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新农保试点
新农保试点:农民60岁后可月领基础养老金55元
中新网9月5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国务院办公厅4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国发〔2009〕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现就试点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原则
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中央确定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地方制订具体办法,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国家依据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五、建立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新农保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目前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六、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七、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待遇调整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国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九、基金管理
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试点阶段,新农保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随着试点扩大和推开,逐步提高管理层次;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直接实行省级管理。
十、基金监督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地区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经办管理服务
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地区,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建立全国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要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试点地区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十二、相关制度衔接
原来已开展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的地区,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在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制定。要妥善做好新农保制度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工作,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国务院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订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总结评估试点工作,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试点地区也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
十四、制定具体办法和试点实施方案
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具体办法,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要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周密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试点实施方案,按要求选择试点地区,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试点县(市、区、旗)的试点实施方案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十五、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加强对试点工作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农民积极参保。
各地要注意研究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总结解决新问题的办法和经验,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第2篇: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
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
一段时间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首这段不平凡的时间,有欢笑,有泪水,有成长,有不足,让我们好好总结下,并记录在工作总结里。那么工作总结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 篇1
一、基本情况
华亭县位于甘肃东部、关山东麓,地处陕、甘、宁三省(区)交汇处,是全国十三大产煤基地和西北三大产煤矿区之一。总面积118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工业园区。总人口18万,其中农业人口12.59万。20xx年底,全县GDP达到48.29亿元,大口径财政收入15.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2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730元。20xx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完善制度、健全体系”的工作思路,着重在创新机制上挖潜力,在完善制度中求发展,努力实现基础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止目前,在征缴进行三个月(征缴计划时间为九个月)的情况下,全县79917名参保农民已有56943名参保缴费,缴费率达到86.25%,参保率达到88%;为15054名60岁以上发放养老金 万元,发放率和确保率达到100%。广大参保农民充分享受到了新农保政策带来的实惠,新农保试点工作得到了群众普遍拥护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xx年6月9日,顺利迎接了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得分94.5分,在全省首批10个试点县排名第一。《农民日报》、《中国劳动保障报》、《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先后对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在20xx年11月5日召开的全省新农保工作会议上,我县被命名为“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示范县”,并在大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12月4日,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项目甘肃》栏目以“新农保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为题,对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进行了12分钟的专题报道。
二、主要做法及存在的问题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完善政策,做好对接工作。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根据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框架,在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基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死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继承进行了规范。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况不断出现,我们对相关工作进行了规范,无条件的执行一些刚性的要求,维护了参保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促进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县情,认真对比分析,对一些经过实践检验的行之有效的先进做法,在制度调整和对接中予以吸收和强化,巩固了工作成绩,实现新老制度的平稳对接,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和欢迎。
二是加强领导,完善试点工作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将新农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提出了工作进度和具体目标任务,并通过人社局、各乡镇政府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渠道予以层层分解落实,做到镇镇有目标,人人有任务,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考核。对措施得力,完成新农保征缴任务较好、农保基础资料健全、规范、完善的乡镇予以奖励,并通报表彰,充分调动了各街镇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创新机制,强力扩面续保。把扩面的重点放在了长期外出务工人员上,利用外出务工人员春节返乡的有利时机,新农保经办人员亲自登门拜访,全面细致的讲解新农保制度的具体要求和目的`意义,并且面对面帮助参保群众填写表格,录取相关资料。今年的续保工作中,各级农保经办人员通过深入未及时续保农民家庭,发放印制的宣传资料,开展新农保政策宣传,分析未续保原因,研究对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逐步推进续保工作的开展。同时,加大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政策扶持力度,防止出现“保富不保贫”的现象,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四是优化服务,确保业务经办高效规范。我们认真梳理两年来的业务经办经验,对新农保各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清理,简化、细化和优化,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对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优化,统一了办事项目、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并且加强政策业务培训,帮助每位同志熟练掌握岗位技能,不断提高政策业务综合水平,以过硬、专业的理论水平增强服务能力,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真正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项目‘零差错’、服务态度‘零投诉’”,让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让服务对象得到实惠。
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与中央和省、市的要求衡量,与广大农民群众的切实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新农保政策制度尚不健全、保障水平偏低;;国家还没有开发统一的信息管理软件,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督查为契机,按照“出经验、创特色、树典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确保20xx年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此,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在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农保政策标准、经办程序、管理模式、考核评估等各方面进行健全和完善。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国营企业、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根据财政收入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提高补贴标准和待遇水平,确保新农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充实县乡经办人员力量,探索建立适应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和农村特点的经办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做到业务前台向乡镇、村(社区)延伸,为参保人员就近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服务。
三是借鉴新农保,做好城保试点工作的准备。借鉴新农保试点工作的宝贵经验,提前做好城镇居民的人口数量、年龄结构、收入水平等方面的调查摸底与分析研究,争取城保试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新农保试点的工作总结 篇2
自20XX年月起,我新农保中心在市县领导和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为主导,认真执行“深化改革,理顺关系,稳步前进”的工作方针政策,以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新型农保工作前进。现将2月3日前的新农保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调动农民参保热情
为全面调动农民参保热情,我新农保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采取政策宣传,动员扩面,保费征缴的宣传形式,全面推动农保工作稳步发展。这两个多月,我中心共印制了10万册新农保政策宣传手册,并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做到每户一册。同时,制作新闻短片,在各乡镇进行电视和广播宣传,在县有线电视台也定时播放新型农保制度,以及缴费标准和方法。
70岁的老人,10年前老伴去世后她独居至今。老人属于五保户,以前主要靠民政局发放的每年1800元五保老人供养费度日。今年每月又能领到一份固定“收入”——50元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这样她的生活费平均每月能达到200元。她还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入冬以来她病情加重,村集体每月花300元雇了一个老婆婆照顾她,每天给做做饭、洗洗衣服,陪她说说话。政府对农民承担起了养老责任,改变了数千年来农民靠儿女、靠土地养老的模式。新农保政策不失为给农村养老下了一场“及时雨”。
二、强化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增值
为方便全县各地参保人员就近缴费,我中心准备近期与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代收保险费和代发养老金协议。财务人员在发放保险金时,严格按照发放名册,核实发放金额,并每月定时对享受养老待遇人员实行专户打卡发放。收支专户在保险基金的征缴和发放中,根据基金保值增值政策条款规定,严格管理基金,在保证基金安全的情况下确保基金有效增值。
三、严格审核,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自2014年1月,我中心严格按照2014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调资政策规定,对2009年到龄缴费人员进行逐一清理和领取资格审核。同时,加强对到龄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进一步明确发放流程,使参保人员资料的复核、待遇认定和发放、养老基金支付等程序环环相扣,从根本上防止冒领和错发养老金现象的发生,避免了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四、规范资料,实现办公自动化
为确保参保人员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我中心全体人员狠抓业务学习,制作新型农保数据库,规范数据资料的管理,实现参保人员资料的系统化数据库录入和管理,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准确性。同时,我中心全体职工利用周末加班进行数据录入、校对工作,全面保证全县60周岁以上农民基础养老金在1月底之前发放到位。
截至目前,我县新农保应参保人数为21万人,16—59周岁的适龄农民完成参保139043人,收缴保险费达1300多万元,完成60周岁以上45679人的信息采集,60周岁以上的农民基础养老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发放金额达626万元。
五、存在问题
回顾两个多月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是:
(一)工作量大
由于各乡镇劳动保障站没有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大量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和核对工作都推到了县新农保经办机构来完成,加上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的完成速度难以加快。
(二)缺乏经费
由于这项工作刚启动,各项开支大,工作经费得不到保证,且缺乏交通工具,致使各项工作难以正常运行。
(三)农民观念低
这几年国家对老百姓的基本生活投入较大,很多福利措施的实施造成了部分群众认为只要福利就应该是政府出,新农保政策的好处他们清楚,但是等、靠、要、思想严重,造成部分群众目前还处于观望态度。
六、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宣传政策的优势,深入各村、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的参保积极性,引导农民自觉踊跃缴费,推行新农保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考核制度
继续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各乡镇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并相应提高新农保在考核中所占的比重。
(三)完善农保制度
进一步制定完善实施新农保制度,确保新农保工作的开展,将我市唯一一一个新农保试点县工作在全市起到试点的作用。
这两个多月,我农保中心虽然业务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造。今后我中心要继续围绕农保工作的目标任务,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破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3篇:新农保试点情况
松潘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及政策建议
一、新农保试点情况
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决定2010年在全国选择10%的县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并明确了各级财政对新农保的补助政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新农保扩大试点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州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于2010年6月18日召开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动员会议。县委、县政府正式印发了《松潘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松委办发„2010‟18号)。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4篇:平江县新农保试点
关于印发《平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平发„2009‟28号
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局以上各单位:
现将《平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9年12月10日
平江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实施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 1 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
第5篇:“新农保”试点调研报告
摘要:国务院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决定从2009年9月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称“新农保”。“新农保”是实现党中央提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应对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又一重要举措。
关键字:“新农保”;“问题”;“调研团”;“建议”;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的又一项重大惠农政策。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其中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社会养老问题是一个世界问题,在制度的建设过程中没有一个国家做的尽善尽美。尤其是在中国,社会养老冲击着中
第6篇: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第一期
东营区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
第1期
东营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12月27日
【按】今年,省委、省政府将我区列为全省13个省级新农保试点县区之一,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迅速学习和传达相关文件,落实会议精神,针对我区实际,出台了《东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东营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24日召开了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全区新农保试点工作全面展开。为推动全区新农保工作顺利实施,区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编印《新农保试点工作简报》,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工作经验和做法,促进我区新农保工作有效开展。
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2010年12月24日,全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
第7篇:人保部关于新农保试点
人保部:农民60岁后可享普惠式养老金
2009年08月05日07:48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透露,旨在解决中国数亿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新农保试点,预计将于今年十一前正式启动。
日前,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意见,在作出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正式发布。在今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今年开始新农保试点工作,将覆盖全国10%的县市。
此次农村养老保险改革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胡晓义表示,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最大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
第8篇:新农保城居保试点实施办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政发〔2011〕23号
签发人: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佳木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业经二○一一年十月十七日市人民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佳木斯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09〕102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1〕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佳木斯市所属经国家和省批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