻,容易产生嫉妒和仇恨之心,而且这种坏情绪常常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自我派遣和化解,有时爆发起来便难免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冲动是魔鬼”;不过像本案中,一个小女孩子竟因嫉妒而凶狠杀人,那只是极为罕见和特别的极端行为了。
对于女人,在几千年以男权为中心、男尊女卑为主调的封建社会的中国,先后有过许多偏见、侮辱、歧视甚至敌对性的名言,比如孔子的“惟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比如附会在姜子牙头上的“青竹蛇儿口,黄蜂尾上针,两般由是可(二者皆不毒),最毒妇人心”,比如“红颜是祸水”,等等,过于夸大了女性的缺点,对女人是不公平的;但是,这些话确实也从另一个侧面客观反映了女人的一些问题,比如嫉妒自私,比如阴暗狭隘心理,比如可怕的报复和破坏力量。金庸的小说《天龙八部》里那个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妻子马夫人康敏,小时候说过一句话“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可亲手毁了,也不让别人得到”,因为嫉恨人家的衣裳而将其剪成一条条儿的;以及本案中这个蓄意残杀同学的广西少女,她们其实都已经因为过分嫉妒而导致行为疯狂、害人害己,成了心理变态,完全是一种典型的精神病了。
那么,女性的这种嫉妒心理该怎么解决至少是减轻呢?类似本案的人间悲剧该怎么避免和制止呢?
首先是父母、老师、同学、社会各界人士要时刻警惕被告的性格缺陷和行为动态,多关心、鼓励、表扬她,多给她表现的机会,采取高明的办法开导她、引导她,关键时机发现她的动机并巧妙制止之——其实在全社会都应该创造一种宽松活泼、关爱宽容、团结友好的环境;
其次是被告本人,要提升自己的道德修养使心胸开阔、气度开朗,读书、唱歌、跳舞、下棋以增加自己的文艺爱好和精神生活,看到自己的优点并提高自己的自信心,看到别人的长处并学会欣赏和谦逊,通过参与各种有益的活动以转移注意力,找老师、朋友、家人交流和聊天甚至个人打沙包、找个无人处大喊大叫一顿以进行自我宣泄;
第三就是受害者,不光是她一人,还有别的同学,不要轻易伤害他人自尊,少说侮辱的、否定的、嘲笑及刺激性的话语,懂得互相关爱、彼此欣赏,保持清醒头脑,警惕对方行为,随时向老师、父母报告事态的进展,不要糊涂进入人家设定的圈套,以免受害。
在现实生活中,对人际关系危害最大的就是嫉妒。前不久的复旦大学黄洋因室友被投毒而死亡,以及19年前的朱令案,都是因为嫉妒比自己能力强的同窗室友就将他至于死地。或许,人在最极端的时候,心里一旦被想要得到的东西占有,嫉妒之心将开始燃烧,但我所想到的因嫉妒而心生怨恨的最多只不过是在背后揭对方的短而已,没想到如今的孩子竟然为了自己的利益能做到至人于死地。为如今孩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差而哀哉,这不仅是学生道德、心理教育的缺失,另外,家长们应该从小就要教育好孩子,多和他们沟通,不要酿成悲剧后才知道后悔!
从复旦大学投毒,到广西13岁少女残杀同学,让人触目心,从中也看出嫉妒心正逐渐低龄化。一个13岁的还在读小学的女孩,本该有的是纯洁、天真无邪的青春,谁会想到内心却是如此的扭曲,童真、童心在这位13岁少女心里早已成为灰烬,跳动的却是一颗冷血残忍的嫉妒之心,更是一颗浮躁虚荣之心。
心理学家康斯坦丁说过,嫉妒产生于自己认为某种东西的丧失,主要是:面子、地位、自尊的丧失,同时还包括知识、情感及其他一些东西在内的需要不能得到满足。为了防止由嫉妒而产生仇视或挑衅性情绪,我们应当让自己心理平衡。这位女孩子如果能在学校、家庭里得到人性教育、心理教育等的疏导,才会知道自己的缺陷在哪,进而补足,找到心理平衡,也不会酿成今天这样让我们看到的更多的同窗之间的残杀惨剧。
曾经,我们听见过孩子们在校园里发生不愉快,最多说一句“你等着,我找同学来揍你”,现在却变成了“让他消失”!她们这些细小的变化,应该说与她们生活的家庭、社会等息息相关!这说明啥?是不是说明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知识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应当是对孩子的人格培养。比如,人性道德,价值观念等,这些东西的缺失,让她们无知到了没有羞辱感,这能全怪孩子吗?笔者觉得,受到追问的不光是她们的家庭和教育,我们的社会又给孩子留下了怎样的生存环境?这又该谁反思?
如今,不少青少年就开始实施暴力事件,“弑母、奸杀、投毒”等等,这些不该在他们身上出现的血腥字眼如今随处可见,每个人都在问,到底是什么促成了青少年这种行为?又是什么才能解救受害人受伤的心理?在校园暴力事件中,人们发现暴力的实施者会因为他们周围的人、周围的环境和文化而经常把暴力看作是极其自然的解决方式,这些,都需要教育工作者、每个家庭以及社会的反思。
反过来说,制造了大学投毒案、制造13岁少女残杀同学的惨案,也许就是为人父母的你和我,不要再拿孩子互相对比,不要再培养TA总得第一的心态!很多东西比成绩更重要,教孩子做一个人比做个人才更难。做好自己,真心懂得欣赏别人的成就,这种品质太重要了!
现在,家长与老师对于孩子智商的开启,知识的灌输,很有一套方法。但往往对于孩子健康人格、正确价值观形成的教育,素来欠缺。家长抱着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往往注重孩子的成绩,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和终点线上,为孩子报各种补习班,让孩子努力熬成绩。我们不能否定家长的这种心态,但在这种心态的支持下,家长对于孩子健康人格、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就会产生疏忽。家庭教育在子女的教育中处于第一位,如果家长都不向子女灌输正确的价值观,孩子又怎么会健康发展呢?同样,学校教育在学生健康人格和正确价值观的形成的教育方面,也存在缺失之处。学校之间拼升学率,老师只注重对学生灌输知识,而忽视了对学生的价值观进行培养。由此看来,在儿童的教育中,发生未满13岁女孩杀害同学并肢解的这种事情,是教育失败的必然。
我们都说教育要从娃娃抓起,这个教育不单单包含知识的灌输,更重要的是健康人格、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就像爱因斯坦说的,一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首先取决于他的感情思想和行动对于人类利益有多大。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智商高,有着的正确的价值观,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健全、素质全面的人。假如一个人有着高智商,却没有健康的人格,正确的价值观,那他对社会的作用,都是弊大于益的。
少年儿童作为祖国未来的花朵,拥有健康的人格和正确的价值观,是非常重要的。而未成年健康人格、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家长和老师都占据着重要的角色。在孩子健康人格、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中,家长与老师再也不能缺席了,请认认真真担负起自己的角色吧。
一个母亲为了孩子不受冻,那么辛苦地把被子送到孩子的学校,可换来的却不是孩子的感谢和感恩,而是“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任何母亲听到女儿这样的狠话,都会流出伤心的眼泪。女儿如此不孝,谁受得了?这样的“儿嫌母丑”,表面看是这个女大学生爱面子,是她的“虚荣心”在作怪,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孩子。仔细想想,难道父母、家庭、学校、社会就没有责任吗?值得方方面面好好反省!
女大学生为什么让母亲“滚回家”?
第3篇:从眼睛看孩子的心灵教育心得
从眼睛看孩子的心灵教育心得
几个月的幼教生活,使我体验到了好多,也渐渐的学会了如何去观察去了解幼儿,如何去用行动关爱每一名孩子。每当我看到一双双炯炯有神、天真无邪的眼睛望着我时,总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他让我从每天的疲倦中清醒,让我从失落中找回自我,让我一次又一次的找回前进的动力。眼睛是心灵的窗口,从他们的目光中,我看到了他们的不解,他们的渴望,他们的关心……
又是一个新学期的开始,我抱着新的面貌、新的气象、新的可望,再一次迎来了那群活泼天真的孩子们。刚开学的这周里,上学期经常接的聪聪还不算太适应全托的生活,有时会悄悄的留下那不算坚强的眼泪。而这时我便会走到他身边对他说一些鼓励和安慰之类的话语,而他也很听话懂事,马上就会像一个男子汉一样收起自己懦弱的眼泪,用那天真的眼神望着我,每次都是……好像要和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