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法律知识
2012年度科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30分)1.年月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同志在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上发表讲话,正式宣告形成。2.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方略。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到 2010年,已成功实施了个五年普法规划。
3.已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为统帅,为主干,包括法规、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在内,由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4.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和精髓。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6.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7.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和。
8.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在本质上高度一致,是国家法律的核心内容。9.是司法工作的灵魂,是社会的最后一道防线。10.2004年发布的国务院更加明确地提出了“法治政府”的新概念,将“建成法治政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最终目标。全体公务员,尤其是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11.问责制正式进入中国公众视野缘自于2002年7月1日正式推行的以“主要官员问责制”又被称为“高官问责制”为契机的政治体制改革。问责的、、、方式及其适用四个方面的内容是构成问责的基本要素。12.指的是调整因突发公共事件的冲击而展开的危机管理过程中各社会关系,包
括、、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的总和。
13.我国现有应急预案体系的建设,始于年“SARS”危机之后国务院办公厅紧急预案工作小组的成立,各级政府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目的是。14.年月日,中国广东佛山发现第一起后来称为SARS的病例。
15、依法治国要求可以用16个字来概括,即:、、、。
二、选择题(16分)
1.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
D.1982年宪法
2.“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是党的()提出的。
A.十四大B.十五大C.十六大D.十七大
3.现行宪法包括1982年《宪法》以及()年通过的4个《宪法修正案》。
A.1985年B.1988年C.1993年D.1997年 E.1999年F.2004年H.2006年
4.法治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但同时又能够按照法律的要求()的职能
A.提供公共产品B.履行好公共服务C.社会管理
D.市场监管E.经济调节
5.温家宝总理在最近的一次讲话中指出:我们在促进经济发展,进行市场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我们在()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
A.社会管理B.社会创新C.公共服务D.社会救助
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主要包括()
A.外部监督体系B.舆论监督体系C.党内监督体系
D.内部监督体系
7.《问责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了五种问责方式()
A.责令公开道歉B.辞职C.免职D.引咎辞职 E.停职检查F.双规H.判刑
8.一般将应急管理机制分为()三大部分
A.预防B.事前C.预警D.事中E.处置F.事后H.恢复
三、简答题(30分)
1.宪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3.什么是服务型政府?
4.问责制适用的对象有哪几类?
5.公共应急制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6.《刑法》规定的受贿罪有哪几种情况?
四、论述题(24分)
1.结合实际,谈谈问责法治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联系实际,举例说明领导干部应如何运用宪法思维处理现实问题。
第2篇: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1.某县工商局以某厂擅自使用专利申请号用于产品包装广告进行宣传、销售为由,向某厂发出扣押封存该厂胶片带成品通知书。该厂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县工商局的扣押财物通知书.并提„下列赔偿要求:返还扣押财物、赔偿该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该厂名誉损失和扣押财物造成该厂停产损失100万元。后法院认定某县工商局的扣押通知书违法,该厂提出的下列何种请求事项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A.返还扣押财物
B.某厂不能履行合同损失100万元 C.某厂名誉损失
D.某厂停产损失100万元 您的答案:A 答案详解:
国家赔偿的范同只包括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也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对于县工商局的违法扣押行为,某厂只能要求返还扣押的财产。不能履行合同的损失属于可得利润的损失,名誉损失属于精神损害的范围,依法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至于停产损失。只在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时适用,而且只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某厂并未被吊销许可证和执照或责令停产停业,也并不确定停产的100万元是否属于经常性、必要的费用开支。
2.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下列哪个说法是不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而不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正确答案:D 答案详解: A项正确。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常见的强制措施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B项正确。行政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其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才能作出行政管理活动,特别是对公民权利加以限制的行为,应当实行“无法律则无行政”的规则,否
则就会构成行政违法。行政强制措施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限制,所以。行政机关作出这一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C项正确。行政行为的合法与否是根据合法标准确定的,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权限、条件程序等,而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不能表明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项错误。《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本案中,县公安局只赔偿汽车维修费,对于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不是违法行为所造成的直接损失,所以不予赔偿。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要特别注意的是,针对损害财产权的行政赔偿范围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国家不予赔偿。
3.下列有关反分裂国家法中关于“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描述,正确的是()。
A.无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B.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决定和组织实施 C.由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D.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 正确答案:D
4.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人民法院不受理的事项?()A.法规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国家制定外部政策的行为 C.行政处罚
D.即时强制 正确答案:B 答案详解:
行政诉讼法第1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的;.............行政诉讼法第2条
行政诉讼法十二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行为;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行为。A C D都属于理范围
A 中的法规改为法律的话,不属于理范围 选B
5.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A.20 日 B.1个月 C.2个月 D.90 日 正确答案:B
6.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哪个选项的法律、法规或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A.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自治州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D.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您的答案:C 答案详解:
A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B报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批准,C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D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7.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就发生了变更。A.主体、客体 B.内容 C.客体
D.主体
正确答案:D 答案详解:
在本合同关系中,甲乙双方为合同主体,当乙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转给丙后,实质上是丙取代了乙的地位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而合同的内容并没有变化,所以本法律关系中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更。故答案为D.8.行政处罚只能()。A.对行政隶属关系的人实施 B.由公安机关执行
C.处罚公务员或公民个人,而不能处罚单位或组织
D.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的个人或组织依法采取的惩罚情况 您的答案:D
答案详解: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构成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行政法上的制裁。行政处罚对象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故A错;公安机关仅是行政机关之一,其他行政机关,如工商、税务等,也可以执行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故B错;行政处罚的对象包括法人或组织,故C错。
9.上级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如何处理:()。A.报经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后变通执行 B.停止执行,并自行制定适合本地区的决议案
C.提请该上级国家机关重新制定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决议等
D.报请国务院决定 正确答案:A 答案详解:
《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规定:“上报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该上级国家机关应当在收到报告这日起六十日内给予答复。”所以本题选A项。
10.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日内依照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A.10 B.20 C.30 D.60 正确答案:C
11.()是所有权中带有根本性的一项权能。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您的答案:D
12.宪法作为一国根本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先后共制定颁布了四部宪法,现行宪法是()。A.“七八”宪法 B.“五四’’宪法 C.“八二”宪法
D.“八八”宪法 正确答案:C 答案详解:
我国先后在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制定过四部宪法。“八二”宪法是我国的现行宪法,由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全体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
通过。这部宪法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指导思想,继承和发展了“五四”宪法的基本原则,全面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故本题答案为C。
13.甲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处罚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处罚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正确答案:A 答案详解: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来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根据本条规定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告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不必另行申请复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来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扩展阅读:《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关于行政赔偿请求的提出,规定如下: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14.重庆直辖市的设置是由下列哪个机构通过的?()。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家主席
您的答案:C 答案详解: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故应选C。
15.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做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做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撒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答案详解:
A项错误。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潘某不能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题目中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任何错误,所以潘某既不能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C项错误。理由同B。
D项正确。卫生局在案例结束后,又作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扩展阅读:本题考察行政诉讼中原告撤诉后被告又以同一理由和事实作出处理的救济。相关规定如下: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第六十三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16.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长 D.国务委员 正确答案:D 答案详解:
《宪法》第三章第一节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国务委员不在此范围内,故选D。
17.现行《宪法》规定,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审批权属于()。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 D.本级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B 答案详解:
《宪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故选B。
18.()是多党合作的最高原则。A.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B.民主集中 C.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D.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正确答案:D
19.当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 A、地方性法规自然无效 B、部门规章自然无效 C、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D、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 您的答案:C 答案详解:
根据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故选C。扩展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20.国家结构形式可以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下列不是单一制国家特点的是()。
A.只有一部宪法
B.设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 C.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之间分割国家权力
D.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 您的答案:C 答案详解: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组织的单一主权国家。其主要特点是:国家设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q-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由联邦宪法明确界定。而在单一制国家中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并不是地方所固有,不存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之间对权力的分割。因此C项是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故本题答案为C。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组织的单一主权国家,ABD均属于单一制国家的特点,C项是联邦制国家的特点,当选。扩展阅读:
1、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单位和自治单位组织的单一主权国家。其主要特点是:国家设有统一的立法机关和统一的中央政府;全国只有一个宪法;按行政区域划分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各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都受中央的统一领导,没有脱离中央而独立的权力。从对外关系看,国家是一个独立的主体,公
民具有统一的国籍。单一制国家中各地方行使的权力来源于中央授权。
2、复合制国家是指由两个或多个成员国联合组成的联盟国家或国家联盟。近代复合制国家主要有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联邦政府统一行使的权力和各成员国的中央政府所保留的权力都由联邦宪法明确界定。各地方行使的权力为地方所固有,存在全国政府与各构成单位之间对权力的分割。
第3篇:法律知识
故事一 被老师锁在屋子里的学生
那天下午放学后,初二年级举办篮球比赛,小冬看完球赛准备回家时,突然想起水杯还在教室里,就回教室取。说来也巧,小冬刚进教室不久,老师就来锁门,因为小冬的座位在靠门一排的最后一个,粗心的老师没有发现小冬还在教室里,就把门锁上了。要不是晚上10点钟学校组织例行夜巡,小冬恐怕要在教室里过夜了。
事后,虽然老师向小冬道了歉,小冬还是觉得别扭。
这个故事的中:班主任的粗心导致小冬被锁在教室里,其责任在班主任,如果小冬因受到惊吓而致病,老师就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可不是道歉就能了断的。
故事二 为老师打开水被烫怎么办那天早自习前,初一学生小孟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老师让他帮忙打两暖瓶开水。哪知道因为地刚擦过特别滑,小孟不慎滑倒,暖瓶摔碎,小孟被开水烫伤。
小孟的伤势虽然不重,但医生为了防
第4篇:法律知识小学生作文
法律知识小学生作文
我们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小编收集了法律知识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法律知识
世间有一种概念,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因为有了这种概念,人们才收到权益的保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种概念就是——法律。从古至今都有法律,正如俗语所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但是还有一些人被一己的私利冲昏头脑,去干一些触犯法律的事。前几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小伙子,因为上网吧没钱就去抢劫,他们中间最大的才20多岁,他们的学历都不高,有的甚至才上到小学四年级,他们因为家庭环境的原因还有其他的原因办了这些错事,只能在监狱里度过他们人生中最美好的岁月了。
他们的亲人呢?他们该怎么办?他们为什么在做这些事时没有看到后果?因为他们的`法律概念都不强,我们应该从小学就学习法律常识,长大了才不会做出让自己
第5篇:法律知识小作文
法律知识小作文
在生活中,人们不能离开法律,小学生不能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不能离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也正在加强。做为一名小学生,更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时刻提醒自己,法律就在身边。我们要时时刻刻记住这些,让我们与法同行。
有一次,我在上学路上,看见两个小朋友在马路边追逐嬉戏。突然,从左边急速驶来一辆大卡车,那两个小孩仍然在你追我赶,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到来,幸亏卡车司机紧急刹车,这才没有引起一场车祸的发生,但却把司机惊出了一身冷汗。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出去散步,过斑马线时绿灯显示此刻应该是行人过往,这时两个民工正在过马路,一辆小轿车根本不顾这一切,风驰电掣般开过来,差一点 撞上民工,来了一个急刹车,汽车司机气冲冲地下车,
第6篇:法律知识作文三篇
法律知识作文三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知识作文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知识作文 篇1
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的大爷爷沐浴改革开放的春风,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我们村里是首先富裕起来的人。那时,大家还没有电话和手机,我的大爷爷却有一台大哥大,能用大哥大与外界沟通,知晓一些新的商业信息,村民们都很羡慕,大爷爷也把大哥大当成了宝贝,也正是这台大哥大,在小村里掀起了一场**。
那天是我大爷爷五十大寿,为他祝寿的人很多,下午,大家酒足饭饱之后都回家了。大爷爷的大哥大也不见了,心急如焚的大爷爷四处寻找,但是怎么也找不着了。傍晚,大爷爷向派出所报了案
第7篇:法律知识简答题
简答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1.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2.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3.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为基础。
4.具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特点。
简述渎职罪的概念及特征
1、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与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特征:
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或者说本罪为身份犯,即只有那些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本罪的主观方面,有的是故意,有的是过失。
3、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包括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等),并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4.本罪的客体是国家
第8篇:法律知识学习
法律知识学习
· 单位破产,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 ·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何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 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应携带哪些文件 ·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
· 哪些单位和职工属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和对象? · 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 住房公积金涉及到哪些法律关系 · 为什么要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 请求财产保全的范围和保全的措施
· 为什么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担保热门点击排行
· 集体户口如何领取结婚证? · 南京彭宇案始末
· 201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法律依据、赔偿项目及计算详解
· 2012年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20%以上 · 2011年全国各地关于男方陪产假的最新法律规定 · 土地使用证怎么过户?
第9篇:法律知识考试
***公司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小结
2011年是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检验2011年重点普及法律知识的效果,根据市统一部署和**公司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1年度领导干部重点普及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安排,煤业公司认真组织了2011年度领导干部及全体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现就有关情况小结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全院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民主、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公司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分散的情况下,于2011年**月*日下午,在**会议室设立考点,组织了**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统一考试,其余人员由各党支部统一组织。并于*月*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统一评卷,登录成绩,全公司参考率达100%,优秀率100%,普法考试最终取
第10篇: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法律知识宣传材料
1.我国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广泛权利和自由,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
2、我国公民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答: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义务,主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