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弗雷格意义理论的社会价值论文

精品范文 时间:2022-12-22 22:13:30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分析弗雷格意义理论的社会价值论文

分析弗雷格意义理论的社会价值论文

1对翻译的影响

涵义决定指称原则是弗雷格涵义与指称理论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一原则规定当涵义相同时必然会出现指称相同的情况;但与此同时,同一个指称又可以同时拥有不同的涵义,而同一个涵义也可有不同的指称,因此即便是同一种语言也存在涵义与指称之间,有时是统一的,有时不统一的,这种微妙的关系在不同语言之间显得更为错综复杂,这在无形之中就给我们进行翻译工作设置了障碍,因此,涵义与指称是否保持一致是我们在进行翻译工作时时刻注意的问题

1.1当两种语言的涵义与指称一致时

弗雷格对涵义与指称的区分对翻译的影响很大,正如刘泌庆所认为的那样,专名如果在语法上是合格的,那么它所形成的正确的表达式就具有涵义。专名是否有涵义与其在语法上是否合格是有着内在联系的。因为无论是哪一种语言,只要它在语法上合格,那么它本身就存在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之分。虽然不同种类的语言具有的表层结构各不相同,但是所有语言却有着一样的深层结构。而语言的深层结构就是不同种类的语言之间进行转换的桥梁。虽然,语法上合格的语言所具有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和弗雷格所认为的符号的涵义与指称并不是完全一致的,但是两者之间在一定程度上是相通的。尤其是使用不同语言的人进行交流需要用到翻译时,这种相通性尤为明显。当来自不同国家的人进行交流时,其中任何一方要想清楚地了解对方的意图,那么他首先要做的就是,把对方使用的他国语言转换为自己惯用的本国语言。在对不同种类的语言进行转换时,我们发现可以把上述两者综合在一起运用,即将语言的表层语法与深层语法之间的区分和费雷格对符号涵义与指称之间的区分与相结合,就会发现,从实质上讲,符号的涵义与语言的表层结构是相对应的,而符号的指称则与语言的深层结构是相对应的,恰是这种结合为不同语言之间的快速而准确地转换提供了一个基本依据,也使得转换过程更为顺利,更使得不同语言之间的交流顺利进行。当对A和B两种不同的语言进行转换时,由于它们具有相同的深层结构,因此我们可以选择把其A种或B种语言的表层结构首先转化为深层结构。如果我们是要把A种语言转换为B种语言时,我们就可先将A种语言的表层结构转化为它的深层结构,由于用各种语言表达同一个意思时这些语言的深层结构是同一的,因此也可以说,是将A种语言的表层结构转化为了B种语言的深层结构,然后再将B种语言的深层结构转化为B种语言的表层结构,此时A种语言就已经转化为B种语言了。

1.2当两种语言的涵义与指称不统一时

不同种类的语言进行转换时,我们会时常发现,由于各个国家、地区之间的文化差异会导致一种语言与将要翻译成的另一种语言在它们的涵义与指称上,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可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两种语言的指称相同,涵义不同,如,甲是A国攻打B国时的总指挥官,那么A国人赋予甲的涵义会是值得人尊敬的为国家开疆拓土的英雄,而B国人赋予甲的涵义则是被人痛恨的侵略者;第二,两种语言的涵义相同,指称不同,如当提及“正餐”时在东西方文化中都可解释为准备地较为丰富的那一餐,在中国传统意义上“正餐”一般指的是“午餐”,但在西方大多数国家中“正餐”一般指的是“晚餐”;第三,两种语言的涵义与指称都不尽相同。每当这种情况出现时,就会不可避免地给我们进行翻译带来不便,因而,为了保证翻译的顺利进行,此时我们应首先对了两种语言的涵义进行转换

2对语言交流的影响

随着高科技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也已经变得丰富多彩,但是无法否认通过语言进行交流依然是人与人之间交流最直接、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人与人之间的语言交流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就是交流的双方都能够准确地了解对方的意思。两个人之所以能够围绕一个事物展开讨论,有如下几点原因:一是,谈话双方对谈及的事物都了解或熟知;二是,谈话中的一方对谈及的事物了解或熟知,另一方对谈及的事物不了解;三是,谈话双方对谈及的事物都不了解,但是对此都比较感兴趣。而无论是基于以上那种原因,弗雷格的意义理论特别是他对涵义与指称的区分都更有利于谈话双方很快地就某一个问题展开探讨,无需在做额外的解释,因为一些基本情况即使谈话双方没有事先言明,但这些情况在双方的潜意识里是一致的,简单来说就像“他”代指的是男性,而“她”代指的是女性,当双方谈话中涉及到“他”,另一方脑海中浮现出的就会是一位男性,而非女性。这也是对第一种原因的印证。当谈话中的一方对谈及的事物了解或熟知,另一方对谈及的事物不了解时,弗雷格对涵义与指称的区分作用就更为明显。

除此之外,弗雷格的这一理论对语言交流的影响还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弗雷格认为符号的涵义具有客观性、公共性,是可以用来进行交流的,而这些就构成了人与人之间能够进行交流的基本前提。正因为这些东西是公共的,它不具备排它性,才能使不同的人能够在同一时间内共享这一信息资源,这才使得人与人之间有了可用来共同交流的话题。即使面对同一个问题,经常会出意见不统一的局面,但是我们却从根本上确保了大家谈论的是同一个事物,只是意见不同而已,这就使得大家之间的`交流是必要的,因为通过交流会促使研究这一问题的人聚集在一起共同探讨谁的见解更有意义,也可以达到集思广益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弗雷格的意义理论自经过达米特的解说使世人了解到它的重要性之后,这一理论就像蒙尘的明珠一样终于向世人展现了它璀璨的光芒,吸引着无数学者前来了解它。由于古今中外都很多学者研究过这一理论,即使他们选取的角度不同,分析的方式也不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甚至于会经常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局面。但是不可否认,这个经典理论的出现为这些学者提供了研究材料,而他们得出的不同的研究结果也为这些学者之间进行交流提供了条件,使得有不同见解的人可以围绕这个理论能够再以此展开更深层次的探讨,经过这次探讨持不同意见的人,很有可能会在某一方面达成一致的意见,然后,这些人会以此为基础在对这一问题其他方面进行交流;也很有可能双方依旧会各执己见,等待双方下一次探讨再分胜负。不管双方的探讨结果如何,在客观上都促进了这些持有不同观点的学者间的交流

弗雷格的涵义与指称理论不仅有巨大的理论价值,而且它的社会价值也不容忽视。特别是,他对涵义与指称的区分,和不同语言间的相互转换紧密相连,这对语言翻译顺利进行有诸多益处,也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

第2篇: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之比较的论文

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之比较的论文

弗雷格是德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当代分析哲学的先驱。他的意义理论,基本上属于意义的指示论范畴。弗雷格意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指称和涵义。他主要通过阐释专名、概念词和句子这三种语言表达式的涵义与指称解释其意义理论。但他从未精确定义“涵义”,只是举例证明。因此,这个问题仍然备受哲学家们的争论。

胡塞尔,德国哲学家。在十九世纪反心理主义的思潮影响下,提出了意向性学说。而为什么反心理主义的弗雷格和胡塞尔最终都选择从语言方面分析的呢?达米特认为,排斥心理主义之后,人们很自然地采取了语言转向。如果不能再根据心灵或意识过程来分析思想,就只能通过分析语言思想的承载着,进而认识思想,分析思想。

一、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心理主义思潮影响下的意义理论指出,在说话者或听话者心中产生一个联想的心象或观念决定了语词的意义。

弗雷格站在柏拉图实在论立场上,坚决反对这种心理主义。他坚持语言具有它的非语言的对应物。早在1884年弗雷格就提出了著名的整体性原则,孤立的语词不能表达意义,只能结合语境才能得出其意义。弗雷格的整体性原则为抨击指示论指出了方向,为后期意义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而胡塞尔提出了与弗雷格指称理论类似的有关意向性的中介理论。胡塞尔认为意义可以作为中介来理解意向,这与弗雷格指称论中意义或含义在意向中的中作基本相似。弗雷格认为应把含义当作一种实体。而胡塞尔认为,行为所指向的客体的本体论地位不能决定行为之意向性本质;而行为主体如何设想被意指客体才能决定它。弗雷格认为一个名称的意义(涵义)与这个名称所指的对象是一致的。命题中凡是具有字面意义的存在的语法主词都有一个在思维对象领域,或物理实体领域或心理领域的具体实在的事物或各式各样的抽象实体甚至可以去在逻辑上不可能的事物。对胡塞尔来说,意义取决于行为,而弗雷格认为意义就是符号的意义。

二、关于意义指称说,胡塞尔和弗雷格在有些方面是一致的。

他们都认为表达式有其自身的意义,可以指代客体,但是客体并非与表达式真正要表达的意义一致,有时表达式仅仅起到桥梁的作用。一个意义最多能确定一个指称物,但是相同的指称物可以有不同的意义指称。一个表达式只有在表达意义时,才有意义即使这个表达式所指称的实体并不存在。

但是他们之间也有分歧。胡塞尔曾指出,有相同的意义的表达式,其指称可以不同。而弗雷格认为,一个意义的指称物是可以变化的.,甚至是不确定的。所以,一个表达式有意义,但又可能根本没有指称物。而胡塞尔认为,在表达意义时,无论被指称的客体具有何种本体论地位,或者这个客体根本就不存在,或者不需要存在,一个表达式都可以用来指称一个客体。而王维国认为“指称论是指把一个表达式的意义等同于它所指称的东西或等同于它与所指之间的关系”。

胡塞尔认为,语句的意义和真值(即弗雷格的所谓的思想内容及其真伪情况)也是一种观念存在者,具有普遍者的统一性。与语句紧密相关的还有另外两个层面,即物理层面和心理层面。物理层面是指语句的印迹,声音或图形。而心理层面是指与语句表达相关的表达行为或理解行为。虽然这两方面是实在的,意义通过结合这两方面构成一个语词,但是意义自身不受其影响。丁耘指出“这正和‘红自身’的存在不受‘红的东西’的影响一样。意义属于观念、种,表达(包括物理、心理)则属于实在、个别例子。表达在时间中生灭,意义则是永恒的。”

莫伟民认为,这些差别源于另一个更深层次的差别。胡塞尔认为,意义是行为的意义;而弗雷格认为,意义是符号的意义。行为指自我对客体的意指。胡塞尔指出,“言语中的表达作用不在于纯粹的词,而在于表达行为汽在此,表达作用显然指表达意义的作用。

三、结语

虽然弗雷格和胡塞尔最终分属于两个哲学流派,分析哲学和现象学。但其理论前身都源自与对心理主义的批判,且都是从语言分析开始,对语言哲学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关于语词的意义,两人的观点大体一致,但也有些许不同。本文的总结很有限制,没有大量实际证据进行佐证,有待做进一步研究。

第3篇: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之比较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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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之比较的论文

胡塞尔与弗雷格的意义理论之比较的论文

弗雷格是德国著名数学家、逻辑学家当代分析哲学的先驱。他的意义理论,基本上属于意义的指示论范畴。弗雷格意义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指称和涵义。他主要通过阐释专名、概念词和句子这三种语言表达式的涵义与指称解释其意义理论。但他从未精确定义“涵义”,只是举例证明。因此,这个问题仍然备受哲学家们的争论。

胡塞尔,德国哲学家。在十九世纪反心理主义的思潮影响下,提出了意向性学说。而为什么反心理主义的弗雷格和胡塞尔最终都选择从语言方面分析的呢?达米特认为,排斥心理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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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诠释弗雷格的涵义论文

诠释弗雷格的涵义论文

[关键词] 弗雷格;涵义;指称

[摘要] 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和指称是弗雷格意义理论的著名观点,但由于弗雷格从未给“涵义”以精确的定义,因而涵义问题至今仍然是哲学,尤其是语言哲学争论的焦点问题。从认知价值和同一关系两方面,弗雷格认为必须区分涵义和指称。涵义在弗雷格系统中主要有三种功能,由于概念模糊而功能广泛,弗雷格的涵义概念产生了诸多困惑。

区分语言表达式的指称和涵义是弗雷格意义理论的著名论点,弗雷格通过讨论专名、概念词和句子这三种语言表达式的涵义和指称及其区别阐释,他的意义理论的思想。但是,由于弗雷格从未给“涵义”以精确的定义,只是给出一些说明的例子,因而,弗雷格的“涵义”问题至今仍然是哲学家们争论的一个谜点。这个问题之所以仍然值得探讨,首先是因为哲学家们和语言学家们对弗雷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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