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精品范文 时间:2022-12-30 08:07:25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所称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内容:

(一)技术秘密:是指由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以其他合作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工艺配方、制作方法、操作手册、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数据、计算机程序等。技术信息可以表现为一种完整技术内容的技术方案,如:产品、产品的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配方以及与此相关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库,还可以表现为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

(二)其他商业秘密:主要是指(但不局限于)经营信息,是与甲方产品流通、销售环节相关的情报信息,如:客户名单、营销计划、广告计划、货源资料、销售渠道、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招投标中的标的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其他商业秘密还包括依照法律或有

关协议的约定,甲方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与其他单位(第三方)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甲方应承担的对第三方保密义务的相关事项。

第二条 本协议所指任职是指在甲方工作岗位从事职务行为;本协议所指离职是指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因内退、协保等其他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不在甲方处从事任何职务行为。

第三条 乙方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保密制度,履行保密职责,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切实维护甲方利益。

第四条 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职业操守,采取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其他由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使其具有机密性。做到: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分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秘密;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商业秘密;不得未经甲方同意以发表、出版、传授等方式泄露商业秘密;不得有以本协议未概括的其他方式获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五条 乙方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第六条 乙方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自离职之日起,至 时止。

第七条 为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乙方承诺,其在甲方任职期间,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在与甲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内退、协保适用本条前款之规定。

第八条 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与甲方办理好上述载体的交接手续。

第九条 乙方任职期间,甲方每月支付保密费人民币 元给乙方。保密费随工资一起发放。

第十条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需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数额为已取得的保密费的10倍;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任职期间,甲方不支付保密费,免除乙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且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 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甲方有权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企业员工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员工): ;身份证件号码: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鉴于乙方在甲方市场部门任职且获得甲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职或离职以后保守甲方的技术信息及经营信息之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本着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约定,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一、保密范围:

1、甲方之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等属于保密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经营信息: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之经营活动当中所涉及的相关战略规划、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具体包括:推销计划、进货渠道、技术来源、销售网络、产品价格、供求状况、项目开发计划、产品区域分布、客户名单、合作协议、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以及相关领域的经营数据等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2)技术信息:是指公司项目开发设计活动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资料、技术方案、设计图纸等知识产权。具体包括:相关工作任务书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相关工作承担者之间往来的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除外;以及双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3)人力资源管理信息:是指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所涉及的人力资源现状分析、诊断及战略规划、计划,定岗定编方案,人力资源费用预算(含人力资源费用与成本分析),重要岗位的管理或技术人员的招聘、培训动态、考核、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档案,相关人力资源合同、协议(含服务协议),人力资源异动统计数据分析与调整对策等,及相关人力资源政策、制度、流程、规则等内容。

4)财务信息: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资料情况;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公司享受的税务政策;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保存的其他和公司财务有关的信息等等。

5)同时,在甲方生产和经营中,某一信息的泄露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也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范围: A、影响公司发展的事项;

B、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

C、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的事项; D、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

E、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 F、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乙方确认,本合同所述之商业秘密具有信息性、实用性及价值性,且不为公众所知悉,但并非指不为一切人所知悉,而是指只要在具有同一知识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同样兴趣的公众中保持其秘密性。

3、甲方的下列行为并不使商业秘密失去其秘密性。

1)甲方以许可使用的方式向其职能人员或工作人员公开或使他人获得这种秘密;

2)甲方在特定场合公开推销其产品,或在产品上市前的订货会上公开展示其样品。

3)甲方为了经营需要公开组织特定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不具备专业知识的公众人员参观业务。

4)其他为了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类似情形的公开等等。

二、保密资料交还:

1、乙方应于离职前返还全部属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2、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甲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光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3、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甲方在乙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乙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甲方可以选择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的方式,此种情况乙方无须将载体返还,甲方也无须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4、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得自行或交由第三人对上述资料以任何形式的载体进行复制或记录,否则,视为乙方未能尽到交还保密资料的义务。

三、保密责任

1、鉴于乙方在甲方担任过 部门职务,在离职后,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尽善良管理人之责,采取任何必要及合理的措施,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而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承诺,自入职之日起,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不应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也不得允许使用、放任他人使用这些秘密信息,而无论乙方是否从中受益。

四、竞业禁止

1、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者其他关联企业,故意或过失损害甲方与现有基础产品提供商之合作关系。

2、乙方不得直接或通过第三人,包括乙方的任职单位或其关联企业,掠夺甲方在乙方离职前已有客户,或劝说诱使其断绝与甲方的关系。

3、乙方不得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与自己一同离职,或为个人或他人利益诱使甲方的其他员工离职。

4、乙方从甲方辞职或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终止离开甲方单位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与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相同类型的工作,或提供相关的经营服务,也不得自办与甲方有竞业关 系的企业。乙方根据约定程序离岗的,甲方每年按照乙方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 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5、本条第1款中的关联企业包括以下及相关类型:

1)与其他企业之间形成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关系,或者同为第三人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

2)无控股、参股关系,但将其指挥支配的权力置于其他企业之下。

3)将盈利或其单个经营场所的盈利全部或部分与其他企业共享或转移给其他企业。

4)与其他企业存在人事联锁关系,即向其他企业派出人员: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

5)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占据其业务总额的重要份额。

五、保密期

1、乙方在职期内;

2、乙方离职后至甲方宣布相关保密内容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前,将承担保密义务。

3、经理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3个月,甲方予以设置适当的脱密期。

4、本合同所称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时间为准,乙方单方面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同样视为离职。

5、乙方在离职后须遵守本协议,除非甲方同意放弃对乙方的其他竞业禁止及相关责任。竞业禁止期限内,甲方放弃对乙方竞业禁止的,可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且无需向乙方支付剩余竞业禁止补偿金,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交清保密资料、私自或委托他人保存任何保密资料复制、记录载体,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资料交还义务。

2、若乙方任职的单位或关联企业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则视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责任义务,除非乙方能证明乙方任职单位或关联企业是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获得的。

3、乙方已经了解、掌握全部管理规定,并自愿遵守执行。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一情形的,均应:

1)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2)无条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3)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乙方获得的任何利益均视为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利益非为货币形式的,应折抵为货币赔偿给甲方。

七、联系方式

1、双方确认,本协议尾部所列联系方式为双方有效联系方式,任何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一切通知、函件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采用ems邮政特快专递形式的,自通知寄出(以寄出邮戳为准)之日起三个日历天视为送达;采用电子邮件形式的,自邮件进入对方服务器时视为送达。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合同各条款的法律含义。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地址: 地址: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3年 月 日 2013年 月 日

第3篇:企业员工保密协议文本

保 密 协 议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保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密内容

甲方基于合作和交易的需要向乙方披露的以及双方在合作和交易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在 合同期间所拥有的技术图纸和其它技术秘密已被乙方应用和生产的。

2、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

3、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乙方应切实履行并同时保证己方员工切实履行下列保密义务:

1、除甲方主动披露,不通过其他任何途径获取、持有保密信息。

2、只为完成 合同约定的生产和加工工作使用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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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汽修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书

甲方(员工):。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相关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三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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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房地产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因乙方现正在(将要)为甲方提供服务和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防止该商业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秘密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出现在甲方及其关联公司OA工作系统中的全部信息及资料文件等。该商业秘密既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业秘密,也包括虽属于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专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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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高新企业员工保密协议

员工保密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邮编:

本协议事项联终人:人力资源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工作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告知

入职前,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甲方有关其在原工作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因未主动告知而致使甲方遭受索赔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承担由止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条件商业秘密范围

本协议提及的甲方之商业秘密包括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

(一)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是指甲方自行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并未公开的,且采取了适当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源代码类:软件源程序和目标程序等;

2、产品需求设计类:客户调研报告、项目建议书、项目立项书、项目管理计划和进度表、概要需求列表、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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