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精品范文 时间:2023-01-12 08:05:12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创办于2005年9月,原名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0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学校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独立自主招生,具有独立颁发本科毕业文凭和授予学士学位资质。2013年,从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转设为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学校位于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占地面积近千亩。下设设计学院、新媒体艺术学院、时尚设计学院、美术学院、表演艺术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管理学院和基础教育学院。

2015年4月,国际评估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QS)发布的全球大学学科排名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在列“艺术与设计”学科第50-100名段,位居我国大陆第四名。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总计招生约1200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2016年,我校继续开设“SIVA-德稻实验班”。实验班由我校与德稻教育机构联合聘请的海外专家亲自设计课程体系并领衔授课。开设的专业包括产品设计(战略设计与创新)、产品设计(可持续家具设计)、环境设计(生态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主题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动画(创意动画)、艺术与科技(交互媒体艺术)、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针织·运动)、文化产业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其中,产品设计作为美术类专业,需在省(市)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我校校考。

在我校2016年各招生专业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专业(下文统一简称美术类专业),需参加所在省市美术类统考,招生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新疆等共计18个省市; 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6年均需参加我校校考,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如所在省市有相关统考要求的,需专业类统考合格。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按照分省计划在普通类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招生,不设校考。

2016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全国

计划

备注
设计学院130502视觉传达设计110含视觉与信息设计、包装传播设计、品牌识别与公共空间方向
130503环境设计120含会展设计与策划、室内设计、生态建筑设计、主题环境设计方向
130504产品设计38含战略设计与创新、可持续家具设计方向
新媒体学院130305广播电视编导60含影视编导、文学策划与创作方向
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30
130310动画60含动画、创意动画方向
130404摄影26
130509艺术与科技105含演出空间设计、数字媒体技术、交互媒体艺术方向
时尚学院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50含服装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纤维艺术设计、运动时尚设计与管理、时装·针织·运动方向
130507工艺美术60含玻璃与陶瓷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方向
130301表演25时尚表演与推广方向(只招女生)
美术学院130402绘画80含绘画、文物修复方向
130403雕塑30
130506公共艺术30
130508数字媒体艺术30
表演学院130301表演50含影视与话剧表演、音乐剧表演方向
文产学院120210文化产业管理180含文化策划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体育赛事营销与场馆管理、品牌战略与管理方向
合计1184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国内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6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文化产业管理专业除外)。

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相应专业校考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我校认可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为依据。各专业招生省市及专业考试类型见下表:

专业门类专业考试方式招生省市
美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不组织专业校考。

专业成绩依据招生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面向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新疆18省市招生。
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组织专业校考。考生需相关专业省统考合格。

专业成绩依据校考成绩。

面向全国招生。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不组织专业校考。

普通类二本及二本以上批次招生。

面向部分省市。
2、报考方式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2016年1月6日起可登录我校网站首页【招生在线】提前在我校网上报名,或者2016年春节前后到沈阳、成都、青岛、上海设考点进行现场报名(请注意设考专业)。产品设计和摄影专业仅在我校本部设立考点。

第2篇: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12月14日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艺术类本科院校,为复旦大学的独立学院。本校学生各项成绩合格,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授予本校本科毕业文凭和学士学位。

一、招生计划

2011年,我校共有绘画、雕塑、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动画、广告学、产品设计、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含25个专业方向),总计招生957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其中,美术类专业(含绘画、雕塑、动画、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产品设计,下同)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

非美术类专业(含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下同),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

2011年我校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2011年招生计划

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包装传播设计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

室内与景观设计

艺术设计

演出空间艺术设计 26

广告学

广告设计与策划

会展艺术与技术

会展设计与策划

工业设计

产品设计

新媒体艺术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数字媒体艺术

新媒体技术

摄影

动画

时尚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玻璃与陶瓷设计

艺术设计

珠宝与饰品设计

艺术设计

服装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

时尚设计与传播

艺术设计

高尔夫与时尚设计

美术学院

绘画

绘画

绘画

文物修复

绘画

公共艺术

雕塑

传播演艺学院

表演

影视、话剧与音乐剧表演

表演

时尚表演与推广

播音与主持艺术

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影视编导

文化产业管理

文化策划与管理 90

总计

952

二、考试及报名办法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可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据此,我校2011年各专业招生考试办法规定如下:

1、专业考试及成绩认定

凡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和相应门类艺术专业考试。

在我校各招生专业中,美术类专业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其余招生省市认可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将面向全国各省市组织校考。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若有相应专业省级统考,考生应在专业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我校专业校考。

由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为: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浙江、湖南、河北、江苏、江西。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认可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省市为:上海、黑龙江、辽宁、四川、山西、重庆、广东、贵州。报考我校的上述省市考生,只需参加本省市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不需参加我校的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依据。

非美术类专业,均由我校组织面向全国的相应专业校考。报考上述专业的各省市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相应专业校考。录取时专业成绩以我校校考成绩为依据。

2、报考方式及考试科目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生,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进行。参加我校各考点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根据我校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

我校非美术类专业面向全国各省市招生,报考考生可选择三个设考考点(成都、北京、上海)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考。报考我校非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再按指定时间到报考考点进行信息确认和考试。我校2011年网上报名窗口开通时间是2011年1月1日。

我校美术类专业仅面向部分省市组织专业校考。由我校组织校考的各省市美术类专业考生,需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到考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网报。同时,美术类专业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其他省市考点不受理跨省报名考试。

各专业具体设考考点和考试时间等信息请关注我校网站及各地省级招办的相关通知。

2011年我校各校考专业考试科目信息如下:

各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

美术类专业:

素描、色彩、创意基础

摄影专业:

笔试:综合类考试、分镜头描写及绘图;

操作:摄影技能考核;

面试:综合素质考察。

表演(影视、话剧与音乐剧表演):

初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

复试(面试):朗诵、演唱、形体、表演;

三试(面试):表演、演唱、形体、语言表达能力测试等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形象、台步、节奏、才艺、综合素质

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面试):指定稿件播报、自备作品朗诵;

复试(面试):图片描述、话题评论;

三试(面试):言语交流。

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

初试(面试):即兴故事接龙; 复试(面试):话题评述;

三试(笔试):看图编写故事。

文化产业管理:

初试(面试):基本知识面;

复试(面试):专题评述

三试(笔试):写作、创意

三、招生录取规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报考专业

录取规则

备注

绘画、雕塑

按照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艺术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广告学、产品设计

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各占50%的比重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x[文化满分/专业满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摄影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简单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广播电视编导

文化产业管理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和文化课投档成绩简单相加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表演(影视、话剧与音乐剧)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录取时男女生分别排序。

表演(时尚表演与推广)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只招女生

播音与主持艺术

按照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

(一)相关说明:

1、上述录取规则均以投档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统考达艺术本科线)和高考文化课投档成绩达到本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为前提。各省市高招办或本校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市,各专业均不作分省市计划。美术类专业,设考九省市按录取规则统一排序录取。不设校考的省市按录取规则分省各自排序录取。非美术类专业,按照录取规则全国统一排序录取。统一排序录取的省市,将各省市文化成绩(原始分数),按比例统一换算成750分,再按照录取规则计入综合分。各专业文理兼收,录取时文化成绩的计算不考虑文理科之间的分值差别。

3、美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按专业大类(即专业考试方式及录取规则相同的一类专业)统一划线,在专业大类内部根据考生填报志愿进行专业方向调剂录取。专业大类之间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某一专业大类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会在报考其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二)优先录取

1、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美术类全体考生中前3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2、参加我校非美术类专业校考,专业成绩排名在我校当年相应专业全体考生中前3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优先录取;

3、在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在计划许可范围内优先录取;

4、在我校组织美术类专业校考的省市,考生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的考生,若同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分达线后,录取时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上加10分计入综合分排名。

5、在有非美术类相关专业省统考的省市,考生参加相关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当年该专业所有考生中前10名以内的,若同时取得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证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文化分达线后,录取时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上加10分计入总分排名。

6、上述专业成绩优秀的考生,录取时英语等小分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

(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文化产业管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艺术设计专业”中的“高尔夫运动与时尚设计专业方向”,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体重不超过80公斤;女生身高1.60m以上,体重不超过65公斤。

“表演专业”中的“时尚表演与推广专业方向”只招收女生。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1年收费标准为:

学费:每生每年22,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及保障制度

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制度,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贷学金。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平安保险。

依据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市,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名以内的录取考生;以及校考各专业中,专业成绩特别优秀或取得与专业相关突出成绩的,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可享受免除首年学费等优惠。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daodoc.com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0年12月

*本招生章程的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第3篇:上海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

来源:哈尔滨新丝路模特学校

一、招生计划

2013年,我校共有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表演、文化产业管理等专业(含28个专业方向),总计招生1010名(以教育主管部门批文为准)。

其中,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艺术与科技、数字媒体艺术、动画、工艺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雕塑、绘画、公共艺术专业,需参加美术类专业艺术考试(上述各专业下文统一简称美术类专业),招生省市限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辽宁、黑龙江、河北、山西、湖南、江西、四川、重庆、广东、贵州;

摄影、广播电视编导、文化产业管理、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需参

未完,继续阅读 >

下载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word格式文档
下载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