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从某件事情上得到收获以后,写一篇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如此就可以提升我们写作能力了。那么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的内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1
《安全生产法》于**年*日正式颁布实施。《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学习《安全生产法》谈一点学习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安全文化”追求的是一种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现出来的安全管理理念,从而促使所有人员表现出较高的重视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并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在自己的职业价值中去,从而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成为自己工作的行动指南。另外,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是事故“超前防范”的有效措施。目前,我司已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纳入到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指标考核”中去,从某种程度上起到了一个监督和防范的作用。然而,还存在着重视对安全事故的考核,轻视对不安全因素、异常的监控。在这种安全管理体制中,不可避免地抱有了一种侥幸的心里。孰不知,“小病不医,终成大患”。等到安全事故发生后,再找原因谈“几不放过”晚矣。因此,一个完善的考核机制应包含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健全“责任链”的.监控系统,提高“防患”意识,从小事做起,建立必备的安全防患措施,坚决杜绝“三违”,养成工作严谨、执行制度认真、工作程序规范的良好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提高自防和互防能力,做到“三不伤害”,从而建立起安全管理工作的新风尚。把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2
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现我浅谈几点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则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
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目前在社会各行各业,对照安全生产的规定普遍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企业的法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不够,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在民营、私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企业的安全投入不够,设备、电路老化、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新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规章制度不健全;还有极个别企业出现过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在私了过程中因经济纠纷才暴露出来的行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从业人员违规违章、企业私招乱雇,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项目违规承包发包也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3
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xx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质安科的学习精神,项目部于20xx年4月10日下午由石经理组织,对新安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由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安全管理工作的“超前意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要建立完善的事前监督管理体系,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同时,也要形成建立积极向上的“安全文化”氛围,这是安全管理工作事前监督体系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感到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的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努力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和项目部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起抓好安全生产,一定会实现安全管理和生产效益的双丰收。
第2篇: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分公司发布《关于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的通知》。为了贯彻分公司的学习精神,本人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新法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对新法的学习,我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和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来说,我最关注的一条是新法确立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这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越来越重视,安全生产需要更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来管理。这就要求我们现在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做一个合格的安全人。篇2: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这是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新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具有很多亮点,结合应急处工作实际,谈几点浅薄体会。
一、新《安全生产法》把加强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应急救援的制度 一是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相关专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或者确定本行政区域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应当与各级人民政府建立的突发事件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国家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国家建立矿山、危险物品、公路交通、铁路运输、水上搜救、油气田事故应急救援基地和应 急救援队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的特点,建立或者确定相应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器材。三是政府应当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备必要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用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五是应急救援费用的承担。因事故救援发生的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承担;事故发生单位无力承担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解决。
六是加强联动机制。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新法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的高度关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有加,同
时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全覆盖
把应急预案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和备案的监督指导,确保应急预案编制率达到100%,并逐步拓展覆盖到各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突出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的衔接,要探索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图表化”的方法,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协作机制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力量分散,调度指挥、资源整合不畅的现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市级与区县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研究应急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分析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形势,及时通报有关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的信息,加强协调与沟通,有效发挥各部门及企业在应急处置方面的作用,提高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快速协同响应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构建应急救援区域联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资源共享、装备互补、运转高效的应急协作体制。
(三)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培训演练
(四)加快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响应平台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平台建设坚持做好顶层设计的原则,注重与其它系统的融合互通,避免形成信息孤岛。一期项目的主要任务是搭好平台,实现核心功能的正常运转。软件基于地理信息系统开发友好的操作界面,可实现应急资源的快速直观查找、移动值班、按需要自动统计有关事故信息和应急资源信息,实现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的功能需求,同时可将安监人员从繁琐的事故报告、统计中解放出来。
(五)强化应急机构和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推进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大力加强县(区)级应急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完善相关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人员、经费、培训“六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向基层和企业延伸,保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有人干、有人会干,而且能够干好积极。督促、指导大
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培育和扶持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培训、考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梯次配备、灵敏响应、高效运作的应急救援力量。篇3:安全生产工作心得体会
安全体会心得
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警笛嘶鸣,揪人心弦;痛定思痛,痛何如哉。安全之重,重乎于泰山;事故之猛,猛乎于虎。安全生产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员工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安全就是效益。企业的效益来自安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安全。企业生产的顺利开展,企业的长足发展,都需要员工的安全。任何一个环节出了差错都会对生产造成影响,导致经济效益下滑,只有员工通过安全教育,不断强化安全意识,才能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只有生产实现了安全,企业的效益和发展才会有保障,整个企业才能良好运行。
钢铁企业作为高危行业,锻造车间更是危如累卵。作为一名设备管理人员,如何才能使设备安全运行,承托生命之重?对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如何回答那个永恒的疑问:to be or not,is a question?我们的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因此,从自身角度就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正确理念,坚决克服“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思想,切实摆正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开工、不安全不运行”。通过这次会议,结合我多年的工作经验,我对安全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正确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从总体形势来看,锻钢分厂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安全工作依然严峻,尤其是最近事故频发,远未达到安全发展、安全生产的要求。因此,需要我们正确认识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率领全员
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工作,将各项安全环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不断夯实基层的安全管理管理,全面提高基层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为锻钢分厂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提高思想认识。古人云:“明者见于未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始终坚持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位。在日常工作当中,应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一滴水掉在油锅里”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尤其是近期的几起事故,我们流的血太多了,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这就是因为没有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所导致的,而做好预防工作的瓶颈就在于提高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在我们的工作中,应该以安全规章制度为保障,严格贯彻执行,杜绝工作中习惯性违章行。因此,抓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必须从严,必须包括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检查从严、整改隐患从严、最后才是处罚从严。只有在指导思想上从严,才会有组织结构上的严密、规章制度上的严格、工作作风上的严谨,而这一切也是我们安全生产的基本保证。
三、加强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 “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也特别要求每一个员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还要结合锻钢分厂的实际情况准确地把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的轻重缓急。安全生产管理者也应把“安全重一切”时时刻刻放在心上,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把安全提到生命觉
悟的高度来认识。不论是一线员工还是管理人员,都应对岗位和部门可能涉及到的危险因素有充分的了解。不论是高危险岗位人员还是其他人员,都应该定期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还要培养各级员工事事从严、事事过细的工作作风,敢于叫真章,善于抓细节,强化危机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员工识险避险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树立安全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保持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事故的发生。
四、“思危”莫“居安”。相信人们对“居安思危”这一成语并不陌生,大意是说“处在安定环境时,还要时刻去思考那些可能出现的困难或危险”。在安全工作中,经常能听到 “居安思危”,似乎不无道理,但从现代企业管理的要求来看,用“居安思危”来要求安全工作,个人认为已不合时宜,或多或少地带有一定的被动性或消极性。因为现代企业管理已把安全生产提升到了一个超前预控、科学管理的高标准之上,成为企业永恒的主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安全工作只能“思危”,莫可“居安”。剖析锻钢分厂近几次典型事故案例,大多都是在“居安”的感觉中发生的。因为“居安”是习惯性行为的温床,会存在一定的侥幸心理。少一些“居安”的思想,就会多一些“思危”的理念。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安全管理“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谓之于此。安全工作的关键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能“见于未萌、避危于无形”。只有全员从“居安”的传统思想危险点中走出来,始终以“思危”的超前意识与预防的措施相结合,才能“避危于无形”。
五、安全工作要做到“三个抓”,不为隐患留空隙 :第一是要“抓重点”。加强现场监督,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过程控制,除在工作前进行安全 交底外,还要经常组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第二是要“抓薄弱”,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特别对一些简单、工作量较小的工作要加强重视,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为简单工作不好出安全问题。强化对新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一个角落。第三是要“抓细节”,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应该从小处做起,细节不轻易引人注重,但几乎所有的重大事故都是由于起初的“不注重”、“不小心”引起的,这些轻易被忽略的细节很轻易成为小事故的放大器,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的漏洞,识别和防范现场生产存在的各类风险。
六、切实抓好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识别活动。按照事故类别、施工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现状开展危害因素识别活动,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抓安全管理的方法不能简单化,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都经过几上几下的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有些重要规章还需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应该说这些规章制度有其实施的群众基础,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什么还有这么多违章现象发生呢?反思的结论是我们的教育、宣传和管理不到位。以为搞管理订一个制度就行,有问题开个会发个通知便完事,出了事情搞个处理决定,扣点奖金处罚一下就了结。把规章制度当作一柄尚方宝剑,遇到违章或者肇事的,管理者只要把剑毫不留情地砍下去就算是严格、认真了。而事实上,制度只能是一种约束,员工和管理者都受到它的约束,但作为管理者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不仅是“管”,还必须“理”。“理”就是以规章制度为依据,把单位内部上下、左右、纵横等各方面协调起来。说“管”是行政手段,那“理”就是做人的工作,做人的思想工作,这比简单地给一个处分,给一定经济处罚要复杂得多,这就需要我们注入极大的耐心,花费更多的功夫,应该说这也是管理者应该投入主要精力的所在。在安全生产这个问题上,“严管”并不是我们的目的,而是要把与此相关的一切工作纳入规范和制度的轨道,从而达到事先预防和控制的目的。要做到这一点,仅有行政手段是不够的,这不仅是作为安全管理对象的人的思想情感纷繁多样,还因为安全管理的内容本身也复杂多变,所以我们在强调安全管理从严的时候,决不能因此而导致工作方法的简单化。俗话说:“安全是根绳,牵着千万人;安全是根线,连着亲人念。”当你出门上班的时候,一双期盼的眼睛默默地为你祈祷:“一定要注意安全!”当你下班的回家的时,一桌可口的饭菜期待着你平安归来。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心愿。安全就是幸福,只有拥有生命的安全,才能获得人生的幸福;安全为了自己,安全为了家人,安 全为了企业,安全为了社会,安全为了你、我、他。也许你觉得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事,可是,如果亲人们看不到你回家的身影,听不到你熟悉的声音,一切幸福和承诺都将在刹那间嘎然而止„„„.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环保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公司安全环保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篇4: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8月31日签发主席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做出第二次修订决定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后简称“新安全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新安全法颁布的重要意义
新安全法的的颁布实施,对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具体来说我认为有以下四点。(一)有利于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二)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三)有利于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四)有利于制裁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新安全法的亮点内容
(一)新法强调了以人为本理念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等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二)责任落实更加具体,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新法进一步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做出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
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新法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职责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一是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新法将分级分类监管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安全监管部门的法定执法方式,明确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三)新安全法更加强调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新法把加强事前预防和事故应急救援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一是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向从业人员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制度。二是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三是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
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四是赋予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拒不执行执法决定、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采取停电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五是国家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要服从指挥,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组织采取告知、警戒、疏散等措施。(四)新安全法推进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新法总结近年来的试点经验,通过引入保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规定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有其他保险所不具备的特殊功能和优势,一是增加事故救援费用和第三人(事故单位从业人员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赔付的资金来源,有助于减轻政府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目前有的地区还提供了一部分资金作为对事故死亡人员家属的补偿。二是有利于现行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完善和发展。三是通过保险费率浮动、引进保险公司参与企业安全管理,可以有效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五)新安全法加大了对违反安全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一是规定了事故行政处罚和终身行业禁入。第一,将行政法规的规定上升为法律条文,按照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处罚明文。第二,大幅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一
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100万元至5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500万元至1000万元;特别重大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2000万元。第三,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二是加大罚款处罚力度。结合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企业规模等实际,新法维持罚款下限基本不变,将罚款上限提高了2至5倍,并且大多数罚款不再将限期整改作为前置条件,反映了“打非治违”、“重典治乱”的现实需要,强化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有利于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以上是我学习新安全法的心得和体会,我将继续学习、认真吃透新安全法的精神,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做好贯彻落实。2015年1月10日篇5: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安全意识,公司多次组织进行学习,通过近段时间认真系统地学习,使我进一步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心得体会。
一、新法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以人为本”首先要求“一切为了人”,安全生产的目的首先是人的生命安全,在处理安全与经济、安全与生产、安全与速度、安全与成本、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以及在重大险情应急和灾害事故救援时,必须本着安全优先、生命为大的原则;其次是 “一切依靠人”,因为人的因素是安全的决定性因素,事故的最大致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
二、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超前意识、事前预防、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监督上来,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三、新法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安全是企业发展永恒的主题。安全生产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公司全体员工的事,所以要求我们安全管理人员改变观念,从以前安全管理无计划、无目的、粗放型向有计划、有目的、精细型转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技术及先进的安全管理技术,加强对新法的教育培训,使公司每位员工都能把新法学好吃透,提高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这样才能打造本质安全,才能有效杜绝事故的发生。让新法成为指引我们安全工作的一把利剑,让安全永远伴随你我他。
第3篇: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某些事情让我们心里有了一些心得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记录我们的思想活动。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
新《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
第4篇:学习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经典
学习《安全生产法》心得体会
张广平
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思想和认识上都有了进一步提高,有以下几个方面体会。
一是深刻理解了《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
二是进一步学习了法律责任。为了防止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给国家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安全生产法》对企业法人的安全决策及行为作出了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没有对企业从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后持证上岗的,没有对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物品项目进行安全设计的,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对生
第5篇: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当在某些事情上我们有很深的体会时,不如来好好地做个总结,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产法》最重要的特点之一,就是更加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通过电厂班组近段时间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我谈一点学习上的一些体会。
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
第6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汇总22篇)
心得体会是在学习或工作中发现问题、经验和感悟的宝贵记录。写心得体会要注意用好感官表达,让读者更加贴近真实的体验。下面是一些值得一看的心得体会例文,或许会对你写作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留下永久的痛,安全生产牵动人心。安全生产,不仅仅关系你自己,更多的是关系到你我他。众所周知,在传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始终贯穿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行之后,体会到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够明确。因此,现在又将“三不放过”改为了“四不放过”,加大了发生事故后的处理力度。这不失为一种“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的好做法,有新意。但生产安全事故一旦发生,将会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和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即使再加多几个“不放过”也为时晚矣。新出台的
第7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0篇)
心得体会是人们对自己在某一事物中的亲身实践、感悟和思考的总结和提炼,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自己,对于今后的行动和决策也有一定的指导作用。我觉得写下心得体会可以让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己在经历中的成长和变化,同时也可以为他人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总的来说,写心得体会是一个对于个人成长和学习有着积极意义的过程。避免过于主观和情绪化的表达,保持客观和理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一要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要始终坚持把实现安全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要经常召开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分析研究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每月还要召开安全
第8篇: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篇
学习了新的《安全生产法》之后,从中受到很大的启示,对我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我真正明白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目标。下面是小编整理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精选4篇, 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体会 篇1
安全生产法学习心得
学习了新的《安全生产法》之后,从中受到很大的启示,对我的思想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我真正明白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总体目标。
一、安全生产法产生的背景
20__年12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在很多的企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安全生产是一个贯穿着企业生产全部过程,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企业的生产扫除了隐患,消除了不安全因素,保证了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安全生产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