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故乡的疯女人美文
故乡的疯女人美文
我在那座小村庄生活过四年,生命中的最初四年。记得那条蜿蜒的河流,记得外婆家到奶奶家的那条小路、那片竹林。
儿时在那座村庄的记忆略显单薄,再次回到那里,满是不识亲友的尴尬。走过田埂,走过小道,看过陌生的风景,却再也没见到她,那个疯女人。我不知为何有些失落,竟有些想念她。也许是那段记忆里她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好似她便成了故乡的符号,在我幼时的心里埋下了种子。
村里的人都知道她是个疯子,发起狂来会拿刀砍人,她婆婆的手指便是她拿刀剁下来的。在我的记忆里,却没见过她发狂的样子,只是记得她一直坐在家门前,短发,很邋遢。我自然是怕她的,无奈从外婆家到奶奶家必要经过她家门前,于是我的记忆里满是我经过她家门前,看见她时的恐惧。我总是在路上徘徊许久,见到她便紧紧盯住她,生怕她突然发狂,这个时候我往往也是泪眼婆娑,心里怪着家人,为什么让我一个人经过这里?最终还是鼓足勇气,撒腿就跑,跑到奶奶家时还心有余悸,然后说什么也不愿再一个人经过那里。这样的事在幼时重复着,以至于过了这么多年,我忘记故乡的许多人,却独独记住了那个疯女人。
我叫她疯子,也许村里的许多人叫她疯子,没人想过她的`名字是什么,因她本不是村庄里的人,她来时,已经精神不正常。
是和外婆闲谈时提及她,知她原叫徐囯淑,已经过世多年,也知道了她的故事。
疯女人原来是八十年代的大学生,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巴蜀女子中少有的身材高挑,相貌也是数一数二。这样的女子自然倍受青睐,在大学里谈了恋爱,怀了孩子。那个年代的人思想保守,未婚先孕好像就是十恶不赦。疯女人被逼退学,回了家。家人又逼着她把孩子拿掉,疯女人怎么肯同意,和家人大闹一场,一心想着和男人私奔,却不知那男人胆小懦弱,竟不负责任抛弃了她。疯女人疯了。我不知她是在怎样绝望的境地,才会变成那个样子,也许是觉得全世界都抛弃了她吧。
因为精神不正常,又怀有孩子,所以她被家人嫁到了这座村庄。他的丈夫是个残疾人,三十多岁还未娶妻,所有人都明白,她的到来,不过是成为一个延续香火的工具。
不久,疯女人生下了一个女儿,是那个男人的孩子,外婆说那个孩子长得很水灵,和疯子嫁过来时一样好看。
她这一生诞下五个女儿,却夭折了三个。孩子一生下,便不再让她靠近,即便长大的两个女儿,也不曾叫她一声妈妈。她对于那个家是个怎样的存在,她无从计较,也没人会同她计较。
我时常听外婆说到,疯子不听话了,又被打了,真是造孽,然后听外婆久久一声叹息。我从没听得疯女人被打时凄厉的哭喊,也许是那时还小没有了印象,现在想来,却很是心酸。整个村里的人,对她的感情一半是厌憎,一半是同情。
听说她最后死于一种小病,完全可以治好,可没有人珍惜这条生命,最终,她对于那个家庭来说,还是个累赘。也许她走的那一刻,家人不是悲伤,更多的是一种甩掉包袱的解脱。
这便是疯女人的一生。
我想起了那座村庄,想起了那个疯女人。不知如今,可有人会想起她,带着一种惋惜和心疼的悲哀。
第2篇:疯女人作文1500字
疯女人作文1500字
疯女人死了,这个消息在南义的十里八村里炸开了锅,街头巷尾,人人都在谈论着,人人都在扼腕叹息,同情、怜悯这个不幸的女人。我这个笔者更是剐心的疼。疯女人死后,除了他的死鬼男人,我是第二个见到她遗容的。她硬邦邦的戳在炕头上,肚子鼓得圆圆的,惨淡的脸也肿的老高,挂满了青的紫的伤疤。半张着嘴,舌头从乌黑的唇间顶了出来,眼睛瞪得大大的,如同两个大铜铃,却失去了神采。这是疯女人留给世界的最后的样子,写满了不甘,写满了悲惨。
可是村里人都奇怪,疯女人的死,对于她的三个儿子来说,好像并不能引起多少悲痛来,都没有见他们在葬礼上掉过眼泪,甚至那小儿子回来时,疯女人的坟头都攒起来了。
人们都叫她疯女人,其实她的疯到是有些特殊。我们通常认为疯子都是神经受到了很大的刺激。可是疯女人的疯却是家族遗传的,她母亲因为发疯跳河自尽了,她姐姐因为发疯,拿刀削去了自己的耳朵鼻子,她还算是幸运的。若说单单是遗传,疯女人后来疯了,都是给儿子们气的。所以找不出个头绪来。
疯女人第一次发疯是在年轻的时候,她是疯的三年前和一个部队上的退役老兵结的婚。当时她自己人高马大,而那男人像一只瘦猴子,人家都说他们没有夫妻相。可是结婚才两年半就得了三个儿子,村里妇人那是一个羡慕。本来一家人都开心的以为要过上好日子了,谁知她突然就疯掉了。跑出了家不知了去向。留下男人拉扯着三个孩子,这其中最大的才一岁,小儿子才半岁,可是苦了这老兵。她一路疯跑疯跳,扒上了一辆火车,稀里糊涂的到了哈尔冰。她的意识不清楚,饿了就抢别人的东西吃,累了就钻进人家的房里去睡,挨了不少的打,但也有好心人给她吃的穿的,她就成了一个流浪在哈尔冰街头的乞丐。而这一呆就是三年,她居然没死,还很幸运,要饭要到了她本家的一个亲戚那里,亲戚认出了她,联系了家里,终于把她送了回来。
说也怪,疯女人回到家没几个月居然好了,意识清醒了,和正常人一模一样。她照顾三个儿子,操持家务,还和男人开了一家小面馆,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甚至把这男人也治的服服帖帖。一晃十几年过去了,她和所有的南义妇女一样,经营了一份自己的家业,孩子也相继成家立业。
可是疯女人命里苦呀,辛苦十几年却是养大了三只“白眼狼”,三个儿子为了分家产闹得不可开交。老大拎着菜刀跑到老二家把东西砸个精光;老二媳妇想不开服毒自尽了;老三生性怯懦,因为抢不到家产,老婆和别人跑了,续娶了一个又跑了。疯女人整天的游走在三个儿子中间,没调停,却惹了一身的气,想不开,就又疯了。
这次倒没有跑出去,整日领着那个失去母亲的四五岁的小孙女到处的祸害人。今天点了人家的麦草垛,明天偷了人家的鸡,后天又把人家的打水用的井绳藏了起来。他天天的在十里八乡里“兴风作浪”乡亲们一见到她就像是见到瘟神一般,远远地就跑回家关紧了大门。这其中的苦楚和无奈,我这个与她邻家的'笔者体味的深刻。
疯女人这一疯就是两年,两年来,乡亲们想了无数的招儿和疯女人打着“游击战”,最后,并不是以大多数人的胜利而告终,而是疯女人的病又奇迹般地好了。知道疯女人好了的那天,家家户户都喝酒吃肉的庆贺,像是过年一样。
这些日子,她的二儿子在市上开了一个水果店,新娶了一个城里女人,老家不回来了,却把十几亩的果园丢给了疯女人。她几乎天天在果园里锄草、上肥、打农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力气活他一个女人怎么能受的住。这不,又出事了,这次倒不是疯女人疯掉了,她病倒了。一病就是几个月,人瘦得不成样子,直到那天晚上,她的病情突然加重,疼的在炕上滚来滚去,大小便失禁。她那死鬼男人一时没有了主意,大半夜跑到大儿子家敲门,好不容易敲开了,大儿子硬说是明天早上再看,就关了门睡觉去了。男人又给老二打电话,老二和老大一个意思。打给老三说是让找老大,他离家太远。她男人折腾无果,回到家时,疯女人已经断气了,硬邦邦的挂在炕头上,露出那副凄惨的遗容。
疯女人走了,世界都安静了,可是疯女人这一生有什么错,难道就因为她是个疯子?就算是,谁又该为疯女人的死负责呢。
第3篇:怀念故乡美文
漂泊了多年,才真正明白故乡是什么。
故乡是姐姐手中弯弯的镰刀,是母亲的唠叨和炊烟,是父亲的严厉和庄稼,是披着尘土的老屋,是顽童的麦秸垛,是端着碗蹲在村口的乡邻们的笑语,是墙角卧而突起的黄狗的吠声,是临行前缝满行囊的叮嘱和牵挂……
小时候,觉得故乡很大,很大,大得没有尽头,翻过一个坡,还有一个坳。现在,漂泊在外,方觉得故乡其实很小,很小,装在心里,可以带着走,只是觉得沉重,那么多的大山和石头,垒着太多太重的病根和乡愁。
故乡啊,你永远是我胸口捂紧的37度体温,是我舌尖尖上一句滚烫的姓氏和母语,是我体内一涌奔突燃烧的血液。
故乡啊,请允许我邀来今夜的月光,在烛照八千里黄土时,也烛照我巴掌大的村庄,把隔世的粮食,种进荒芜已久的来路。
刮风了,下雨了,就想回家,家里暖和。过年了,过节了,就想回家,家里有红红火火
第4篇:美文欣赏:《故乡》
美文欣赏:《故乡》
在南方长大的我,自然特别喜欢水。儿时喜欢去小溪踩水,溅起串串水珠把笑写在脸上。去摸螺丝、采菱角,也少不得到河里玩水游泳。
成年后我喜欢去看水。看浩瀚的海水,奔腾的黄河,清澈的闽江,静流的漓江。每次看水都有着不同的感觉,或心潮澎湃,或心静坦然。
从小在外面长大的我对故乡了解甚少,自然谈不上有很深的情感。随着年纪的逐渐增长,便有了想去了解故乡亲近故乡的愿望。尤其父母叶落归根后使我对故乡更增添一丝眷恋,思念之情常常涌现。今年清明节我们兄弟姊妹回到了故乡去祭拜父母,在那里让我感受到浓烈的乡情,了解到故乡的点滴,对故乡的水充满好奇。
我的故乡在浙江东阳,那是个青山环抱,碧水环绕的地方。在我的故乡有一座横锦水库建于20世纪60年代,由一条近80公里长的干渠与10个乡镇的灌区连接,灌区设立了一个
第5篇:梦里故乡美文
梦里故乡美文
梦里故乡,有青山绿水,翠竹环抱,一泓碧波,绕村流过,映着岸边的绿树繁花,粉墙黛瓦,仿若枕着涟漪,轻轻摇晃……
梦里故乡,有麦黄秧绿,瓜果飘香。稻田里的黄鳝、田螺;麦地里的野鸡、鹌鹑……和抓捕时的大呼小叫、串串欢笑……
梦里故乡,总有那清水泊泊的石阶河滩,映着落霞,笼着月光,和着姑娘们清脆的笑语和捣衣声声……
石阶和月光,可记得我们当年的梦想?梦想机械化、梦想大高楼、梦想宽阔的大路和明亮的路灯;梦想……
物换星移。
如今,再回故乡,有了大高楼,有了机械化,有了宽阔的大路和明亮的路灯……当年的梦想,一一实现,甚至远超我们的所有梦想:小镇已繁华如城市,大路已是宽阔的高速公路,车水马龙,日夜穿梭;桑林河渠,已变成景观绿地……没有了稻田麦地,村民们也早已不再是纯粹的农民,大多成了打工族与上班族……
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