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

精品范文 时间:2022-10-29 08:08:18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第1篇: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精选5篇)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精选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1

一、存放管理要求

1.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场所应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和电源,要保持干燥和通风。

2.经营场所要设专用货架摆放烟花爆竹产品,不同类别商品,分开放置,垛堆高度应严格控制,防止倾倒坠落。

3.保持烟花爆竹货架周边整洁,不堆放杂物,禁止与易燃物品混放。

4.经营场所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材,放置于显眼易取处。

二、购销管理要求

1.烟花爆竹经营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

2.检查购买的烟花爆竹是否配产品合格证书、安全标签以及其他说明书等。

3.烟花爆竹购进和销售前,均应检查包装物是否完整,有无破损、漏药现象,不得购买和销售质量不合格的产品。

4.检验合格的产品应做好上架登记,不合格产品应及时退回供货商处理。

5.销售人员应做好销售登记,每天核对烟花爆竹存量,如发现货品丢失,应及时报销售负责人。

三、安全操作要求

1.销售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要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2.搬运烟花爆竹产品时,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

四、事故处理要求

1.发生事故后,要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并开展抢救伤员、疏散人员、灭火等应急措施。

2.初期少量火源应用干粉灭火器灭火,或用湿棉被、湿布等覆盖燃烧区,使其窒息或减少火势。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起火点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带。

4.要防止火势向周边蔓延,同时防止火星溅向其他易燃物品。

5.注意火灾现场动态,对有可能发生爆炸需要紧急撤退时,应立即停止灭火,疏散所有人员至安全地带。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2

1、经营场所内禁止明火,如违章吸烟、生活用火以及外来人员携带火种,一经发现应立即劝阻。

2、经营场所显眼处,应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及安全告知,销售人员各负其责,如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确保经营场所周边安全畅通,如有物品堵塞通道及出口,应及时清理。

4、每天彻底检查经营场所有无火种、火源,以及用电电源是否关闭。

5、定时对消防器材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摆放过期的消防器材充数,保证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6、定时检查经营场所内用电线路,避免因线路老化、摩擦造成漏电、短路引发火灾事故。销售人员严禁在销售点大棚内居住,要实施24小时值守,做到禁烟、禁酒,禁使用热得快、电暖气等电器。

7、定时组织销售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适时组织应急疏散演练。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3

一、主要负责人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保证本单位的经营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负责人、销售人员积极参加安监部门或所在乡镇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有关知识。自觉接受安监部门及所在乡镇的监督检查。

三、仓库、门市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妥善保管消防器材,经常检查并定期更换。

四、必须在烟花爆竹经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不得经营未贴安监部门防伪标签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储量不超过县安监局核定的数量;建立烟花爆竹购销台帐。

五、销售烟花爆竹要向消费者宣传正确的使用方法,不得误导消费者,也不得销售按照国家规定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六、仓库、门市内禁止使用明火、私拉乱接电线,仓库、柜台内严禁吸烟。

七、仓库、门市不能留客住宿,不能用未经过安全培训的人员顶班营业。

八、成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发生事故,立即进行抢险自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销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第7号)和省安监局《山东省颁(换)发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工作实施方案》(鲁安监发〔2015〕60号)、《济宁市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第四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全面负责,并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销售活动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管理资质证书。要确定一名销售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兼任销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所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岗位责任制: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销售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制定下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购销管理制度;

(二)存放管理制度;

(三)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四)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五)搬运操作规程;

(六)应急处置措施。

第九条 烟花爆竹销售场所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一)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

(二)法定代表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心智健全,男65岁以下,女60岁以下。

(三)零售网点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实行专店或者专柜、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一场所销售;专柜销售时,专柜应相对独立,与其他柜台的距离不小于1米,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四)主要负责人、销售人员必须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资格。

(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标识;

(六)配备2个(含2个)以上的水剂(基)灭火器、水桶及其它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

(七)零售网点的电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对易产生火花的照明灯、刀闸开关等要安装防爆灯罩或防护设施。

第十条 零售网点烟花爆竹存放总量不得超过三天销售量,且总量不得超过50箱、价值总量最多不超过1.5万元;售货间内不得违规超量存放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可以堆垛存放或货架存放,堆垛或货架距内墙至少保持0.45m,产品堆垛高度不得超过2m,货架高度不得超过1.85m。

第十一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不得住宿,不得设置炉子等明火设施。

第十二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语和警示牌。警示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严禁烟火;

(二)禁止吸烟;

(三)禁止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四)机动车辆装卸时必须熄火。

第十三条 零售网点主要负责人必须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处理,并对检查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消防器材应每天检查和保养,保证消防器材完好有效,严禁埋压和挪用。

第十五条 零售网点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六条 搬运作业中,只能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翻滚、倒置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质工具。

第十七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就近采购本市批发单位按规定配送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十八条 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许可范围、时间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

第十九条 零售网点不得私制、悬挂有“批发”字样、“厂家直销”等内容的宣传条幅。不得采用拱形门、占道牌(板)等妨碍市容的宣传形式。

第二十条 零售网点不得走街窜巷、流动零售烟花爆竹。不得一证设多店、一店设多家。禁止连摊、连片销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一条 临时销售网点在销售期结束后,必须在3天内将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按原进货渠道,办理统一保管或退货事项。

第二十二条 禁止零售网点在节日售货大棚、展览展销会、超市、购物广场、批发市场、娱乐场所零售烟花爆竹。

第二十三条 严禁零售网点在商住混合楼的储存用于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

第二十四条 零售网点的销售和储存场所泄露的少量药物,要用湿拖布及时清理,严禁用扫帚清扫。

第二十五条 零售网点发生安全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同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并通知附近人员有序疏散。

主要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组织应急救援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零售网点,是指依法在本市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或备案,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在本市区域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活动的市场主体。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花炮厂安全规章制度5

1、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取得所在地县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凭证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2、从业人员应具备与零售烟花爆竹相关的安全知识后,方可上岗。

3、做到一证一店(点),严禁一证多店(点)或走街串巷流动销售烟花爆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违禁品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

4、必须设专门的销售专柜,并与其它柜台保持安全距离,周边四邻无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销售专柜;做到专人售货,专人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放,其存放数量不得超过15箱(合450kg);不得在销售现场试放烟花爆竹。

5、按规定到所在地专营公司购进烟花爆竹,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其他部门进货或代销,不得购进非法生产厂点的产品。

6、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在柜台、禁烟区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服从安监、供销等部门的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培训。

第2篇:烟花炮厂简介

定西市安定区烟花炮厂简介

安定区烟花炮厂创建于一九八七年,在这二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挖潜改造,引进新的生产工艺,每年完成产值500余万元,创利税22万元,安排农村闲散劳动力60余人,增加了当地农民的收入,有着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2001年,把全国著名的浏阳花炮技术与人才直接引进到定西来,为定西市及周边地区每年从外地大量调烟花爆竹减轻了负担,降低了烟花爆竹长途运输的危险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当地人民政府的关心下,在市区安监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的要求,狠抓宣传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格管理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安全生产,杜绝了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靠实责任。为防止事故发生,厂里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车间主任为安全管理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形成了安全生产有人管、人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奖罚分明。根据厂里的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单位的日常工作中坚持按制度管理,并实行有效的奖罚措施。

三、狠抓业务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对新入厂的员工进行技能培训,业务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全厂形成了“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安全”的良好气氛。

五、加大安全投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厂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第3篇:黑龙江春雷花炮厂爆炸

黑龙江春雷花炮厂爆炸

(1993年1月8日火药爆炸)

一、事故概况及经过

1993年1月8日7时40分,黑龙江省方正县育林乡春雷烟花鞭炮厂发生爆炸,当场炸死12人,重伤2人,炸毁房屋15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查,这起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工人穿化纤服装,磨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但更主要的是该厂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乡党委书记胡某某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胡某某在担任方正县育林乡党委书记期间,分管育林乡春雷烟花鞭炮厂工作。该厂在厂房设施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下,于1992年11月5日开始投入生产。11月10日县工商局去检查,发现该厂没有经营执照,厂房距离居民区太近。生产车间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责令停止生产。胡对此置之不理,继续组织生产。12月16日,县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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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吾田花炮厂简介

浏阳市澄潭江吾田花炮厂

浏阳市花炮响天下,天下花炮数浏阳,浏阳市澄潭江吾田花炮厂是一家集花炮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型企业。我厂始建于1982年,地处风光秀丽的南川河畔,距319国道仅3公里处,交通便利。本厂占地面积500多亩,拥有200多栋标准厂房,技术及管理人员50余人,工人200多人,年产值达2000--3000多万,本着以“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为宗旨,本厂主要生产儿童玩具烟花、喷花类、线香类、吐珠类、手持类、盆花类、旋转类、升空类、造型玩具类等上千余种产品,品种齐全、包装精美、质量可靠且产品安全环保,畅销全国各省市。

本厂按安监局指示加强安全生产环境整改,做到安全生产第一,加强生产管理各个环节,做到产品质量第一,提高管理方法,达到生产效率第一,现已达到年产值25万箱以上。产品在市场占有率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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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花炮厂述职报告范文

花炮厂述职报告范文

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花炮厂述职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和市安监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工作实际,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开拓进取,认真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县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学习,提高安全生产业务素质

在工作中,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自觉地向实践学习,向专家学习,不断拓宽自己的视野,不断丰实自己的`知识,使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知识水平适应工作的需要。同时,以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不断提高个人的思想修养和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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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安全规章制度

基本制度

二○一三年度

1、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3、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4、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5、矿用设备、器材使用和维修制度

6、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0、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2、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13、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4、安全奖罚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安全生产制度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促进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保证安全生产。

1.适用范围

矿属各单位、在矿的外委施工单位。2.职责与权限

矿长(委托人)主持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讨论事项的行使决定权。

安全科总结、布置安全工作,对会议决定事项实施监督检查。其他矿级、部门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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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全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规章制度1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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