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学校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
一、每年为学生、教师、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卫生室(保健室)是师生健康管理的执行部门。班主任是学生健康管理的责任人。
二、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处理需经学校领导书面批准。严格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管理,便于查询,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一)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1.新学年初为每个新生开展健康体检,对体检中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特殊疾病、体弱病残的学生,要通知和配合学生家长到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并做好登记,名单分别交班主任和体育、劳动任课老师,以便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给予照顾,实施卫生保健措施。对因故未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学生,要另行安排时间组织补检,确保体检率达到 100%。学生体检率纳入班级卫生工作评估内容。
2.提供安静、整洁的体检场所,标明体检项目。3.组织学生体检前教育,讲解体检的注意事项和体检常识。
4.使用“学生健康管理软件系统”对学生健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学生健康管理档案。卫生室(保健室)要妥善管理学生的体检表。学生毕业离校将体检表移交教导处,便于将体检表存入学生档案资料。
5.设专人整理、统计分析学生健康档案资料,宜每学年编制学生健康状况统计图。
6.做好学生计划免疫查验证及免疫接种工作。开展学生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常见疾病综合防治工作。
(二)教师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
2.承检单位有特殊情况要变更体检日期,应提前三天通知受检学校。
3.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发现有器质性疾病的教师应配合做好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4.若是托幼机构,必须要求教师持有《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学校可参考执行)。
5.教师体检发现存在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指定校(园)医(保健老师)协助安排,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3.若体检发现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发热、腹泻等症状或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要及时调离岗位直至痊愈,并通过校(园)医(保健老师)复核通过才能返岗。
第2篇:幼儿园学校会客管理制度
幼儿园 门卫验证、会客管理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根据《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细则第八条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保卫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教委关于《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严格执行门卫查验学生证、工作证、出入证的制度。避免社会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影响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条 学校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门卫会客验证制度,理解、配合门卫工作。遇到门卫盘查时,主动向门卫出示证件,表明身份。未带证件时要向门卫说明情况,待门卫用电话核实身份后方可进入校门。
第三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当遵守会客时间并履行会客登记手续方可入校;来校办事人员应当向门卫说明情况,登记后或经门卫与校内业务部门电话联系核准后方可入校。
第四条 校内有关单位举行较大规模活动的,应当提前12小时向保卫处说明进入学校人员、车辆等情况。门卫根据提供的具体情况可不再进行登记,验证后予以放行。有重要贵宾来访或难以说明具体情况的,接待、举办单位要派人到校门口迎接。
第五条 节假日和平日夜间10点后,门卫对出入教学区的人员及所携带的物品要严格盘查,注意发现可疑情况,确保学校安全。
第六条 学校职工的家属及子女到教学区参加文体活动等,应主动向门卫出示保卫处核发的“家属证”。对没有证件,又无法核实其身份的,门卫有权禁止其入校。
第七条 门卫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本制度,文明值勤;师生员工要主动配合,积极支持门卫工作。
第八条 会客时间:平
日:16:00—20:00;周六日:14:00—20:00;节假日:8:00—20:00。
第九条 来校会客人员,应主动向门卫交验本人有效证件,按要求认真填写会客登记单,持会客登记单到有关单位会客。离校时请会见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并将会客单交给门卫。
第十条 会客人员在21:00前必须离开学校。
第十一条 未经批准,不得在校住宿。对私自留宿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对违反本制度,情节严重者,学校将根据《校园秩序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3篇: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为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岫岩县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标志牌或名签进出校园。
2、学校守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幼儿园)守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批同意的请假条,守卫人员对照学生名签查验登记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老师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接待外来人员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
第4篇:学校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 师大幼教集团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
食堂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食堂仓库管理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保障全园师生食品安全卫生,请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以下条例:
1、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实事求是,服从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不玩忽职守。
2、食堂仓库所有物品必须登记,注明物品名称、购买日期、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时间。
3、除领料人和食堂仓库管理员外食堂员工不得随意进出仓库。
4、食品原材料进出库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5、领料程序遵循谁使用谁领取的原则,领料人必须登记签名后才可领取,并即时通知库管员核对签字,领出的物品只能公用,一律不能私用。
6、领料人要对自己所领的物品进行监督与负责,原料使用完需留存包装袋以便盘点。
7、食堂仓库管理员要对领料人进行监督,对于不该领的物品一律不领并对领料人所领的物品进
第5篇:幼儿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幼儿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学校管理制度(通用1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幼儿园学校管理制度1
(一)每天早上对楼道、扶手、窗台、玩具柜、桌子用有效氯进行表面擦拭消毒。
(二)每天对食堂、保健室分别用有效氯和紫外线消毒、擦洗。
(三)对室内包干地区,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28为清洁日,进行一次大扫除。
(四)每天做好活动室、餐厅、寝室开窗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0分钟。
(五)随时对厕所冲洗做到无污迹、无臭味,每天午后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六)茶桶每天用清水清洗、开水消毒,每周用消毒水进行消毒(250mg/L)。水壶、茶杯用洗
第6篇:某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XX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校园安全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制定门卫值班管理制度。
一、学校门卫值勤实行二十四小时轮值制,隶属校长室、总务处领导。
二、忠于职守,按时交接岗,不得擅自离岗。随时准备完成领导下达的紧急任务。
三、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值班时着装规范整洁,注重仪表仪容,文明执勤、礼貌待人,值班前与值班时间不准喝酒。
五、外来人员因公来校联系工作,要办好登记手续,重要人事应立即报告总务处或校长。如特殊情况应经校长室及当事人同意后方许进校。离校时必须在登记册上注销。
六、学生家长来校,需与班主任联系好,认真登记后、方可放行。
七、上学期间如有学生外出、当值人员需向班主任问明情况,见学生班主任签的假条后,在校门口将学生交给家长,并请家长做好详细登记。
八、
第7篇: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对我区范围内所有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幼儿园因教育、教学需要用于运载学生的9座以上机动车(含学校、幼儿园自有和租用的车辆,以下简称校车)加强管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和《深圳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宝安区学校、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内容包括《宝安区校车安全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档案管理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考核、奖惩规范》、《宝安区校车安全监督规范》、《宝安区校车驾驶员培训规范》和《责任与处罚》等六个部分。
(二)根据《关于规范管理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的通知》(深宝府办[2005]94号)的精神,街道社区居委会接送学生车辆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区教育局、街道教育办和各学校、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