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八、门卫负责校门一带卫生保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
九、门卫负责收发学校报刊杂志。
第2篇: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品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为了建设有序、安全、和谐的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门卫人员基本规定
(1)门卫人员应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经过培训的人员担任,学校教职工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
(2)门卫人员应自觉接受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脱岗现象。
(3)门卫人员上岗期间统一穿着保安制服,注重个人仪表,接待来宾态度热情周到。
2.进校人员证件查验规定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人学校,门卫人员应认真查验其进人学校的相关证件或信函证明,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2)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拒不进行登记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在教学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门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教职工在开展教育教学等工作期间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职工本人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人。
(5)学生家长到学校与有关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有关教师确认并登记后准予进入。
(6)学生家长进人学校找自己的子女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确认并登记后方可进人。
3.车辆进出规定
(1)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门卫室应关闭学校电动门。
(2)因工作需要进人学校的外来车辆,需经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3)门卫人员应对进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登记相关信息。
(4)学校放假期间,门卫人员应对所有进出学校的车辆进行登记。
4.物品出人查验制度
(1)学校门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学校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实验物品,必须由实验员带入并登记。
(2)学校门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要请示学校总务处负责人书面同意,并查登记后方可放行。
5.其他规定
(1)保持校门周边的清洁卫生工作。
(2)确保门卫室的内务整洁卫生,严禁学生、教师随意进人门卫室。
(3)门卫人员对在学校大门附近摆摊、逗留或肇事的人员,要劝其离开,必要时及时通知学校保卫人员或联系派出所,情况紧急时可拨打110等。
(4)每天按时做好校内报警器的布防、撤防工作。发生区域报警,要及时赶赴现场察看,做好相应处置,并作好记录。每天做好校内防盗门的开启及关闭工作。
(5)门卫人员交接班过程中,做好移交工作,防止脱节,造成工作失误。
(6)加强夜间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可及时处置,并作好记录。
第3篇: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管理制度
一、门卫必须24小时在岗,不得擅离职守。绝不允许出现上班时间没人管理状态。
二、校门必须24小时上锁,实行全天候封闭管理。
三、外来人员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认真履行登记手续。
四、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内,确需进入需请示有关领导或当事人。
五、寄宿学生未经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离校出门。学生因生病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确需要出门时,必须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指定陪同人员,经班主任签字同意,再持请假条到门卫处填写外出登记表后,方能与陪同人员一同离校。门卫严格登记并要妥善保存学生请假资料。
六、家长接送学生来校一律到门口止步(特殊情况经门卫批准除外)。
七、凡外出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必须有指定陪同人员,家长送给学生的物品门卫必须认真检查,并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后通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