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资料
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资料
积分入学的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资料
温州积分入学资料为符合省定条件的新居民可以凭相关证件及原籍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积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居民积分认定卡(符合省定条件)”到指定公办学校报名。
拓展:
温州积分入学,指的是新居民随迁子女就读市局直属和部分鹿城区属公办中小学校需要按照积分排名的方式进行入学。
1、积分入学符合省定条件的凭证具体:
(1)无监护条件凭证:流出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2)居住凭证: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我区居住证或一年(含)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并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证明。
(3)在鹿城工作凭证: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人需提供一年(含)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证,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含)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4)参保凭证:在我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交纳一年(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5)计生凭证:新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须提供本年度经现居住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温州积分入学报名材料
非鹿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父母可以凭新居民积分、暂住证、户口簿、出生证、儿童预防免疫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民办学校报名。
3、新居民报名指定学校:
岠江小学、五星小学、南汇小学东屿校区、双屿小学嵇师校区、鞋都三小、双桥小学及部分农村小学。
第2篇: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等三部分组成。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温州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积分入学条件为适龄儿童父母持有温州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适龄儿童父母在鹿城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交纳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依据,具体来看:
新居民随迁子女要在温州入学:
①居住依据:适龄儿童父母持有在鹿城区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居住证件或流动人口登记记录,并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居住依据。
②工作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属个体经商户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一年(近一年)以上在鹿城范围内的工商营业执照;适龄儿童父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需提供在鹿城区范围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一年(近一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③参保依据:适龄儿童父母在鹿城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并交纳一年(近一年)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的依据。
父母一方参加鹿城区积分制管理并符合省定条件的,准备积分管理部门提供的“新居民积分认定卡(符合省定条件)”、原籍户口簿、出生证等,于6月份通过公众号“鹿城区小学招生”(点选“更多服务-网络预报名”)向指定新居民学校进行网络错峰预报名、预选线下指导确认时间(各校网络错峰预报名时间安排将通过微信公众号“鹿城区小学招生”发布,家长可关注查阅)后,准备相关报名材料,按预选时间在7月6日、7日到学校进行线下指导确认,7月11日为线下补报时间。
二、申请入学积分流程
符合条件的新居民,5月8日前持《浙江省居住证》向居住地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提出积分申请,或登录“龙湾新居民”公众号自主申报。
5月9日前,街道社会综治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录入积分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初审。如对资料真实情况有异议的,提交相关机构或部门进行复审,5月15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完成审核并由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按龙湾区新居民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
根据区教育局当年度参加新居民积分制管理子女居民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名额,区新居民服务中心按申请人积分高低排序并进行公示。
5月20日前,区新居民服务中心将拟入读公办学校的申请人名单提交给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确定入学申请人的入读公办学校并告知申请人。获得积分制入学准入资格的申请人,根据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至准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3篇:新居民子女入学基本条件
新居民子女入学基本条件
外来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就学办法按安吉县人民政府(安政办(2010)105号)文件精神,具备以下条件
① 提供我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②提供法定监护人和就读学生的户口本,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或提供经现居住地查验过的婚育证明;
③提供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我县务工就业,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新入学者提供);
④提供流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的学籍证明(新入学者提供);
⑤务工证明(所在企业证明或体现务工关系的工资表、半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营运证、税务登记证等);
⑥参加社会保险(学生新入学,需提供一年以上监护人在安吉的社会保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