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总
则............................................................................................................................1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3
三、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3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4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5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6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7
八、安全检查制度........................................................................................................8
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9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
十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
十二、临时施工用电管理制度..................................................................................14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6
十四、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18
十五、安全标识管理制度..........................................................................................20
十六、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21
十七、作业班组安全管理规定..................................................................................22
十八、班组安全活动制度..........................................................................................22
十九、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3
二十、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24 二
十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26 二
十二、安全检举控告制度......................................................................................27 二
十三、职业病防治制度..........................................................................................28 二
十四、卫生保洁制度..............................................................................................28 二
十五、现场治安保卫制度......................................................................................29 二
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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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一、为规范和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保护企业、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全面提高项目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风险预控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汇编》。
二、本制度汇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广厦建设集团工程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而制定。
三、施工队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单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施工管理的正常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生产法规与上海铁路局相关文件规定建立的,是对项目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包括生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各岗位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和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分工负责的制度,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核心。
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
1)明确项目部的各级领导、各职能管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工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纵向到顶、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遵循“分线负责,系统管理;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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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下管一级;责权一致”的原则。
3)把为实现安全生产应干的全部工作分配到有关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中,做到“事事有人干”。
3、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根据项目部各部室和岗位人员职责来确定,在制定时遵循以下原则:
1)“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安全问题发生在生产过程中,因此安全工作要渗透到生产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是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职责、权利和利益应是统一的,只有职责而没有权力,职责就很难被执行,没有职责的权限将被泛用。所以在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责任权利相统一这个原则。
3)项目部根据生产组织机构、岗位及其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制定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各部室、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分级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实行“一岗一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体现分级管理、分线负责、责权利关系协调的原则,并力求做到定量化、程序化,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责任清楚,落实到人。
4)突出重点的原则。安全涉及生产的各个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也是全方位的,但必须突出重点,如果事无巨细地罗列责任条文,这些条文也很难得到真正的落实。因此在界定企业和各部门、层次、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时,应抓住重点,围绕安全工作的重点来展开责任体系,这也就抓住了安全工作的关键。
4、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
项目部落实层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起自下而上、分级控制事故,层层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保证体系,将安全目标通过责任书的形式加以细化和量化,建立、完善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通过实行过程跟踪和阶段考核,进行在线分析和动态管理等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如期完成。
5、安全生产职责任制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就是根据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应负的安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内容见项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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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生产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为明确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定期考核。
2、项目部将于每月定期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考评,对执行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执行不够、未能尽职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奖罚办法进行处罚。
3、各职能部门及班组、工人均应熟记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内容,并认真遵守及执行。
4、考核对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及各班组长等。
5、考核人:
(1)公司(分公司)负责考核项目经理、安全员。
(2)项目经理负责考核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及各班组长等。
6、考核时间: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每季一次。
7、考核形式:采用评分制。
8、考核形式: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值在85分以上者为优良,考核得分值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值在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9、任何人在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后,调离岗位或直接清退。
三、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1、为了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建筑施工安全的科学管理,提高防护水平,杜绝和减少工伤事故,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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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的目标,特制定相应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以供考核执行。
2、考核内容:考核将通过工伤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达标、文明施工目标等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考核对象: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员、项目安全员、项目会计、项目材料员、项目质量员、各工种班组长。
4、考核人:公司(分公司)考核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项目经理考核各职能人员。
5、考核时间:每月一次。
6、考核形式:采用评分制。
7、考核评价:考核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值在85分及以上为优良,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8、任何人在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后,给予经济处罚,调离岗位或直接清退。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暑降温、防疫、防环境污染等;
2、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有: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卸料平台、临时施工用电、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围墙及临时设施施工、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切合实际,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制定出科学、先进、实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费用(按建设部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工程造价的2%计取),应列入财务计划,优先支付,专款专用。
4、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和安全员进行编制,经分公司工程部审核,报分公司总工审批、签字,经监理和业主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并报施工安监部门备案。重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集团公司总工批准备案。
5、对结构复杂、危险性大及特殊工程,应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方案,同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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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设计依据,并经计算,有详图及文字说明。在使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或引进新设备时,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分部分项工程,其安全专项方案须组织专家论证。
7、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阐明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以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会同施工员和安全员进行编制,具有经公司(分公司)工程部(科)审核,报公司总工批准、签字,并经监理和业主审查签字后方可实施。
9、施工过程中如需更改方案,必须经原编制人员修改后报原审核、审批人员同意后实施。
五、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1、项目部所有班组和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中有关规定。
2、班组未落实或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工人有权拒绝上岗或越级上告。
3、项目部应与班组签订目标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划生育、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责任书,明确班组责任、权益,履行班组义务。
4、各班组、工种在施工之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班组或各工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5、项目部应及时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如不能认真及时整改,将按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对执行较好的班组按规定进行奖励。
6、明确各职能人员、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职责,要求各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加以落实。
7、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教育工作,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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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未经安全教育的职工上岗。
六、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根据建筑业具有高空、高处悬空作业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保障职工生产安全和健康,增强职工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因此,在下达生产任务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2、、一类工程开工前、重要分部、分项施工前或新工艺、新材料使用前应由公司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单位工程开工之前,项目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长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总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各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2)围墙、临建搭设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3)施工层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4)各机械安装和使用安全技术交底;(5)季节性安全技术交底、节假日前后交底等;(6)新工艺、新技术、安全技术交底;(7)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5、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对照各分部、分项工程特点,制订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班组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应及时、全面、有针对性。
6、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必须经交底人、被交底人双方签字,下页留给被交底人,交底人不能随意为被交底人一手签字,如伪造交底,一以查实,追查责任。
7、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其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和事故的易发性,对每个上岗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其交底记录须双方签字。
8、各施工班组及各操作人员在没有安全技术交底前有权拒绝上岗,如强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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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岗,视情节轻重,严肃查处。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从根本上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观念,普及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杜绝盲、目盲干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现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充分利用民工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分公司)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个学时;(2)项目部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个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
3、公司级安全教育侧重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项目部级安全教育侧重于项目部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的教育培训,班组重点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所有工人经系统学习和培训后,由项目部进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4、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作业。
5、对电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操作,项目部建立培训档案。
6、项目部应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安全生产教育片、民工学校等多种形式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
7、项目经理、安全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16学时的安全培训,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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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8学时的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
8、对新工人、调换工种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跨越工种或顶替上岗。
9、项目部要坚持每月组织一次日常安全教育,并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阶段性生产特点、气候变化、节假日等,组织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要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有要求,防止流于形式,避免枯燥乏味。
10、施工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要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八、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增强防范;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整体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应做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措施。
3、安全检查的依据:JGJ59—2011标准、国家相关法规、地方标准要求、公司技术标准、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各安全专项方案等。
4、安全检查方法有“定期”和“不定期”二种,项目部在检查过程中应做到全数检查、并同现场观察、实地检测、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5、检查的重点:安全管理、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人货两用梯、现场消防、围墙及临时设施等。
6、检查类型:
(1)、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各自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巡视检查,并填写《安全日志》,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2)、周检查: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各科室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
(3)、阶段性检查:根据施工进度及施工各阶段情况,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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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季节性检查: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及时汇总。
(5)、专业性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科室及专项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记录检查和整改情况。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6)、经常性检查: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7、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及班后的安全检查,对特殊工种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
8、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和日常的安全巡查。
9、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除名。
10、安全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所在,确定危险程度和整改时间。
11、及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并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签字。
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为加强施工现场各栋号安全检查,把各种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工程部应要求有关部门及时排除,限期整改到位;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工程部应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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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部每周应对施工和生活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并根据施工进度开展阶段性隐患排查,对于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监督部门应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责任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人定期限落实整改。
4、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是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三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消防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
四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
五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5、对物的不安全状态,隐患整改完毕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确保物的不安全状态予以消除。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的缺陷,应完善制度、措施及办法。
6、根据施工进度确定阶段性安全检查重点,把握住安全检查关键环节,确定安全施工检查重点部位,重点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查隐患和违章,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查出物的不安全状态,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7、各专业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每天对施工现场和作业面进行安排查,根据不同的施工环节,重点加强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防火灾、防触电和防护设施等危险场所,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必须给相关单位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和落实,对“三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检查是否持证上岗,检查是否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交底进行操作,安全技术措施是否齐全有效。
9、各班组必须经常开展安全施工自检自查活动,各班组安全员必须每天检查本单位安全施工情况,及时制止违章和消除隐患,保证本单位的施工安全。
10、对于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11、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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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暂停施工,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设置警戒标志,待隐患消除后方可开工。
12、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13、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写出整改回复报告,由检查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14、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知道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从事建筑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关作业。
一、特种作业人员包括:
1、建筑电工;
2、金属焊工(含焊接工、切割工);
3、建筑架子工;
4、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5、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包括:塔吊司机、施工升降机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
6、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7、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8、爆破作业;
9、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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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种作业人员现场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除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外,项目部还应接受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针对性的安全教育,经项目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项目部必须对特种人员证件进行审查并登记,留存的特种作业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其单位的红章。特种作业人员证件还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责任心强,熟悉本工种业务技术和本工种安全知识和检查标准与操作规程,不冒险蛮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根据限定的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如身体有不适宜本工种,及时调换工种。
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分公司及项目部将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并按规定扣证1~12个月。对情节严重者,由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并将给予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桩施工机械、挖掘机械、运输机械、混凝土机械、各种加工机械等。
1、项目部需要使用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编制机械设备进场计划表,并报分公司工程部审批。
2、项目部使用的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操作、检验和维修,应由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人员从事作业,严禁超范围和无资质作业。
3、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安装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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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部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5、安装单位安装、拆卸作业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经项目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关作业。
6、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7、及时做好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
8、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项目部应及时组织监理单位、租赁单位、安装单位进行验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形成检测报告。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9、项目部应当自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资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名单等,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0、项目部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11、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12、起重机械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遇六级(含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大雪、打雷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使用。
13、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顶升的,使用单位委托原安装单位或者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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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资质的安装单位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后,即可投入使用。
14、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15、机械操作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填写机械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安全阀、熔断器、警报器)及安全指示装置(如水位表、压力表、电流表、油温表等)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检验、调试,发现异常应停机修理,禁止带故障使用。
16、所有施工现场的机管员、机修员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应按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定期保养制度,做好机械的维修保养记录,做好操作前、操作中和操作后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17、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8、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19、冬季施工应做好防寒防冻工作,设备及时进行换季保养。雨季施工应做好防洪防汛工作,设备停放位置应防止雨水浸泡。大风天气应按规定禁止高空作业(如塔式起重机作业等)。
20、项目部应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项目部机管员每日应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巡查,每周、每月定期对本项目部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整改资料整理归档后备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项目部应立即组织整改,并做好相应记录。
十二、临时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用电较为分散,分支线、临时开关柜、起动箱、配电盘(箱)等经常移动,单相负荷较多,加之电焊线、照明线很多,为规范施工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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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施工用电检查标准。
3、现场施工临时用电线路全部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供电,导线采用VV22型电缆埋地敷设,敷设要求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施工。
4、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编制临时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单位或业主审批后实施,或电力部门备案(有外电通过施工作业范围时)。
5、电工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随意接拉电线和动用电器设施。
6、电工应经常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检查时间每周一次,对不符合要求和灵敏度差的电器应及时进行更换,并做好电工维修记录和电阻测试记录,要求每月一次。
7、施工现场必须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要求,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机械的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8、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持电工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9、所有电气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控制,不得出现一闸多机的情况,对各配电箱的漏电开关每月进行一次试验,试验不合格的漏电开关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凡潮湿场所和条件恶劣的场所要使用36V安全电压。
10、项目应每周对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应迅速采取纠正整改措施。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1、民工生活区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对于220V用电,应由民工队申请,经项目部经理、电气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共同签字后,由现场临电人员统一布线。
12、工地所有配电箱应标明编号、负责人,箱门内贴有配电箱系统图,各开关应标明用途,所有配电箱应配锁。室外配电箱应有防雨防砸措施。
13、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下列顺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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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2)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14、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具时,必须切断电源,拆除电气连接并悬挂警示标牌。调试时应确定操作程序和设立专人监护。
1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高功率的电热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和宿舍内照明等。
16、做好对现场职工临时施工用电的教育、交底工作,并建立相应的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7、对各机械设备用电每天下班必须应先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结合公司区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项目部应建立消防组织领导机构,成立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工程施工队必须签定《消防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到人,主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2、项目技术负责人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拟定现场的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具,并在施工平面图上确定现场的消防通道,设计合理的专用消防水管网,配备消防栓。高层施工时要设计消防竖管,保证消防水枪的射程范围。
3、项目部应按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包括消防水龙带、消防栓箱、灭火器、保温材料、消防标牌等。
4、凡在施工现场动用名火作业,必须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经项目主管领导和安全员批准,办理动火申请后在指定地点动火,并派专人看火。
一级动火作业应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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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由作业队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项目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5、动火作业前首先清理作业场所围的一切易燃物,对临近动口加盖防护,动火时必须配备消防器材,下班前将现场余火浇灭,方可离开现场。如遇有四级以上大风,禁止动用名火作业,施工现场及材料库存放有易燃物品的地方、木材堆放区、严禁吸烟和动用名火。
6、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灭火器材是否有效,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管理是否规范,整改是否落实等等,并详细做好检查记录。
10、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整个工地及生活区的消防及灭火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11、消防水带、灭火器、砂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作他用。
12、作业面配电盘、变压器、电气设备等易燃易爆物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13、空压机、各种大型土方机械、机械设备、车辆配备专门型号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14、施工区域内、职工生活住宅区、食堂等生活设施,必须设置灭火器材满足消防要求。
15、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和可燃液体,应储存在专用库房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及防火砂和消防水池,并设置醒目的警示(告)牌。
16、项目部应对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品的储存应建立台帐,对物品名称、数量及入库日期进行记录,并定期清点,控制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品的库存量。
17、项目部应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民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针对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火灾多发季节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18、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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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及时疏散人员,迅速扑救火灾。
19、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实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四、安全防护验收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减少和杜绝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项目部必须根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及验收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类安全防护的验收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用于安全防护的各类材料(如钢管、扣件、密目立网、安全平网、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做好进场验收工作,保证其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一、土建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
(1)吊装器具验收;(2)临边防护验收;(3)洞口防护验收;(4)高处作业平网防护验收;(5)模板支架验收;(6)井道承重平台验收;(7)物料周转平台验收;(8)交叉作业防护验收;(9)马道防护验收;(10)落地式外脚手架验收;(11)悬挑式外脚手架验收;(1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验收;(13)临电验收;(14)、其他防护验收。
2、验收程序
上述各项验收项目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验收,项目应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二、机械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
(1)、机械设备安全验收;(2)、机械防护验收;
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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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械首层进料口防护验收
2、验收程序
机械安装完毕后,由搭设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留存验收记录。
三、临时用电安全防护验收
1、验收项目及要求
(1)、分配电箱以上用电设施及线路验收(2)起重机械用电验收(3)、非起重机械用电验收(4)、照明验收(5)、临时用电系统验收
2、验收程序
所列各分项安装完毕后,由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报项目部组织实施此项工作的人员(临电负责人),由组织实施人员会同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移交至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负责维护。安全交底人员填写验收记录,参加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临电负责人留存验收记录。
四、验收要求
参加验收人员应核定需验收项目是否符合方案、交底及标准、规范的要求,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不得签认验收单,并要求相关范围进行整改。
专职安全员参加验收程序时,应认真检查验收项目是否达到验收标准,对符合标准的验收项目及时签认后,承担对验收项目的日常检查责任。
五、安全防护设施的交接
安全防护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组织实施人员负责组织原使用单位和新使用单位就验收项目进行验收交接,并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六、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
上述安全防护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需要拆除时,必须由占用该防护设施部位的分包单位向项目部工程经理提出申请,工程部门组织安全交底人员、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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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确认可以拆除(或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后可拆除)后,方可拆除。
安全防护拆除需留存拆除记录,标明拆除的防护项目、拆除部位、拆除时间等。
十五、安全标识管理制度
为使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的使用规范化,减少环境的不良因素对员工的影响,根据国家标准 GB2894-1996《安全标志》、国家标准GB 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及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施工现场需要用到的安全标识主要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指示标志等,除上述安全标志外,施工现场还应挂设具有宣传、提示性的安全标语、横幅、张贴画、设备操作规程牌等。
一、安全标识布置策划
项目部技术人员应组织安全、工程等人员,以及分包单位管理人员,策划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类别、挂设部位和挂设数量,同时,绘制施工现场“安全标识布置平面图”,下发“安全标识布置交底”。
二、安全标识的制作
安全标识的制作尺寸应依据国家标准 GB2894-1996《安全标志》和集团公司的CI手册中的有关规定。
三、安全标识的挂设
施工现场安全标识的挂设应由安全室根据施工进度、技术部门的交底要求,组织分包单位逐步开展,应挂设在易被从业人员看到的部位,禁止将各类安全标识集中挂设。
四、安全标识的验收
安全标识挂设完毕后,经安全室验收并统一登记编号后,投入使用。
五、安全标识的维护
安全标识经验收挂设到位后,由分包单位负责维护,以保持安全标识的清洁、完整,安全室定期检查安全标识的完好性,并在日检中做好记录。
六、安全标识的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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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识经验收挂设到位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拆除,分包单位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标识时,必须向安全室提出书面申请,由安全室同意后,方可拆除,安全标识应交回项目经理部。
十六、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
一、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1、为了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使职工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降低企业的事故风险,制定本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安全员为副组长的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对每个员工的保险工作。
3、投保范围为项目部的每个员工,投保期限为建筑工程项目开工日至工程竣工验收日。
4、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项目部在24小时内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保险办公室。协助有关部门确定事故性质、事故等级、伤害程度,向保险公司提出保险金理赔申请,并及时将保险金发放被保险人。
二、工伤保险
1、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为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项目有分包情况时,应当与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签订《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协议》并作为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3、工程开工前应持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到工程建设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手续,并在工地设置公示牌。
4、在开工后10日内向社保机构申报农民工名册,如施工过程中人数发生变化,应按月向社保机构申报增减名册。
5、保险期限为合同中开竣工时间,如工期延期应当提前办理顺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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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作业班组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作业班组的安全管理,搞好施工安全过程控制,制定如下班组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班组进场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作业班组进场以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考试合 格方可上岗,项目部主要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育,施工队主要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和本单位管理规定安全教育,班组主要进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3、班组在施工以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特殊部位危险作业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班组安全员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杜绝违章,确保人和物处于安全状态,切实做好安全施工过程控制。
4、作业班组要加强安全施工自查自检活动,把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项目部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 整改落实到位,并进行复查,对忽视安全管理,有章不寻、违章不纠的行为项目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根据施工情况经常开展安全施工竞赛活动,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施工综合检查,分专业对各作业班组的安全施工情况进行评比打分,对做的好的和做的差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罚。同时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指定专人限时整改落实到位,并组织复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十八、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各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负责抓好本班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督促其他班组共同做好配合。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未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经教育不听者,班组长应拒绝安排工作。
3、班组不得招收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症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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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做到班前安全交底,坚持交任务同时交安全的原则,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态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5、上班前,班组长应对当班作业部位(包括脚手架、机械、电器、照明、通道、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遇有险情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得安排上班操作。
6、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暴雨等)影响施工安全时,班组长应及时停止在高处作业和起重吊装以及其它不安全的工作。
7、拆除脚手架时,班组长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划定警戒范围,并做好防止坠物伤人和架子倾覆的安全技术措施。
8、项目部对接触腐蚀、放射线和有毒物质的作业人员要采取防范措施,班组长应事先做好安全交底。
9、班前各项安全活动可采用口头或书面相结合的形式,并应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周进行一次讲评。
10、班组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
十九、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安全,项目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事故发生后,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主管部门应视事故造成的伤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当于1小时内上报当地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并保护事故现场。
2、重大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尽快组织抢救,防止伤亡事故的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之前,在事故现场的项目管理人员有组织地承担起应急处理指挥工作。
3、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程序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虚报、迟报。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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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简要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5)已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报告的情况。
5、事故调查应有项目经理指定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人员,会同企业安全部门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调查。调查组应将事故发生情况写成调查报告,并经调查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后报企业安全主管部门。
6、事故调查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擅离职守,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随时接受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和切实整改不放过”。
8、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整改,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工整改。
9、事故发生项目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谎报或瞒报事故的;
(1)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2)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4)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6)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二十、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施工现场带班:是指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带班检查和带班生产。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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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负责。
2、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约24天),不得擅自脱岗。
3、项目施工现场领导带班负责人为项目经理。带班人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带班负责人应至少每周组织一次检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综合管理工作,项目部检查人员应由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共同参加,除定期检查以外,项目带班负责人应组织进行不定期检查;
5、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字确认,于每日碰头会上汇总通报、落实整改。
6、对于检查后的结果,带班负责人应进行分析,并进行改进;
7、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各班组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项目安全科处理。
8、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在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工程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9、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人员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10、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职能部门报告。
11、项目经理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或分管领导请假,应书面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代行其承担管理工作,书面委托应报企业、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备案并现场留存备查。
12、考核规定
(1)、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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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给予100元处罚。
(2)、现场带班制度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0元。(3)、现场带班出现以下事项的,对带班责任人给予300元处罚。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e、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5)、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
二十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项目部应建立稳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比例不得低于本项目合同价的2%,并按地方要求执行,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每次计量收入到账后,按比例预留安全保障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一、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
2、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等支出。
3、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应急预案演练费用。
4、安全检查与评价支出。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支出。
6、安全防护用品及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支出。
7、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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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季节性安全费用:夏季防暑降温药品、饮料;冬季防滑、防冻措施费用。
10、安全专项活动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二、安全经费使用要求
施工项目在开工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落实资金来源和责任人。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要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需要。
施工项目按照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进行相应的物资采购和实物调拨,并建立项目安全用品采购和实物调拨台帐。
专业工程分包,分包工程款中含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工程项目应要求分包单位按项目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的投入。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支出或达到安全生产所需支出。利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形成的资产,应纳入相关资产进行管理。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意外伤害保险、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所需费用,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项目部财务负责安全生产资金的落实工作,专款专用,为项目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二十二、安全检举控告制度
项目部的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每个职工都有权拒绝执行,强行作业时有权上报和越级上告。
2、对安全防护设施不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每个职工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并有权拒绝在有事故隐患的部位施工。
3、对接触有害、有毒气体、液体的职工有权要求配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职工有权如实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27
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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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情况,并有义务保护好事故现场。
5、对检举、控告人不得借故报复、克扣工资。对检举、控告有功者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十三、职业病防治制度
为了预防、消除和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公司职业病辩识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公司组织项目部进行一次职工体检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
2、各项目部应配备并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应履行危害告知义务,维护员工知情的基本权利。
4、对从事电脑工作人员应配备保护屏预防辐射,并定期发放眼药水。
5、项目部应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有关职业危害公告栏,对会产生严重职业病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
6、项目部对有关职业危害因素应进行日常监测,同时应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职业危害因素的动态观察和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报告的管理。
7、定期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十四、卫生保洁制度
1、食堂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菜分开放置,废水排出应设隔油池。
2、食堂不得出售变质、发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3、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整洁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做到文明炊事。
4、对餐厅要及时清理和打扫,保持餐厅卫生、干净。
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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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水每天要更换一次,茶具必须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茶水应符合卫生要求。
6、场内设置固定的男女淋浴室和厕所,并建立浴厕管理制度。
7、浴厕采用自动冲水,由专人管理,每天坚持早晚二次清扫,防止下水道堵塞。
8、及时对浴室和厕所进行消毒,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9、宿舍应有管理制度,每间宿舍按规定居住人数居住,每间宿舍选出一名寝室长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安排轮流值勤,保持宿舍的清洁、干净,并应有居住人员的照片、名单、编号。
10、卫生值勤人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内卫生工作,及时清倒垃圾。
11、严禁在宿舍内外乱扔物品(烟蒂、纸品、瓜果皮等),不准用笔在墙上乱涂乱画。宿舍内不得存放油、水、污秽物、作业工具、材料等物品。
1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热得快、煤气灶等。
13、炎热季节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的睡眠。
14、做好宿舍外环境卫生,不乱泼乱倒,应设污物桶、污水池、房屋周围道路平整、污水排放畅通,室内照明灯具高度低于2.4m时,采用36V安全电压,不准在电线上晾衣服。
二十五、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现场保卫规定
(1)建立现场保卫制度,其内容包括领导分工、管理机构、管理程序和要求、防范措施等。
(2)组建一支精干强干的保卫队伍,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逻。门卫室配备专职门卫人员24小时值班,负责人员和车辆出入登记管理。
(3)严格门卫管理,确保不断岗、不漏岗。保安人员每天必须定时对现场、生活区内重点设施、重点部位的看护、巡逻,确保项目公共财产和人身安全。
(4)项目发给现场施工人员专门的出入证,凭证件出入现场。对出入证的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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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管理要严肃认真,并应定期更换。一般情况下施工现场谢绝参观,不接待会客。对临时来到现场的外单位人员、车辆等要做好登记。
(5)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治安保卫工作的法规、文件;项目主管领导齐抓共管,认真做好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6)做好值班记录、来客登记、车辆、材料进出场手续登记制度,防止发生材料流失,被盗情况的发生。
(7)施工现场设治安保卫组织,以加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并负责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治安管理和教育工作。
(8)项目部各施工班组的领导要经常对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大家都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9)治安保卫组织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对工地内重点部位、贵重物品要重点看管,坚持昼夜巡逻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10)治安保卫组织应积极主动的协助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联防办公室做好本地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加强对外地民工和施工班组的管理工作,民工中的不健康人员立即解雇,严禁使用童工。
(12)督促外地施工班组伍建立健全的治安消防组织,以确保本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不受影响。
(13)对于违反现场治安管理的人员,根据情节分别给予罚款处理、教育、警告,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治安保卫
(1)各施工班组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2)任何施工班组或个人携带物出门须有物资部开据的出门条,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4)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5)施工班组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
项目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人员,确有困难需留宿则需经经理部保卫管理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6)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7)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专库存放,以防被盗。(8)施工班组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9)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施工班组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监守岗位,值班表应报项目工程管理部备案。
二十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保资料,环保管理人员必须参与环保措施的制定,以确保环保措施实用、有效、符合现场要求,如:现场防空气污染、防扬尘、防水污染、防施工扰民、防道路遗洒等措施。
项目部必须与施工队、分包商、分供方签订环保协议书,同时进行教育培训并下发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切实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环保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认真整改。
一、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要求
1、搞好机械维护: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翻斗车、钻机、锚杆机、强夯机,要定期加强维修,保持状态良好,正常运转,杜绝因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噪音。
2、控制燥声排放:把噪声控制在国标规定的噪声范围内,尽量减少夜间施工,在高、中考期间,晚八点到凌晨六点不允许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必须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噪声污染,或采用消声降噪的施工机械。
3、防止尾气大量排放:凡使用柴油、汽油的机动机械,必须使用无铅汽油和国家规定的10#柴油做燃料,以减少对大气污染。
项目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4、防止建筑垃圾的污染:在施工前要清理现场,对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排放,执行《建筑垃圾排放作业指导书》和《运输渣土作业指导书》的规定。
5、处理好泥浆:先挖好泥浆池和排污池,对水下钻孔灌注桩施工产生的泥浆,存放在泥浆池和排污池内,待沉渣沉淀后,用专用渣车运至环卫局的指定堆放点,不得让施工场地到处泥污和堆放沉渣。
6、油渣的处理:为防止油路泄露,各种密封件要保持良好状态,如发现重大泄露现象,应及时维修,以保证正常运转。擦拭机械用的棉纱,用完后不得随地乱丢,放在专用塑料袋内,每年春或秋集中回收处理一次。
7、防止扬尘:现场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堆积的余土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现场道路定期进行喷洒淋水,控制粉尘污染。
8、防止遗撒:加强对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的卸料溜槽处设置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才可离开工地,防止遗撒;在工地进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槽,进场车辆冲洗下来的泥浆废水经沉淀池后排往市政废水管。
9、固体废弃物管理: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在现场设立专门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的五个分类,挂牌设立垃圾站,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存放必须全封闭并标注清楚。
10、防止水污染: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单独设立管网,现场设立沉淀池,冲洗泥浆、砂浆产生的废水排放之前必须经过沉淀池后进入市政污水管;食堂必须按规定设置隔油池,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污水经沉淀后再排入市政管线。
11、对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贮存、发放和使用后对废弃物的处理制定专项措施,并设置专人管理。
12、对施工机械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噪音、泄漏和废油、废弃物造成的污染,杜绝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
1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分开,并及时组织清运。
14、尽量节约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杜绝浪费现象发生。
二、环保节能型材料设备的选择
在材料设备选型方面,遵从以下原则:
项目工程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1)满足设计要求(2)满足规范要求
(3)满足质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满足环保、节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寿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维护和管理,达到降低建筑物维护管理费用和建筑物运营费用的目的。
(5)木材、板材、石材、胶等材料要选择环保材料,保证室内环境件检测达标。
第2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作具体化签证及文字化
a生产责任制由公司制度制定,并由公司质安部审批。
b生产责任制:分为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工长生产责任制、质安员生产责任制、班组长生产责任制、工人生产责任制、特殊工种生产责任制、防火小组责任制、文明施工责任制。
2、签订合同
a由施工队与各班组长直接签订合同
b合同内容:应包括甲、乙双方的责任、工人进入工地应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伤亡率、安全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标准,进入工地现场应遵守的安全规章制度及法规、技术交底。安全生产指标、奖罚制度等。
c注明合同有效日期,甲、乙双方经办人签证。
d设立安全生产指标。
3、制定各项工种、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a工种操作分别为钢筋、模板、砼、砌砖,一般抹灰架子工、油漆涂料及特殊工程的操作规程。
b工具操作规程为:钢筋机械、锯木机、振动棒、砂浆机等工具的操作规程。
c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度:参加人员应为工人、施工员、质安员、项目经理。工具操作规程应由工人、施工员、质安员、机电工、项目经理制定。操作规程应参考工程报建时的操作规程标准及工地的因素制定,并将操作规程打印好,张贴在工地的显眼处。
4、目标管理
a项目安全管理目标的分解:应分解成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达标目标。
b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的奖罚措施。
c考核的部门:由同一等检查单位的部门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部分应具备以下内容:施工安全措施、用电安全措施、防火安全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3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第一章现场临时用电
1、对施工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要求:
(1)施工现场中使用的配电箱、开关箱门应有锁有防雨措施,箱内严禁有杂物及工具,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潮气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亦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裂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场所。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施工现场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应有编号、负责人标志,缺少一项罚款500元。
(4)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要求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箱底与地面和垂直距离为0.6-1.2M。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5)配电箱、开关箱的金属框架要做保护接零;配电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项不符合罚款1000元。
(6)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应分开使用,严禁混用,否则罚款20xx元。
施工现场的电缆线路应采用穿管埋地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接零连接,专用保护接零由工作接地、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接出,施工现场的所有电气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部分,应做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电器、手持电动工具和照明器具的金属外壳;
b、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配电箱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的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和钢管外架。
以上任何一个处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
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经有关部门发给的合格证才能上岗作业,非电工严禁拆改电气设备,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
不准使用破损,老化及未包扎好的电缆线,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电动工具没有定期安全检验的有效合格证,没有漏电保护器,或绝缘损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
第二章脚手架作业
发现以下隐患每条每次罚款1000元:
1、高处作业未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的架子临空一侧没有安全网,高处作业的平台、陡坡、架子临空一面必须有1.5米高的安全护栏;
2、脚手架基础必须硬化处理满足承载力要求,不积水,不沉降;
3、脚手架必须按要求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横扫地杆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举底座下20cm立杆上;
4、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5、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并设置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6、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7、确保脚手架的整体性,不得与井架、升降机一并拉结,不得截断架体;
8、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9、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铁丝集中处理;
10、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现场严禁吸烟;
11、脚手架搭设拆除必须是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持证上岗;
12、严禁凌空透支杆件、物料、扣件及其他物品不能乱扔;
13、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得集中堆料施荷;
14、脚手架验收合格之前严禁使用;
15、脚手架架杆、扣件等材质必须合格。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
1、脚手架的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通道,通道上空搭设安全防护棚,防护棚用双层脚手板铺设,层间相隔0.8m,两侧用脚手板绑扎,并用安全网封闭维护。在出入口上方设醒目安全标牌。违者罚款1000元。
2、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经常检查,不使用破损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违者罚款200元每次。
3、进入工地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不许留长发、长辫,不许戴围巾、穿裙子,违反一项罚300元。
4、根据高处作业“四口”临边防护要求,设1.2m高防护栏杆,横杆不少与3道,下设300mm高踢脚板,对预留洞口采取严密封盖,对电梯井洞口设1.2m高固定栅栏门,竖井每层管架上铺脚板封闭,每三层加设安全网一道;楼梯均设栏杆扶手,用安全网围护。有一处不合格罚款1000元。
5、主要通道口设安全警示牌,保证足够的采光和照明,违者罚款500元。
6、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元。
7、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违者罚款1000元。
8、高处作业严禁坐在平台边缘、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休息,违者罚款1000元。
第四章基坑施工
发现以下隐患每次罚款1000元:
1、应设置临边防护栏杆由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横杆离地高度为1.2米,下横杆杆离地高度为0.6米,立杆应牢固可靠;
2、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3、所有护栏用红白油漆刷上醒目的警示色,悬挂提示标志,护栏周围悬挂“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禁止、警告标志;
4、基坑周围应明确警示堆放的钢筋线材不得超越基坑边3米范围警戒线,基坑边警戒线内严禁堆放一切材料;
5、当基坑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下水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沿基坑周边防护栏处应设置一明排水沟,排除雨季的暴雨突然而来的明水,防止排水沟泄水不及,在基坑一侧设一积水池,并及时将积水抽抽走;
6、坑边堆置材料包括沿挖土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2米,槽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7、基坑边沿应设置“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当心基坑、当心塌陷、当心坠落、必须佩戴安全帽”等标志,夜间悬挂红色警示灯。
第五章施工现场特种作业
1、塔吊、施工升降机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就投入使用的,(经验收签证单为依据)每出现一例罚款6000元。
2、升降机司机应严格遵守《施工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作业、擅离职守,严禁带病运行,违者罚款20xx元。
3、切割机、圆盘锯、电动砂轮机要有护罩,违反一项罚款500元。
4、严禁无证驾驶、违章驾驶、酒后驾驶发现一处罚款1000元。
5、严禁翻斗车、自卸车车厢载人,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不得在机车车辆下、机械设备等下面或有倒塌危险、有毒气体和过分湿潮的地点附近休息、饮食、乘凉或避风雨,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7、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500元,并对机械造成危害的视机械损害程度进行赔偿。
8、电工作业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金属焊接(气割)作业人员、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工程机械(含起重设备)操作手、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者,以及符合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每次罚款20xx元。
9、电气焊时,电焊工应严格按照《电气焊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戴好防护镜和面罩。发现违规每次罚款500元。
10、现场内电气焊时,看火人未到位,无防护措施的,罚款1000元。
11、班组动火作业气瓶摆放距离不足5米,离动火作业不足10米的,罚款1000元。
第六章消防措施
1、用电安全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子、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
以上违规行为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2、用火安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不开具动火证私自动火的罚款3000元。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10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违者罚款1000元。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违者罚款1000元。
3、严禁在禁烟、禁火场所抽烟,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4、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5、在建建筑物内住人罚款20xx元。
6、严禁乱丢擦拭物(破布、棉纱、纸张等)、易燃物、废油罚款500元。
第七章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行为,违者罚款300元。
2、在施工现场打闹,,赌博等不良行为,如有发现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严禁打架,群殴,闹事等行为,如有发现罚款10000元。
4、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违者罚款20xx元。
5、施工现场应设置封闭式垃圾站,严禁随意倾倒生产、生活垃圾,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违者罚款5000元。
6、严禁酒后作业,如有发现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
第八章货车管理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有车辆驾驶证、行驶证、硬牌照、保险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上路,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2、严禁带病作业,确保车辆灯光齐全,制动有效,配备灭火器,后视镜、雨刷、防火排气筒等安全附件完好,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3、车辆驾驶员车辆进入厂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场内有关规定,严禁超速、超重、超宽,或运输危险物资,如有发现罚款3000元,由此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全面承担。
4、车辆驾驶员要杜绝酒后驾车,如有发现罚款20xx元,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车辆驾驶员自负。
5、车辆驾驶员须定车定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他人或者交于无证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6、车辆驾驶员车辆在场内作业,造成甲方、车辆驾驶员人员安全事故、设备设施的财产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由车辆驾驶员承担,并罚款1000元。
7、倒车卸料时,必须服从指挥,注意周围人员,发生异常立即停车,严禁在高压线下进行清洗作业,如有发现罚款1000元。
第九章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的安全检查,各班组必须认真配合检查和整改,不得阻挠,打击报复或辱骂检查人员,违者罚款20xx-10000元,情节严重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2、对项目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及时整改或不积极配合的给予经济处罚5000元;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加倍罚款10000元;屡教不改,令其停工整顿,并给予3万元罚款。
3、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伤安全事故,所发生的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均由责任分包单位承担,项目部并根据发生事故严重程度对分包单位进行罚款:
a、发生轻伤事故(一般伤害不太严重,休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事故)的处以5万元罚款。
b、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10万元罚款。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①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②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③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④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⑤眼部受伤较重,有失明可能的;
⑥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
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自由伸屈、残废的;
⑦脚部伤害:脚趾断二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⑧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⑨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部门会同工会提出初步意见,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c、发生死亡事故罚款15万。
死亡事故:指死亡(含伤后一个月内死亡)3人以下事故。
d、发生重大死亡事故罚款15万×伤亡人数。
重大死亡事故:是指死亡3人或3人以上、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以内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施工备案流程
1、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凭中标通知书所核定的预计用工数,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本市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和外省市进沪施工企业,本市三级施工企业办理工程总包合同备案仍按原方法执行)。
2、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在缴纳综合保险预缴费的同时,书面承诺依法签订分包施工合同、劳务施工合同,并督促分包企业或劳务企业及时到项目所在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施工合同备案和办理综合保险人员采集手续。
3、工程施工总包企业必须与自己使用的每位建筑劳务人员签订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并需到工程所在地的分包、劳务市场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和综合保险手续。
4、工程施工总包企业使用的'劳务人员因故离开,需及时到分包劳务市场办理综合保险注销手续。
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有什么注意事项
1、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
2、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3、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
4、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4
1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2国家标准中规定佩戴安全帽的高度,为帽箍底边至人头顶端(以试验时木质人头模型作代表)的垂直距离为80~90mm.国家标准对安全帽最主要的要求是能够承受5000n的冲击力.
3正确使用安全帽,要扣好帽带,调整好帽衬间距(一般约40~50mm),帽衬不得轻易松脱或颠动摇晃.领取安全帽时应及时检查,发现有缺衬缺带或破损的安全帽应立即更换,不准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安全帽.
4使用安全带时要高掛低用,防止摆动碰撞,绳子不能打结,钩子要挂在连接环上.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换新绳时要加绳套.使用3m以上的长绳要加缓冲器.
5在攀登和悬空作业中,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有牢靠的挂钩设施,严禁只在腰间佩戴安全带,而不在固定的设施上拴挂钩环.
6安全带不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可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或尖锐物体。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使用两年后要做抽检,抽检过的样带要更换新绳。
7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水平安全网内不得存留建筑垃圾,网下不能堆放物品,网身不能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防止受化学品与酸、碱烟雾的污染及电焊火化的烧灼等。
8安全网支撑架不得出现严重变形和磨损,其连接部位不得有松脱现象,网与网之间及网与支撑架之间的连接点不允许出现松脱。所有绑拉的绳都不能受到严重的磨损或有变形。
9施工现场水平网内的坠物要经常清理,保持网体洁净。避免大量焊接或其他火星落入网内,避免高温或蒸汽环境。当网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网绳嵌入粗砂粒或其他可能引起磨损的异物时,即需进行清洗,清洗后使其自然干燥。
10安全网在搬运中不可使用铁钩或带剌的工具,以防损伤网绳。网体要存放在仓库或专用场所,并将其分类、分批存放在架子上,不允许乱堆。对仓库要求具备通风、遮光、隔热、防潮、避免化学品侵蚀等条件。在存放过程中,要对网体做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以确保安全。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5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必须定期对各分包队伍进行安全书面交底。
4、安全检查制: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由项目经理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专业工长和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区域的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督促各分包队伍对安全防护进行完善,消除安全隐患。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定期进行整改,并组织复查。
5、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验收制: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经广州市劳动安全部门进行验收后才能使用;外脚手架搭设前需进行详细的载荷验算,搭设完成后,必须经我集团公司工程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6、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7、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我集团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8、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安全奖励基金,根据半月一次的安全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对遵章守纪、安全工作好的班组进行表扬和奖励,违章作业、安全工作差的班组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9、安全例会和安全把关制: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员长驻现场,并每周组织一次所有现场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每天至少对现场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另外,进场后积极与业主、监理共同协商制定工地其他安全规章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程
1.编制目的
用于指导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工程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3.职责
3.1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分发及解释;
3.2项目部负责本规程的具体实施。
4.安全施工管理
4.1事前控制
4.1.1及时为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用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线设施等资料和其他必要条件。
4.1.2工程开工前,检查相应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安全防护情况。
4.1.3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健康的要求。
4.1.4审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4.1.5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安全目标和措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实行施工安全岗位责任制。
4.1.6检查施工单位设置的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当持证上岗,并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1.7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4.1.8检查施工单位使用的施工机具,不合格的施工机具不得投入使用,并填写《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统计表》。
4.1.9检查施工单位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并填写《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种人员资质证明文件统计表》。
4.2事中控制
4.2.1检查用地红线范围内或者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占用的场地和道路,应当全部用于施工,不可挪作他用。
4.2.2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施工技术措施,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2.3检查施工单位建立的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自检的制度执行情况。
4.2.4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的变化,组织安全生产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整改。
4.2.5检查施工安全措施,现场设置的机具、机构或设备应要求施工单位定期维护和保养。
4.2.6检查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预防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急救的措施。
4.2.7检查施工单位施工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情况,要求建立工地使用火审批制度。现场应设置符合消防规定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4.2.8定期会同监理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指出,要求按时整改。
4.2.9督促施工单位于建筑工程完成基础分部工作量50%、主体分部已结顶、装饰分部工作量的30%时,及时到安监机构申请安全达标验收,验收合格的,将安全达标牌悬挂在施工现场的显着位置。
4.3事后控制
4.3.1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及归档的情况。
4.3.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施工单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市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
5.文明施工管理
5.1事前控制
5.1.1在施工方案确定前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防汛设施、道路、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并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文明施工。
5.1.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工地文明施工部分,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5.2事中控制
5.2.1检查工地周围的遮挡围墙,按要求围墙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采用预制板或砖砌筑,封闭严密,并粉刷涂白,保持整洁完整。
5.2.2督促施工单位设置施工标牌,并放置于主通道醒目位置。
5.2.3检查工地排水系统,要求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设施,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污染、堵塞下水道和河道。
5.2.4检查施工单位临时舍施,要求按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进行分隔。
5.2.5检查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位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
5.2.6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畅通,场地是否平整,有无大面积积水。
5.2.7夜间施工作业,应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事先向环保部门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
5.2.8要求工地出入口内应用砼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冲洗后出场。
5.2.9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要求使用商品混凝土。
5.3事后控制
5.3.1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造成下水道和其他地下管线堵塞或损坏的,应要求立即疏浚或修复;对工地周围的单位和居民财产造成损失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济济赔偿责任。
5.3.2建筑工程完工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要求及时拆除工地围墙、安全防护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工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洁。
6.编制依据
6.1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6.2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6.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指南
7.相关/支持性文件
7.1工程管理过程控制程序
8.质量记录
8.1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特殊专业工作人员资格证明文件统计表(gt/qr15-03)
8.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gt/qr15-05)
8.3施工单位机械设备证明文件检查表(gt/qr15-06)
8.4工程管理日记(gt/qr15-10)
8.5施工方案审批表(gt/qr15-11)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7
综合性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职工健康安全目标和指标
(1)、目标:施工安全无事故,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指标:
1]、重大伤亡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为零;
2]、所有施工现场按照'一标准、五规范'全部达标,有60%以上施工现场达到优良标准;
3]、重伤和轻伤事故频率分别控制在万分之五以下和千分之十五以下。
2、环境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室内工程施工应达到以下目标:
⑴、噪声排放达标:
指标(施工现场场界噪声):昼间<70db;夜间<55db
⑵、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指标:夜间施工照明灯罩的使用率达到100%,以保证现场夜间照明光勿射入居民家中。
⑶、使用环保型的灭火器
指标:新购灭火器一律采用环保型灭火器。
⑷、尽量减少油品、化学品的泄漏现象。
指标:化学品(如试剂、油漆、涂料等)和含有害化学成分的特殊材料一律实行封闭式、容器式管理和使用,尽量避免因泄漏、遗洒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⑸、最大限度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发生
指标:施工现场火灾、爆炸的隐患下降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⑹、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利用率
指标:对固体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合理处理各类固体废弃物,尽量回收利用。
⑺、目标:最大限度的节约水、电能源。
指标:整个工程水电消耗量比本工程预算用水电量降低0.6%。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8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目标
1、本工程安全指标为: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工伤事故率不大于2%,严防发生重大人生和设备事故及火灾。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负责。做好各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抓好落实和监督。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见附页),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文明施工和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布置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工作。由工地专职安全员认真做好分项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和全面,并认真履行班长签字手续后,落实到组员方可上岗施工。工地专职安全员每周二次安全检查并定期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奖罚制度。
3、建立旬检制度,由项目经理组织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代表进行定期全面的安全检查。
4、建立由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参加的安全值班制度,每日轮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杜绝不戴安全帽,穿'三鞋'或赤脚、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建立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特别对新入场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其熟悉一般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对特种工(如三机工、电焊工、井架安装操作工、架子工、塔吊安装操作工等)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发合格证后,才准许上岗操作。
6、积极开展班前活动,使工人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强化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施工中不但要注意自身的安全,更要注意他人的安全。
7、加强对外架搭设队伍的审查,必须经市安全站认可,且经公司安全科审定。加强对脚手架、井字架等材料的检查搭设完毕后要经过公司安全科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要设围栏,由上至下顺序拆除,禁止拆除物往下抛投。
8、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布置现场施工用电,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电动机械做到一机一闸,电气设备接零接地,手持电动工具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9、建立和执行机械专机专人负责制,对施工机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机具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做好机具台班的运行记录,确保施工机具的完好,不带病运转。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结合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和已完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档案的评查。
第二条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是指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及其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材料等收集、整理形成的档案卷宗。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工作。
第三条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包括:
(1)有关上级部门文件或本部门下发或上报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
(2)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文书、记录、证据等材料;
(3)有关行政许可、依法审批或备案形成的资料;
(4)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形成的其他书面材料。
第四条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设置专职(兼职)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人员,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应当及时整理、分类有序、并以年度为期限装订存档,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采取平时评查与年度评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建宁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当对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定期进行自我评查,一般于每季度末和年终进行。
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重点:
1、安全监督检查的记录、整改回复、复查记录;
2、行政处罚的主体、对象、违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案卷;
3、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证据材料、原因分析、责任认定、事故通报;
4、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备案审查记录;
5、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监控记录;
6、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报告等其他材料。
第七条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档案评查实行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各类记录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良好: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清晰;合格:各类记录基本齐全、行为规范、卷宗基本清晰;不合格:各类记录不全、或反映出行为不规范、或卷宗不清晰。
第八条 每次评查应对评查情况、评查等级、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意见,书面记录在案,并由评查人签名。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及时进行整改。评定等级每年进行一次。
第九条 对评查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应予以推广,并可根据具体的评查情况,对优秀档案及其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0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
主要内容:
1、加强对施工关键部位安全防护的管理
对于升降机上下出口、楼梯口、通道口、施工预留口、阳台口、边缘口等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关键部位,应当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如安装防护栏杆、防护立网、加盖防护等。
2、加强对安全网架设的规范化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安装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规范化的安装,使安全网层次段落的架设科学、合理,达到对施工楼层进行严密安全防护的目的。
3、加强对“临边”危险地带安全防护的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有许多的“临边”地带都属于安全事故多发区域,如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和楼梯边缘、没有架设外防护的屋面、未砌墙的楼层周边、装卸平台的外沿等,这些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以防止物料、人员等从高空坠落。
4、加强对交叉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中经常会碰到交叉作业的现象,比较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隔离、防护措施,例如,上部作业时应当在脚手架上铺满木板,并在脚手架的外侧边上架设挡板、拦网等,以防止物料及人员的坠落。
5、加强对高空金属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对于工程中的各种高空金属构筑物,如果其高度超过周边原有的避雷设施时,会很容易受到雷电的袭击,应当另外加设防雷设施,使其具备防雷击能力。
6、加强对大型混凝土模板和高层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对于大型的混凝土模板工程和超过30米的高层脚手架工程,由于其自身重量大,必须进行承重能力与荷载的计算验证,以保证能够安全地进行施工。
7、加强对垂直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
对于塔吊、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机等垂直运输设备,必须要确保其安装、固定方法牢固可靠,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免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8、加强对施工安全用电的管理
建筑工程的施工用电属于临时用电,使用不当很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当使架空线路与工程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否则必须采取设置绝缘屏障和安全保护网 、悬挂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措施。另外,如果施工临时用电量≥50kw或者临时用电设备超过4台时,应当对临时用电进行编制、组织、设计。
9、加强对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
夏季施工时,要采取各种降温措施来防止中暑,如调整室内外施工的作业时间和作息时间,增强施工现场的通风,降低施工现场的热辐射等;世纪星介绍冬季施工时,由于风高物燥,必须采取措施进行防风、防火;在雨季施工,对于土建工程主要是防止坍塌事故,对于室外的施工则要防滑跌、防雷击。
10、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堆放场所,照明必须采用防爆灯,并且远离火源、严禁烟火,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对于烧焊、气割等带明火的作业,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伤亡控制指标
1、绝对制止有死亡现象,既不允许发生人身伤亡。
2、轻伤控制在3%以内。
3、重伤控制在1‰以内。
二、安全目标管理,实现措施
为保证安全生产,开工前必须先建立完整、全面、管理力度强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一起对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一线施工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技术员、工长、质检员、班长、生产工人组成树枝状的安全保证体系,认真做好安全工作,使安全生产责任真实落实到个人,技术员同项目经理要认真组织编写,施工组给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切实落实。
对该项目的年度安全生产及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定目标,在管理过程中,努力完成目标,使安全生产有目的、有依据、有控制方向,项目与企业签订安全经济承包合同。保证目标的实现。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管理目标:无安全事故,做到“建筑工程安全,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影响区域安全”。
2总承包方自进入施工现场后,即承担保障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安全的责任,直至工程竣工。
3根据政府有关法规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工地规章制度。
3.1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各级管理人员需要亲自逐级进行书面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由各施工队或分包方签字认可。
3.2班前检查制:专业责任工程师和区域责任工程师必须督促与检查专业分包方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进行了检查。
3.3大中型机械设备安装实行验收制:凡不经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使用中的大型设备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并将专用闸箱上锁保护。
3.4周一安全活动制:项目经理部每周一要组织全体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本周的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必要的交底,使广大工人能心中有数,从意识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3.5定期检查与隐患整改制:经理部每周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整改并作好安全隐患整改消项记录。
3.6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实行年审制:每周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进行,加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考核,增强安全意识,避免违章指挥。
3.7实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与事故报告制。
3.8危急情况停工制:一旦出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险情,要立即停工,同时即刻报告公司,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3.9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必须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4现场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现场拟设2名专职安全员和6名保安人员。以上人员都应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相应的证书并具有较丰富的经验,以负责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发生。工地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5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将本工程的详细安全计划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并在随后的工作中贯彻执行该计划。根据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全计划及安全实施细则。
5.1周边居民通行防护安全计划。
5.2塔吊安装安全计划。
5.3脚手架搭设安全计划。
5.4高空作业安全计划。
5.5施工临电使用安全计划。
5.6其他施工机具使用安全计划。
6制订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所有用电项目做到有计算、有安全措施。现场设专职电工,非电工严禁接电。所有电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7现场机械人员必须持合格有效证书上岗,机械应保证良好的操作状态,任何危及安全的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严禁机械带隐患使用和运行。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
8全部工程所需支撑部分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使用等均应经过设计计算,保证必要的安全系数,并经安全、技术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此项工作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以留有充足时间不致影响工程进度。
9针对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危害,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措施。
10劳务承包方及各分包方劳务人员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本方人员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该安全员应出席各种安全会议,传达各项安全要求,并有权力停止本方任何危及安全的行为。任何分包方必须服从并得到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处罚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均有效。
11现场醒目位置及危险区域(如楼梯口、施工洞口、出入口)设置各项安全标志、标牌、宣传品等,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平时作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3
1安全标志使用要求
1.1凡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的图形、颜色及材质都必须符合国家宣贯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1.2对工程所用的安全标志牌应在工程开工前准备就绪,按工程的实际进度及安全标志总平面布置图在相关位置及规定地方进行整齐挂设;
1.3工程安全标志牌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挂设;
1.4做到人人珍惜安全标志牌,对故意损坏者应加倍赔偿。
2安全色
安全色是表达信息含义的颜色,用来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指示等,其作用在于使人们能迅速发现或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2.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的意思;
2.2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2.3黄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
3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有造成事故危险的场所,为了确保安全,所采取的一种标示。此标示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复合构成,是用以表达特定安全信息的特殊标示,设置安全标志的目的,是为了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发生。
3.1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示目标的方向,用于消防提示(消防提示标志的颜色为红色,文字、图形为白色);
3.2指令标志: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的意思(图形为白色,指令标志底色均为蓝色);
3.4警告标志: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图形警告符号用字体为黑色,图形底色为黄色);
3.5禁止标志: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图形为黑色,禁止符号与文字底色为红色)。
4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4.1各施工阶段的安全标志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进行增补或删减,其变动情况可在“安全登记表”中注明;
4.2根据工程特点及施工不同阶段,有针对性的设置安全标志;必须使用国家统一的安全标志;
4.3安全标志设置位置的平面图;
4.4施工现场安全色及安全标牌应符合下列要求:
●提示(绿色)
安全状态通行,用于安全通道、行人车辆通道、外架施工层防护、人行通道、防护棚。
●警告类(黄色)
①机械伤人:用于机械操作场所、电锯、电钻、电刨、钢筋加工现场、机械修理场所;
②当心塌方:用于坑下作业场所、土方开挖;
③当心弧光:用于焊工操作场所。
●指令类(蓝色)
①必须戴防护眼镜:用于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出入口、车工操作间、焊工操作场所、抹灰操作场所、机械喷漆操作场所、修理间、钢筋加工场所;
②必须穿防护服:用于通道口、马道出入口、外用电梯出入口、电焊作业场所、油漆防水作业场所;
③必须戴安全帽: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现场大门口、吊钩下方、危险部位、马道出入口、通道口、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类(红色)
①禁止跨越:用于首层外架四周、栏杆、未验收的外架;
②禁止攀登:用于外用电梯出入口、通道口、马道出入口;
③禁止通行:用于外架拆除、坑、沟、洞、槽、吊钩下方、危险部位;
④禁止吸烟:用于材料库房、成品库、油料堆放处、易燃易爆场所、材料场地、木工棚、施工现场、打字复印室。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4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承诺
1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x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死亡事故为0;
2.2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元。
2.17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
一、施工安全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筑施工安全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归纳为四个方面:提高认识、健全机制、落实措施和严格管理。
1、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需要不断解决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推行不力的问题,即需要包括企业领导者、安全职能部门、项目和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全人员和工人一起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的工作。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和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建筑安全的工作目标,就是杜绝重大安全意外事故和伤亡事故,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意外事故和轻伤事故,最大限度地确保建筑施工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这就需要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落实,即落实实现组织保证体系和技术保证体系的措施要求,并做到在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等四个环节上的落实。
4、严格管理--做到“二严、三及时、四不放过”。
①二严: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按程序、规定、措施和制度办事;
②三及时:及时检查、及时汇报、及时研究和处理;
③四不放过:不放过任何情况下的违章,不放过任何理由下的改变措施,不放过任何形式的不安全状态和行为,不放过任何程度的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伤害指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死亡、火灾、交通、设备等重大事故。
3、使员工有共同理想及奋斗目标。
4、工地达到市文明工地。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公司经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以分公司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在安全生产上对分公司经理负责。
5、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地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管理活动。
6、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7、分公司经理、项目负责人和各部门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上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标准和安全技术规程,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方针,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2、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对新进场工人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3、电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且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的防治知识教育。
4、要定期培训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干部,其中项目经理、项目安全员、施工员、班组长是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点。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五、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外排脚手架、高支模、施工临时用电等大型特殊工种,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否则不得开工。
2、采用新的技术、新的工艺、新的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必须要有针对性和具体化。要针对不同工程的结构特点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针对施工场地及场地周边环境等,从防治上、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术措施都必须明确具体,能指导施工。
4、各级正副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及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生产的安全负技术责任。
5、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过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能执行。
6、经过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不得随意修改或拒不执行,否则,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如果由于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有问题,发生伤亡事故,要追究编制人与审批人的责任。
7、根据需要必须修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应按原编制与审批的分工与程序办理。
8、工程开工前,工程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9、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队长、工长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10、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交底。
六、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2、工地项目经理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对该施工项目安全检查。
3、班组班前、班后岗位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4、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须进行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5、各级安全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须检查安全生产。
6、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的搭设,塔吊、垂直运输机(架)等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现场施工用电路线架设等需经班组自检,有关部门专业验收检查合格后,与使用单位办理交接安全检查手续,方可使用。
7、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以督促整改单位消除隐患。对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组、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立即整改。
8、被检查单位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停工指令书”后,应立即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复查。
七、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在工程施工中,认真执行东莞市建委《关于建筑工地规范使用“三宝”的通知》和国家“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规范”、以及广东省广州市颁布的有关防雨、防滑、防雷、防暑降温和防毒等安全措施。
2、对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实行入场教育及上岗教育,对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均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3、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应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4、各种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支搭和使用脚手架的负责人及安全人员共同进行检查,履行交接验收手续。特殊脚手架,在支搭、拆装前,要由技术部门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6、建筑物的出入口应搭设长3-6m,宽于出入通道两各1m的防护棚,棚顶应铺满不小于5cm厚的脚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两侧必须封严。临近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威胁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
7、严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四边、五临边”防护。
八、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适当奖励,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以予处罚。
九、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1、必须坚持进行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
2、严格组织班组的班前安全交底。针对当班内容、作业环境、作业特点、作业人员素质组织班前交底。
3、班前交底活动情况的检查,每工班不小于二次,工后进行讲评。
4、班前交底活动考核与经济挂钩,未参加交底活动的个人,扣减当日工资的20%,未进行班前交底活动的班组,扣减全班组工资总额的10%。
十、施工机具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施工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及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应停止其使用。
5、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6、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合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7、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的要求。
十一、伤亡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统计制度
1、发生工伤事故,必须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和领导、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防范措施和隐患没有消除不放过。
2、发生轻伤事故,工地要组织人员按四不放过处理整改,并于当天上报分公司。
3、发生重伤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保护好现场,施工队组人员调查,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在12小时内上报总公司。
4、发生重大作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工地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上报分公司,并保护好现场。分公司立即上报主管机关,劳动局、检察院、总工会等上级组织等候处理,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5、各种事故均必须填写伤亡事故记录表,重大事故必须在20天内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并上报。
6、对事故责任者根据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7、对因工负伤的职工和死者的家属要亲切关怀,给予慰问,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8、工伤事故发生后应做好工伤事故档案资料保管工作。
9、对事故要分明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安全生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2、项目经理部安排一或两人(资料员、安全员)负责记录、整理、收集安全生产资料,建立档案。
3、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要经常检查了解指导资料整理建档工作。
十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分公司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十四、消防管理制度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4、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5、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盗、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6、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7、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8、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1、在施工过程中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2、冬季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凡经有关部门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安全生产”的规定
序号项目内容
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账,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章守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2“三宝”使用和“四口”临边防护设施必须达标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和安全带使用;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
3脚手架设施达到检查标准并有验收使用手续包括外脚手架、爬架、挂脚手、挑排脚手、吊脚手等,每周检查一次,及时整改,治理隐患
4施工临时用电管理达标推行三相五线制,设专业人员管理,对建筑工程与高压线的距离、支线架设、现场照明、变配电装置、熔丝、低压干线架设等必须达到规范标准
5井字架及龙门架验收合格并挂牌使用验收要求安全装置灵敏、可靠,保险标牌信号醒目,架体稳固,井架安全防护、卷扬机、吊索绳卡等符合规范
6大型施工机械达标和安全使用塔吊、各类吊机必须达到市颁标准,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其驾驶员、指挥员持证上岗,每天有动作记录;塔吊的三保险、五限位齐全、灵敏可靠,其它各项符合规定
7中小型机械完好和安全使用保持完好状态,传动和刀口防护和接零接地达标,操作人员按其使用要求持有效证上岗
8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有具体的安全防护实施计划,实施楼层安全监控的具体做法,楼层安全监控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第3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我集团公司、项目、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项目经理部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安全技术交底制:根据安全措施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项目经理部必须分阶段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书面交底,各施工工长及专职安全员
第4篇:建筑工程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雷电防御管理,有效预防雷电引发的事故,减轻雷电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培训制度
一、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班组教育和现场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二、对于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等作业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持证上岗。
三、在采用新方法,添设新设备,调换工人工作岗位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安全例会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结合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五、经常对职工
第5篇: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项目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上述安全规范、规程的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所有进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分工种进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新进场工人及变换工种工人必须进行以上安全教育。
项目在季节性变化时,或节假日前后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人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加强对进场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实行培训考核上岗,建立劳务承包方培训档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
第6篇:建筑工程生活区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生活区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生活区的文明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个人的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宿舍文明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2、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自觉节约用水,不得在墙壁、地板上乱涂、乱画、乱钉,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个人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
4、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行为。违
第7篇: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000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本项目安全作业条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身安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000000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QG/HDY-QHSE04’06a-2016)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制定中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为了完善和改进0000总承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提升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水平,由0000总承包部(以下简称总