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经典散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经典散文
在一个微信平台听到一个故事。夫妻两个人因为工作原因两地分居,女的在家照看两个孩子和公婆。分居时间长了,女人觉得自己的生活男人缺席太久,让她感觉到婚姻形同虚设,两个人的生活成了她一个人的独角戏。
这个故事让很多人唏嘘不已。夫妻两个人过了恋爱时的甜蜜浪漫,走进了锅碗瓢盆,少了浪漫,少了密语,少了曾经的海誓山盟,平淡的犹如一杯白开水。
朋友的事儿,和那个故事基本雷同,最后竟然闹到了婚变上。朋友絮絮叨叨,一个劲儿地揪着问题不放。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跳不出来,一哭二闹三上吊。
朋友文采好,倾心于写字,工作时间稍有闲暇就笔耕不断,偶尔也会和先生聊聊自己写作的事儿,也不管先生喜欢不喜欢。她和先生是周末夫妻,不在同一个城市工作,只有周六周日两天相聚,按说这样的婚姻是有激情的,小别胜新婚嘛。
可是,婚姻自由的模式,没有相守的日子,也给夫妻间带了一定的'缝隙。她先生经不起周一到周五的寂寞,有了一个红颜知己。
朋友接受不了她先生有这样的红颜知己,于是,本来不大的事情被闹得越来越大,大有一言不合就散伙的架势。
有句话说得好,“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心如磐石,也敌不过过眼云烟。”人生就是这样,无论多美的爱情,在时间这把杀猪刀下,都会被摧毁到极致,不接受都不行。
前些天回老家的时候,村里人说八奶奶病了,估计这次有点悬。我急忙问是病了吗?他们说老太太自去年患老年痴呆起,就有些迷糊了,幸亏老爷子照顾得好,这不,又坚持了这么久。
在村里,八爷和八奶奶就像两棵相依相偎的不老松。
小时候常听老人们说起八爷和八奶奶的事儿,说当年十五岁的八奶奶嫁过来的时候,是坐着花轿来的,顶了红盖头,穿着绣花鞋,上身红色偏襟夹袄,下身绣花红裙,那是大家闺秀才有的结婚行头。
八爷年轻的时候,是教私塾的的文化人,谦谦君子,温文尔雅,深得村人爱戴。最让大家羡慕的是八爷极其宠溺八奶奶,那时候八爷家庭条件好,八奶奶小脚。她一辈子基本不出门,在家里织布纺花,做点家务活。
据村里人说,吃大锅饭的的时候,因是轮工分吃饭,八奶不会干农活,少不得被村里人奚落。有一次实在没有办法,扛着锄头去地里干活,三寸小脚在坑坑洼洼的泥土上行走,掌握不好平衡,歪歪扭扭的,在乡村的道上走出了一道扭捏的身影,于是被大家起了一个绰号“浪八圈”
听到这个绰号,八奶委屈得不行,扔下锄头跑回家,在床上啜泣不止。八爷回家后,非但没有责怪她,而且细声细语安慰着。
六零年,生活陷入困苦之中。手脚麻利的女人们,白天干了地里活,夜晚还会趁着月色去地里弄些瓜果梨枣来填肚子。八奶为了养活四个儿女,也曾在黑夜里启动三寸金莲,八爷就跟在八奶身后,似是放哨,似是守候。总之,无论八奶做什么,在她身后不远处就能看到八爷的身影。
那个年代这么亲热暧昧,经常遭到别人说三道四的。八奶的婆婆就极力责骂儿子,让他们不要那么亲热,让家里人跟着蒙羞。然而,老太太的劝说没有效果,旁人的闲言碎语也没有起到作用。八爷和八奶依然相亲相爱。日子这么一过,就是几十年。
打从我记事起,八爷和八奶奶就是老人了,一脸褶子像莴苣菜一样,那时候我读书要路过他们家屋后,经常看到她围着蓝布围裙“咕咕咕”地唤着鸡喂食,八爷在一旁笑眯眯地看着,很是温馨。
后来我离开了故乡,偶尔回去,也极少见到他们。去年整理家谱的时候,我去找八爷咨询祖上的一些人。再次见到这两位年龄最大的老人,八奶奶的眼神涣散,身体明显不如从前了,她傻呆呆地坐在屋子里。
八爷很热情地接待了我。他九十五岁高龄,身体依旧硬朗,眼不聋耳不花,说话吐字清晰,提供给我许多珍贵的家族信息。在和我说话的空档里,他时不时地问八奶奶一句:“喝水不,饿不饿?”八爷问八奶奶的时候,我分明看到她呆滞的眼神明亮了许多,有了淡淡的润色。
八爷和八奶奶,就像长在土地上的庄稼,不仅含着韧性,而且带着烟火气息。他们自成亲到现在,不离不弃相守了八十年。我想在这么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必定也经历诸多的小打小闹,在最初的日子,一定也经历了婚姻的磨合,最终他们找到一条适合相守相处的方式,他们有相互的尊重和谅解、包容和宽容。他们真正地演绎了婚姻的神话。
如今,他们老了,也许不久后就要尘归尘、土归土,但是这份相濡以沫的感情,却是如此的缱绻美好,在流年里涤荡成了一首蜿蜒的歌……
第2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经典散文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经典散文
大一暑假那年,我十九岁,相遇了自己的爱情,幸运地认识了她。
那天上午,姐姐去一位远房亲戚家陪客,回来到家一脸兴奋,我心里有些纳闷。她悄悄地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地说,给你介绍个对象咋样?我没有思想准备,也一直没考虑找对象的事情,姐姐这时候突然提出来,觉得有些唐突,一时没有正面回答她。
那女孩与你同岁,长得可漂亮了,就像电影明星,推到墙上简直就是一幅画。姐姐绘声绘色,神气活现,就像个天才的演说家,不由我不心动。
就这样,在父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与那女孩见面了。
正如姐姐所言,女孩长得的确漂亮。她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圆圆的脸蛋,弯弯的柳叶眉,两条辫子又黑又长。女孩与我聊天落落大方,不说不笑,说起话来笑靥如花。她的眼眸清澈纯净,如一泓清泉。虽然女孩家吃商品粮,条件相对较好,但她并没有刻意打扮,一身朴素的装束掩饰不住清新淡雅的气质。女孩的第一印象让我心生好感,从她的眼眸里我似乎读懂了她的内心,冥冥之中我认定,这个女孩应该就是我一生牵手相伴的那一半。我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相遇的缘分。
从此,我与女孩相恋了,成了她家的常客。她叫萍,在另外一个城市读书,一个清纯爱笑的女孩。
记得第一次去萍家,就像发现了新大陆,书橱里珍藏着许多书籍,古今中外、言情武侠,应有尽有,室内散发着淡淡的墨香。也难怪,萍的父母在文化馆工作,家里怎么会少了书香味呢!萍说自己刚读完杨沫的《青春之歌》,推荐我读一读,并给我介绍了故事梗概。小说描写了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林道静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无产阶级战士的曲折过程。林道静是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流亡之路的。小说中的人物深深感染着我,潜移默化着我。那个假期里,我们一起徜徉在书的海洋,过得充实而愉快。
萍不仅喜欢读书,也喜欢听歌曲。她的卧室放一台小型双卡录放机,海燕牌子的,当时在小城很新潮。磁带上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北国之春》《草原之夜》《让我们荡起双桨》都是流行的经典歌曲。读书之余,听听于淑珍演唱的《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优美的歌词,青春的旋律,令人心驰神往。青春的激情如春芽在内心律动。萍偶尔会忘情地跟着哼唱,嘴角上扬,气韵甜美。“幸福的花儿心中开放,爱情的歌儿随风飘荡……”至今,这首歌曲穿越流金岁月,依然在耳畔萦绕。
大二开学的时候,我们去了各自读书的城市。鸿雁传书,往来书信叙情谊,用文字的方式,以解相思之苦。
日月如梭,季节翻了个跟头就到了冬天,北风吹着哨子嗖嗖地刮个不停。还好,那时我收到了父亲托人捎来的军大衣,不久,我又收到了萍寄来的毛衣,满满的都是亲人的关爱。毛衣里夹着简短的一封信,字体娟秀,钢笔写就:“天冷了,我试着给你打了件毛衣,也不知道是否合体,但总可以御寒的。”看完信,一股暖流瞬间流遍全身,眼睛微微湿润。这封信虽寥寥几句,却是字字含情啊!
这是一件白色高领加厚毛衣,毛衣上编织着树叶图案,素雅漂亮。这件毛衣的尺寸很符合我颀长的身材。我知道,这上面的一针一线都凝结着萍的心血和浓浓的爱意。毛衣伴我走过一个又一个严寒的冬季,贴着我的身,暖着我的心,呵护着我们的`爱情。
这件毛衣一直珍藏到现在,它是我们爱的见证。尽管毛衣已经有些泛黄,但我们的爱情不老,依然保鲜。咀嚼回味那些日子,不由得心海泛潮。
毕业后,我和萍先后找到了称心如意的工作,这时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父母为我们定好日子,母亲给了六百元钱,安排我们提前准备一些结婚用品。
那天早早起来,我和萍从县城出发到车站,后转乘火车去了徐州。在徐州逛了几个大型商场,萍始终舍不得买那些昂贵的衣物,挑挑拈拈转悠了一天,最后先为我买了一件鸭鸭牌羽绒服,她自己选了一件红色的呢子外套,另外还要了一盏台灯和一个猫咪钱罐。萍的用意很明显,台灯方便我们以后读书,钱罐提示我们要节俭度日。回来后,萍嘱咐我把剩余的二百多元如数还给了母亲。她说你们家里困难,以后花钱的地方又多,要学会替老人们分担。事实上,在我们结婚以后的二十多年里,萍勤俭持家,自己从不过生日,可老人和孩子的生日她记得比谁都清楚。她从没买过一件像样的首饰,可老人和孩子的身上的衣服常穿常新。她也从不施粉黛,素面朝天。萍的博爱和良善在亲戚朋友圈有口皆碑,她用十年的时间,在吟唱爱是love的歌声中,把自己培养的雪莲菌无偿送给上百人,送去祝福和健康。
三年的恋爱时光,一切水到渠成。在那个飘雪的季节,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我和萍牵手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共沐爱河。有情人终成眷属。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3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一天傍晚,雪后一片白茫茫的背景下,我看到远处有一对老夫妻,他们在湿滑的道上相互搀扶着,我不禁被这一幕深深打动。
曾以为最浪漫不过山盟海誓,曾以为最唯美不过“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曾以为最奔放的爱情不过是轰轰烈烈。此时,看了这番景象,才明白真正的情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有什么能比老了之后两人相互偎依,相知相惜来得珍贵呢?
山盟海誓的爱不算爱,因为它经不起潮起潮落;刻骨铭心的爱不算爱,因为它经不起流言蜚语;轰轰烈烈的爱不算爱,因为它经不起云卷云舒。生活本来就是细水长流,浸润在其中,自己的棱角也会被磨难、苦恼磨平,陪你走过一个春夏秋冬不难,最难的是陪你走过你生命中的每一个春夏秋冬。
徐志摩和陆小曼的爱那么洒脱,三毛和荷西的爱那么深刻,周总理和邓颖超的爱那么平凡。任世间的爱千百
第4篇: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
刚吃完晚饭,又和妻争执了半天,心里闷闷的,出门下楼走走。夜快深了,一对遛弯儿的、胳膊互挽着的老夫妇从我身边晃过,瞥眼看去,俩人脸上似乎带着淡淡的笑意。
突然一、两声悄黯的铃音时断时续地响起,这埋藏心底许多年的声音使我猛然一愣,那对夫妇的影像又浮现在我的脑中。虽然有些淡淡的,但却很清晰。我转身看着他们慢慢离去,思绪飘然。
不经意间,有十几年过去了。那一天,夏风夕照,高考刚过,我心情极为爽乐地骑车回家。在即将到家楼下的马路牙子上,视线里瞥见坐着一对看似有三十多或四十岁的男女。轻轻地瞄了他们一眼,是对普普通通的人家。恩?刹车,再仔细端详静观他们一会,却是我的心灵震撼到如今也久久不能释怀。
写在爱情里
男人身着浅灰色长衫,虽然旧点但极为干净。脚穿一双方口布鞋(我猜,现在大多数的80、90后年
第5篇: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我爱到极致的浪漫,还有什么能比携手同老更幸福美满的爱情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所有中长篇小说里我最喜欢的,范柳原即将离开香港之际,日军轰炸浅水湾酒店,他不顾一切折回保护白流苏,两个情场高手终于在战火之中许下天长地久的诺言,深情望着彼此,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段时间已经讲述了多个地铁故事了,每天在拥挤却凉快、封闭却明亮的车厢内研究人们的心理,甚至把这当作一种学习,就像家乐学的工作精神:学习无止境。由于地铁多为上班族,情侣或夫妻是见得不多的,所以关于爱情从来也没有分享过。
直到昨天,在公交上被一段爱情深深感动。
错过三辆爆满的公交,终于在第四辆勉强有了一个站的地儿,右肩背着沉重的电脑包,披着的长发无奈地稀释后背的汗水,但是我告诉自己不能皱眉,我要微笑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