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各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XX省学前教育条例》、《XX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XX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园招生秩序,努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20xx年全区幼儿园招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5周岁XX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如有多余学额,可接收居住在XX区的非XX户籍的幼儿入园。
2.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根据幼儿园园舍条件(幼儿园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班级活动室、午睡室面积,绿化面积等)及区域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班级数、学生数)。幼儿园不得超规模办学、招生。
3.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业主子女。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以幼儿父母住宅产权证为认定依据),有多余学额可对外招收适龄的幼儿入园。
4.统筹做好招生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和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幼儿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编班、控制班额。超计划招生的,必须经片区组长审核、幼教中心核准、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否则,按违规招生论处。
二、小班: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有条件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适当招收托班幼儿(年满2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中、大班班额已经超过标准的,不得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程序
1.申报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办学条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经片区组长和幼教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详见附件)。
2.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招生园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报名日前一周起,通过发布微信、在幼儿园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3.公布录取结果。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报名后一周内公布录取情况,对由于学额限制等原因无法招收的幼儿,要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招生要求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零起点教学。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幼儿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以开设小学化倾向课程等形式招引幼儿入园。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4.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民办幼儿园要自觉遵守“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因客观原因需突破招生计划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否则,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园长及有关人员责任。招生过程中,全区干部、教师必须廉洁自律,严禁以招生入学名义索取、收受财物。
第2篇: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通知
各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XX省学前教育条例》、《XX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XX区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xx-20xx年)》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园招生秩序,努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现就做好20xx年全区幼儿园招生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5周岁XX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如有多余学额,可接收居住在XX区的非XX户籍的幼儿入园。
2.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根据幼儿园园舍条件(幼儿园占地面积,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班级活动室、午睡室面积,绿化面积等)及区域入园需求,合理确定幼儿园办学规模(班级数、学生数)。幼儿园不得超规模办学、招生。
3.小区配套园优先招收业主子女。新建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园(以幼儿父母住宅产权证为认定依据),有多余学额可对外招收适龄的幼儿入园。
4.统筹做好招生指导监督工作。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和监督,规范招生行为,自觉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幼儿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编班、控制班额。超计划招生的,必须经片区组长审核、幼教中心核准、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执行,否则,按违规招生论处。
二、
小班:年满3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年满4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
大班:年满5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
有条件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可适当招收托班幼儿(年满2周岁,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中、大班班额已经超过标准的,不得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程序
1.申报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本园办学条件上报年度招生计划,经片区组长和幼教中心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对外公布(详见附件)。
2.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招生园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在招生报名日前一周起,通过发布微信、在幼儿园门口等显著位置张贴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方法、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
3.公布录取结果。各幼儿园应在统一招生报名后一周内公布录取情况,对由于学额限制等原因无法招收的幼儿,要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招生要求
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各幼儿园要牢固树立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意识,招生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部署招生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零起点教学。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幼儿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以开设小学化倾向课程等形式招引幼儿入园。
3.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备案)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不得收取报名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4.严肃招生纪律。各幼儿园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超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开班数和招生人数。民办幼儿园要自觉遵守“民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行业协会”的有关规定。确因客观原因需突破招生计划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否则,将严肃追究幼儿园、园长及有关人员责任。招生过程中,全区干部、教师必须廉洁自律,严禁以招生入学名义索取、收受财物。
第3篇:靖远县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
靖教发﹝2017﹞692号
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中学、县职专、靖师附小、特教学校、县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缓解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班额过大问题,积极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确保2017年秋季中小学及幼儿园入学入园工作平稳有序,根据《义务教育法》、《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7年秋季中小学和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小学招生
(一)招生入学原则
初中坚持“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划片(对口)直升”;小学、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小班就读”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二)招生入学对象
1、初中招收2017年小学毕业生。
2、小学招收年满
第4篇:关于做好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准备的通知(推荐)
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准备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城区幼儿园:
为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根据《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现就2018年秋季全区幼儿园招生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报名批次时间安排
招收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2015年9月1日前出生,年满三周岁)。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优先满足城区街道各社区和各乡镇中心幼儿园附近片区有户籍、有房产的的适龄幼儿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时,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建有中心村幼儿园和其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所在行政村户籍的幼儿原则上定向到该园就读。其他类型适龄幼儿由各乡镇(街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办法。
1.鹤琴幼儿园、爱弥儿幼儿园、正裕幼稚园、
第5篇:秋季招生工作研讨会
我校2014年春季招生工作总结 暨秋季招生工作研讨会顺利召开
2014年3月6日,我校在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14年春季招生工作总结暨2014年秋季招生工作研讨会,全面总结了2014年春季招生工作情况,研讨并筹划部署2014年秋季招生重点工作。校领导、财务科、招生小组负责人及招就办全体成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常务副叶校长总结了春季招生工作情况,分析了2014年的招生形势,提出我校秋季招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她指出:做好2014年秋季招生工作是贯彻和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也是通校自身改革发展的需要。我校2013年超额完成招生任务,说明学校的质量在提高,实力在增强,这种良好的局面是大家共同努力的结果。2014年秋招工作应遵循“有机衔接、防控风险、协调运作、稳中图变”的基本原
第6篇: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活动方案(专业23篇)
方案是在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时制定的一系列行动步骤或计划,它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达成目标,我想我们需要制定一个方案了吧。制定完美的方案需要综合考虑各种资源的利用和配合,我们应该如何协调好各种资源来实现方案的完美?如果你正在寻找一份完美的方案参考,不妨阅读一下下面的范文,或许能给你带来一些灵感。
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活动方案篇一
韶关市机关第三幼儿园(原市建工幼儿园)是韶关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一直以来,幼儿园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努力提高保教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园教职员工积极进取,努力拼搏,硕果累累:20xx至20xx连续六年荣获“全国少儿创意美术大赛”教育成果一等奖;幼儿舞蹈多次获全国、省、市各类比赛金、银奖;教师多次在省、市的论文、说课、基本功竞赛等比赛项目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